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刘邦驰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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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财政基础理论(10)

(三)市场中的政府作用

市场通过自身的机制和价格、竞争、供求等各种市场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引导调节生产结构、合理配置社会资源,达到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证明,市场并非万能的。一个完全自由的、盲目的市场完全依靠自发形成的资源配置并不总是有效的。没有政府干预,无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就是当代发达的资本国家也是没有的。因为市场经济存在着自身难以克服的局限性。比如:市场功能的缺陷,容易出现所谓的“搭车”现象;市场竞争失灵往往会导致垄断;市场无法完全实现收入公正;市场自发调节带有的一定盲目性等;都会影响到国民经济总量难以实现经常的宏观平衡,客观上需要政府介入干预,需要政府运用财政、税收、货币、信贷、利率等政策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以保证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是完全放任自流的。而是依据人民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相结合,以政府为主体,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主要通过经济手段,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以及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自觉地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干预经济,对市场信号进行宏观调节,为进入市场的主体创造一个稳定的、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以有效影响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政府和政府建设

(一)政府的一般含义

什么是政府?长期以来一直是国内外学术界有着重大争议的热门话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争论的焦点,归结起来不外有二,即政府概念的宽窄口径之说。主张宽口径(广义)政府概念的学者认为,政府是泛指一切国家的政权机关,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一切公共机关、议会、内阁、总统、法院等机构。主张窄口径(狭义)政府概念的学者则认为,政府是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如外国的内阁、总统、政务院等,我国的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我们赞同政府一词的窄口径之说,政府的一般含义应当是指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换句话说,政府就是专指国家的行政机关,例如我国的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这样的概括来界定什么是政府,有利于弄清楚国家与政府的边界。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的全部历史表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政府都不是超国家、超阶级和超社会的。我们研究政府的定义及其内涵,必须与国家、阶级、政党和社会相联系进行考察,才具有真正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否则,便会陷入经院哲学式的研究方法,成为一种纯粹抽象的逻辑推理和烦琐的概念游戏。

(二)政府与国家及社会

什么是国家?这是又一个有着重大争议而未求得共识的理论问题。对国家含义的解释,西方国家长期以来最有影响、最具代表性的学者莫过于卢梭的契约论。卢梭认为,在国家产生以前的“自然状态”下,人们是平等自由的,只有年龄和体力的不同,存在自然的不平等。政治上的不平等是随着私有财产的产生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人类不能长久地停留在国家出现以前的那种自然状态中,为了脱离那种自然状态,保障财产和安全,客观上要求相互订立一种契约,成立国家。因而,国家是人们共同订立契约的结果,代表着人民的普遍意志(即共同意志),是为全体人民谋福利的。卢梭把国家视为社会的公正人,对各个阶级不偏不倚的维护全社会所有人的利益,政府只是执行公意的机构,如果政府不执行公意就是破坏了契约,人民有权推翻政府。卢梭的国家契约论,用抽象的人性和契约关系来说明国家的起源和本质,显然是一种主观臆测的假设,是唯心主义的。

马克思主义者从历史客观事实出发,认为国家和阶级自始至终都是直接联在一起的,是阶级统治和压迫的工具,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列宁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达到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程度,便产生国家。反过来说,国家的存在表明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

国家是一个历史范畴,它不是从来就有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原始社会几十万年的漫长时期里,由于生产工具非常简陋和原始,人们以简单协作的方式共同劳动,获取勉强维持生存需要的食物和其他生活必需品。原始人以这种共同劳动和简单协作方式进行生产,其劳动成果必然归大家共同享有,平均分配,生产资料自然也就归参加共同劳动的全体成员公有,不存在私有制,没有人剥削人的现象。原始社会的氏族组织尽管有议事会作为内部最高的权力机关,有关共同利益的事务均由议事会解决。每个氏族都有推选产生的酋长和首领,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但酋长和首领的权力是纯道德性的,没有任何强制手段。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出现了剩余产品,引起交换的产生和发展,氏族公社内部便产生了私有制,逐渐出现了贫富不均的现象,使各成员之间有了不同的利益。各个富裕成员集团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他们用各种方法使自己处于优越的地位,而贫穷者逐渐依附于富有者成为奴隶,这就为阶级和国家的产生奠定了经济基础。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在他们浩如烟海的巨著中,对国家的起源和本质问题,作过一系列的精辟论述,指出:“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成为必要了。”可见,国家是随着社会分裂为阶级而产生的,并将随着人类社会阶级的消亡而逐渐消亡。

国家主要由军队、警察、法庭、监狱、行政机关及其它专门的机构组成。国家职能是国家本质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主要有二:一是内部职能,二是外部职能。国家的内部职能在于进行社会控制,维护社会政治秩序和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国家的外部职能则主要是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两个职能是密切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国家内部职能的增强,是国家外部职能顺利开展的基础;国家外部职能的有效发挥,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增强国家内部职能的巩固和发展。二者相辅相成,互相配合,缺一不可。国家的本质决定着国家职能的性质、活动的范围和方向,而国家职能的基本内容是通过国家各个专门机构的活动来具体体现和实现的。政府职能只是国家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非它的全部。

国家既然是社会分裂为阶级的产物,作为国家机器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权力具体执行者的政府,必然具有明显的阶级性和社会性。即一方面必须为经济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服务,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保证国家统治意志的实现;另一方面又以全社会名义进行国家管理活动,把绝大多数政务具体化为社会管理工作,维护管理秩序,为全社会成员提供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各种管理服务,以利于促进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良性互动。

(三)中国政府转型的必要性

温家宝总理指出:“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也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党的十六大以来,政府在推进自身改革和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诸如修订了《国务院工作规则》,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等等。这些重大改革措施的推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治组织结构,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依法行政,推动反腐倡廉方面,奠定了较为广泛的思想基础。各项改革工作成效显著,同时也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积累了宝贵经验。

当前,我国正处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中存在的深层矛盾和突出问题,客观上要求我们厘清阻碍改革发展的思想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政府转型的步伐,把“由无限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由权力政府转变为责任政府,由自由裁量的治理体制转变为基于法制规则的治理机制,由闭门操作的治理方式转变为公开、公平、公正的治理方式。”我们认为,只有把政府行政管理切实转到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模式上来,才有利于进一步推行政企、政事、政资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和社会事务分开,从而从政治层面有效的改变政府公共权力运行中的“缺位、错位、越位”现象,划清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权能边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

三、政府职能

如前所述,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的性质决定国家职能的性质、活动范围和总体活动方向。因而,作为国家机器最重要组成部分的政府,其职能从根本上讲,必然与一定的阶级相联系,为其所代表阶级利益服务,古今中外一切国家的政府概莫能外。但是也要指出,政府的职能不是一成不变的。从历史演进的过程看,政府的职能、活动范围和方向总是伴随着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社会、政治、经济等状况的变化而变化的。例如,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职能就经历过守夜人的小政府到积极干预的大政府,再到政府与市场并重的演变过程。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尚未完全成熟,传统的政府正处于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过程中,为适应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政府职能必须紧紧围绕政府转型而重新定位。我们认为,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调节职能,市场监管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

(一)经济调节职能

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是指市场经济运行中,政府从社会经济生活宏观角度,对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所进行的调节控制,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使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是伴随着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生产社会化程度提高和市场的扩大而产生和扩展的。这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社会化程度不高,市场狭小,政府经济调节职能作用的领域,调节的范围是十分有限的。到了资本主义初期的向上发展阶段,与自由竞争相适应,资产阶级政府曾标榜不干预经济生活,实行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起了进步作用。但是,随着机器大工业的迅速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国内外市场的扩大,自由竞争引起的生产集中和垄断的形成,一方面促使资本主义个别企业生产日益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另一方面为了追逐高额利润,又驱使各个资本家尽力扩大生产规模,使整个社会生产处于一种盲目的无政府状态。资本主义生产无限扩大的趋势和广大人民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相对缩小形成尖的对立,加深着资本主义生产固有的基本矛盾。特别是1929—1933年爆发并席卷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大危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普遍推行凯恩斯主义,政府干预经济的领域几乎直接介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各个方面,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大大增强,对缓解资本主义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对着人口众多,各地区的经济基础、社会环境、文化素质差异突出。这些问题都不是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运行所能解决的。为保持经济平衡较好发展,客观上要求政府加强经济生活干预,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例如,政府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和收入政策等进行引导,鼓励社会参与,规范市场运作,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优化产业结构,保持国民经济的良性互动,为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