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耶鲁大学公开课:死亡
14527500000060

第60章 自杀(5)

当然,除非你有上帝的指导手册。或许你会认为,《圣经》让我们不要自杀,既然《圣经》记录了上帝的话语,我们就得按照《圣经》的要求行事。对这一观点进行讨论需要更长的篇幅,原则上我非常乐意对此进行讨论,但这里我们没有足够的篇幅这么做了。就我们眼下的目的而言,我仅仅想指出这一观点的背后存在许多假设,我们要对其进行仔细研究。其中一些假设同样诉诸上帝旨意,就像最初的论点一样(例如,上帝是存在的,我们在道德上需要遵从上帝的旨意)。此外,还有一个关键的假设,即上帝把旨意写在了一本书中,这本书就是《圣经》。

许多人声称《圣经》就是上帝的指导手册,他们愿意遵从这本手册。但是通常情况下,我们的真实意图只是挑选手册里那些我们钟意的条款,而摒弃剩下的条款。就算这个手册里写了不得自杀(有没有这么写,这本身就是个有争议的问题),但它里面还写了很多其他大多数人都不愿遵守的规定。如果你要在指导手册里挑一些你认为符合道德规范的条款,那你就不能来跟我说,因为手册里说自杀是错的,自杀就是错的。你其实不是把指导手册当成你的道德指引;相反,你只是根据自己已有的道德信念,在手册的各项条款里挑挑拣拣,选一些你认可的内容。也就是说,你并不是诉诸上帝的旨意来帮你决定自杀是否符合道德。

显然,关于这个话题还有许多内容可以进一步讨论,但为了眼下的目的,我们先把它搁置不谈。我们不再过多讨论关于上帝旨意的观点了,我想谈一下另外一个反对自杀的有失审慎的观点。和前一个相似,这个观点也可以用神学诠释,但不这样解释也行。这种观点一开始就指出,我们被赋予了生命,生命又如此美妙,这意味着(这种观点接着指出)我们的恩情未报,只有保有这一恩赐物,我们才能偿还恩情。因此我们有义务活着,自杀是不道德的。

人们现在不常谈论感恩这种美德,它正渐渐被人遗忘,但我认为没有理由丢弃这一美德。我认为,确实有需要偿还恩情这样的事。如果别人帮了你的忙,你就欠了他们些什么。你欠他们一份恩情没有偿还。

不管是上帝,还是父母,或者说是自然赋予了我们生命,不管是谁,不管是什么,我们是不是都因为这件美妙礼物而欠下恩情呢?那么你要如何偿还呢?你要通过保有这份礼物来偿还。如果你自杀了,你就是在摒弃这份礼物。这是忘恩负义的行为,是不道德的,是错误的。这就是为什么自杀是错的:因为这样做没能对生命这件礼物表示恰如其分的感谢。

这是第二种反对自杀的论点,要是我说我觉得这个论点同样没有说服力,你们或许不会感到意外。这不是因为我对感恩有所怀疑,而是我希望大家关注感恩到底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

我认为要讨论的第一点是,我们并不清楚是否能欠人以外的事物的人情。如果我们说我们要对自然感恩,这种情况下,就无法确定我们是否真的欠下了人情要偿还,因为自然不是人。但我们可以不追究这一点,假设无论是对于非人的事物、上帝还是父母,我们都可能欠下恩情。但我认为有一点更为重要,需要牢记在心:只有当一个人(假如说是人)给你的确实是一件礼物时,你才欠了他人情。

假设有人给了你一个派,命令道:“吃了它!”但那不是苹果派,也不是樱桃派。那是一种油腻的、令人作呕的、变质了的烂乎乎的派。他切下一大块,对你说:“吃了它!”你欠这个人人情了吗?你对这个人有什么义务吗?——因为他给了你这个派——你有义务吃了它,或一直这么吃下去吗?那样的话就太荒谬了。要是他给你一块已经变质了的烂派,还强迫你吃下去,他不过是个恶霸!

当然了,典型的恶霸都又高又壮,至少在电影里是这样的。他们可能这么跟你说:“吃了这个派,不然我就揍你。”可能你不怎么壮实,他有能力这么做,你也知道他干得出来。所以,吃掉那个变质的、让人作呕又惨不忍睹的派才是明智之举。吃上几片烂派总比被人揍成肉酱要好,但这里没有道德义务,道德没有要求你吃掉那块派。

假设上帝扮演了恶霸的角色,说:“吃了这块派,不然我就送你下地狱。”照他说的做才是明智之举。显然,与之类似,如果上帝扮演了恶霸的角色,说:“就算你的生活糟透了,生不如死,我定要你活下去。你要是自杀的话,我就让你永远下地狱。”那么,可能不自杀是明智的,但这不是道德所要求的。在这个故事里,上帝只是一个恶霸。

这并不是说,我认为上帝是一个恶霸。如果你相信上帝非常有可能是善的,那要是派坏掉了,他就不会逼着你吃。他会给你一个苹果派,说:“吃了它,这对你有好处,你会喜欢的。”出于感激,你把它吃了。但这时上帝,由于它不是恶霸,就会说:“以后要是派坏了,就别吃了。”如果上帝不是一个恶霸,他为什么偏偏要逼着我们继续吃一个坏掉的派呢?所以,我看不出诉诸感恩而反对自杀的观点怎么能成立。

这就是我们的底线:就算自杀是不道德的,也不应该从上述两个有失审慎的观点中得出这一结论。我们将对道德理论进行更系统的讨论。所以,先不谈自杀问题,我们要问问自己,普遍来说,是什么决定了一种行为是为道德所允许,还是为道德所禁止?

可以料到,不同的道德理论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但至少有一个理念,是所有或者几乎所有道德理论都认可的,那就是行为造成的结果(consequence)至关重要。当然,不论我们能不能把结果当成衡量行为的唯一道德评判标准,但这肯定是一个重要指标。要想判断你的行为是否道德,肯定得看看你的行为会造成什么结果。下面让我们着眼于结果来思考自杀的道德问题,要记住,因为我们是从道德观点看问题,所以我们要考虑结果对所有人造成的影响。

我做出假设,自杀行为影响最大的人显然是自杀者本人。我们的第一印象似乎很清楚地表明,自杀对其本人是不好的。毕竟,这个人之前还是活生生的人,但现在死了。我们通常都把死亡看成是一个坏的结果。

举个例子,假如我指着墙上的开关告诉你,如果你按动开关,会有一千个本该活着的人死去。一般情况下,你会认为绝不能按开关!为什么呢?因为那会带来坏的后果:有一千个人会死去。当然,一个人死和一千个人死比起来,没有那么坏,但即便如此,我们不是仍然应该说结果是坏的吗?如果是这样,我们不是应该说,无论结果在道德评判中的作用有多大,至少在这种程度上,自杀是不合乎道德的?

但别急着下结论!尽管通常情况下,死亡是一件坏事,但并非总是如此。很久之前我们在讨论死亡坏处的本质时,谈到过这一点。毫无疑问,在典型的案例里,死亡夺走了人们的一段生命,而这段生命总体上本可以是幸福的,因此对于他们来说,死亡是一件坏事。但在本章中我们也举了一些例子,在这些例子中,从自利的角度来看,自杀是合理的,死了会更好。对于这些人来说,生活给予他们的,两相权衡来说是个负值;对于他们而言,早死比晚死要好。显然,这意味着,死亡对他们不是坏事,而是好事。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死亡就不是坏的结果,而是好的结果。

假如你愿意相信有这种可能性,有些人早死会比晚死好,就能得出结论,自杀的结果实际上可能是好的,而不是坏的。他们或许可以得到解脱,不用再去忍受痛苦。那么,虽然第一印象告诉我们,从结果上看自杀是错的,第二印象却说,至少在某些恰当的情况下,从结果上看,应该支持自杀的决定。

但是第三印象提醒我们,不能只关注自杀对于自杀者本人的影响。我们已经说过,从道德的角度出发,我们需要考虑其结果对于每一个人造成的影响。所以我们要看看,谁还会因为这个人的死亡或自杀而受到影响?想必,我们能想到的最重要的人就是死者的家属和爱人——最了解也最关心自杀者的那些人。考虑到更大范围内的这些人,可以合理地说,自杀的结果好像通常是坏的。毕竟,通常情况下,如果一个人自杀了,会给他的亲人和朋友带来巨大的打击和痛苦。

即使事实确实如此,我们仍然要问,如何将这些不同的结果进行对比?毕竟,我们这个世界上,很少有行为——如果有的话——只带来好结果或只带来坏结果。我们的行为带来的结果通常是好坏混杂的(有好结果,也有坏结果)。我们要问问自己,造成的好结果是否大于坏结果,还是相反。(然后,我们还要将这种有利有弊的结果,与采取其他行为带来的有利有弊的结果进行比较。)所以,即使自杀因为对其家属、朋友、爱人带来了打击和痛苦而造成了负面结果,但这仍可能不及给自杀者本人带来的好处多,如果对于自杀者来说,死了真的能更好的话。

此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我们既然已经考虑到那些关心爱护自杀者的人,如果自杀结束了他们关爱之人的痛苦,那么权衡下来,他们其实也得到了解脱。他们当然会非常痛苦,因为看到自然——或是上帝、命运和别的什么——使得他们的亲人竟然别无他择,要么自杀,要么停留在疾病晚期,继续过不能自理、痛苦不堪的生活。他们当然希望他有机会得到治愈,有机会恢复健康,也希望一开始他就没生病。但是由于选择有限——要么继续痛苦地活着,要么结束这种痛苦与折磨——如果这个人能对其前景进行理性评估,并且合理地判断出自己死了会更好。那么他们的亲人也会认可这一判断。他们也许会痛惜——更应该说,他们会咒骂现实——他只有这两种选择,但由于只有这些选择,他们可能会同意,终结痛苦也许更好。所以,当这个人自杀时,他们会支持这个决定。他们会说:“至少他不用再生活在痛苦与折磨中了。”

所以,如果我们从结果决定道德对错的观点看,自杀有时仍是合乎情理的。想象一下,有种道德观念认为结果并不只是衡量行为对错的一项重要标准,而是唯一标准。假设我们接受这个大胆的立场,认为结果是道德评判的唯一标准。确实有些道德理论这样认为,我想这种理论中,最著名的就是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功利主义是这样一种道德学说,它认为,行为的对错取决于其能否使所有人尽可能幸福,我们要等量计算每个人的幸福。如果你无法创造幸福,那就至少应当将痛苦最小化,并等量计算每个人的悲惨与痛苦。

假设我们认可功利主义的观点,关于自杀是否道德,我们能得出怎样的结论?我认为结论会是中立的。一方面,我们要摒弃自杀绝对不符合道德这一极端说法,因为要这样说,你就必须承认,自杀产生的总体结果总是坏的(和其他选择相比)。这个说法简直违背了经验,我不敢苟同。我们不难找出反例,对于有些人来说,比起继续忍受痛苦,自杀带来的结果会更好,而这对其本人和家属都更好。

另一方面,假如我们是功利主义者,我们也不想走入另一个极端,说自杀在道德上总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要这样说,就是说自杀的总体结果从来没有不好过。这一点显然也没有什么说服力。比如说许多年轻人身体健康,有大好前途在等着他们,如果这样的人自杀,总体结果就是不好的,就是坏的。在这种情况下,自杀在道德上是不正当的。

所以,功利主义的立场是中立的。它不认为自杀在道德上从来都不被接受,也不认为自杀从来都是可以接受的。或许不出你的所料,功利主义的观点认为自杀有时是可以接受的,这取决于实际情况,取决于结果,我们需要将自杀的结果和其他可能的结果进行比较。比如,即使你现在的生命糟糕透顶,死了比继续这么过下去要好,但如果有一些医疗手段可以治好你或者能极大地改善你的情况,那么自杀的结果就不是最好的。更好的做法是获取医疗上的帮助。

我们还可以设想,假如你生不如死,你死了会比继续这么活着要好,而且没有医疗手段可以治愈你,但即便如此,按照功利主义观点,自杀仍然可能是不道德的。因为,一如既往地,我们还要考虑结果对他人造成的影响。也许其他一些人因为你的死亡受到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以至于他们受到的损害超过了你继续活着会付出的代价。比如说,假设你年幼的孩子们只有你这一位家长,你有抚养他们的道德责任。你死了的话,他们会过上非常糟糕的生活。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自杀了,孩子们要忍受的痛苦会超过你为了他们继续活着要忍受的痛苦。因此一切都取决于实际情况。

如果我们认可功利主义的看法,我们将会得到一个中立的结论。我们会认为在某些情况下,自杀是合乎道德的。大体说来,如果你死了会更好,并且自杀对他人的影响不会大到超过死亡给你的好处,在这种情况下,自杀是可以理解的。根据功利主义的观念,这些就是合乎道德规范的自杀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