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财务会计(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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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长期股权投资(1)

第一节长期股权投资概述

【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主要阐述长期股权投资的种类、初始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和处置。本章的学习要求是:

1.掌握长期股权投资概念及其种类。

2.掌握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3.掌握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4.掌握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及会计处理。

5.掌握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会计处理。

投资是企业为了获得收益或实现资本增值向被投资单位投放资金的经济行为。企业对外进行的投资,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从性质上划分,可以分为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从管理层持有意图划分,可以分为交易性投资、可供出售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本章只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类型的投资在第四章金融资产中讲述。

长期股权投资是投资企业为长期持有目的对被投资单位的权益性资本的投资。具体而言,长期股权投资包括:①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②投资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③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④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一、控制

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我国控制的方式具体如下:

1.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

如A公司直接拥有B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51%,在这种情况下,B公司就成为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必须将B公司纳入其合并范围。

2.投资企业虽然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50%或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具有实质控制权

判断标准有: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根据章程或协议,投资企业有权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权任命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等。

二、共同控制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与联营企业等投资方式不同,其特点在于合营企业的合营各方均受到合营合同的限制和约束。一般在合营企业设立时,合营各方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在所设立合营企业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必须由合营各方均同意才能通过。该约定可能体现为不同的形式,例如可以通过在合营企业的章程中规定,也可以通过制定单独的合同作出约定。共同控制的实质是通过合同约定建立起来的,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共有的控制。在确定是否构成共同控制时,一般可以考虑以下情况:①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②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③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任命其中的一个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三、重大影响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实务中,较为常见的重大影响体现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投资企业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此外,虽然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也应确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并享有相应的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该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的制定,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2)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包括股利分配政策等的制定。这种情况下,因可以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为其自身利益提出建议和意见,从而可以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有关的交易因对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经营具有重要性,进而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到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这种情况下,通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有权力负责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活动,从而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因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依赖投资企业的技术或技术资料,表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一方面应考虑投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同时要考虑企业及其他方持有的现行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如被投资单位发行的现行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四、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其具体表现为:

(1)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同时不存在其他实施重大影响的途径。

(2)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或以上的表决权资本,但实质上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

第二节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企业可用现金资产、非现金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或承担债务的方式取得被投资单位的权益性资本,也可以通过合并的方式取得被投资单位的权益性资本。

一、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区分企业合并的类型,分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具体进行会计处理时,合并方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如为借方差额,应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具体进行会计处理时,在合并日应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面值,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如为借方差额,应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应该关注的是,在上述按照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时,前提是合并前合并方与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企业合并前合并方与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在以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为基础确定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时,首先应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合并方与被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在按照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基础上,计算确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是指被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相对于最终控制方面而言的账面价值。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子公司按照改制时确定的资产、负债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合并方应当按照取得子公司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如果被合并方本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被合并方的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价值应当以其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确定。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具体进行会计处理时,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购买日按企业合并成本(不含应向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或“投资收益”等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等科目;按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应一并转入投资收益,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其中,达到企业合并前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应为原成本法下的账面价值加上购买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达到企业合并前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投资成本应为原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加上购买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达到企业合并前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例如,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初始投资成本为原公允价值计量的账面价值加上购买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二、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取得,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但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为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佣金等与权益性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部分费用应从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权益性证券的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