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医药卫生类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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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社会发展对医疗卫生人才的需求分析(2)

(2)现代化教育是一个多样的、开放的大系统

耗散结构理论认为,只有开放系统才可能走向有序(进化),封闭系统只可能走向无序(退化)。一个社会系统只有与外界不断交换物质、能量、信息,才能得到进步与发展。现代化教育的开放性表现在:①教育向全体劳动者开放,打破“小学——中学——大学”这种单一纵向的学校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教育更多地向企业、向社会招生,更多地通过纵横交织的渠道来扩大教育场。②对受教育者的考核方式和评价标准向实践效益开放,向社会经济效益开放。③教育经费来源从国家财政单一渠道向多渠道开放。除义务教育阶段外,国家无偿性的财政拨款,将逐步改为有偿的价值补偿。学校是智力资源密集的场所,应该是信息吞吐量最大和流动频率最高的地方。教育要做到“三个面向”,就必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实行开放办学。开放式办学就是在信息上与外界交流,有吸收也有输出。

3.教育现代化的外在表征

现代化教育的外在表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教育的普及化:教育的普及化要求有较高的教育普及率和较高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教育的终生化:教育的终身化要求具有终生教育的体制和条件;教育的个性化:教育的个性化强调要培养既全面发展又有个性特长的创造型人才;教育的国际化:教育的国际化要求加强与各国的教育交流,具有教育国际交流的能力;教育的信息化:教育的信息化要求在教育领域中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以保证扩大教育规模,为教育终身化、个性化和国际化提供保证。

(三)人的现代化对医药卫生类人才的需求分析

社会现代化,离不开人的现代化。而人的现代化,首要的是生活的现代化。而医药卫生条件与服务直接决定了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因此,宏观长远来看,医药卫生类人才是社会现代化发展的必需的前提条件。

1.人的现代化的内涵

首先,是生活的现代化,包括健康、富裕、消费升级等。人的现代化应该是建立在生活现代化基础之上的现代化。

其次,素质的现代化,包括生理体质、思想素质、专业技能等。现代社会的人不仅要体格健壮,精力充沛,还要有灵活发达、赋予创造性的大脑和多种适应现代社会的专业技能。

再次,是社会关系的现代化。劳动者既是单个工作人,又是从事多方面积极活动的社会活动者。摆脱了个体、分工、地域、民族的局限,能够积极广泛的参与各个领域、层次、方面的社会活动,加强了信息、技术在更大范围内的交流,推动社会进一步发展。

2.实现人的现代化的途径

一是生活现代化的实现途径:必须保障居民的卫生条件和健康水平,提升居民的消费水平和能力,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生活水平的全面现代化。二是素质现代化的实现途径:必须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关注少年儿童的教育培养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人民的综合素质。三是社会关系现代化的实现途径:必须提供制度保障,给劳动者创造一个公平、公正、自由的工作环境。

3.实现人的现代化对策建议

一是统筹城乡发展,大力发展经济,关注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二是大力发展医药卫生和教育事业。重视医药卫生条件与服务的供给和优化,为人民提供不断提升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途径;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并建立终身学习制度,为人民提供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素质的途径。三是提供制度保障,对人民的各项权利进行保护,实现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完全自由。

二、社会医疗体制改革对医药卫生类人才需求的影响

(一)医疗体制改革概述

1.“过去的”医改

1994年,国务院决定在江苏镇江、江西九江两地进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试点,为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探索经验,拉开了我国医改的序幕。

追溯其历史,中国大陆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后,从农村到城镇,从农业、工业到服务业开始进行渐进式的改革。工商业、企业经历了承包制、责任制和股份制改造,逐渐改变了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提高了行业的效率。

随之,医疗机构也或多或少受到这一时代潮流的影响:随着80年代初期人民公社解体,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绝大多数地区迅速瓦解;在城镇范围,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也不同程度趋向衰落。而且因为医疗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也关系到社会稳定,相关问题十分复杂,所以该领域新制度的建立一直较为迟缓。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的城乡二元体制,在关注医疗体制改革的同时,既要将城乡的医改联系起来,又要有所区别。中国医疗体制改革、怎样使城乡广大人口得到医疗保障体系的覆盖,是医改方案的主要内容。

1998年,医改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覆盖全体城镇职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陆续出台了医药分家、药品招标采购、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等一系列新的政策,积极推行改革。但在实践层面,政策的落实就显得步履艰难。

2000年7月,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青岛召开,会议提出:要在2001年底实现90%以上的地市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推进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扭转以药补医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改革。2003年,SARS疫情突如其来,医疗卫生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显得不堪一击。2005年6月,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的一份合作研究报告表明,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从总体上讲是不成功的”。

2006年12月清华大学正式公布宿迁医改报告。2007年1月,新医改方案发布,药品重新审核。2007年2月,卫生部定医改任务,发改委发布《医药价格工作守则》,再次发起新一轮的医疗体制改革。商业化、市场化走向的体制变革带来的成效主要表现为:通过竞争以及民间经济力量的广泛介入,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机构的数量、医生数量以及床位数量都比计划经济时期有了明显的增长,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迅速提高,能够开展的诊疗项目不断增加。此外,所有制结构上的变动、管理体制方面的变革以及多层次的竞争,明显地提高了医疗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内部运转效率普遍提高。

当然,事情有利有弊。体制变革也带来相应的消极后果,主要表现为: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和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在公平性方面,不同社会成员医疗卫生需求的实际被满足程度,由于收入差距的扩大而严重地两极分化。富裕社会成员的医疗卫生需求可以得到充分的满足,而多数社会成员(包括相当多农村人口以及部分城市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出于经济原因很难得到满足,至于贫困阶层则连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都享受不到。在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对成员国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的评估排序中,中国列188位,在191个成员国中倒数第4。在卫生投入的宏观绩效方面,尽管全社会的卫生投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居民综合健康指标却没有明显的改善。2002年,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已经增至5.42%,但在某些领域特别是公共卫生领域,一些卫生、健康指标甚至恶化。改革开放前已被控制的部分传染病、地方病开始死灰复燃,新的卫生、健康问题也不断出现。在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对191个成员国的卫生总体绩效评估排序中,中国仅列144位,结果令人深思。

医疗体制改革由于公平性与宏观效率的低下,直接导致了消极的经济后果与社会后果。这不仅直接影响到国民健康,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诸如贫困、公众不满情绪增加、群体间关系失衡等;现实中多数居民在医疗问题上持有消极预期,成为导致宏观经济需求不足的重要因素之一。这不仅影响经济发展,而且危及社会稳定,甚至会牵涉公众对改革的支持程度。问题背后的根源在于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商业化、市场化的走向违背了其本身发展的基本规律。详细剖析,表现如下:

一是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品性质与商业化、市场化服务方式之间的矛盾。大部分的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公共品或准公共品性质。此类服务与一般消费品不同,是营利性市场性质主体所干不了、干不好或不愿干的。而且此类服务也是个人力量所无法左右的。因此,要想克服此类问题,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和调控配置只能由政府来发挥主导作用。SARS事件中所暴露出来的公共卫生危机以及其诸多相关问题的出现,已经暴露出问题的严重性。

二是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与商业化、市场化服务方式之间的矛盾。医疗卫生具有普遍服务的性质,决定了它必须及时满足每一位患者的需要。因此,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本身必须是多层次的、布局合理的,才能够满足人群之需。而商业化、市场化的服务方式无法自发地实现这一目标,还容易导致医疗服务资源在层次布局上向高端人群服务集中,在地域布局上向高购买力地区集中,从而使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大大降低。毋庸讳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城市的医院密集程度和拥有的高端服务设备数量已经基本达到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而广大农村地区则重新回到了缺医少药的状态。

三是医疗卫生服务的宏观目标与商业化、市场化服务方式之间的矛盾。从全社会着眼来看,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合理目标和效益应当是以尽可能低的医疗卫生投入实现尽可能好的全民健康结果。对于尚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只有选择适宜的医疗卫生干预重点及适宜的技术路线,才能实现上述目标。在商业化、市场化的服务体制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及医务人员出于对营利目标和自身经济效益的追求,其行为必然与上述目标相背离或冲突。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医疗卫生干预重点的选择,就必然出现轻预防、重治疗,轻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病,轻适宜技术、重高新技术的倾向。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出于牟利动机刻意提供过度服务,甚至不惜损害患者的健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服务全社会卫生总投入迅速攀升,但全民综合健康指标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改善。

四是疾病风险与个人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不同社会成员遇到的疾病风险不同,对于相关的医疗服务需求也不同,个人及家庭之间的经济能力也不同。如果将医疗服务需求视为私人消费品,势必主要依靠个人和家庭的经济能力来抵御疾病风险,则必然有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医疗服务需求无法得到最低程度的保障和满足。这不仅有失社会公平,有违社会正义,也会带来其他一系列消极的经济与社会后果。因此,在医疗保障体制的设计上,必须在广覆盖的前提下,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和社会共济机制。中国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实际结果,将医疗服务需求逐步演变为私人消费品,其消极后果难以避免。

2.“新医改”的推行

商业化、市场化的道路不符合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规律和要求,是一个早已被理论和各国实践充分证明了的问题。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医改问题是重新走了一遍已经被认定为错误的道路。

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先后出台,标志着我国新一轮医改的大幕正式拉开。新医改方案最大的亮点就是强调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看成是公共产品,坚持把人人享有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新医改方案不仅对医疗机构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件针对之前医改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从各个方面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和要求,以达成新医改的目标和任务。

文件精神要求,医疗体制改革必须政府支持、法律保证、人民拥护。要对现行医疗体制进行改革,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必须统一思想,必须逐渐出台一些关于医疗体制改革的一些条例,适当提供医疗体制改革所需要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在医疗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必定会有阻力,甚至存在一些违法行为,对于违法者要依法制裁。医疗体制改革有可能打破传统习惯和观念,有许多改动的地方不能立即适应广大医患的要求,因此,这是个艰难又漫长的过程,是关系到政府、医院及市民的体制改革,是全国的医疗体制改革,是全民的医疗体制改革。同时,要成立医疗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群策群力,协调进行。医疗体制改革必须要先成立医疗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该小组必须由主管副市长和卫生局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常务副组长由卫生局长担任。同时由各县、区政府选拔人员加入医疗体制改革小组,形成全市统一步调,市属、区属、乡属及私人医院一起参加医疗体制改革,也可从医疗系统外选拔人才加入进来,与相关行业和部门同步进行,否则,医疗体制改革不彻底、互相扯皮、互相牵制。医疗体制改革不能搞一刀切,特别是城乡,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制订不同的方案,要先试行,后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