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人的安全与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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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主编序

本书翻译的源起

本书的形成是基于联合国思想史研究系列中的一个独立研究项目——人的安全的思想史研究的研究成果。人的安全研究在非传统安全研究的诸多路径中,显得特别重要。它不仅使安全指涉对象从“国家”转向了“人”本身,而且使安全价值从军事方面的考量转向了军事之外的经济、环境和健康等方面的考量,进而使安全研究有了一个全新的分析框架。

2007年我在牛津大学访学期间与本书作者奈尔·麦克法兰有诸多交流和沟通,并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对人的安全问题的多年关注,使他的许多观点具有前沿性与权威性。当得知我们研究中心拟将此书纳入“非传统安全与当代世界译丛”后,奈尔随即与联合国思想史研究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联系,并将版权赠予我们。联合国思想史研究项目对翻译质量提出了严格要求。翻译初稿完成后,本书校者晋继勇博士等根据联合国相关专家的审阅意见,进行了大量的修改和认真的校正,保证了全书的翻译质量,本人在此深表赞赏和感谢。

“人的安全”形态的演进逻辑

从现有学术文献来看,本书是第一本对人的安全进行全面历史性考察的著作,全书从联合国的视角勾勒出了人的安全的总体演进逻辑,从三大历史形态进行了全面考察。

人的安全的“史前形态”。该书对人的安全的史前形态的考察以国家与个体安全的关系为中轴而展开。如对前现代时期的考察,分为古典时期、中世纪、专制国家出现、现代国家形成几个阶段。其演进逻辑与特征为:古典时期(建立在确定性权威基础上的秩序是人的安全的先决条件)→中世纪(国家优先于个体,对个体的暴力侵犯在宗教中有所限制)→专制国家出现(国家安全即其疆界、人民、制度和价值不受外界侵犯,个体的安全权利有了一定空间)→现代国家形成(主权原则的确立,个人的自然权利与人权理论受到重视)。再如,对民族主义时代国家与个体安全关系的考察,则依袭了这样一个逻辑:随着民族与国家的结合,公共主权开始形成,个人利益与国家日益融合,个体安全得到初步关切;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阻止成员国诉诸战争的集体安全机制得以建立,人的安全则更多地体现在难民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个体的经济安全问题开始被重视。

人的安全的“早期形态”。这一时期主要是指冷战时期和冷战结束时期。这一时期对人的安全的考察以联合国与人的安全的关系为中轴而展开。如1945年以来,联合国对次国家行为体、群体和个体的安全的关注,《联合国宪章》、《联合国人权宣言》的制定,联合国难民署对难民安全的重视等。同时,地区性组织与非政府组织对人权问题的关注使得个体的国际保护、冲突中的公民保护问题受到重视;战争行为文明化,人道主义干预特别是人权规范的国际化为人的安全理念的建构奠定了重要基础。而冷战结束后,随着两极格局的消亡,越来越多的内战灾难出现,引发了国际社会对国家保护公民的能力问题的讨论,特定弱势群体的安全需求受到关切,因而,人的发展与安全之间的关系受到关注,“权利—保护”的安全观得以提出、“发展”与“保护”两种路径得以形成,人的安全议题成为联合国推动国际关系和外交政策实践方面的经典范例。

人的安全的“发展形态”。这一时期主要是以“人的安全”理念的正式提出与“人的安全”内涵的不断丰富为标志,传统的安全研究与安全政策受到日益增多的质疑,冲突防范被提上联合国议事日程,特别是人的发展与人的安全的相互关联的重要性越来越成为共识,进而形成了两个新维度,即从发展取向和保护取向上关注“人的安全”。(1)发展的维度,即以发展的“人性化”为基点,从经济维度考量人的安全,主要是关注人口增长、经济压力、环境恶化、贫富分化、金融危机等境况对个体安全的影响。《1993年人类发展报告》提出了“人的安全”概念,强调通过“人的发展”达到安全;《1994年人类发展报告》更是就发展和安全话语相结合的角度对“人的安全”进行了全面阐述,明确将发展视做“人的安全”的新维度。(2)保护的维度,即以保护人的权利不受侵犯为基点,从保护人们免受暴力威胁的路径考量人的安全。其主要的关注点包括:当国际社会某一成员的领土上发生严重的侵犯人权事件时,国际社会的其他成员和组织有何权利与义务;制裁对人道主义问题的影响;如何控制对人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特定武器(如地雷禁令、生化武器控制、小武器和轻武器控制)等。对人的安全的这般关注显然超越了国界,“人的保护”理念成为安全议程的重要方面。

“人的安全”难题的尝试解答

人的安全在研究上存有内容范围确定难题,如其概念外延与人权、人的发展的相交叉,其概念内涵也存有作为“类”的人类安全与作为个体的“人的安全”的相“搅和”。而现实中,不同国家对人的安全的关注点亦各有不同,如加拿大和日本都是人的安全议程的最积极提倡者,但前者更关注“免于恐惧和暴力的自由”问题,而后者更重视“免于匮乏的自由”问题。再如,英国和法国都是禁雷运动中的重要成员,而美国则主要采纳了“经济安全”。人的安全的范围确定之难在于:局限于传统的国家军事安全分析不能应对冷战后新的安全威胁,而采用过于宽泛的人的安全分析又意味着分析可行性的丧失。本书作者试图找到一条中间途径来解决这一难题:把人的安全范围确定为拥有“免于有组织的暴力”的自由。

这一范围的确定,把以往的以“暴力”为核心的“免于暴力的自由”转换到了以“暴力来源”为核心的“免于有组织的暴力的自由”,也就是说“谁实施暴力、什么使暴力具有效力以及暴力如何被组织起来”成为人的安全分析的实质。其中,认为不安全因素来源于其他有组织的个体或群体,最大的贡献在于从“威胁源”上寻找路径,基本划定了“人的安全”的边界,作者以此来解释为何印度洋海啸没有被视为“人的安全”问题【1】,而“9·11”恐怖袭击则被视为了“人的安全”问题。作者认为以这一界定来考察的话,恐怖袭击、种族灭绝(政策)、内战、国际战争、有组织的大规模强奸、严刑拷问以及埋设地雷等都可以列入对“人的安全”威胁的清单。作者进而强调,当人的安全的指涉对象从几百个“国家”扩展到60亿人口的“人类”时,有“组织的暴力”的视角才能使我们的分析在安全的“宽泛性”和“模糊性”中不迷失方向且保留其应有的价值。值得一提的是,作者认为“美国根本不具备合适的条件来推动‘人的安全’议程,因为该国的一些内外政策与把人放在首位的原则存在冲突”,“一旦涉及安全,美国甚至会支配联合国的观点”。

把人的安全范围确定在“免于有组织的暴力的自由”上的另一意义是,消除了人的安全与国家安全的紧张,两者是相互内在关联的。如此,人的安全既体现了“把人放在安全研究的中心”这一规范性假设的落实,又为国家安全或军事安全保留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同时也为有组织地对个体伤害行为实行国际干预提供了合法性依据。

“人的安全”泛化的“三种陷阱”

本书直接以“人的安全向何处去?”为题对人的安全的未来走向进行了批判性的展望。当安全的威胁范围较大程度地从军事武力的威胁扩展到了经济剥夺、生态灾难、致命疾病和性暴力等,就产生了“人的安全”概念的过度延伸及可能带来的后果问题。虽然对个体的安全化导致了“人的安全”在政策制定上受到重视,人的保护在实践中得以实施(诚如作者所强调的“赋予个体以安全特权,促进了诸如禁止地雷和小武器运动等”),但是人的安全边界之宽“几乎可以覆盖每一个能够想象到的影响人类的弊端”,所以作者担心这会导致某种程度的“错误的优先权”、“混淆的不安全归因”、“解决方案的军事化”缺陷。我暂且称之为“三种陷阱”。

第一种“陷阱”是因泛化而无重点。对某议题贴上“安全”的标签,就意味着该议题具有某种优先权,那么当与个体相关的一切都与人的安全相关联时,什么才不是安全问题呢?作者认为把一切不安全因素堆在一起是没有价值的。

第二种“陷阱”是因泛化而混淆成因。泛化会使因果关系模糊,从而带来不同安全问题的成因分析的困难,也会降低人们对“人的安全”根本成因的可理解性。作者认为,不贴上“安全”标签也同样可以实施人权保护和公民权保护,对人的权利的“安全化”反而有可能影响人权的保护。

第三种“陷阱”是因泛化而为武力干预提供借口。冷战期间两个超级大国的军事武力干预已被“复制”到了地区层面,而当“人的安全”一旦成为主要的安全话语,安全趋向了一种个体主义还原状态,因而在国家间军事武力干预被淡化的同时,国家内的政治问题或社会经济问题、或国家对非国家行为体的军事武力干预则反而可能增加。

因而,讨论国家安全与人的安全的关系,或者讨论如作者所认为的国家安全优先下的“人的安全”的走向,必须弄清:人的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一种补充,还是国家安全的一种平衡?是国家安全的一种转向,还是国家安全的一种替代?本书的作者认为,安全概念是在国家占统治地位的安全语境下作为非既存术语被创造出来的,所以这一理念所面临的现状是国家安全在政策实践上以及在国际关系教学与研究上占据优势甚至是占有“特权”。如在2003年与2004年的八国集团首脑峰会上,人的安全理念并未取得共识;至今为止,大多数学者仍然继续着国家安全视角的思考。虽则把人类整体和个体作为安全指涉对象是对传统国家军事安全的超越,因而是安全维护的一个历史性进步,尤其是把国家安全建基于内部的个体安全之上,是安全向人的一种回归;但当选定某一群体或抽象个体(如妇女、儿童、流离失所者等)作为安全指涉对象时,它存有“减少其他类型个体要求和价值的风险”。同时,作者认为,当我们承认“人的安全”是关于保护个体免于受他方策划的有组织的暴力的侵扰时,谁来保护安全的问题又凸现出来了。作者认为无论是把国家视为安全的最终目标,还是把国家视为不再是安全的主要提供者,都是在走极端,都会坠入对人的安全的不良应对的“陷阱”。

此书与本译丛中另一著作《人的安全:概念及应用》属于同一个研究范畴,此书带有浓郁的思想史色彩,后者则偏重于“论”并提供了一个基于亚洲的视角。两者既有交合又有争锋,供读者阅用、批判。

注释:

【1】当然,关于自然灾难是否是“人的安全”考量的范畴,学界的争议是明显的,如阿米塔夫·阿查亚等学者采用一个更为宽泛的人的安全的定义,将自然灾难列于考量的范畴;此书作者则提出了一个相对狭义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