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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敬群乐文》序

《敬群乐文》即将出版,敬群嘱我写几句话,自然很高兴,因为我们的关系太不一般。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翻阅案头这部书稿,同样勾起我的许多记忆,不由感慨万千。

1961年,我和敬群同时考入丰县一中。这所中学当时以高考高升学率闻名全省,招收的学生也是优中选优,能在这里上学,意味着一条腿已经跨进大学校门。我和敬群被分在同一个班,有一段时间还同睡一张床。敬群在班里年龄较小,可他天赋过人,学习不怎么用功,却老是考第一。他的性格文而不静,淘而不厌,老师同学都喜欢他,连女生也喜欢他,老是拿他开玩笑。那几年我们生活得很快乐,其实是少年不知愁滋味。整个初中三年,正是共和国最困难的年代,到处都在饿死人。在学校里也吃不饱,而且每天吃的都是山芋面卷,黑乎乎硬邦邦的像砖块,吃得扎心难受吐酸水,教室里每人脚下都是黏糊糊的一片,一个个面黄肌瘦,一些同学坚持不住退学了。

但我和敬群吐着酸水坚持了下来,并顺利考上高中。敬群去了徐州一中,我仍留在丰中上学。如果不是后来的“文革”,分别考上一所好大学是毫无问题的。但我们终于作为“老三届”重新回到了农村老家。那些年,我们都经历过许多磨难,但都没有沉沦,而是自强不息,终于走出各自不同的人生道路。我从文,他从政,成为两股道上跑的车。几十年来,我们并不时常联系,即使后来先后调来省城工作,也就是每年几次有限的聚会,平时电话也不打。我们之间的友谊和理解,已不需要那些表面的东西。但我们一直关注着对方,牵挂着对方,并为对方骄傲。这种骄傲不是因为取得多大成就,做了多大的官,而是因为没有虚度年华,没有忘记本色,没有扭曲变形,没有迷失自己。在这个浮华而功利的年代,做到这些并不容易。

从这本书里,我们可以看到敬群不仅是个有情趣的人,而且是个很有责任心的人,无论对家庭还是对工作对同志。他为人做事通达,却又坚持原则,任何时候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当今社会,做官是个危险的行当,因为诱惑太多。可我一点都不担心他,因为我了解他。

《敬群乐文》,这书名是他的心声。进入仕途,是生活选择了他。按他从少年时代就显露的才气,如果让他选择生活,也许他会从文。但现在,他只好像喜欢拉二胡唱豫剧一样,做个票友,亦庄亦谐过把瘾了。

是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