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个人理财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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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保险规划(2)

2、家庭风险管理的两种方法

依据风险的一般管理方法,家庭风险管理方法主要分为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与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

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

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分为:避免风险发生和预防。

(1)避免风险发生。这是一种简单彻底的方法,但同时也丧失机会,有时候避免了一种风险,又会产生新的风险。

(2)预防。通过消除或减少风险因素降低损失,如经常锻炼,定期体检,减少发病机会,对疾病早发现早治疗,减少重大疾病带来的损失。3.抑制。指发生损失时,尽量降低损失程度,如消防设备可以降低火灾带来的损失。

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

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包括自留风险和转移风险。

(1)自留风险,是指风险的自我承担,比如我们普通感冒发热,药店买一些常用药,发生频率高,但负担小,我们就可以不用透过保险而自己解决。自留风险的最大好处是成本低、方便有效,但在个人及家庭财务管理方面,自留风险一定要有度,否则可能给我们带来巨大损失。比如重大疾病,一旦发生,可能带来几十万的医疗费用,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就是非常沉重的负担,也就必须转移风险。

(2)转移风险包括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风险,将风险转移给另外的一些个人或单位去承担,如保证互助、基金会等,但会受到规模、信誉等各方面影响。另外就是通过保险转移风险,将家庭及个人面临的财务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投保人缴纳保费,公司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补偿或给付责任。

学习活动

列举出现实生活中,个人或家庭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它们可能对家庭生活造成的影响。

模块二家庭保险规划实务

著名学者胡适博士谈及保险时曾经这样说过:“保险的意义,只是今日作明日的准备,生时作死时的准备,父母作儿女的准备,儿女幼小时作儿女长大时的准备,如此而已。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豁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能做到这三步的人,才能算作是现代人。”

任务一保险规划的步骤

保险是进行家庭风险管理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人们透过保险,可以把将来不确定的大额损失(如大病费用)转变为确定的小额支出(保费),也可以将未来大额的或持续性的支出(如养老金)转变为目前固定的或者一次性的支出(保费),从而提高我们的资金收益。

1、保险规划遵循的原则

首先应该把所有的家庭成员视为一个整体

家庭成员互相之间都承担有一定的家庭责任,因此我们在规划保险时应该把所有的家庭成员视为一个整体,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家庭成员之间相互的责任与爱,规划出最适合自己家庭情况的保险计划。

遵循家庭无法承担的风险先保,对家庭财务影响大的风险先保的原则保险不是保险箱,实际上,保险本身并不能避免风险的发生,保险只是在风险发生的时候为我们提供应对风险的财务保障,注意,只是财务保障。因此,一个家庭中首先应该被保险的成员应该是家庭的经济支柱,顶梁柱在,家庭遇到任何风险,财务上还可以想办法解决。顶梁柱不在了,整个家庭就陷入瘫痪了。其实这位顶梁柱也就相当于整个家庭的保险。

各种险种当中,首先应该考虑的风险是家庭顶梁柱的寿险、意外险和重疾险,再次是发病率较大的家庭成员的保障规划。

下面我们将简要为大家介绍一下如何为自己的家庭规划保险。

2、保险规划的步骤

家庭风险管理和保险规划的目的在于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保险需求的深入分析,帮助自身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并确定合理的期限和金额。个人在进行家庭风险管理时,一般也要遵循一个固定的流程,这样才科学严谨。通过以下步骤大家可以自我分析、判断并进行家庭风险管理:

第一步风险评估

家庭不同阶段面临的风险有差异,家庭成员所从事工作不同和在家庭中所处不同地位风险也有差异,其风险对家庭所带来的伤害也是不同的。因此,家庭风险管理中,首先应该对家庭中存在的风险进行风险评估。

第二步了解“投保常识”

了解“投保常识”,懂得投保规则,可以帮助客户降低保险保障成本,规避堵塞家庭风险漏洞,提高家庭保障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例如:保险合同艰涩难懂,因此许多客户没有详细阅读过合同,但是合同中的重点内容(如:保险利益、免责条款等)必须搞懂。代理人的谈话记录也应签字保存。这样才能确保您的风险管理真实有效。

第三步进行“保险规划”

选定具体的保险产品,并根据自身(或客户)的具体情况合理搭配不同险种;以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和人身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保险金额;确定保险期限。

首先,要确定一下自己家庭成员的范围,包括自己的父母、子女和爱人,在这个家庭中哪一位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如果这位成员发生风险时,家庭会遇到怎样的困扰,需要为父母准备多少孝养金,为子女准备多少成长金和教育金,为爱人准备多少生活金?这些数额相加基本就是这位家庭成员,需要拥有的寿险和意外险的保额,通常可设计为寿险和意外险各占一半。

其次,要考虑的是家庭经济顶梁柱的重疾险,因为这对一个家庭来讲也是无法承担的风险。一般地,按目前的医疗费用,重疾险的保额一个人准备20万元也就够了,考虑到是家庭的经济顶梁柱,有条件的话也可以适适当多准备一些。

再次,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家庭其他成员的重疾险,因为这也是我们家庭面临的一个巨大的风险漏洞,如果不加以解决,可能带给我们的就是无法承受的痛苦。

接下来是医疗险,因为医疗费用也是使家庭收入负增长的一个主要原因。

最后,是养老险和子女教育险。养老险和子女教育险,究竟谁先考虑,这没有一定的原则,一般地,您认为哪一项需求比较紧迫就先考虑。

养老和子女教育是人人都会遇到的问题,因此也就很难利用大多数人分担少数人的风险的原则去设计保险了,通常养老险和子女教育险都是由保户自己将钱存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利用稳健的投资渠道帮助客户投资增值,由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会扣除一定的初始费用,保险公司复利增值利率较银行高的优势要经过十年以上才能体现出来,通常二十年后,这笔钱的票面价值会增长1.5—2倍。因此存养老险和子女教育险的时间,最好是在需求发生前20年提前准备。

我们知道我们手中的钱,通常有三种理财方式,一种是存入银行,这部分钱面临着通货膨胀的风险;一种是投资债券、基金、证券,这些投资方式或多或少面临着大小不等的风险。保险我们不能说他是一种好的投资工具,我们只能说他是一种最保险的理财工具,因为从抵御通货膨胀来讲,他优于银行;从投资风险来讲,他是最小的。

第四步保额保费分配与计算

保险专家指出,两大通行规则可确定买保险的保费保额一些人计划为自己和家人投保,但又为该花多少钱、购买多少保额而权衡不定。一些保险专家指出,买保险也有通行“规则”,掌握两个“10”,保额、保费如何设定就尽在掌握。

保额:年收入的10倍。有关人寿保险的资深人士指出,通常,保险额度可设定为家庭年收入的10倍。

举例说,假设朱先生是家里的顶梁柱,年薪10万元。若他意外身故后,家人一下子失去了家庭主要的经济收入。如果保险赔偿额度是100万元的话,那么可以保证这个家庭在未来的10—20年期间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会出现太大的波动。

保费:年收入的10%。保险业界人士同时指出,总保费支出为家庭年收入10%左右比较适宜,低收入者可以低于这一比例,高收入者可以适当超过。

一旦购买保险,若非趸交,就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缴费。若保费过高,时间一长,家庭经济就会有一定压力。而如果过低,则很难获得足够的保险额度。10%是一个对多数家庭都较合适的支出比例。

第五步定期做好“保单诊断”

许多人买了保险之后通常就将保单束之高阁,只有在发生事故时才会将保单拿出来看。其实,我们的生活环境会改变,所拥有的保单也应该要随着我们的需求而改变保障内容。因此,每年就应该要检视一次你的保单,看看是否有需要调整的地方,这样才能更好地管理好家庭风险。

任务二认识保险产品

现代社会是一个异彩纷呈的多元化社会,每个人在享受到她的繁华富饶的同时,又深深感受到个人前途的不确定性和各种风险的存在,买保险已经成为现代人必不可少的选择。

曾经有一个保险小故事,说的是一个失事海船的船长是如何说服几位不同国籍的乘客抱着救生圈跳入海中的。他对英国人说这是一项体育运动;对法国人说这很浪漫;对德国人说这是命令;而对美国人则保证:你已经被保险了。

正如故事中所讲的,保险在美国,不管是国家元首,还是明星巨匠,还是平民百姓,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像饮食、居住一样,是生存中必要的一部分。人寿、医药、房屋、汽车、游船、家具等等都保了险,它们像一条条木栅,连成-环,环在你周围。

但是,在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相对落后,老百姓的保险意识相当淡薄。在我所接触的客户中,似乎每个人都对基金和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非常关心,却很少有人提及保险,甚至有人将买保险与上当受骗联系起来。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中国绝大多数老百姓的心目中对于保险理念和保险意识真的是一片空白。

那么,什么是保险?保险的重要性何在?什么人应该买保险?应该如何选择保险?

1、保险的含义

“保险”是一个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出现频率很高的名词,一般是指办事稳妥或有把握的意思。但是在保险学中,“保险”一词有其特定的内容和深刻的含义。在我国,保险是一个外来词,是由英语“insurance”一词翻译而来的。在西方保险业最先进入我国的广东省,曾习惯称保险为“燕梳”,也正是其英文的音译。保险作为一种客观事物,经历了萌芽、产生、成长和发展的历程,从形式上看表现为互助保险、合作保险、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

广义保险指的是无论何种形式的保险,就其自然属性而言,都可以将其概括为: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风险分担金的形式,向少数因该风险事故发生而受到经济损失的成员提供保险经济保障的一种行为。

通常,我们所说的保险是狭义的保险,即商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明确指出: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的特征:

互助性。通过保险人用多数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对少数受到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或给付得以体现;契约性。从法律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契约行为;经济性。保险是通过保险补偿或给付而实现的一种经济保障活动;商品性。保险体现了一种等价交换的经济关系;科学性。保险是一种科学处理风险的有效措施。

保险的标的和费率

保险标的即保险对象,人身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的身体和生命,而广义的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中,财产损失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的财产,责任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信用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的信用导致的经济损失。

保险费率是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例,保险费率又被称为保险价格。通常以每百元或每千元保险金额应缴纳的保险费来表示。

2、保险的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又称为“可保权益”、“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通常投保人会因为保险标的的损害或者丧失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因为保险标的的保全而获得收益。只有当保险利益是法律上认可的,经济上的,确定的而不是预期的利益时,保险利益才能成立。一般来说,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存在,这时才能补偿损失;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存在,用来防止道德风险。

以寿险为例,投保人对自身及其配偶具有无限的可保权益,在一些国家地区,投保人与受保人如有血缘关系,也可构成可保权益。另外,债权人对未还清贷款的债务人也具有可保权益。

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保证保险合同当事双方能够诚实守信,对自己的义务善意履行。包括如下内容:

保险人的告知义务:保险人应该对保险合同的内容即术语、目的进行明确说明。

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应该对保险标的的状况如实告知。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保证义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于行为或不作为、某种状态存在或不存在的担保。保证较明确的一种是保险合同上明确规定的保证,比如盗窃险中保证安装防盗门、人身保险中驾驶车辆必须有有效的驾驶证;不需明确的保证称为默示保证,如海上保险中,投保人默示保证适航能力、不改变航道、航行的合法性等。由于保证条款对被保险人限制十分严格,所以各国法律都限制保险人使用默示保证,只有一些约定俗成的事项成为默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