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到远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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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土地与人

——《逝水》琐记

《逝水》是我系列长篇小说《地母》的第一卷,按计划写完,大约要四卷或五卷。每一卷都相对独立,其中的人物,有些会在下一卷继续出现,有些人物就消失了。

这部系列长篇是以我父亲和母亲两个家族为背景而构思的,时间跨度一百多年,从清咸丰五年黄河决口,一直写到我这一辈,人物很多,故事很多,可以称得上一部大构思。

但麻烦可能也出在这里。

现在作家写长篇的很多,新时期以来比较活跃的一些作家,差不多都在写长篇。而且我已注意到批评界的批评,就是说现在长篇产量很高,一年大约四五百部,但真正好的长篇很少;作家动辄就是写系列长篇,而水分却很大,看了叫人失望;长篇小说中写家族的很多,大同小异,缺乏新意。

这的确是目前长篇小说创作的现状。不仅批评界不满意,读者不满意,连作家也不满意。

这种批评对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写系列,而且又是写家族,就像对着黑洞洞的枪口撞去,能逃脱失败的厄运吗?每一位作家在写长篇的时候都是自信的,每一位作家都认为自己的素材是独特的,但写出来却发现:互相之间并无大的不同。

但我还是得写。

作家写别人写过的东西是傻瓜,作家不敢写别人写过的东西就是白痴了。其实中外古今,还有什么题材没被作家写过?文学不在于写什么,永远都在于怎么写。

我很自信,像所有的失败者那样。

为了这部系列长篇,我已准备了十年,也构思了十年,其间动笔三次,废掉十六万字,不满意又停下了。

因为这部长篇,我耽误了好多中短篇小说,谢绝了许多朋友的约稿,有些刊物我已白看了十年,还没给人家写一个字。就连那些在有些人看来可以信手拈来的报纸副刊小文章,也写得很少。因为我从来认为小文章其实并不好写。

我不想分散精力。我不像有人可以同时干几件事,我只能一件事一件事地干。我一肚子都是这个大东西。这些年陆续发表的几部中篇小说《涸辙》《走出蓝水河》《碎瓦》《到远方去》等,都是这个系列长篇中的某一部分,都是为它准备的。尽管我老给自己说要沉住气,可我终于耐不住了,我已经憋了十年。那个叫做创作冲动的东西已经搅得我心神不宁,坐卧不安。

从1994年后半年开始,我决定动手了。在最初的三个多月里,胃病发作,疼得不能睡觉,更不能写作。每天吃完药躺在床上或坐在沙发上沉默、静养。家里很安静。我的居所在紫金山下,距南京最繁华的新街口约有二十华里。前些年搬家的时候,我有意选了这个地方。这里原本就是乡村,没有都市的喧嚣,但有绿树、有鸟叫、有蝉鸣。家里人都去上班或上学了,就我一个人在家。时有几只小鸟落在阳台上寻找吃的,我有时就撒点粮食在那里,小鸟就天天来。多数时候是几只麻雀,偶尔有两只燕子,它们不怎么怕我,有时会伸头往屋里看,歪着头。小鸟歪头看人的样子特别可爱。紫金山就在对面,站在阳台上似乎伸手就能摸住。山坡上的树木郁郁葱葱,林木间的紫金山天文台清晰可见。有时我从一条小路爬上山去,在幽静的竹林里散步或者躺一会儿,心里静极,尘世的一切烦恼都离我远去。东郊风景区醉人的绿色空气和近四十服中药,终于使我的身体好起来。而这时《逝水》应该怎么写,我已经有数了。

正式坐到书桌前是九月份,之后用了将近五个月的时间,终于为《逝水》画上了句号。

关于这部长篇,我不想说得太多。

但我想说,它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

我把它写开了。因为是系列长篇,第一卷必须写开,写出气势。如果写得小头小脑,后头就无法写了。而我素来讨厌小头小脑的东西。

家族小说最普遍的主题,是通过家族的兴衰表现人物的命运,表现历史的变迁,这也是最传统的主题。这当然无可非议,但诸多小说的雷同已是无法避免。

我走的是另一条路,就是离开社会学意义上的主题,去表现人和自然的关系。

产生这种想法并非刻意。

我的家乡在苏鲁豫皖交界的丰县,大体属于中原。黄河曾在那里流过八百年,清咸丰五年黄河决口,从此改道山东入海。黄河走了,但黄河留给后人太多的遗产,最大的遗产就是几尺厚的黄沙。1985年5月,我曾带一个小伙子沿黄河故道考察,江苏电视台一个摄制组闻讯跟进故道,想跟踪采访一段时间。我谢绝了几位朋友的好意,因为那样我就失去了自由。我和那个叫董亚平的小伙子一人一辆自行车,后架上带着酒和猪耳狗肉之类。累了就在故道两旁的树荫下喝酒休息,往草地一躺,醒了骑车又走。没有具体的采访任务,只是走走看看,乡村、野店、集市、土路、草坡、河沟,兴之所至,就是想感受黄泛区的整体面貌。用了二十天的时间,行程两千多里。那感受是丰富而奇特的,而最大的感受就是人类的再生能力。

历史上黄河每一次决口都是毁灭性的,中原尽成泽国,村庄毁弃,人民失所,大水过后,千里平原几成荒漠。至今从一些涸辙中仍可看出当年黄水的走向和汹涌。但现在展现在面前的景象,却是如此生机勃勃,村庄稠密,树木葱茏。如果不是一道道隐约可见的涸辙,如果不是一座座遗迹犹存的救命墩,你几乎不能相信历史上曾有过什么灾难。有时坐在老黄沿,打量一片片土地及在土地上忙碌的人们,我会突发奇想:黄河决口前这一片片土地曾属于谁?它原先的主人叫什么?它原先的主人以前的主人又是谁?以此推上去,可以上溯几千年。由此我突然发现,这一片片的土地其实不属于任何人。它一代代的所谓主人,都成匆匆过客。他们只是它的开拓者、耕耘者、收获者,他们在这一片片土地和天空下生长、繁衍,又在这一片片土地和天空下化为枯骨成为泥土。而土地却永在。

这才是真正的永恒。

我们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头上的每一片天空,都是古老的。古往今来,多少人都想把它据为己有,包括皇帝的所谓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其实都是一个个极为短暂的梦。没有谁能真正占有它。于是我想到父亲和母亲的两个家族。那曾是两个在当地很大的家族,都曾拥有大片土地,但在近百年的时间里,两个大家族都轰然倒塌,成为两片废墟。其间无数惊心动魄的故事几乎都和土地有关。

土地在自然人眼里并不是财富,它只是生命的依托和根基。土地是神奇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万物都从土里生长,最终又回归土地。大地是母亲,而母亲能是财富吗?但随着人类文明的进程,土地已不可避免地成为财富,悲剧也就无法避免。

《地母》第一卷《逝水》,主要是写黄河决口以后的那一段时空。那一段时空是人类文明的中断,原有的道德、伦理、观念、秩序等一切文明社会的规范全消失了。大水中幸存的人们重新成为自然人,土地也重新成为自然之物,人和土地全都自由了。黄河决口对人类文明是一次毁灭,但对人和土地本身也许是一种解放,使人和土地重新找回迷失的本性。

但这种日子能维持多久呢?因为新的文明毕竟会重建。这就是我要写的《地母》的第二卷了。

1996年1月2日

(《逝水》后改名《黑蚂蚁蓝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