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曰:以火攻,当择时日也。〕
孙子曰:
凡攻火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地。
行火有因,
〔曹操曰:因奸人也。〕
因必素具。
〔曹操曰:烧具也。〕
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
〔曹操曰:燥者,旱也。〕
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四者,风之起日也。
火发于内,则军应之于外。
〔曹操曰:以兵应之也。〕
火发,其兵静而勿攻,极其火央,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之。
〔曹操曰:见可而进,知难而退。〕
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
〔曹操曰:不便也。〕
昼风久,夜风止。
〔曹操曰:数当然也。〕
凡军必知五火之变,以术守之。故以火佐攻者明,〔曹操曰:取胜明也。〕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曹操曰:水但能绝敌粮道、分敌军,不可夺敌蓄积。〕夫战胜攻取,不修其政者,凶!命之曰费留。
〔曹操曰:若水之留,不复还也。或曰:赏不以时,但留费也,赏善不逾日也。〕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
〔曹操曰:不得已而用兵。〕
主不可以怒兴军,将不可以愠用战;合乎利而用,不合而止。
〔曹操曰:不以己之喜怒用兵也。〕
怒可复喜也,愠可复悦也;亡国不可复存也,死者不可复生也。故明主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之道也。
[译文]
孙子说:火攻的方法共有五种:第一种是用火烧毁敌军的人和马,第二种是将敌军的粮草蓄积焚烧掉,第三种是焚烧敌军的辎重,第四种则是烧掉敌军的仓库,第五种是烧掉敌军的运输设施。在实施火攻之前必须具备一个必要的条件,必须预先准备好发火器材。而且在发火时要选择有利的时机,在有利的日期起火。所谓的有利时机,就是指干燥的天气;有利的日期则是指月亮运行到“箕”、“壁”、“翼”、“轸”四个星宿的位置的时候,因为只有当月亮运行到这四个星宿位置时,正是起风的日子。实施火攻,必须根据这五种火攻所引起的情况进行随机变化,当火已经在敌营内烧起时,则要迅速发兵应于外,进行内外齐攻。适时地运用兵力进行战斗。当火烧起时,若敌军仍然保持镇静,则要仔细观察等待,不可马上进攻;待火势烧到最旺的时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兵,若不可进攻则马上停止。若在敌营外面放火,那就不必等待在敌营内放火,只要时机和条件都可以时,便可放火。因为火发于上风向,所以不能在下风向或逆风的方向进攻。如果刮了一白天的风,那么夜晚就不会刮风。
凡是率领军队打仗,就必须熟悉这五种火攻的方法,以及根据变化进行合理的运用,要掌握“发火有时,起火有日”的理论,严加守备。所以,以火助攻,威势显赫;以水助攻,声势强大。水可以断绝敌方的粮草和兵力的支援,但不能损坏敌人的军用蓄积。
用水、火助攻,打了胜仗,占领了土地、城池,却不嘉奖那些有功之臣,必然是危险的,这叫做“费留”。所以,贤明的国君一定要考虑战胜奖赏的事情,优秀的将帅也必须奖赏那些在攻战中有功的士卒。如果对国家无利,就不能轻易采取行动;如果没有取胜的把握,就不要随便用兵;不到万不得已,也不能轻言开战。国君不能凭一时之恼怒而发兵打仗,将帅也不能凭一时之怨恨而与敌人交战。符合国家利益的事情三思后方可行动,不符合国家利益的则当即停止。恼怒后可以再欢喜,怨愤后还可以再高兴,但是国一旦亡了就不可能再存在,士卒死了也不会再活。所以明智的国君应该慎重用兵,良能的将帅在交战时一定要警惕,因为这些都关系到国家和军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