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略垂着脑袋挫败地走到院子里,晨风拂过湖面,掀起阵阵涟漪,粼粼水波荡漾着拍向岸边。草尖上的水珠熠熠发光,起初她还以为是露水呢,看到栈道上也是润湿润湿的,才知道昨晚下过雨。
不知道这些人要在这里玩多久,她下午还得去餐厅打工,比较急,原先想着走到公路边,然后拦一辆顺风车回去,抬头看了看天色,又觉得有些不切实际,都快八点了还没见太阳的影子,兴许等会儿还得有一场雨。
在院子里的草地上没走几步,布鞋已经湿了半截,沈略挣扎了半天,旋身准备进屋再说,一抬头就看见湖边两个惹眼登对的男女,刚兴起的念头顿时被打消了。
那个女人很有气质,浑身散发着成熟女人的魅力,不像是唐颂逢场作戏玩玩的女人,也不知道他什么意思,不觉着尴尬吗?
唐颂故意似的,非得在她面前晃荡,谁知她见到他立马就躲开了。他咬牙吸了口气,告诉自己,对付沈略这样的人,就得温水煮青蛙,慢慢来。
可等到中午,看到她到处旁敲侧击地打听别人什么时候回城也不来找他。唐颂忍不住了,拽住她的手腕就往停车场走。
沈略不知道他的意图,全身的寒毛都戒备地竖起。
“跟我开口就那么困难吗?”到了目的地,他看着刺猬般的她,眸色冰寒。
沈略从被他塞进跑车开始,就一句话没说。她很自觉地摒除车内低气压的影响,放松心情看向窗外,青山苍苍,溪流涓涓,朦胧的烟雨中如水墨画般美丽到极致,国手丹青难描。
她暗自咂嘴,难怪有钱人越来越喜欢在郊区居住,宜人的景色果真能让身体的每个细胞都舒缓。
沈略还是小时候去过村镇里,爷爷奶奶早年在城里做些小生意什么的,把几个儿女全带到了人人羡慕的B城,打拼半辈子,干不动了,老两口才搬回位于乡村的老家。
四岁的时候,家里窘迫,揭不开锅,父亲带她回老家居住了一段时间。可惜,纯朴的乡风仍旧没有洗涤尽老人从城里沾染的市侩。在他们看来,几个儿女都在B城落脚,祖宅也翻新,盖起了三层高的小洋楼,这在全村里都是让人羡慕的事情,怎么能让游手好闲的三儿子回来啃老,败坏他们的骄傲和虚荣?
没钱没本事,连自己的父母都偏心歧视,逢年过节,家里烹羊宰牛,老两口也是挑拣些最好的给大儿子小儿子送去,连早已嫁人的二女儿,都能分得不错的年货,唯独被众人瞧不起的三儿子。照他们的话,要那么好的东西干吗?反正老三生的是赔钱货丫头,还得帮章家养着拖油瓶,浪费!总之,他们父女俩在哪儿都被视为白吃的硕鼠。
每当回忆这些,沈略都忍不住鼻子发酸。
轰隆隆一阵雷声,雨势更大了,如同泼在车窗上,雨水哗哗的顺流而下,她收回视线,发现车子似乎要下高速,前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高速出口的收费站有些拥堵。
唐颂的手随意搭在方向盘上,正若有所思地看她。
沈略不敢与他对视,绞着手指盯着自己膝盖上起毛的薄牛仔布料。
他却突然钳住她的下巴,抬起她的头,直直地看进那双水波粼粼的眼眸,“你哭了。”很笃定的语气。
“没有。”沈略倏地一慌,不自觉地摸摸眼角,干的。
唐颂笑,真是倔强的丫头,没哭,她刚才何必慌张?
后面的车按着喇叭催促,唐颂没有跟她较劲,松开她的下颌重新驶上路。心情却好了许多,他还真是恶趣味,她越难过他就越愉悦?
进市里后都下午了,唐颂先是不由分说地带她去了名贵的翠宫饭店吃午饭,席间,他突然隐晦地提到了给瑞高的捐款,还有她遇到的那个“麻烦”。沈略的脸立马就白了,不用想也知道是叶妃告诉他的,只觉得难堪。即便事实并非那样,她也不希望这件事越传越远,远到……缠上他的权势。
“不用你管!”她严正以辞地拒绝,起身就走。
唐颂脸也沉了下来,这不知好歹的丫头,又给他甩脸色!追出去时她已经跑到门口了。
骤雨初歇,路边的梧桐依旧滴着水珠,黑色的柏油马路上尽是水洼,她就这么沿着人行道小心地跳着,大风吹过,叶子上的水滴簌簌落下,惹得她直缩脖子。
他拉住她坚持送她回去,她死活不让。两人僵持着,这次是沈略败下阵来。唯一不肯妥协的就是,要在与家相隔一个路口的地方提前下车。
又是这样!唐颂怒了,他把车停在一个公交站牌前,眼中写满了讥讽,“被人看到跟我在一起很丢人?”
她如果敢说是,他一定马上昭告她全家。
沈略当然不会明说,垂眸暗暗推着车门,待他把中控锁打开,她便急急地想要跳出。
门都开了,眼看光明在即,他却倏然扯回她的身子,在她嫣红的唇上蜻蜓点水般啄了下。
沈略呆住了,愤恨地使劲抹着自己的嘴巴,没有深究他唇边那抹意味不明的笑。
然而,顷刻间,她便明白了他的坏笑是为何。
“沈略!”
一道拔高的尖音即便在喧嚣的马路上依旧别具穿透力,震得沈略耳朵嗡嗡作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