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审计学(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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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2)

三、审核程序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审核计划,实施审核程序,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和评价。

1、了解内部控制的设计

在内部控制审核业务中,可以采用许多在审计业务中运用的技术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测试。如在了解内部控制时,可以实施以下程序:(1)询问被审核单位的有关人员;(2)检查内部控制生成的文件和记录;(3)观察被审核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注册会计师同样可以采用流程图、备忘录或文字记述、调查表等形式来记录内部控制。

2、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了解内部控制的基础上,根据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要求和被审核单位的具体情况,对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做出评价,合理的内部控制的最终判别标准就是能够防止和发现财务报表有关认定的重大错报。在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内部控制整体能否实现总体目标,而不是孤立地评价局部或单项内部控制。

在确定评价特定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的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特定内部控制的性质;(2)特定内部控制的描述方式;(3)经营活动及其管理系统的复杂性。

3、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测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评价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在测试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该项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执行、如何执行、由谁执行以及是否得到一贯执行。

在测试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时,注册会计师通常实施以下程序:

(1)询问被审核单位的有关人员;

(2)检查内部控制生成的文件和记录;

(3)观察被审核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

(4)重新执行有关内部控制。

某些内部控制是连续执行,而某些内部控制只在特定时间执行,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的性质及其执行的时间和频率,合理确定控制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在评价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时,注册会计师可考虑利用管理层对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的测试结果,但应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进行外部印证。

在评价获取的证据是否充分、适当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专业判断,并考虑以下因素:

(1)特定内部控制的性质;

(2)特定内部控制在实现控制目标中的重要性;

(3)被审核单位对特定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测试的性质和范围;

(4)特定内部控制未得到遵循的风险。

在评价特定内部控制未得到遵循的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①交易的数量和性质是否发生变化,以致对特定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产生了不利影响;

②内部控制是否发生变化;

③特定内部控制对其他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依赖程度;

④执行或监控内部控制的关键人员是否发生变动;

⑤特定内部控制的执行是依赖人工还是电子设备;

⑥特定内部控制的复杂程度;

⑦特定控制目标的实现是否依赖于多项内部控制。

对已发生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与被审核单位进行沟通。在判断某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内部控制缺陷是否为重大缺陷时,应当考虑潜在的错误或舞弊可能导致错报的金额和性质。

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实施的审核程序及其结果,连同取得的有关资料,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四、审核报告

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外勤审核业务以后,要复核和评价审核证据,形成审核意见,出具审核报告。

审核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标题。应统一规范为“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1、收件人。即审核业务的委托人,应载明委托人的全称。

2、引言段。应明确指出被审核单位管理层对特定日期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被审核单位管理层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4、范围段。要说明审核依据和实施的审核程序,并提及已实施的审核程序为注册会计师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5、固有限制段。说明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告诫读者要根据对内部控制的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风险。

6、意见段。说明被审核单位于特定日期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可根据情况表达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四种类型的意见。当注册会计师的审核意见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或审核范围受到了局部限制,或发生了重大的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后发事项时,可表示保留意见;当注册会计师认为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时,可表示否定意见;当审核范围受到了严重限制,可表示无法表示意见。

7、签章和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审核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标明会计师事务所地址。

8、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外勤审核工作的日期。

第三节基建工程预算、结算和决算审核

一、基建工程预算、结算和决算审核概述

(一)基建工程预算、结算和决算审核的含义

基本建设一般包括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工具器具与生产家具的购置,以及其他基本建设工作。

1、基本建设工程预算。基本建设工程预算是指工程项目开工前,根据施工图确定的工程量,选择相应的预算定额、预算单价及有关的费用标准,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的估算。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包括施工管理费和其他间接费(含临时设施费、远地施工费和劳动保险基金);计划利润包括技术装备费和利润;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在整个工程施工中,由于设计图纸变更以及现场的各种签证,必然会引起施工图预算的变更和调整。工程竣工时,一般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图调整预算,这就是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经建设单位审核同意,按合同规定签章认可后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

3、基本建设工程决算。是指在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竣工后编制的,对工程项目实际造价、建设成果的综合反映。决算是工程建设单位在竣工结算的基础上,加上从筹建到工程竣工有关的其他工程和费用的支出而形成的。基本建设工程决算是建设单位考核基本建设投资效果的依据,是正确计算固定资产价值和正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费的依据。

(二)基建工程预算、结算和决算审核的作用

基建工程预算、结算和决算审核有利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有利于对基本建设进行科学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合理竞争;有利于促进施工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三)基建工程预算、结算和决算审核的目的

基建工程预算、结算和决算审核目的是确定工程预算、竣工结算和决算的编制是否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工程造价的实际情况,其具体目的包括:

1、查证施工图预算的合法性。这主要是查证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定额、标准和有关规定,认定预算的合法性,即是否能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合法依据,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2、查证施工图预算的真实性、可靠性。即查明所编预算与施工图纸是否一致,各项计算是否与有关规定一致,内容、数字是否有虚假和错弊,验证其可靠程度。

3、查证施工图预算的完整性。一份完整的施工图预算,其专业是多方面的,需分别按各自专业施工图和不同定额、标准计列,组成一份完整的预算书,反映完整的预算造价。故需审查其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完整无缺和资料的完整齐备程度。

4、检查工程竣工预算、结算和决算是否真实、公允,作为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