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审计学(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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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审计目标与审计过程(1)

第一节审计目标

一、审计目标概述

(一)审计目标的涵义

审计目标是在一定历史环境下,人们通过审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境地或最终结果,它包括财务报表审计的总目标以及与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相关的具体审计目标两个层次。其定义具备以下一些基本内容:

1、审计目标的确立是由审计环境决定的。审计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总是要在一定社会历史背景下进行,其目标的确立总是要受许多环境因素的限制。例如:当时的经济体制政治法律制度,社会公众的期待,这些都会给审计目标的确定带来很大的影响。

2、审计目标的确立不是一成不变的,但同时它在一定时期内又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如上所述,审计目标是由一定审计环境所决定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审计环境要发生变化,相应的审计目标也要发生变化,这一点从所论述的审计目标发展历程中可知。但具体在某一特定的时期内,它又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否则目标朝令夕改,审计工作将无法适从,对审计工作的评价也缺乏客观的标准。

3、审计目标决定了审计行为的方式与内容,它的确定必须具有务实性。审计目标一经确立,一切审计行为的发生都应以审计目标为引导,因此,审计目标的确立必须以审计实践作为根本出发点,应具有可实现性与可操作性,脱离审计实践的审计目标是毫无意义的。

(二)审计目标的演变过程

审计目标是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改变而改变的,具体来说是随着审计的发展而发展的。以民间审计发展为例,它从形成到发展经历了详细审计阶段、资产负债表审计阶段、财务报表审计阶段,审计目标也相应的经历了这三个发展阶段。

在详细审计阶段,审计通过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会计记录的逐笔审查,判断有无技术错误和舞弊行为。差错防弊是此阶段的审计目的。

在资产负债表审计阶段,审计通过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资产负债表所有项目余额的可靠性、真实性审查,判断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在此阶段。差错防弊这一目标依然存在,但已退居第二位,审计的功能从防护性发展到公证性。

在财务报表审计阶段,审计通过判定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财务报表是否公允的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在出具审计报告的同时,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意见。在此阶段,审计目标不再局限于差错防弊和为社会提供公证,而是鉴证财务报表的可信性,并向管理领域有所深入和发展。

二、审计总目标

财务报表审计目标体系按审计目标的总括程度可分为两个层次:审计总目标与审计具体目标。

各国对审计总目标的认识略有不同。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1号》指出:“独立审计人员对财务报表的例行审计目标,是对财务报表在所有重要方面是否遵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公允的表达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表示意见。”英国1985年《公司法》要求,审计的目标就是在审计报告中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否真实与公允和遵守了《公司法》表示意见。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发布的《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准则》指出,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使审计人员能够对财务报表在所有重要方面是否按照确定的财务报告框架编制发表意见。可见,美国的审计目标强调合规性和公允性,英国的审计目标强调真实性、公允性和合法性,国际会计准则强调合规性。虽各国关于审计目标的表述不尽一致,但都反映了现代审计目标不仅限于查错防弊,而且要对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的一致认识。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规定,我国民间财务报表审计的总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

(1)合法性。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

(2)公允性。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财务报表审计属于鉴证业务。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第三方,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旨在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由于审计存在固有限制,审计工作不能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绝对保证。虽然财务报表使用者可以根据财务报表和审计意见对被审计单位未来生存能力或管理层的经营效率、经营效果做出某种判断,但审计意见本身并不是对被审计单位未来生存能力或管理层经营效率、经营效果提供的保证。

我国将审计总目标规定为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原因主要在于四方面:

1、利益冲突。财务报表使用者往往有着各自的利益,且这种利益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利益大不相同;

2、重大性。财务报表是财务报表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在有些情况下,还是唯一的信息来源;

3、复杂性。由于会计业务的处理及财务报表的编制日趋复杂,财务报表使用者因缺乏会计知识而难以对财务报表的质量作出评估,所以他们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的质量进行鉴证;

4、间接性。绝大多数财务报表使用者都远离客户,这种地域的限制导致财务报表使用者不可能接触到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即使使用者可以获得会计记录并对其进行审查,也往往由于时间和成本的限制,而无法对会计记录作有意义的审查。

根据上述总目标,审计人员在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并视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分别出具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人员的审计报告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掌握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有助于被审计单位改善其经营管理。

三、审计具体目标

审计具体目标是审计总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审计具体目标的确定,有助于审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收集哪些审计证据以及怎样具体实施审计证据收集的步骤,因此,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应将审计总目标具体化——确定具体审计目标。同时,由于审计人员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管理当局负有会计责任,解决的是对财务报表的认定问题,而审计人员负有审计责任,解决的具体目标也就必须基于审计总目标和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的认定而确定的。

(一)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的认定

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的认定是指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其财务报表各组成要素的确认、计量、列报与披露做出的明确或隐含的表达。实际上也就是指财务报表中所包含的经济含义。审计目标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认定密切相关,因为审计人员的基本职责就在于确定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的认定是否恰当。所以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报表认定的再认定。

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的认定方式包括明确表达和隐含表达。例如:某公司资产负债表上列“货币资金200000元”,这项认定包含的内容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两个明确的认定:(1)货币资金200000元在资产负债表日是确实存在的;(2)货币资金的正确余额是200000元;另一方面是三个隐含的认定:(1)所有应报告的货币资金都包括在内;(2)所有被报告的货币资金都归公司所有,并且没有被限制,可以正常使用;(3)货币资金在财务报表中的分类与披露是恰当的。对财务报表中每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都存在类似的认定。

管理层认定包括三类,即:交易和事项的认定、账户余额的认定、列报与披露认定。

1、审计人员对所审计期间的各类交易和事项运用的认定通常分为以下种类:

(1)发生。记录的交易和事项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2)完整性。所有应当记录的交易和事项均已记录;

(3)准确性。与交易和事项有关的金额及其它数据已恰当记录;

(4)截止。交易和事项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5)分类。交易和事项已记入恰当的账户。

2、审计人员对期末账户余额运用的认定通常分为以下种类:

(1)存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存在的;

(2)权利和义务。记录的资产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记录的负债是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偿还义务;

(3)完整性。所有应当记录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均已记录;

(4)计价和分摊。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或分摊调整已恰当的记录。

3、审计人员对于列报运用的认定通常分为以下种类:

(1)发生及权利和义务。披露的交易、事项和其他情况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2)完整性。所有应当包括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均已被包括;

(3)分类和可理解性。财务信息已被恰当的列报和描述,且披露内容表述清楚;

(4)准确性和计价。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已公允披露,且金额恰当。

作为审计人员必须了解这些认定,审计人员了解了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的认定,就很容易确定每个项目的具体审计目标。一旦按这些目标收集到充分适当的证据,并同既定的标准对比,就会得出适当的审计结论。

(二)审计具体目标的确定

如前所述,根据审计的总目标,再考虑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认定,审计人员就可推导出审计的具体目标,并以此作为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以及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基础。

1、针对交易和事项的具体审计目标

名称:有关交易和事项的认定对应的审计目标针对的具体问题;

发生记录的交易和事项: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已记录的交易是真实的财务报表要素的高估;

完整性:所有应当记录的交易和事项均已记录已发生的交易确实已经记录财务报表要素的低估;

准确性与交易和事项:有关的金额及其它数据已恰当记录已记录的交易是按正确的金额反映的金额计算与勾稽关系;

截止交易和事项: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记录于恰当的期间交易所属的会计期间;

分类交易和事项:已记入恰当的账户记录的交易经过适当的分类事项涉及的会计科目。

2、针对期末账户余额的具体审计目标

名称:有关期末账户余额的认定对应的审计目标针对的具体问题;

存在记录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存在的已记录的金额确实存在财务报表要素的高估;

完整性:所有应当记录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均已记录已存在的金额均已记录财务报表要素的低估;

权利与义务:记录的资产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记录的负债是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偿还义务资产归属于被审计单位,负债属于被审计单位的义务对资产的权利与对负债的义务;

计价和分摊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或分摊调整已恰当的记录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或分摊调整已恰当的记录金额计算与勾稽关系。

3、针对列报的具体审计目标

名称;有关列报的认定;对应的审计目标;针对的具体问题。

完整性;所有应当包括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均已被包括;应当披露的事项包括在财务报表中;应当包括的已经包括。

发生及权利与义务;披露的交易、事项和其他情况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未发生或与客户无关的交易、事项未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不应当包括的没有包括。

准确性和计价;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已公允披露,且金额恰当;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已公允披露且金额恰当;披露公允、金额准确。

分类和可理解性;财务信息已被恰当地列报和描述,且披露内容表述清楚;财务信息已被恰当地列报和描述,且披露内容表述清楚描述恰当、表达清楚。

第二节审计范围

一、审计范围的含义

财务报表的审计范围是指为实现财务报表审计目标,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准则和职业判断实施的恰当的审计程序的总和。恰当的审计程序是指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是恰当的。

1、审计程序的性质是指审计程序的目的和类型。

审计程序的目的包括:

(1)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2)通过实施控制测试,确定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3)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发现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

审计程序的类型包括检查、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和分析程序。

2、审计程序的时间是指审计人员何时实施审计程序,或指审计证据适用的期间或时点。

3、审计程序的范围是指实施审计程序的数量,包括抽取的样本量,对某项控制活动的观察次数等。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是指由于客观原因或者被审计单位施加的限制,审计人员未能实施其根据审计准则和职业判断应当实施的审计程序,从而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审计准则中的“审计范围”并不是指审计人员审计的哪一年(年度)的财务报表,也不是指审计人员审计的哪一张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