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到远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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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到远方去 (1)

大约每一个乡村少年都曾有过一个朦胧而美丽的梦:离开父母,离开家,到远方去。即便生活在都市中的孩子,也大多有过这类念头。只是他们的本意有些不同,都市中的孩子多半是为了寻求独立,而乡下孩子则纯粹为了改变命运。

这不一样。

乡村贫穷、落后,一辈辈面对黄土背朝天,汗珠子掉地上摔八瓣,每一粒粮食都来得不易。所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只是一种过分简化且诗化的描述,乡村日子所包含的艰辛,不在其中是很难体味到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肯定是懒汉,真正的庄稼人决没有这般悠然。起五更睡半夜倒是常有的事,酷暑烈日、风雪严寒中仍在劳作,多少个世纪都是这样子。年复一年,日子单调、清苦而无奈,于是就有了一种近乎绝望的期盼。孩子从懂事起,父亲就不断告诉儿子:“要争气,要有出息,日后到大地方干事去!”这要求其实很虚幻,甚至连自己都觉得没有指望。庄稼人一辈辈都这么要求孩子,自己也被父亲这么要求过,不是还在土里刨食吗?但作为父亲,一辈辈都会这么说,都必须这么告诉儿子,这是责任。于是儿子就有了最初的梦。只是一夜梦醒,也许就忘了。因为这期盼和要求,毕竟不如去放羊去割草去买盐这样具体,这样明确,这样容易做到。

乡村少年到远方去的梦,从此时断时续。后来随着年龄稍大和上学读书,渐渐体味到乡村日子的艰辛,渐渐知道了外头的世界,才真正开始来自内心的冲动,也从此开始艰难的跋涉。

走出乡村,谈何容易!

那路途委实遥远得很呢。

千百万乡村少年在经历过梦境、跋涉和奋斗之后,终以失败告终。这很残酷。很多人都希望能选择生活,但最终只能被生活所选择。无奈中,你只好说这是命运。于是他们重新回到村子,沿着父辈生活的轨迹,娶妻生子,侍弄土地,终其一生。他们也同样会告诉儿子:“要争气,要有出息,日后到大地方干事去!”

这是一个生生不息的循环,一个古老而苍凉的童话。

也有人终于走出去。

今天生活在城市里的大多数人,其祖辈都是来自乡村,有的才两代、三代。他们的父辈、祖辈,当年带着旷野的风,穿着沾满泥巴的草鞋走进城市的时候,都可以写一部跋涉者的传奇了。他们是军人、乞丐、手艺人、流浪汉、学生、用人、脚力、妓女、革命家……

城市不是天堂,但城市是一种象征。

这些年,每次回到故乡的村子,见到儿时的伙伴,都有一种说不出的苦涩。有的才四十几岁,已经很像个老头老太了。驼腰佝背、头发散乱、眼珠混浊、衣衫破旧。我依然清晰地记得我们当年如何一块上学、一块养狗、一块爬树的情景。他们中有的相当聪明,也非常有抱负,却到底没能走出来。

他们在哪里错过了呢?有的只读完小学,有的读到初中,也有的已经读到高中,仅差一步了。终于还是功亏一篑。儿时的伙伴见到我时,自然会有一番寒暄、亲热,却不再有儿时的自然、灵动和意气风发。岁月已经消磨了几乎所有虚幻的东西,他们变得非常实在和木讷,和我交谈时甚至有点惶然不知所措。

那些曾属于我们共有的大树底、场院和麦秸垛呢?那些记录着我们淘气和快乐的坑塘、土井和瓜园呢?还有当过小学的祠堂、庙会、说书场……那些哺育过我们身体和灵性的场景,也都随着岁月消失了吗?

我生下来体质就弱,后来又得过几次要命的病,疹子、白喉,几乎要了我的命。出疹子使我昏迷了十八天,长白喉使我一个月不能说话。病了多是吃汤药。满满熬上一大碗,闭上气喝下去。大人舍不得丢掉药渣,放在药锅里再熬半碗,再喝下去,喝得肚子圆滚滚的,一走路直晃荡,喘出的气都有一股药味。母亲说我小时候吃药特别乖,老是病恹恹地靠在墙角晒太阳,旁边放一只药碗,卧一条黑狗,半天不动一动。

童年的生活是破碎的。

我家乡所在的丰县,解放初属于山东,后来才划归江苏。那时鲁西南一带穷得可怕,许多人家吃了上顿没下顿。树皮、草根、棉种、青苗、野菜,都用来填肚子。春夏秋三季还好,有绿色就会有吃的。冬季冰天雪地,万木凋零,麻雀还能找点草籽吃,人都饿得团团转,饿死冻死人的事常有发生。那时父亲正做着发家梦,经常在外做小生意。母亲带着我们姐弟几个在家苦熬,也是有一顿没一顿的。家里有几亩地,但那时产量极低,十亩地不如现在一亩地打的粮食多。一个人没经历过饥饿和贫穷,永远都不懂得粮食的重要。和那时相比,现在的生活是天堂了。可至今我吃饭仍不舍得丢掉一粒饭,和粮食的感情是在饥饿中建立起来的。我一生中经历过三次饥饿:一是解放初,二是三年困难时期,三是文化大革命中。饿得最惨的是前两次,剥树皮晒干了磨成面蒸窝头吃,把柳树叶用开水烫一烫拌点盐,一次能扒进肚子两碗。但树皮树叶有限,饥饿的人们很快就把它全吃光了,大树小树都被剥得体无完肤。

真正救人性命的还是野草野菜。真是奇怪得很,每逢荒年,地里就会疯长野草野菜。老年人说,历史上也是这样,马蜂菜、扫帚菜、灰灰菜、七七芽、面条棵……长得到处都是,家前院后甚至草屋顶上都会长出来。而平时这些地方是从不长草长菜的,一到荒年都冒了出来,真叫天无绝人之路。人们像蝗虫一样采摘过去,三五天又长出来。大地是一位真正慈爱的母亲!后来的几十年,我见识过形形色色的金银珠宝、富丽堂皇的宫殿楼阁,却没有一样叫我动过感情。可每当我置身野外,沐浴着旷野的风,感受到土地的气息时,就有一种来自内心的震颤和激动。这和城里人对大自然的热爱不一样。大自然对城里人来说,是一种点缀、调剂和补充,而土地于我却是母腹和生命的源头。我也参加过很多次高级宴席,面对一桌子山珍海味却少有食欲,没有一次吃饱过,每次回家还要再啃一个馒头,肚里才觉踏实。我只有一副平民的肚肠,连吃肉都喜欢吃下水。这很土气,可我不想假冒贵族。我为自己依然喜欢吃五谷杂粮的胃口感到欣慰和骄傲。

终有一天人类会觉悟,世上最好的东西不是黄金,而是土地;最好吃的东西不是各种营养液之类的鬼名堂,而是粮食。

我八岁上小学,那是1955年。

其时,父亲近乎疯狂的土地梦已经破灭。

父亲和母亲两个家族都曾在当地显赫一时,但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全都轰然倒塌,到他们这一辈已沦为清贫。从富有到清贫,是一个痛苦的毁灭过程,其间经历过无数杀戮和苦难,这些都在《碎瓦》里写过。可贵的是,父亲母亲没有沉沦。他们相濡以沫,克勤克俭,从零开始,又奋斗了许多年。土改前后那几年,他们几乎是在拼命,挣点钱不舍得吃穿,就是为了攒钱买地。我仍然记得,小时候家里都是两顿饭,晚上是从不做饭的。天冷时至多烧一点热汤暖暖肚子,汤水可照人影,几颗小米粒粒可数。当地人把吃晚饭叫喝汤,至今沿袭,少说也有几百年的历史了。

晚上,小孩子饿了就早早睡觉,母亲和十岁的大姐还要继续纺线。母亲生于富家,曾在县城外祖父的店铺里度过她的整个少女时代,本是一双插花描云的纤纤玉手,这时已磨得两手老茧,拧纺车的右手食指粗糙得像一截树枝。有时夜半醒来撒尿,猛见母亲还在纺线,昏黄的灯影下是一个疲惫不堪的身影。母亲能苦,父亲更能苦。他的一件黑布袍子有十几块补丁,那件袍子穿了十几年。在我童年的记忆中,父亲的袍子是最温暖的。他会变戏法似的从袍子里掏出几个热乎乎的烧饼,也会用破袍子把我裹在怀里去屋后的杂货店和人聊天,或者揣着我挤在人群里听夜戏。那是父亲难得闲暇的时候,我几乎寸步不离父亲的身子。父亲每次做生意回来,也总是把我拎来拎去舍不得松手。

父母受过很多苦,但他们活得充实,因为他们有坚定的目标,就是一年年扩大土地。当父亲穿着那件破袍子走州过府,在风雪弥漫的路途上挑着担子,喘息着四处奔走的时候,决不会想到日后有个叫“合作社”的怪物,正等着吞噬他用血汗换来的土地。父亲入社了。父亲不能不入社。对于数亿庄稼人来说,那是个充满亢奋、痛苦和困惑的时代。从初级社、高级社到人民公社化,人们始终没弄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土地、村庄、锅灶、牛羊、劳动,什么都合在一起了。除了老婆孩子还是自己的,庄稼人已变得一无所有。聚拢土地再没有指望。

社会的发展迫使父亲从土地上抬起头,看到更远一点的地方。他噙着泪松开攥在手里的那一把黄土,决意要供养孩子上学了。学校在祠堂里。赵家祠堂是一片很气派的房子。砖木结构,两进大院。前院是东西厢房,穿过腰房中间的过道门,就进入后院了。后院主殿是一座明代建筑,下头是青砖,上头是彩色琉璃瓦。青砖用砂浆粘合,中间嵌有铜锭,十分稳固。殿顶正中立一宝葫芦,脊檐上雕有龙兽,堂皇而威严。

建筑上雕龙,在旧时是极有讲究的。只有出过皇帝的地方,才有这种特权,否则就有觊觎天下之嫌而遭杀头之罪。故乡丰县出过一代开国皇帝刘邦,自然就有了雕龙的特权。赵家祠堂上雕龙,还有另一层意思,就是赵家做过宋天子。我们这个古老的赵姓寨子,一辈辈传下来说是赵宋的后裔。祖谱上的记载都比较含混:“宋亡,携族避乱于直隶之长清县,是为元初。明永乐又南徙,有留山东者,有分往河南江西者,落籍于丰,其一支也。”就是说宋朝灭亡以后的逃亡迁徙路线很清晰,但最初从何处“携族避乱”却语焉不详。我想要么是有意回避,要么是不知从何处来。那时战祸连年,人们逃来逃去,后来人忘了根基的事也是有的。但赵氏一族祖辈相传的说法,使我更相信前者。一支落难的皇族后裔如惊弓之鸟,祖谱上有意回避是合乎情理的。可我宁愿不是。因为宋朝是我最不喜欢的一个朝代,每读宋史都有一种屈辱感。

宋王朝在中国历史上是个重文轻武的朝代,积贫积弱,国运多舛。两宋共历十八帝,计三百二十年,除太祖赵匡胤,似乎都缺少政治家的雄才大略。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其实都不是做帝王的材料。如太宗赵炅,大量增加进士科中试名额,使文臣修编《太平御览》等书。北宋亡国之君徽宗赵佶诗文书画俱佳,颇富才情,他首创的“瘦金体”至今在书界仍有地位,存世画迹有《芙蓉锦鸡》、《池塘晚秋》、《四禽》、《雪江归棹》等。他们也许更宜做文人,而文人和政治家是两码事。由这些文弱少断、多愁善感、声色犬马的公子哥儿治国,我们这支赵姓遗民若果是赵宋后裔,真要感激那位当初携族避乱、流落民间的一世祖了。龙子龙孙并不是好当的,人间快活是自由身。不具其能,不在其位,粗茶淡饭也养得数万子孙。后人修谱建祠纪念他,是理所当然的。从明永乐年间二次迁徙定居丰县,已历二十二世,近六百年。

六百年间,中国社会不知经历过多少次兵燹离乱,这一支赵姓人都顽强地生存下来了。除老寨赵集村,又分出许多新支,散居在苏鲁豫皖交界的广大区域内。自然,在这六百年间,也有过多次昌隆盛世,但一个奇怪的现象是,查遍赵氏祖谱,居然没有一个人出去做过官。如果都是些目不识丁的庄稼人倒也罢了,赵家历史上偏又出过许多有学问的人,他们儒雅温和、深藏不露,除了种几亩薄田,就是以读书自娱,或者就在村里谈些天下事,聊累了打个哈欠回家睡觉,决不去外头招惹是非。后来渐渐有些人出外教书,但也仅限于教书,仍是无意官场。解放前后,一个村就出过上百位教书先生,这在周围村庄也是仅见。晚清时更是出过一位奇人,此人除了种田,闲时还做“补书”的行当。所谓“补书”就是修补那些破损断页的书籍,就像修补破盆烂锅一样。任你四书五经、诸子百家、闲杂书籍,哪里缺页断行,尽可拿来修补。不知此公是否可用学富五车来形容,古今能干这行当的大概不多。但他一生都是个农夫。赵姓人厌恶官场,大约也是曾经沧海难为水了。

逢年过节,赵氏祠堂就格外热闹起来。祭祀先祖已成数百年不变的规矩。听老人们说,主殿里原本供奉的是一世祖的雕像,黄杨木的,四十年代时被日本人烧了。解放后反对封建思想,再没有恢复。祠堂也做了小学校。

学校是初小,只有四年级。

前院东厢房是先生的办公室,西厢房是一、二年级合用的教室。后院西厢房为三、四年级合用,东厢房放些杂物。主殿依旧空着,有时村干部开会用用,摆几张桌椅,学生不大敢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