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利排灌机械一直是发展农田机具的重点,1950年试制成功适用于深、浅水位两种型式的解放式水车。1955年,国务院批准将解放式水车列为中央管理的7种农具之一,并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水车标定会议,制定了统一的质量标准,1956年全国水车的产量达155万部。1952年开始引进和研制适合我国特点的中小型离心泵。1953年仿制成功单级双吸离心泵,1953~1955年,长沙水泵厂和沈阳水泵厂自行设计了双吸离心泵,1953~1958年,还开展了水轮泵、喷灌机、农用内燃水泵、深井泵等的研制,其中,福建省于1956年初建成第一个潮汐水轮泵试点站。
农产品收获机械化是解放劳动生产力,降低劳动强度的最有效手段。新中国成立初期,受牵引动力机的限制,主要还是发展畜力收割机为主,自1952年开始,华北农业机械总厂、天山农具厂(现鞍山拖拉机厂)仿制了波兰摇臂收割机,1953年正式投入批量生产。同期,西北地区也引进了捷克斯洛伐克的摇臂收割机,由西安农机厂生产,主要在新疆、陕西、内蒙古和黑龙江等地使用,由马拉牵引,后期改用拖拉机牵引,每日可收割80~100亩小麦。1958年开始自行设计小割幅的畜力收割机,有代表性的是陕西生产的太谷号和霍邱设计的自拔式小摇臂收割机。为更好地推进收获机械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后期国家规划在我国的不同作物区域建立机械动力驱动或牵引的收割机生产企业,如东北区域的四平收割机厂、佳木斯收割机厂,西北部地区的新疆联合收获机厂,中部地区的北京收获机械厂、开封收割机厂以收获小麦为主;中南部区域的上海、浙江、江西等省份收获机厂,西南地区的广西桂林、广东广州等地的收割机厂以收获水稻产品为主。
除耕、种、收主要作业机械以外,全国各地区根据不同需求分别生产了中耕、植保、田间管理、畜牧养殖,渔业和农副产品加工等机械,相应提高了当地的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新中国成立后的前十年中央政府把农业发展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我国农业生产的技术进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相应的农业生产工具的改革带动了农机工业的蓬勃发展,一大批农机制造骨干企业陆续投产,我们可自主生产耕、耙、播、收、中耕、植保、排灌、畜牧等多种类型的作业机械。到1960年,全国农机制造企业达到2600多家,农机具制造修理厂共有86000多个,对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丰产丰收起到了重要作用。
5.3.220世纪60年代后期农业机械的快速发展
1960年开始受自然灾害和冒进政策的影响,农机发展也遇到了一定的挫折,由于农机工业发展与当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不够协调,1961~1963年,国家采取关、停、并、转等方式,对农机工业进行调整。国家有计划地新建和改、扩建农机制造企业,组织县、社铁木业生产合作社联营为规模较小的农具制造厂;1962年,国家决定将拖拉机站重新收归国营。到1965年,国营拖拉机站已发展到1629个,拥有大中型拖拉机45885台,手扶拖拉机539台,机耕面积达到1558万公顷。随着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械保有量的大幅度增长,农业机械配件生产和修理成了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为此,国家开始建立农机修配网。国家首先帮助农业机械保有量较大的东北地区和河北、山东、河南等省把一些机械厂转为农机修理厂,增加修理设备,形成修理网络,同时还投资新建了一批农机修配厂。
1966年,国家提出“1980年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奋斗目标,并对实现这一目标做了规划和部署。1966~1978年先后召开3次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采取一系列行政手段,动员全党全国人民为1980年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而奋斗,形成了全国性的农机化运动。国家对农机工业的投资增加到46.61亿元,重点扩建和提高现有企业,有计划地新建农机制造、配件生产企业,基本上建成了农机制造、维修、配件生产大致适应,门类比较齐全的农机工业体系。为提高农机工业的专业化程度,提高零件的互换性,降低生产成本,国家加强了农机产品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工作,统一了柴油机系列型谱和定型设计,2.2~8.82千瓦手扶拖拉机,14.7千瓦、29.4千瓦、36.75千瓦、40.43千瓦、44.1千瓦的轮式拖拉机和55.13千瓦、58.8千瓦的履带式拖拉机,都设计了标准化的系列产品。1972年国产船式拖拉机,为中国南方水田特别是常年积水的沤田地区提供了多种用途的牵引动力。
尽管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在全国性的农机化运动推动下,在这个时期全国农业机械发展还是取得了较大的成就,截止到20世纪70年代末,全国农机生产企业达到1829家,职工70.76万人,实现工业总产值103.7亿元,固定资产原值达到85.26亿元,形成了年产农用拖拉机13.85万台、手扶拖拉机35万台、联合收割机6000台的能力。虽然未能达到真正实现机械化的目标,但全国整体农业机械的规模有了大幅度提高,我国农业生产中需要的各种农业机械,基本上都能够自己制造,改变了我国依赖机具靠进口、动力靠人力的格局。
5.4改革开放初期农业生产机械的变革〖1〗5.4.1农业生产模式与农机产品结构革新1978年中国农村政策发生了重要变革,取消了人民公社体制,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农业生产方式由集体统一经营变为农户分散经营。大型农业机械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中央出台了第一个农村问题的1号文件,提出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基本方针“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必须是机械化、半机械化、手工工具并举,人力、畜力、机电动力并用,工程措施和生物技术措施相结合”。农机经营体制允许个人和联户购置使用农业机械,实际生产的需要促使中小型的农业机械得到了快速的发展,1980年左右的一段时间内全国建立了上百家小型拖拉机生产厂,同时出现了多种规格的配套小型农机具,小型拖拉机、农机具出现了数倍的增长,给当时的农业生产带来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也带来了类型繁杂,使用不规范、可靠性难以保证等弊病。不可否认的是土地小块承包,分散的小规模经营与高效的机械化之间有一定的矛盾。经过实践,国人普遍认识到农村改革的最终目的还是要解放劳动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富裕,先进的生产工具必然要代替落后的工具,土地经营模式的改变必然带来生产工具的变革,如何适应新的体制变化,给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体制的革新需要探求新的农业机械发展模式。在政府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规律的影响下,经过近10年的摸索,全国农业机械领域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机制。
(1)调整农机产品结构,开发生产有中国特色的农机产品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后,农业机械化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化。针对农民家庭经营规模小、投资能力有限的状况,发展以小型农业机械为主的农业机械化,而针对保留的国有农场和东北、西北大农区,仍以发展中型以上的农业机械为主。农机生产企业面向市场需要,开发适合小生产规模、适合农村购买力、适合国情的农业机械,特别是注重设计生产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机产品。
20世纪90年代相继开发的具有国内特色的主要产品有四大类:第一类是农用运输车,当时由于受载重汽车价格高的限制,在农村,农民多用拖拉机作为运输工具,部分农机企业在拖拉机基础上设计生产了较简单的三轮和四轮运输车,它不同于汽车,也不同于拖拉机,是发达国家没有的产品。由于价格低廉,适应性好,深受农民青睐。1988年,根据实际需要,国家对农用运输车的载重量和速度做了限制,进一步推动了农用运输车行业的发展。1993年,农用运输车产量达到130万辆,超过拖拉机产量,成为农机制造业的第一大行业。第二类是收获机械,中国收获机械总公司1993年投产的新疆-2联合收割机,采用轴流横向双脱粒滚筒结构,积木式部件设计,结构简单,脱粒性能优于国外产品,特别适宜我国单产高、作物收获时比较潮湿、难脱粒的状况,既可在大面积地块收割,也可在几分地的小地块中作业,非常适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联合收割机作业频繁转移、频繁卸粮的特点,成为联合收割机市场上的主打产品。另外针对联合收割机利用率低而设计的背负式联合收割机,由桂林联合收割机厂生产,它自身不带动力,与13.23~47.78千瓦拖拉机配套,可提高拖拉机的利用率,是一种我国独创产品,价格低廉,一机多用,特别适合我国农民低购买力的状况。第三类是在旋耕机基础上改进设计的可完成秸秆粉碎、旋耕覆盖、施肥、播种的复合作业机,一次完成多项作业,减少程序,深受农民欢迎。第四类是小型系列节水灌溉机械,包括农用水泵、小型喷灌机,施水播种机、移动喷雾车等,在当时条件下对抗旱保收起到了积极作用。
(2)形成“计划+市场”的运作机制
1980年以后,国家对农机化的政策进行了逐步的调整,形成了农业机械化“计划+市场”的运作机制。一方面,国家继续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下一些支持农机化发展的行政、财政、金融政策。一是继续对农机产品实行价格管制,保证农机产品以较低的价格供应农村。二是积极鼓励农机企业产品销售进入市场调节,政府出面举办多种类型农机展销会,通过市场竞争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提升农机产品科技水平。
(3)形成政府由管理变服务的运作机制
农机管理部门也改变了过去对农机经营者管得过多过细,干预农机经营活动,确定收费标准等做法,转到了保护农机经营自主权、搞好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机经营者服务、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使农机作业向市场化、社会化发展。以我国独有的全国性跨区机收小麦为标志,使联合收割机使用时间从平均每年7~10天增加到1个多月,大大提高了联合收割机的利用率,既满足了农民对机械收割的要求,又使企业明白既要关注产品生产又要注重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小麦跨区机收带动了小麦播种及其他作物机械化生产向市场化、社会化发展。
5.4.220世纪80年代国内农机工业的改革创新
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农机工业在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有力提升了制造能力和技术水平,拖拉机产业作为农机工业的代表产业,为缩小与先进国家拖拉机制造能力和技术水平差距,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加速产品换代升级,着手培养自己的高层技术人员队伍,为革新设计和生产自主的新系列拖拉机产品做好了人才和技术储备。90年代开始,以中国一拖集团公司为首的国内几家大型企业开始生产88.2千瓦(120马力)以上的大型拖拉机,同时,农机企业通过关键要素投入,坚持技术升级、引进技术和自主创新,研发、制造出一批代表中国拖拉机高科技含量产品,大大缩短了农机工业与国外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产品制造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高。改革开放过程中为了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改革了计划经济时代国营一统天下的局面,吸收国外经验对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和体制进行了一系列变革,通过企业改制吸收民营资本进入和对外合资合作,多个地区建立了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改变了原有的企业结构,初步形成了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组成的多元企业结构。同时根据国内实际生产需要对农机产品结构做出相应调整,形成了基本适应我国农业生产需要的产品体系,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机械、农产品加工业、林业机械、渔业机械、农业运输机械,以及可再生能源装备等共7个门类,共包含了65大类、337个中类、1374个小类。特别是在大田作业机械方面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内容涉及耕整地机械、播种栽植机械、秧苗栽插机械、秧苗准备机械、中耕机械、植物保护机械、收获机械、场上作业机械、谷物烘干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排灌机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