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各种税费返还款。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收入”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其他现金流入若价值较大的,则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购入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应从本项目内减去。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职工薪酬(包括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和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企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包括支付的统筹退休金以及未参加统筹的退休人员的费用,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支付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职工薪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以及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按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本项目和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6)“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预交的营业税等。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等,也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交税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经营租赁支付的租金、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罚款支出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其他现金流出若价值较大的,则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各项目的内容及编制方法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和合营中的权益,以及收回长期股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收回的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收回的利息在“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列示。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本项目可以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和合营中的权益投资分回的现金股利和利息等,不包括股票股利。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出售、报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包括因资产毁损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损失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相关处置费用,以及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5)“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其他现金流入若价值较大的,则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股利”、“长期股权投资”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含增值税款等虽然修改后的增值税法,购进固定资产支付的进项税不计入成本,但仍属于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故应在“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列示。),以及用现金支付的应由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借款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单独反映。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的固定资产,其首次付款支付的现金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以后各期支付的现金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7)“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取得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和合营中的权益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本项目可以根据“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购买和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是企业一项重大的投资活动,对企业当期和以后各期的现金流量都会发生影响。为了反映这类活动对当期现金流量的影响,并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规定,将这一项目单独列示。
(9)“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1)至(8)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若金额较大则应当单独列示。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若在年末尚未收回则应在投资活动的“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若在年末已收回,则应在投资活动的“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各项目的内容及编制方法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减去直接支付给金融企业的佣金、手续费、宣传费、咨询费、印刷费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在“支付的其他与筹集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不从本项目内减去。本项目可以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等。企业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等。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股利”、“财务费用”、“长期借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1)至(4)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如接受现金捐赠、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等。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项目,反映下列项目之间的差额
(1)企业外币现金流量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时,所采用的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的金额(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还包括折算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应当比照处理);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按期末汇率折算的金额。
五、补充资料项目的内容及填列
补充资料各项目的内容如下:
(一)“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项目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实际上就是采用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以净利润为基础,采用间接法需加以调整的项目可以分为四大类:
(1)减少了本期净利润但实际上并没有支付现金的费用或损失;
(2)增加了本期利润但实际上并没有收到现金的收益;
(3)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
(4)存货和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
(二)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项目,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内影响资产或负债但不形成该期现金收支的所有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信息。
(1)“债务转为资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转为资本的债务金额。
(2)“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反映企业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应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净额。
以上项目应根据有关账户的发生额计算填列。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的金额应当相等。
六、工作底稿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实例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主要有“工作底稿法”、“T”型账户法、“多栏式货币资金日记账法”等,本书仅介绍采用工作底稿法编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