书城励志成功是个什么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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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和势利的人为伍 (2)

不知哪个天才出的馊点子,现代办公室主张透明装修,独立办公室也难逃此劫。于是,透明玻璃里面的热带植株和坐姿端正如小学生并摆出日理万机"甫士"的人都成了养眼的景物。

一个朋友曾得意地公布过他的观察战果:他的老板,一个俊俏的爱尔兰男子,曾经创下一天掏12次鼻孔,"不经意"地照20次镜子的纪录。推论是,这个“娘娘腔”一定有某取向。

我见过的最有趣办公室格局是在一家很有钱的新闻出版机构。三层楼面,从上至下按职位的次序排列:头头脑脑在最上层;要害部门,在脚底下;后勤闲杂,脚底下的脚底下。最让人难忘的是头头脑脑那层。一共五人,被关在五间透明的独立办公室内,其中最大的头儿享用的是套间。偌大一层楼面,五个人面面相觑端坐在那里,比动物园驯出来的大猩猩还乖。据在那里供职的朋友讲,每次上去办事,都强迫自己把不经意流露出来的笑容打下去,出来后再哈哈哈笑出来。

对不太能坐得住的老板一说,这样的独立办公室真是考验。好在事务繁忙,坐在那里的机会并不多,比如我的老板,只见他开会、谈事,从透明间里进进出出,在里面的时间并不多。

也有坐得住的人,比如敝公司总部的一个C某O,短小精焊的马来西亚男人,一次到我们上海分公司来出差。办公室初建,空位置很多,电话、网络线路一应俱全,却唯独没设独立办公室。大概是“独立”惯了,无法忍受泯然众人的办公环境。他一头钻进线路尚未铺好的会议室,打电话时再出来,居然也乐在其中。

仪式化生存

对于新近升任总经理的张先生来说,每周的公司例会已经不仅仅是会议那么简单,它更像一场仪式。他会为这场仪式精心准备好万宝龙的钢笔,系得饱满的领带,和练了一早上的带命令口气的语句。在气氛肃穆的会议室里,在众多又敬又怕的眼神里,这场仪式会让他体验到这个新职位给他带来的额外的快感。在张先生的感觉中,自己已经当上总经理这件事并不真实,仪式所带来的眩晕与膨胀,满足与尊严感才更真切。张先生的这种快感,应该和沐猴而冠的那只猴子的快乐有些类似吧。

对有些人来说,生活本身并不重要,生活的仪式才更重要。

不久前遇到一位以前的同事,她最新跳了槽。问她到何处高就,她甜甜地说:我会有一间自己的办公室,下面有三四个人。至于这个新工作本身她是不是喜欢,新公司有什么过人之处,她并没有提及。可以想见,她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外面围几个下属,就像一幅由她亲自主演的剧照,演绎出她想象中的职场光圈。能够按照这个剧照的样子在职场打拼,是她的梦想,至于做的是什么事,这份工作自己喜欢不喜欢,这并不重要。

有个做生意的朋友每年都会去最近的寺庙烧香,并且在春节假期之后,在公司举行一个小小的仪式,在财神面前供上一只烤乳猪,一些水果,一些甜点,希望公司新年大吉。他的这个习惯是几年前养成的。据说那时他生意不顺,听从别人的建议,也搞了这么个仪式,结果那年真的时来运转。从此之后,他逢神便拜,哪怕是到了脚底按摩的店里,也会在人家设的香案前拜上一拜。对这种仪式的尊重,似乎已经使他拥有了一种信念。他相信他的诚心一定会感动上苍,保佑他财源滚滚。奇特的是,这种信念似乎已经蔓延到其它方便,他好像真的比以前更有自信了,无论是在知识的把握、方向性的决策还是谈判的技巧上。不知道这是上苍赐给他的礼物还是信念带来的副产品。

情人节,女朋友没有收到爱情的礼物,跑来哭诉。虽然她的男朋友平时够体贴,接她下班,分享她的快乐与烦恼,并且几乎所有的闲暇时间都和她在一起。但是这个傻小子忘了她不仅仅需要这些关爱,还需要一个仪式――来证明他对她的爱。

对这位女朋友来说,她的情人爱不爱她,她不确定。送花、送巧克力、送戒指之后,她才能确定。

“名人癖”患者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人——他们看似在和你聊天,其实只是想告诉你他认识多少名人:昨天和A吃了饭,今天和B通过电话,明天要去C的家,曾经和D八卦过E……我见过的“名人癖”症状比较严重的是一位时尚杂志主编,她在自己的简介上写着“与巩俐、张艺谋私交甚笃”,并且让这句话出现在公开出版的印刷媒体上。

这样的人当然不止中国有,全世界有社交圈的地方都有。美国人形象地称之为“Name Dropper”。陈香梅女士在《春秋岁月》中回忆美国华府社交圈时写道:“今日在华府有些只与约翰逊总统有一面之缘、或是握过一次手的人都要到处宣传,美国人形容这种人为Name Dropper,最是不受欢迎的人。”

可是在中国,这种人虽然不一定受到真心的欢迎,却大有市场,甚至能获得不少利益。比如,如果逢人便讲自己是孙中山先生的远房亲戚,很可能被许多时尚派对奉为上宾;如果嘴里能迸出不少部级领导人的名字,并显得很熟的样子,说不定能相对容易地拿到一些大型活动的批文;若有幸与胡锦涛主席握过一次手,那就更值得千古传唱了。有一次我在做头发的时候,发型师跟我滔滔不绝地宣讲他在沙宣美发学院的进修史,想说服我接受他的创意。鉴于他的创意我确实不敢恭维,并且厌倦了他唐僧般地唠叨,我漫不经心地跟他说:“沙宣啊,我采访过他的,还有和他两个人的合影呢。”他顿时无语,绝望地说:“要是我有和他的合影,就可以开自己的店了,价格还会比这家的高。”

虽然我也扔出了一个名字,但我的行为当然不算“名人癖”症状。陈香梅在书中也提到过类似的例子:一位朋友告诉她,很想和曾赴远东及东南亚访问的美国前民主党参议员陶德(Dodd)谈谈越南。陈香梅说,那我约他到家中来吃晚饭,你们可以谈谈。朋友说,你和陶德原来相熟,为何不告诉我?陈说,你没有问起,我怎么告诉你,我又不是Name Dropper。

这算是为如何体面地使用“著名人名”指出了一条明路:一,只在需要时提及;二,提不提,如何提,要视相熟程度而定;三,提及的方式与真实的相熟程度相符。用这三个原则衡量,在逢人便叫“亲爱的”、“哥们儿”的社交圈里,凡提及著名人名的人,几乎都处在“名人癖”的发作期。若真够义气,谁会当着这么多不生不熟的众人,叫卖名人朋友的隐私或趣闻呢?

但在某些时候,适当地运用一些“著名人名”,的确能为工作带来便利。我在大学读新闻的时候,时任《文汇报》体育部主任的马申先生就为我们讲述过一个具体案例。他想采访体育总局的领导,但人家不接受采访。他听说领导与袁伟民教练很铁,于是就表演了一回“名人癖”。硬闯入领导的办公室后,他一屁股坐在领导前面的椅子上,先点上一根烟,吸一口,吐出来,再低声说:“我刚从伟民那儿过来。”于是顺利地采访了领导先生。我想真实的经历经过他的转述再经过我的回忆,应该已经被夸大了。但这种对“名人癖”症状的开发利用,在职场上实在太普遍了。为了迅速与对方找到共同话题或者热络起来,我经常说“我认识谁谁谁……”,当然前提是我知道他也认得这位名人。而之后的情况就更有趣了。因为我们都拿不准谁与这个名人更熟,双方既要借这个名人找到共同话题,又怕被对方看穿其实自己与名人并没有那么熟,于是又要讲得小心翼翼。

既不愿被对方视为“名人癖”,又要借助“名人”打开沟通渠道。这种行为倒底算不算“名人癖”症状,估计已经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了。

被格式化的金领

现在的金领喜欢标榜“多维”的生活状态:工作时披灰色制服,乌丝结髻,在表象上把男女的性别落差降到情理范围内的最低点,一言一行宛如纯粹理性生存的机械人,无一个多余的词,无一个表错的情;工作以外就成了个完全的感性动物,或者是party animal,或者是背包探险家,或者是同性恋,总之越是怪异、越是情理之外就越好,就是不能落入别人的意料之中。

据说这样的多维展示,可以让内心世界显得丰富,可以让生活变得精彩,可以让人与众不同。于是有很多金领,为了获得这种“不同”,开始大谈起自己的着装之怪、婚恋之奇等等,不再顾忌“隐私”的神圣。而在若干年前,在国人尚不知隐私为何物时,也是这样一批人,率先对自己8小时之外的事讳莫如深,每当被问及此类私事时,脸上就荡起蒙娜里莎般的笑,让提问的人不自觉地被隐私的威严喝倒,从此不敢再入“私”处。

只是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当年被格式化过的社会风尚今日又重新被格式化了一遍。你方才知道隐私为何物,他却已引领潮流之先,以自曝隐私为乐事了。社会风尚就宛如在U形的轨道上行驶的陀螺,先从左面的最高点往右面的最高点格式化,然后再反方向格式化回来,如此永不停歇。

一浪接一浪的新风尚忙坏了弄潮儿,为了保持领先,不断更新版本,接受最新的格式化;一浪接一浪的新风尚更把众多潮流中人弄糊涂了。以前风行“要我……”,要我读个好大学,要我找个好工作,要我嫁个好老公;现在风行“我要……”,我要活得很自由,我要活得很率性,我要活出真自我……

被格式化过n遍后,潮流中人迷惑了。

“我”呢,我到哪儿去了?

盛气凌人的“职场礼仪”

一位在上海工作的香港女士把不久前参加的一次聚会数落得体无完肤:“Dress Code明明写着Black Tie,现场提供的饮料却只是可乐、雪碧,而且居然用的是一次性杯子;散场的时候,居然没有人帮忙叫出租车,害得我们穿那么少在风里站着;还有,一些人居然穿着牛仔裤就来了,难道他们没看到请柬上的Dress Code吗……”

反正唠唠叨叨半个多小时,一连说了几十个“居然”后,只表达了一个意思:她穿着正式的礼服,本想体面地度过一个晚上,结果狼狈而归,在风里的细高跟鞋上踩了半个小时依然没叫到出租车后,她只好一瘸一拐把自己挪到附近的一个咖啡馆里。再环顾一下四周,不要说穿牛仔裤的,连穿拖鞋和大短裤的都有。倒是她显得像是刚下了舞台,忘了卸妆的女戏子。

我相信“Black Tie”聚会的组织者有哗众取宠之嫌,但对于一个在上海生活了五六年的香港人来说,显然她对当地的西式礼仪水平的期待已经严重脱离了实际。或者换个角度,经常出席派对的她,并不是不知道当地的派对水平,只是她更乐意把最高的礼仪标准挂在嘴上,一来可以显示自己的不凡见识;二来可以在拿着一次性杯子喝可乐还依然心花怒放的派对参加者那里获得相应的优越感。

类似的优越感,我在一个MBA的礼仪课程上也遇到过。作为偶然来听课的非专业学生,我亲眼目睹了礼仪课程授课老师的不礼貌举动。她问一个学生:你平时上班穿什么呀?学生说:什么都穿,我比较喜欢T恤、牛仔。这个答案显然与她教授的要穿有领衬衫、短裙或长裤,不能穿吊带衫、颜色过于花俏的衣服等通行规则不合拍。于是她对学生说:哦,大家听一听,这就是典型的不职业的穿着。一句话让那个女孩满脸通红。

事后得知,这位学生在创意类行业工作。可见是老师不够专业,没打听人家的职业背景,就忙着为人家的职业衣着做诊断,简直就像没有望闻问切就匆忙开药的江湖郎中。

虽然中国的大学在毕业前缺乏“职场基本礼仪”教育不能不称之为一个遗憾,职场上有的人仗着知晓一些职场基本礼仪从而盛气凌人,眼睛长在头顶上,也许是更大的礼仪上的遗憾。

成功人士=“社会闲杂”?

如今好多有头有脸的成功人士喜欢称自己为“社会闲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