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袁世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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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余威尚存——后袁世凯时代

1916年6月6日,这个做了83天皇帝梦的大独裁者在羞愤交加中一命呜呼,结束了可悲的一生。袁世凯死后,由于缺少像袁世凯那样强有力的领导权威的支撑,北洋政府进入了群龙无首的“后袁世凯时代”。袁世凯已死,但是并不是意味着袁世凯影响的消失,他的思想和意识已经渗透到了北洋政府的执政理念之中,并在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诸多方面发挥着巨大的影响。

一、后袁世凯时代的政治局面

袁世凯死后,由于缺少像袁世凯那样强有力的领导权威的支撑,群龙无首的北洋政府进入了一个十分混乱的时期,我们姑且称之为“后袁世凯时代”。无论是袁世凯本人还是他的继承者,都是依靠军事实力而登上政治舞台的,他们都是典型的军阀政治,而军阀政治的实质就是对各自地盘的争夺与反争夺,为实现自己的政治利益而穷兵黩武,“他比寻常的封建统治带有更多的动乱性和黑暗性”(1)。

在袁世凯统治时期,尽管北洋集团内部也有一系列的矛盾,但是基本上没有形成能够与袁世凯相对抗的军事集团,这样,在袁世凯统治下的民国初期至少表面上能够维持中国的统一局面。但是这种状况在袁世凯死后就不复存在了,实际上北洋集团已是千疮百孔,派系林立。袁世凯死后,谁继任总统又成了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在袁世凯的遗诏中,提名黎元洪、徐世昌、段祺瑞为总统候选人。但是就军事和政治实力来讲,段祺瑞无疑是最有竞争力的。在袁世凯死后,段祺瑞在形式上的确继承了北洋集团的领导地位,同时也继承了袁世凯的内外统治政策。段祺瑞思量如果自己继任总统,势必引起北洋派更大程度上的分裂,也势必招致西南护国军的坚决反对。想到袁世凯皇帝梦未成而遭到全民唾骂的前车之鉴,段祺瑞就变袁世凯时期的总统独裁制为“责任内阁制”,自己出任内阁总理,掌握军政实权,并搬出黎元洪担当傀儡总统。但是,护国战争结束后,随着新内阁的成立和《临时约法》、旧国会的次第恢复,西南各政治派系的护国反袁联盟已逐渐趋于解体,并转向了各自派系的势力扩张和地盘的争夺。至此,继任北洋政府大总统黎元洪依赖的军事后盾已不复存在了。而事实上黎元洪已逐渐沦为握有军权的段祺瑞的政治俘虏和掩饰其军事专制独裁的一块金字招牌。因此,段祺瑞从新内阁成立初期对于黎元洪的敷衍态度而转向了排挤和蔑视,“府院之争”势所难免。(2)总统与内阁的矛盾冲突很快便成为黎元洪继任总统后北洋政府的政治斗争焦点,更进一步引发了北洋集团内部的直皖之争。再加上自护国战争以来形成的南北分治的局面,民国的政治状况混乱不堪。

从1916年6月6日袁世凯死后结束统治,到1928年12月29日张学良正式实行东北易帜,通电全国服从国民政府,这一时期的北洋政府武力成为权力斗争的唯一有效法宝,造成了国内局势一片混乱,社会动荡,阁潮迭起,府院之争,战争连绵不断。首先是新旧约法之争,段祺瑞作为袁世凯的政治继承者,自然要维护“袁记约法”,但是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和西南护国军对此是坚决反对的,最后是以海军的独立来迫使段祺瑞放弃对“袁记约法”的遵守。紧接着就是日趋激烈的府院之争,段祺瑞大权独揽,而黎元洪又不甘心只作个傀儡总统。而最后在一战中是否对德国宣战的问题上双方矛盾激化,这给张勋以进京调停为名而行复辟之实提供了可乘之机。

段祺瑞先假手张勋驱逐黎元洪和解散国会,然后再打起维护共和的旗号出兵讨伐张勋,后又宣布重建所谓的“安福国会”,操纵国会的选举,选出徐世昌为总统,冯国璋为首的直系势力被排出中央政府,造成以皖系段祺瑞为首的统一天下。直到1920年直皖战争皖系失败后,北洋中央政权才由皖系转入直系手里。

但是随着直皖战争中皖系的战败,段祺瑞的政治地位又被以曹锟、吴佩孚为首的直系所代替。当然,直系上台以后,仍然是北洋集团军阀政治的继续,通过武力干政、金钱贿选的手段登上了总统的宝座,还完成了制定宪法的“重任”。在“粤奉浙三角同盟”的武力夹击下,吴佩孚战败汉口,直系的冯玉祥发动政变,囚禁曹锟,迎接段祺瑞回北京继续执政。之后,段祺瑞执政的临时政府成为军事实力更强的奉系的傀儡。而后又爆发了第二次直奉大战,最终以张作霖的战败退回东北而告终。在冯玉祥被逼下野之后,以吴佩孚为首的直系又重新掌握了北京政府,恢复了贿选宪法和贿选总统。袁世凯死后短短的十余年间,整个中国战争与政治纷争不断,处于分崩离析的状态。

二、后袁世凯时代的经济局面

农业方面的发展

袁世凯就任北京临时大总统以后,颁布了一系列的农业法规,发展农业的政策和措施不仅趋于全面,而且走上了法制化的道路。在发展资本主义经济这一点上,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袁世凯主政时期制定了垦荒条例,划一垦荒办法,鼓励人民垦荒。北洋政府成立后,农业部为进一步开辟地利,鼓励承垦,在调查荒地的基础上,于1914年3月3日和11月6日分别颁布了《国有荒地承垦条例》、《边荒承垦条例》。这两项条例的颁布和实施,继清代移民后,再次引发了大批农民移居边疆的热潮。从1912至1930年,东北及内蒙古接受内地移民(含后裔)共约400万,主要集中在黑龙江及内蒙古这一时期对边疆的移民,深刻地改变了边疆地区的经济面貌。在大多数地区,汉族已在当地人口中占多数,农业成为主要产业,工商业也获得较大发展,昔日人烟稀少、经济落后的状况大有改观,内地与边疆的经济差距渐趋缩小,双方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市场经济日益活跃。

(二)袁世凯主政时期制定了奖励多种经营的政策和法令,尤重经济作物。农商部于1914年4月11日颁布了《植棉制糖牧羊奖励条例》。同年11月3日,又颁布了《森林法》,规划在黄河、长江、珠江上游地区营造保安林,以预防水患,保养水源,防风蔽沙;并奖励造林者,“承领官荒山地造林者,得无偿结与之”,“自承领之日起,得免五年以外、三十年以内之租税”。

1915年6月30日,北洋政府又颁布《造林奖励条例》,具体规定了给奖办法,对造林在200亩至3000亩以上者,分五级给予四等至特等的荣誉奖励。这些奖励政策,不仅旨在促进农业的多种经营,而且为轻工业开发原料,为农业改造生态环境,意义非常重大。以上这些奖励政策的出台,刺激了农民种植经济作物的积极性。这一点从当时各种作物种植面积的变化和在出口货物中所占比重的消长情况可以看出。据调查,在1904至1933年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比重中,玉米微有提高,小麦没什么变化,大麦、高粱、小米等则有较大下降;而油菜籽、芝麻、花生、棉花等大多数经济作物播种面积的比重都有显著提高。(3)

(三)袁世凯主政时期,政府提倡科学兴农,改良和引进优良品种,设立农牧业试验场。

从1914年下半年起,由政府拨款10万元,开办了棉业、林业和种畜试验场7所。农商部制定了《棉业试验场暂行规则》、《林业试验场暂行规则》、《种畜试验场暂行规则》。这些试验场的主要任务一是采集良种,二是培育和推广良种,三是品评产品质量,旨在推进农牧业的品种改良和质量品牌。各农事试验场还聘请谙习农事者担任劝农员,分赴各地从事巡回讲演、教用农具、调查天灾虫害和其他改良农事一切事项,以此传播农业科学知识、推广良种和新式农具,直接促进农业发展。

1916年,农商部将北京西直门外农事试验场改称“中央农事试验场”,作为全国农事试验的最高业务领导机关,“各省各县之农事试验场一律改称某省或某县地方农事试验场”,其业务由中央农事试验场指导,行政由当地主管政府部门管理。(4)各试验场的业务范围开始由混合型向专业型过渡。在政府的倡导下.自1912至1927年,全国共设立农事试验场251个。(5)

袁世凯统治下的北洋政府农商部还向全国征集稻麦品种,颁发有关试验场评选、试种情况,拉开了中国水稻良种选育工作的序幕。这一政策被继任政府继续执行。据统计,1918至1920年间,农商部中央农事试验场对征集自江、浙、皖、豫、冀、吉、鄂、闽、粤等省及日本、意大利等国的47个水稻品种进行品种比较试验,选出良种,加以推广,一定程度上改良了中国农产品的品种,提高了产量。

(四)袁世凯主政时期推进农业教育、培养新式农业科技人才。

北洋政府教育部于1912年10月公布了《大学令》,1913年颁发了《大学规程》,均把农科作为大学专业设置之一。同年又颁布《农业学校令》,规定农业学校分为农业学校、蚕业学校、森林学校、兽医学校、水产学校;省设甲种农业学校(即中等),县及城乡设乙种农业学校(即初等);学生应纳学费可视地方情形酌量减免,以资鼓励。

1915年2月,袁世凯签发《特定教育纲要》,把农业教育放在领先地位,指出“六科之中,应以理工医农为先,文商次之,法又次之”。(6)北洋政府的这些政策,对农业专门学校,尤其是高等农业学校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到1924年,全国高等农业学校由1911年的5所发展到14所。这些农业学校培养了一大批农业人才。

袁世凯统治时期所采取的这些农业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而袁世凯的后任统治者,大多承继了袁世凯时期所制定的政策,我国的农业种植面积和农业总产量都有所提高。在播种面积方面,以粮食作物来说,1914至1918年播种面积为88353.6万亩,而1924至1929年播种面积达到117806.8万亩。在农作物产量方面,1914至1929年粮食种植面积增加33.3%,而粮食总产量增加将近73%,超过播种面积的增长幅度。(7)总之,袁世凯统治时期政府制定的农业政策及颁布的农业法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应予积极评价。

工业方面的发展

袁世凯执政以后,在资产阶级的要求下,于1912年在《工业建设会旨趣》中指出:“今兹共和政府成立,喁喁望治之民,可共此运会,建设我新社会,以竞胜者存,而所谓产业革命者,今世其时矣。”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对工商业的发展也很重视。袁世凯一上台即宣布:“营业自由,载在国宪,尤应尊重。”(8)他第一次到参议院宣布政见时表示:“民国成立,宜以实业为先务,故分农林、工商两部,以尽协助提倡之义。”(9)1912年5月14日,袁世凯命令工商部:“从速调查中国开矿办法及商事习惯,参考各国矿章、商法,草拟民国矿律、商律,并挈此古今中外度量权衡制度,筹订划一办法。”(10)

袁世凯先后任命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刘揆一、张謇为工(农)商总长,期内(1912.8.2—1913.7.18;1913.9.11—1915.9.18)开始系统地制定经济法规,促进工业发展。有关发展工业的政策法令有:《暂行工艺品奖励章程》(1912年12月)、《公司条例》(1914年1月)、《公司保息条例》(1914年1月)、《公司注册规则》(1914年7月)、《矿业条例》(1914年3月)、《矿业注册条例(1914年5月)、《审查矿商资格规则》(1915年5月)、《矿业暂行条例》(1915年7月)、《权度条例》(1914年3月)、《权度营业特许法》(1915年1月)、《官用权度器具颁发条例》(1915年2月)等。以上这些工业法令,在后袁世凯时代继续得到贯彻和执行,并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了经济的发展。

(一)解除了对民间兴办工业企业的限制。如在矿业方面,《矿业条例》规定,凡民国人民或依中华民国法律成立之法人,得依本条例取得矿业权,允许人民开采的矿产共有3类62种,金、银、铜、铁、煤等一类矿质,不论申请者是否拥有地面所有权,“应以呈请矿业权在先者有优先取得矿业权之权”;水晶、石棉、云母、大理石等二类矿质,地面业主有优先取得权,如地面业主弃权或不能按时开工,“得另准他人取得其矿业权”。这些规定放宽了对民族资本开矿的限制。《矿业条例》还扩大了开矿区域,规定煤矿区最大可达10平方公里,其他矿产区为5平方公里。如果有特殊需要,可以增减。这样,采矿者能够扩大经营规模,有利于矿业的发展。

(二)对工矿业者采取保护和奖励政策。所谓保护措施,就是确定企业和企业家的法律地位,包括规定他们的存在资格,确认他们的财产所有权和经营自主权,赋予他们特定的经济权利和义务。《公司条例》规定:“以商(指农、工、商各业)行为为业而设立之团体”称为公司,“凡公司均认为法人”,有照章招集和运用资本之权,其财产受政府保护,非因依法解散、退股,任何人不得随便侵占、处置;股东有依法投入、撤退、出售、转让、清偿自己股份的权利。

所谓奖励政策,一是实行专利制度;二是给予荣誉奖励。《暂行工艺品奖励章程》把专利权明确限于工艺品的首先发明和创造者,取消了建厂专办之权。《章程》规定:发明或改良之制造品称为工艺品,该工艺品经农商部考验合格者分别等差给予奖励。确属发明创造者,享受3至5年的专利权,发给执照,许其制造品在年限以内专卖,并给予名誉奖励。自《暂行工艺品奖励章程》颁布后,许多企业被授予合理的专利权。

在奖励范围中,有关工业方面的有:建设工厂制造重要商品者,其资本金在5万元以上,营业连续满3年以上;发明或改良各种便利实用之工艺品者,视其种类有一二特色以上。(11)其目的是以此弥补“实际上之补助”的不足,鼓励资本家从事经营。

(三)对新办企业实行保息和补助政策。为了鼓励社会投资创办企业,采取了保息和补助政策。农商部鉴于“公司组织往往以资本薄弱,开办为难,由公家酌提基金,作为保息,所以保持民立公司之信用,俾易现成,又以殖产兴业,棉铁最为重要,此项工厂资本较巨,非民办所能开办”。(12)于1914年1月特制订颁布了《公司保息条例》。条例规定;政府为发达实业起见,拨出公债票2000万元作为基金,每年以其利息,对于新设之六种公司股本保息。此六种公司分为甲、乙两类,甲种为棉织业、毛织业、制铁业,乙种为制丝业、制茶业、制糖业。“甲种公司得按实收资本金额之六厘,乙种公司得按实收资本金额之五匣,呈请保息。”“呈请保息者以本国人民依本国法律新成立之公司为限。”“凡新成立之公司,自开机制造之日起,继续三年为保息期间。”(13)这些规定,旨在保证新成立的企业在开办期间有利可图,鼓励各方积极投资创办新企业。

(四)对民族工业产品及所用原料实行减免捐税政策。由于厘金和苛捐杂税长期以来严重阻碍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农商部对于厘金和捐税进行调整和减免:“凡属有望之品,予以特种便利,务期制造者之负担可以稍轻。”(14)

在机器仿制洋货物品方面,规定:机械制品西式货物输出外国者,免除一切税厘;机械制品西式货物运销国内者,于经过第一税局(海关、常关或厘金局)纳一次正税后,除京师崇文门落地税外,免除一切税厘;机械制品或货物之正税,或依现行输入税率缴纳,或纳从价5分,由纳税者自由选择;但棉制品照清咸丰八年之输入税率及光绪二十八年之输入税率差征收。(15)这一规定实施后,有许多企业受益。

此后政府在此基础上又多次修改和减免捐税,如对茶叶出口税,1915年2月规定,在1914年10月15日内袁世凯批准实施“从前每担付一两二钱五分者,尔后减至一两”的基础上,“又减轻其特种制品之税”。1915年初,又将减半征税之草帽辫、地席的出口税再次减少,对其他五种出口品再次明确规定均免税。袁世凯死后,政府对减免税厘土布的种类又作了进一步规定,等等。

(五)劝导创办实业,鼓励利用外资。农商部鉴于“吾国之工业制造,多未明物料之功用及其成分。故不能尽物质之用。而工商企业又以不谙国内工商状况以及贸易大势之变迁,以致商业动落人后”,(16)特成立了劝业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工业试验所、工商访问所、商品陈列所,作为负责推广工商技术的机关。在利用外资方面,《矿业条例》规定:“凡与中华民国有约之外国人民得与中华民国人民合股取得矿业权,但必须遵守本条例及其他有关诸法律;外国人民所占股份不得逾全股十分之五。”

这一规定为中国企业提供了国际融资渠道,同时也对外资控制企业作了限制,使大部分股权仍掌握在中国人手中。在鼓励华侨回国投资方面,1913年11月,袁世凯签发了《保护华侨投资实业之通令》,规定:“嗣后各处侨民投资回国兴办实业者,应由各省行政长官通饬所属从优待通,协力维持。”(17)

袁世凯执政时期制定的一系列工业发展政策在后袁世凯时代被继任者继续贯彻执行,在一定程度上扫除了民族资产阶级从事工业的障碍,改善了民族资产阶级的投资环境,成为北洋政府时期民族资本主义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达到了一个“黄金时代”。据统计,1840至1911年的62年中,历年所创设资本额在1万元以上的工矿企业共约951家,创办资本总额共计20380.5万元,而1912至1927年的16年中,所创设的资本额在1万元以上的工矿企业就达1984家,创办资本总额约为45895.5万元。尤其是1919至1922年间,发展最快,新设企业673家,创办资本额共212355.3万元,年均168.25家,5308.8万元。此后发展速度虽缓慢下来,却并非如一些人所说处于停滞状态。1923至1927年间,新设企业608家,创办资本总额约10322.7万元,年均121.6家、2064.5万元。(18)数字表明,这一时期民族资本主义仍在发展。

商业方面的发展

袁世凯执政后,没有否定南京临时政府的自由发展资本主义的原则。为了发展经济,他曾亲自签发《通饬重农保商文》,要求各省都督“保护市面,使农勤于野,商悦于途”。另外,北洋政府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危机,也希望以发展工商业、增加税收的办法缓解危机。所以袁世凯多次提出:“民国成立,宜以实业为先务”,并表示政府要“尽协助提倡之义”(19)。

在商业保护方面,《商人通例》规定了商业的范围:“凡左列各种营业谓之商业:一买卖业;二赁贷业;三制造业或加工业;四供给电气、煤气或自来水业;五出版业;六印刷业;七银行业、兑换金钱业或贷金业;八担承信托业;九作业、或劳务之承损业;十设场屋以集客之业;十一堆栈业;十二保险业;十三运送业;十四承揽运送业;十五牙行业;十六居间业;十七代理业。”从而确定了商业和商人的法律地位。《商人通例》还对商业注册、开办、停闭、转让、纳税、分配、奖惩等的手续和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并规定冒名冒牌行为为法律所不许。这一规定将商业竞争纳入了正规化。

在对商业奖励方面,《农商部奖章规则》规定:经营直接输出贸易者,其每年货价总额在10万元以上、营业连续满三年以上;办理商会或农会固有之职务,确有裨益于工商业各界者,其经办满三年以上,给予荣誉奖章。《规则》“奖励的对象主要是中小商人”,这对于改变社会风气,扫除数千年来“贱商”的陋习,发展民族商业,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在减免捐税方面,农商部关于机制西式商品不论其经过海关与否,缴纳第一次正税后,即给予特别运单,无论运行何处,所有出口税、常关税、厘金及落地税均可免除的规定;关于特种商品免征一切关税、常关税及内地厘金的规定以及对于机制西式货物以外的商品减免捐税的规定,都对商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金融业的发展

民国初年,货币的流通十分混乱,各种银两、银元、铜元、纸币、外国银行的货币等同时流通,各种货币比值不等,名目繁多,市面流通的硬币多达数十种。这种混乱的币制,给人民日常生活和经济交往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为了改变币制混乱状态,袁世凯执政期间采取了整顿政策。

1912年秋,财政部特设币制委员会讨论币制。1913年春,币制委员会改组,增设专任人员,详加讨论。币制委员会首先就本位制进行讨论,当时大体有三种不同意见:一主金汇兑本位;一主金本位与银本位暂时并用;一主先用银本位。经过商议最终确定了银本位制,1914年2月7日正式颁布了《国币条例》、《国币条例施行细则》。《国币条例》规定:国币之铸发权,专属于政府,以1元银币为主币,总重七钱二分,银九铜一,合库平银六钱四分八厘。币面铸有袁世凯头像和铸造年份,背面铸有嘉禾纹饰及“壹圆”字样,通称“袁头币”。银币还有半元、贰角、壹角三种。辅币为伍分镍币。铜币有贰分、壹分、伍厘、贰厘、壹厘五种;主币和辅币均采用十进制计算。(20)

《国币条例施行细则》还规定:凡公款出入、完粮纳税一律用银元;凡民间债项,折合国币,改换计算之名称;凡在中国境内,以国币条例授受者,无论何种款项,概不得拒绝。从而确立了袁头币在当时货币流通中的主导地位。(21)

银元制的确立,是中国近代货币史上的一次变革,它适应了当时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袁头币发行后,由于其式样新颖,形式划一,重量成色符合既定标准,逐渐成为流通中的主币,为后来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废两改元打下了基础。

到了黎元洪时期,继承袁世凯时期的货币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推行币制改革政策,发行了十进位纳新银主、辅币。在铸造和发行方面措施得力,大力推行,在新主、辅币发行初期,效果很好,商民称便,法价无差,各处商会并迭次来函请领。新主、辅币在天津试行期间,“以各铁路局及车站行用为多,此以找出、找人便于计算,即购买车票之人亦甚乐用”(22)。新主、辅币的发行,给完粮、纳税及一切公款出入、商业贸易和人民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当时全国流通新、旧货币数量为国有78456亿元,而新主辅币的流通额达59234亿元,占85%以上。三国币在流通领域起了核心作用,基本实现了全国币制的整齐划一。(23)

综上,袁世凯执政时期,在经济上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政策、法令。据统计,1912至1916年间,政府所颁布的有关经济发展的条例、章程、细则、法规等达86项之多。(24)这些政策与法令虽然尚不完备,而且在实行中也由于种种原因难以全部落实,但总体来说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并在袁世凯死后为后任者所继承,并在后袁世凯时代继续发挥着影响力。

三、后袁世凯时代的教育文化局面

袁世凯重视教育,在一定程度上重视人才的培养。民国初年,一系列有利于中国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法令、法规和政策陆续出台。袁世凯的教育理念对政府教育政策的制定有很大的影响力。

袁世凯正是看到了教育特别是社会教育对社会秩序的维护所起的积极作用,积极倡导进行国民的社会教育。袁世凯把培养具有政治主动、个性独立能力的合格国民作为教育的终极目标,认为合格国民应该具有三大基本特征:一是要有个性、有自动能力与独立能力。袁世凯认为教育是培养具有政治意识的主动的国民而不是麻木不仁的国民。为此,规定中小学校国文教科书除编定者外,还应读《国语》、《国策》,并选读《尚书》等,因为这些书“经权正诡,无所不具,尤足发达思想”。二是还要培养良好的道德和习惯。三是倡导采用多种方式进行社会通俗教育,为了使社会教育能取得实效,1915年7月教育部成立了通俗教育研究会,研究和指导通俗教育。对于通俗教育的内容,特别注重:(1)鼓励爱国;(2)增进道德;(3)劝勉守法;(4)灌输常识;(5)启发美感;(6)提倡实业;(7)注重体育;(8)劝导卫生等方面的教育。袁世凯经过通俗教育的开展,既普及了科学文化知识,也为民众接受新思想打下了基础。

袁世凯还借鉴西方的教育经验,提出全国民众都应当接受教育,不仅要求所有学龄儿童接受教育,而且还谋求使社会中的所有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

1915年2月,袁世凯以民国大总统的名义颁布《特定教育纲要》,积极主张实行义务教育,全面体现其义务教育措施。认为初等小学四年为义务教育年限。根据中国人口众多的实际情况,袁世凯主张用循序渐进的办法加以解决。建议用分年筹备之法,筹备应以若干年为期,由教育部详细筹划办学办法,年定进程,分期筹备,举凡学龄之调查,入学之督促,学校之设置,师资之造就,经费之筹集,无不按期备办,依限观成。袁世凯政府推行义务教育,把完成初等教育作为公民应尽的义务,强制所有的国民接受教育,这应该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并推行的义务教育。

袁世凯执政时期,政府颁布了相关利于教育的法令法规,制定教育政策,客观上与资产阶级教育的发展观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趋势,促进了教育的近代化发展,为后袁世凯时代的民国政府教育政策的制定提供了一定的借鉴。然而由于当时处于中国社会发展的转折时期,袁世凯自身就有明显的新旧时代的烙印,他一方面重视现代教育,另一方面又通过教育在意识形态上提倡尊孔读经,虽然本身蕴含着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旨,但是也有为以后的复辟帝制提供思想基础的目的。这又使教育政策带有一定的落后性。加之清末民初的中国社会动荡不堪、政局混乱、经济停滞、财政紧张,教育政策在实施上缺乏整体性和教育经费的保障,政策的实施效果打了折扣。但可以肯定的是,在袁世凯死后,他执政之时所指定的教育文化政策、管理体制、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开设的内容科目、学习的形式都带有强烈的教育的近代化色彩,依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袁世凯开创了许多新的教育理念,如关注社会的教育、对留学教育的注重、考察与学习他国先进经验等,为之后的历届民国政府所重视。袁世凯通过创立科学馆、兴建实业教育、进行留学教育与聘请外籍教师等措施,不仅开阔了国人的眼界,也保持了与先进国家的联系,催化了国民的科学意识与先进思想文化。

当然,更不能否认,袁世凯的教育理念有其封建保守性,甚至逆历史而动,为世人所唾弃,在后袁世凯时代产生了消极的影响。袁世凯一方面积极主张废科举,兴办新式学堂;另一方面又极力主张对学生进行以四书五经、纲常大义为主要内容的传统儒家教育;一方面积极向国外派遣留学生或聘用外籍教习、顾问,另一方面又给归国的留学生冠以举人、进士的头衔,这就表明了袁世凯的教育活动是集新与旧、先进与落后、进步与保守为一体,表现出了相当的矛盾性,其兼有现代与复古双重特点的教育理念及政策,对于已经接受过民主革命洗礼的民初民众来说,是一种极端的精神钳制。在后袁世凯时代,以“新文化运动”为标志的,正是对袁世凯这一逆古政策的极度反弹,新文化运动对中国封建的思想文化、伦理道德、宗法制度、传统观念、偶像崇拜、国民性以及各种旧的风俗习惯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批判,其深度与广度、规模与影响都是前所未有的。

四、是非功过历史评说

在辛亥革命之时,黄兴就致书袁世凯,称:“明公之才能,高出兴等万万。以拿破仑、华盛顿之资格,出而建拿破仑、华盛顿之事功,直捣黄龙,灭此虏而朝食,非但湘鄂人民戴明公为拿破仑、华盛顿,即南北各省亦当无有不拱手听命者。”这时的袁世凯还被世人视为能够缔造民国的“中国华盛顿、拿破仑”,然而在从执政到死短短的四五年间,人们对袁世凯的评价发生了正反逆转式的变化,这种变化甚至带有一定的戏剧性。袁世凯从民国功臣一下子成为嗜血成性的专制暴君、寡廉鲜耻的卖国贼、独夫民贼。新旧势力纷纷唾弃于他,甚至他的小站班底成员也离他而去,走向了他的对立面,他成为大清朝的“乱臣贼子”、中华民国的“不赦罪人”,成了“祸国殃民”的罪魁祸首。

中国人向来注重晚节,一个人哪怕早期如何的为非作歹,不仁不义,只要晚年改邪归正,即可视为浪子回头,千错万错都能得到谅解;相反,不管早年怎样进步,有善举,如果晚年有不义行径,则难逃被贬斥的下场。陈玉成与李秀成是太平天国后期的两位重要青年将领,其中李秀成的贡献显然要大大超过陈玉成,但陈玉成就义时有大义凛然之举,而李秀成为保护部下而写了“投降书”,所以二人的境遇就大相径庭,李秀成还因此而成为太平天国史研究界最具争议的人物。而袁世凯,由于他一生中最大的败笔,就是篡权、逆历史潮流称帝的行为,为人所不齿,最终导致身败名裂。由此联系到他早期的所作所为,当然就难免被贬了。至于他早年抵制日本侵略、力主维新、废科举、立宪、发展经济等活动,自然就不必提了,或轻描淡写一带而过,甚至连戊戌告密也被升华为戊戌政变的关键原因。

如果袁世凯早死六年,也就是死在武昌起义之前,没有东山再起的机缘,那么他当是摄政王载沣集权的牺牲品、受害者,晚节自然可嘉,人们的评价会不会因此而不同呢?

当然,历史学最忌讳的就是假设,因为此举容易陷入以论带史的泥淖。说来也是机缘巧合,最近笔者得到日本有关袁世凯的一些珍贵资料,其中有日本记者佐藤铁治郎写的一本书《袁世凯》,该书巧就巧在是1910年即辛亥革命爆发前一年由天津时闻报馆出版。该书记载颇为新颖独到,对袁世凯的评价与现今流行的说法大相径庭,仅举数例予以说明:

要而论之,袁世凯当日(指在朝鲜时期)之谋,实有令人可惊可畏者。使清政府与李鸿章能明断敏迅,出师图韩,一跃而登,真令我日军无从措手。即我日奋然而作,然以当日海陆军论,尚不知鹿死谁手。袁之外交,诚有飚悍之手腕哉。

1895年4月李鸿章在日本马关签订了《马关条约》后,与伊藤博文、陆奥宗光闲谈,李鸿章面对当时大清国与小日本的地位变化,今不如昔,感叹道:“人才难得啊!”伊藤博文闻听此言,没有作正面回答,而是问道:“袁世凯现任何事?”李答道:“小差使,无足轻重。”伊藤说:“像袁世凯这样的人才,竟然无足轻重,难怪没有人才啊!”

使当日西太后信袁不专,任袁不力,袁虽有才,亦不能展,支那焉能复有今日?……西太后不专任袁世凯,焉能有训练纯熟之陆军?支那人之梗顽不化,直令人不可思议。……以此类推,西太后稍鲜定力,袁世凯乌能运其手腕?不有陆军,日俄之战焉能严守中立?又焉能复有完全之东三省?此外如天津、北京之警察,与直隶全省之学堂,又焉能有此程度?立宪之制度,又焉能望有萌芽?可以二语括之曰:微袁世凯,支那不能有今日之景象;微西太后,亦不能使袁世凯得运用其手腕也。……

所谓的历史知识,今天看来有两类:一类是历史本身所固有,一类是前人的叠加。对袁世凯的认识就是这样,是建构在前人的认知基础之上的,先是维新派、革命派的,后有蒋介石、陈伯达等的,渐渐地,前人的观念叠加而积淀,并衍化为历史本身,让后人难以区分。

袁世凯已经逝去近百年,他的是非功过仍评说纷纭,在后人不断的研究过程中,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模式评价下的被概念化、脸谱化的袁世凯,已经有了多角度、有血肉的立体形象,但要想了解历史的本色,我们似乎需要重新建构自己的评价体系。

有关袁世凯研究的评价问题及其趋势

在清末民初跌宕起伏的历史剧中,袁世凯无疑是波澜壮阔的剧情主角,因之颇受史家关注。史家研究历史总是朝着更为客观的目标矢志不渝地为之奋斗,袁世凯的研究已经积累了丰硕成果,笔者试图对大陆地区袁世凯的评价问题及研究趋势予以梳理,以推动此领域研究达到一个较高水平。

一、袁世凯的评价问题

历史人物的评价历来争议不绝,评价标准的不同及其评价者立场各异,往往导致同一人物在不同时代得出的结论大相径庭。史学界对袁世凯的评价总体经历了迥异的两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全面否定;80年代以来评价趋于客观,但仍不免有值得反思之处。

1.全面否定阶段

20世纪80年代之前学界对袁世凯持全面否定态度,袁世凯被冠以“嗜血成性的专制暴君”、“寡廉鲜耻的卖国贼”、“臭名昭著的反动政客”等称谓。究其原因,陈伯达新中国成立前写有《窃国大盗袁世凯》一书,称“袁世凯——这是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一种政治结晶,一个集中的黑阴影”(25)。郭剑林认为此乃其发端。(26)其实在此之前,袁世凯已被着意丑化,如在袁世凯死后不久黄毅即著有《袁氏盗国记》。

1912年临时总统孙中山让位袁世凯,袁世凯则开历史倒车,实行复辟,为众人所不容,而国民政府践行孙中山“三民主义”思想,出于肯定孙中山伟大功勋的情结,必然以袁世凯为批判对象。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马克思主义史学特别是“革命史”成为大陆史学的主导力量,阶级斗争成为历史研究的主线。阶级分析法是史界公认的历史人物评价方法,即便倡导历史主义的翦伯赞亦指出:“用阶级观点分析历史问题,这是一个历史学家的阶级性或党性在历史学上的表现。”(27)在阶级分析的窠臼之下,袁世凯自然而然成为“封建大地主”和“资本家”的结合体,正如鲁迅所言,“他正是一个假革命的反革命者”(28)。此时期的著作如向阳的《袁世凯丑恶的一生》、秋楠的《袁世凯》、孙克复的《袁世凯尊孔复辟丑剧》等用简单的阶级批判代替科学研究的倾向十分明显。特别是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历史研究成为政治的附庸,违背史实之评价络绎不绝,更多是限于非此即彼的二元模式之中。如此大背景之下,对于袁世凯的研究可说是一种退化,得出的结论自然带有时代的烙印,对其评价有欠客观。

2.趋于客观阶段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向史界之后,历史人物评价标准亦相应变化,阶级分析法的评价标准渐趋式微,“为了如实地反映历史人物活动及其作用的多重性、多向性与不平衡性,历史人物评价标准也应实现在多元化基础上的统一”(29)。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袁世凯的评价多元化,思想上有较大突破,更趋于客观。学者在认识袁世凯种种劣迹的基础之上,主要以“近代化”视角对袁世凯的政治、军事、外交、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所作所为进行了具体探究,充分肯定了其在中国近代社会转型中的贡献。

张华腾对袁世凯的评价可说是此时期的一个典型,他认为:“袁世凯是清末民初政坛上最主要的人物之一,其所作所为直接影响着近代社会的历史进程,所以,对这样一个人物,我们认为主要应将其放到近代中国历史进程中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地评价其历史功过,顺应历史潮流,对中国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就给以肯定,而不管其动机、手段如何(属于道德因素的,则从道德方面谴责)。反之,逆历史潮流而动,给中国社会发展造成灾难的,我们就骂,给以严厉的谴责。”(30)

3.反思之处

诚然,历史中的袁世凯有瑕疵,亦有闪光点,对之评价日趋客观的同时,某些著作却有拔高之处,从郭剑林的《关于袁世凯评价的几个问题》可以洞悉一二。

该文认为“从清末新政到民初经济改革,是中国资本主义制度代替封建主义制度的历史转折点。袁世凯推行的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政策,正反映了当时社会历史发展的总趋势”,“袁世凯对教育的重视和投入,不仅前无古人,而且大大超过当时一般旧官僚”。“正是由于袁氏北洋政府政治上的宽松政策,陈独秀、李大钊、胡适、鲁迅等一代新文化大师脱颖而出;蔡元培成功地改造了北京大学;邵飘萍、黄远庸两大新闻巨擘一则则‘独家新闻’、一篇篇时论文章众口交传;革命的报刊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言论、出版、结社自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北洋时代成长起来。”虽该文作者“并不想随意拔高和美化”袁世凯,然文中却有所反映。

此后众多学者对郭文提出了商榷意见,李文海认为:“的确,陈独秀、李大钊、胡适、鲁迅、蔡元培、毛泽东、周恩来等人,都曾在袁氏北洋政府的统治下生活过。但是,他们之所以成为历史名人或历史伟人,并不是袁氏北洋政府培育或恩赐的结果,恰恰相反,而是他们在各条战线上同包括袁氏北洋政府在内的反动统治进行斗争,从而推动了社会前进的缘故。”(31)该文不无道理,却存在一定的偏见。而田居俭更是思想过激,认为以往对于孙中山与袁世凯的评价是“历史真实的结论,如黑白之不容混淆,似东西之不可易位,自辛亥革命以来85年从未被动摇过”。袁世凯则“是十足的政治野心家,是靠弄权有术由军而成阀,从一名淮军小吏爬上大总统高位,操纵20世纪初期中国政柄的”,“是时时逆历史潮流而动,处处敌视和破坏社会进步的复辟狂”。(32)

的确,20世纪90年代存在诸如梁溪人指出的状况:“眼下,在中国近现代史研究领域,拼命拔高封建统治阶级代表人物和极力贬抑革命家或改革家,在某些人眼中成了一种时髦。”(33)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此非史学研究的常态之所在。一个对时局具有重大影响之人,他的思想、理念、政治行为往往与当时历史时代紧密相连,是时代环境的产物,因此,应分时段、分事件进行具体历史人物评价分析,倘若戴有色眼镜对之审视,自然结论与史实相差甚远、背道而驰。其实,学界对袁世凯评价的发展脉络仅是近代人物研究的历史缩影,目前学界仍未对袁世凯做出恰如其分的历史评价。在笔者看来近代史研究虽“现代化范式”渗透其中,然革命情结如幽灵一般仍需涤荡,出于对孙中山革命的肯定,则必然对与之相背之人之事进行否定,袁世凯正是这样一个典型。袁世凯之前的孙中山革命对象即晚清统治阶层重要人物和之后背叛孙中山革命的蒋介石集团理所当然被贴上反动标签,但学界长期进行猛烈批判,此种现象是非理性的表现。

对待历史人物评价“应该以他所处的历史时代为背景,以他对历史发展所起的作用为标准,来加以全面分析。这样就比较易于正确地看清他们在历史上所应处的地位”(34)。

二、研究趋势

如今袁世凯研究日渐趋于客观并涌现出蔚然可观的成果,纵观袁世凯研究的学术史,可以从中洞察学界研究的基本趋势。

1.研究内容不断拓展

以往史学界对于袁世凯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其“戊戌告密”、“窃取辛亥革命果实”、“洪宪称帝”等几个方面,因而多有偏失,袁世凯被定性为一无是处的反面人物。李时岳之文《辛亥革命时期袁世凯的窃国阴谋》(35)便是代表性成果之一。

近年来袁世凯研究一改往日单线性的研究轨迹,研究内容向更深、更广、更精的层面不断拓展,逐渐摒弃了“铁案式”的定性研究,而采取分阶段、多角度对具体史实的分析。具体而言,袁世凯的研究不仅仅从政治、军事方面着手,对于国家元首级人物,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无不与之息息相关,值得一提的是袁世凯恰恰在此方面亦颇有建树。因之,学界对袁世凯的作为与思想从多方面进行着手。仅以袁世凯的经济思想与实践为例,苏全有先后针对袁世凯的重农思想、重工思想、重商思想、对外理性抗争思想、对外开放思想、发展进口替代工业思想与实践、官为商助思想,以及袁世凯与山东经济、京张铁路等(36)方面展开理性分析,对袁世凯在中国近代化进程中的作用给予了相对客观的评价。

值得一提的是袁世凯与近代人物关系的研究是一亮点。《袁世凯与近代名流》为此方面的代表之作,该书对袁世凯与徐世昌、张謇、唐绍仪、段祺瑞、康有为、梁启超、严复、岑春煊、蔡锷、黄兴、宋教仁等政派代表人物的关系做了生动而切实的叙述,无论对深入了解袁世凯本人,还是深入了解清末民初政局及中国初期现代化的进程,都很有帮助。此方面的著作还有林风的《孙中山与袁世凯》(37)。相关论文亦频频涌出,如《“宋案”后孙中山对袁世凯的态度》(38)、《蔡锷拥袁现象试析》(39)、《官商之间——从周学熙与袁世凯北洋政权的关系看启新内部的官商关系》(40)、《严复与袁世凯关系释论》(41)、《王锡彤与袁世凯父子》(42)、《郭之全与袁世凯交往疏证》(43)、《吴长庆与袁世凯关系述论》(44),等等,不一而足。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转换研究视角对袁世凯研究内容的拓展大有裨益,应该说袁世凯研究领域仍有相当大的拓展空间,这亦是学界今后努力之所在。

2.研究方法更加广泛

研究方法的转变将会使史学研究得到意外的收获,将会极大地促进研究上层次、上台阶。对于袁世凯研究一些老生常谈的论题,选择新方法、新视角重新审视,亦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心理史学方法的运用。“任何一件历史事实的产生都是人类内心世界驱动的结果,因此,我们在考察历史人物的思想行为时,不仅要了解彼时彼地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地理等状况,还要研究人们的心理状况,包括人们的社会动机、社会需要、社会情感等方面的状况,因为这些都同当时历史的发展密切相关。只有对这两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人们才能真正弄懂历史。”(45)法国历史学家马克·布洛赫亦有言:“历史事实在本质上是心理上的事实。”(46)此语虽有夸大之嫌,仍不失为研究历史的一条途径。马勇之文《袁世凯帝制自为的心路历程》(47)就从心理学角度对袁世凯称帝活动进行重新审视,认为袁世凯一味加强个人独裁的种种做法以及其内心深处的帝王意识,使他最终经不起帝王桂冠的诱惑,当各方面的压力潮水般涌来的时候,他便放弃他先前对民主共和的庄严承诺,走上帝制自为的道路。此外,心理学家亦加入袁世凯研究的行列,岳晓东博士就是例证。他认为袁世凯做事经常看相问卦、测算风水而形成心理定势,袁世凯的消极自我暗示使其自毁前程。(48)

再如计量史学方法。“具有现代意义的计量史学,在20世纪80年代初引入我国,经过几年的讨论,其应用价值很快为学界所认可,且一度被部分学者大力倡扬。”(49)当然,对袁世凯的研究有所体现。王仲之文《袁世凯统治时期的盐务和“盐务改革”》(50)运用翔实的数据型史料进行具体事实的分析,得出颇为客观可信的结论。在其他与袁世凯经济方面相关研究中亦用到计量史学的方法,当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之时,当会相得益彰。定性分析是定量分析的基础,定量分析是定性分析的深化,是对事物认识的精确化,把有关论证纳入严谨的数学逻辑当中,规范所研究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计量史学方法的运用亦适宜于袁世凯的军事方面,由于“任何军事历史现象和军事历史过程,不论其性质的正义与反动,其结果的胜利与失败,或指挥方法的高超与拙劣,都离不开对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与武器的运用和把握。因此,军事历史研究从来离不开对数量的分析与研究,这就使得军事历史学自其产生之日起就与计量方法结下了不解之缘”(51)。

另外,比较研究、网络研究等方法在史学研究中亦产生强烈反响,但似乎对袁世凯的研究却回应不足。总之,方法运用的多样化是袁世凯研究突破的重中之重。

3.新史料不断挖掘

史料之重要性正如李文海所言:“历史资料是认识历史的根据和基础。没有对历史资料的系统发掘和整理,学术研究的创新就变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勉强做去也不免成为无米之炊。”(52)史学研究属于实证研究,这就需要我们去深入系统发掘和运用资料,以尽可能全面客观地展示历史应有之貌。

目前袁世凯研究已经积累了相当的资料。新中国成立前整理的相关资料主要是袁世凯的文稿书牍:《袁大总统书牍》、《袁大总统书牍汇编》、《袁大总统文牍类编》、《袁氏家书》、《养寿园奏议辑要》等,这些均是研究袁世凯的原始资料。改革开放后,资料编纂方面进一步发展。廖一中、罗真容编有《袁世凯奏议》,天津历史档案馆编著《北洋军阀史料·袁世凯卷》等,与之相关的还有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的《清末预备立宪档案史料》、《清代档案史料丛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的《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丛刊》,杜春和等编的《北洋军阀史料选辑》,荣孟源等编的《近代稗海》等,为袁世凯研究提供了极大便利。

需要强调的是,在袁世凯研究中报刊资料和地方文史资料的运用颇为重要。近代史研究中报刊史料为学者提供了翔实可靠的信息,关于袁世凯的相关史实载于各大报刊,诸如《申报》、《大公报》、《盛京时报》、《民立报》、《政府公报》、《民报》、《东方杂志》等。地方文史资料亦为袁世凯研究史料的一大补充,例如对袁世凯任直隶总督期间的史实的研究,政协天津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纂有《天津文史资料选辑》、河北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辑的《河北文史集粹》与之相关史料中均有体现。袁世凯与安阳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政协河南省安阳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辑的《安阳文史资料》中不乏与袁世凯相关的史料。

此外,与之相关的外国时人所著之文亦是研究袁世凯的不可或缺的方面。例如苏全有根据日本记者佐藤铁治郎写的《袁世凯》一书,认为该书对袁世凯的评价与现今流行说法大相径庭,(53)与人们思维中的“窃国大盗”袁世凯相差甚远。

陈寅恪指出:“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取用此材料,以研求问题,则为此时代学术之新潮流……此古今学术史之通义,非彼闭门造车之徒,所能同喻者也。”(54)史料的不断挖掘和整理,必将推动袁世凯研究走向深入。我们有理由相信,袁世凯研究必将在不远的未来取得更大的成就。

注释:

(1)陈旭麓:《近代中国的新陈代谢》,载《陈旭麓文集》,第1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522页。

(2)郭剑林:《北洋政府简史》,天津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

(3)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2辑,第215页。

(4)《中央及地方农事试验场联合办法》,《东方杂志》,第13卷,第4号。

(5)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2辑,第182页。

(6)《教育公报》,第9册。

(7)《北洋政府简史》(下),第776页。

(8)《令振兴实业》,《东方杂志》,第10卷,第2号。

(9)《近代稗海》,第3辑,第38页。

(10)农商部编:《农商法规》。关于袁世凯的经济活动,参见苏全有:《袁世凯与中国经济近代化》,《河南师范大学学报》1994年第4期。

(11)《东方杂志》,第12卷,第9号。

(12)《呈大总统遵拟参议院整饬国货建议案办法文》。《农商公报》,第6期。

(13)《政府公报分类汇编》,33。

(14)《呈大总统遵拟参议院整饬国货建议案办法文》。《农商公报》,第6期。

(15)张静如、刘志强:《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中国社会之变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1页。

(16)《劝业委员会》,《东方杂志》,第12卷,第9号。

(17)《中华实业丛报》,第8—9期。

(18)杜恂诚:《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上海社科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07页。

(19)《近代稗海》,第3辑,第38页。

(20)陈度:《中国近代币制问题汇编》,币制,第490—493页。

(21)苏全有:《论袁世凯的财政金融思想与实践》,《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1期。

(22)上海《银行周报》,第1卷,第3号,1917年6月12日。

(23)《文史资料精选》(2),中国文史出版社1990年版,第438—439页。

(24)张静如、刘志强:《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中国社会之变迁》,第16页。

(25)陈伯达:《窃国大盗袁世凯》,《群众杂志社》1946年第1期。

(26)郭剑林:《关于袁世凯评价的几个问题》,《河北学刊》1994年第6期。

(27)翦伯赞:《目前史学研究中存在的几个问题》,《江海学刊》1962年第5期。

(28)鲁迅:《〈杀错了人〉异议》,见王得后:《鲁迅杂文全编》(上),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78页。

(29)吴廷嘉:《历史人物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安徽史学》1986年第3期。

(30)张华腾:《袁世凯与近代名流》,新华出版社2003年版,第4、21页。

(31)李文海:《从“扬袁抑孙”想到学术创新》,《人民日报》,1995-07-28(11)。

(32)田居俭:《一个颠倒不了的历史事实——孙中山和袁世凯历史作用辩》,《党史文汇》1996年第7期。

(33)梁溪人:《徐世昌怎样成了“推翻旧时代的先行者”》,《高校理论战线》1996年第7期。

(34)郭沫若:《关于目前历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新建设》1959年第4期。

(35)李时岳:《辛亥革命时期袁世凯的窃国阴谋》,《新史学通讯》1956年第9期。

(36)苏全有:《对近代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的回顾与反思》,《学术探索》2010年第6期。

(37)林风:《孙中山与袁世凯》,中国档案出版社1995年版。

(38)周兴:《“宋案”后孙中山对袁世凯的态度》,《历史研究》1991年第6期。

(39)苏全有、张步先:《蔡锷拥袁现象试析》,《山西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第1期。

(40)冯云琴:《官商之间——从周学熙与袁世凯北洋政权的关系看启新内部的官商关系》,《河北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

(41)李喜所、贾菁菁:《严复与袁世凯关系释论》,《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

(42)贾熟村:《王锡彤与袁世凯父子》,《安徽史学》1999年第1期。

(43)郭其智:《郭之全与袁世凯交往疏证》,《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

(44)张华腾:《吴长庆与袁世凯关系述论》,《安徽史学》2010年第4期。

(45)林泽荣:《心理史学与历史人物研究》,《学习与探索》2000年第4期。

(46)马克·布洛赫:《历史学家的技艺》,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141页。

(47)马勇:《袁世凯帝制自为的心路历程》,《学术界》2004年第2期。

(48)岳晓东:《袁世凯:消极自我暗示自毁前程》,《北京科技报》,S2006-02-15(22)。

(49)马金生:《中国大陆“计量史学”现状的本土化反思》,《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

(50)王仲:《袁世凯统治时期的盐务和“盐务改革”》,《近代史研究》1987年第4期。

(51)张玉州、殷林:《浅谈计量方法在军事历史研究中的作用》,《军事历史》1999年第3期。

(52)李文海:《进一步加深和拓展清代灾荒史研究》,《安徽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

(53)苏全有:《史学评价体系需要重新建构》,《晋阳学刊》2007年第4期。

(54)陈寅恪:《陈垣敦煌劫余录序·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