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探索神秘的科学未知(新编科技大博览·B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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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生命未知(7)

1935年以后,一些科学家兴致勃勃地对南美洲“小人国”的缩头术之谜进行了大量的考察和研究。其中成就较突出的是:1947年,挪威学者托尔·海雅达尔曾冒险进入厄瓜多尔密林考察,他在他撰写的《孤筏重洋》中较详细地记述了南美的缩头术。据他说,生活在基维陀热带森林里的一支印第安人把其他外族人中仇人的头颅砍下来,把头骨砸碎了挖掉,然后在掏空了的头皮里装上热沙,经过特制,整个头颅便缩小到只有拳头那么大,而相貌不变,作为胜利的纪念品保存下来。一些学者认为,这一记述和论断是可信的。在秘鲁国立人类学和考古学博物馆的库房里,保存着几个被缩小的人头原物,仅拳头般大小,其中一个留着八字胡须、秃头、满脸怒气,十分生动有趣。

“头颅缩小之谜”在科学研究上具有重大的价值,因而引起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重视。20世纪50年代,几位著名的科学家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派遣,来到安第斯山脉深入考察。他们在一个被莽林掩盖的山岩上,发现几十个一尺多高的龛式洞穴,每个洞壁间赫然陈放着一个仅拳头般大小的头颅,不仅五官俱备,而且经过科学家进行生理切片等一系列检验,证明它们都是成年人的头颅。这些发现引起了全世界许多科学家的关注。“小人国”的缩头术之谜也越来越引起世界人民的兴趣。

第六感官之谜

1943年秋,海牙的油漆匠培答登上10公尺高处粉刷墙壁时,不慎失足坠地,人事不醒。抬往医院后,医生诊断,头盖骨摔裂,左肩骨亦断,伤势严重。

住院3天后,培答恢复意识,奇怪的是,他看了邻床病人一眼,忽然脑海浮出这位男病人过去的一切情景,像一幅长卷图画呈现在眼前。培答与此病人从未谋面,根本不知他的事情。培答向这位病人打声招呼:“喂!你这人太不好了!你为什么竟然偷你父亲的金表去卖,然后花天酒地呢?”这位病人大惊失色,他怎么知道我暗中干的事儿?“你是听谁说的?”“我没听谁说,是脑海浮出来的。”

医生们认为,培答因头盖骨折,中枢神经发生异常变化。培答出院后,各方来人问卜,寻找失物,断定事业能否成功等等,每天异常繁忙。

培答之功能属超心理学研究范畴,即所谓“精神测定学”。他具有人五官感觉外的第六感官。他只要接触事物,就能测知与事物有关人的事情。

巴黎警察局曾请培答先生作过一次试验。会议室坐满警官与刑警,桌上放着梳子、剪刀、怀表、打火机与纸币等5种物品。培答用手触摸物品后,便仰望天花板描述说:“一个秃头男人,他的职业是医师。我看到了铁路及小山丘,山丘下有一间住家的小房子,房子周围有五六棵树木。我又看到一间贮藏室,在贮藏室与住家之间,有一具尸体。尼可拉这名字出现在我脑海,但不知道是谁的名字。又看到一杯牛奶,尸体不是被射杀的。一个男人进了监狱,就是那个秃头男子。尸体是女性的,为什么被杀,我就不知道了,只知女尸是刚才入狱的男子杀的,但他已死。”

在场人无不惊讶,连连称是。当警察们纷纷离去后,一位高级警官对培答说:“这个案子尚未公布,你当然事先也不知道,你测的基本属实。”并拿出照片给他看,与培答描述的完全一致。警官又补充说:“女的是被毒死的,那秃头男人是她丈夫,是医生,他在牛奶中投入毒药,妻子喝后致死。尼可拉是他们家饲养的爱犬的名字。你的测定力令人佩服,只是一点不符,那秃头男子在狱里没有死亡。”

这时,有位警察慌张跑来,向警官耳语一番,警官神情诧异。他随后对培答说:“培答先生,很对不起,刚接到报告,那秃头男子在狱中自杀而死。”

人体自燃之谜

所谓的“人体自燃”,是指人体在不接触外来火源的条件下,从内部突发燃烧现象,使整个人体都化为灰烬,而邻近的易燃物却可免遭焚烧。有关“人体自燃”的事件在世界各地时有发生,相关的报道也不少见。

1951年1月7日的佛罗里达的圣彼得斯堡,傍晚,67岁的玛丽夫人舒适地坐在软椅上,她的儿子离去时看见母亲还很好。可是不到12小时,她儿子来到母亲房间,却见到极可怕的景象:闷热的屋子里,母亲和椅子都没有了,地面上有几块烧得腐蚀变形的发卡,表明那儿曾是一堆头发,剩下的是几小块焙干的椎骨,一个缩成棒球大小的头骨和一只完好无缺的左脚。离尸体很近的报纸和几英寸以外的一块亚麻布却无燃烧的痕迹。

法国一个22岁的女大学生玛丽·李上完体操课去淋浴时,突然全身着火焚烧,约有10分钟。当火焰熄灭时,她已化为灰烬。法国超自然专家克莱门特说:“这应该是纪录中最奇怪的人类自燃事件之一。”“她的老师和同学们看不见任何热和火的来源。她是明显地由体内开始自燃的。”当时,20多位师生听到了玛丽·李的哭叫声,但都束手无策。25岁的目击证人凯瑟琳表示,玛丽·李小姐看来很正常,同时在开始着火焚烧的一刹那之前表现得很快乐。她说:“她像平时那样不停地笑,跟人开玩笑。突然她作了怪相,像发生了什么意想不到的事一样。虽淋洒的水很冷,但她说很热。随后,她的耳朵和口开始冒出浓烟,全身着火,不停地惊叫。”

1938年4月8日,在哈尔市居住的建筑人员吉·谢巴德逊驾驶着自己的小轿车巡回在建筑工地上。他离开工地不久,便碰上了在路上走的熟人。他从车内伸出手来打招呼,其后不到一分钟,他便浑身是火,烧死在车内。据警察调查,汽车油箱里的油还是满满的,车门很容易地被打开了,谢巴德逊被烧得黑黑的,横卧在车里。

20世纪50年代初,美国佛罗里达州警察署管辖的区域内,发现了一具独身生活的中年女尸。被烧死的尸体还坐在椅子上,腰后面的软靠垫稍微糊了一点,坐垫和椅子下面的地板上,有一块圆形的地方被烧得黝黑,可以辨认的部分只有她的骨骼、牙齿,还有金属扣子及宝石等。但奇怪的是,房间里摆着易燃的日常用品没烧着。表面看来,是谁出于某种目的,杀死了女主人,为掩盖罪行往尸体上倒了汽油、点了火。但“被害人”骨头上,一处被摧残的痕迹也没有。尸灰经过化验,也没有发现因倒上易燃液体后烧死的迹象。

1957年5月18日,在美国费城,一位68岁的寡妇安娜·马丁在一间没有火源的房里化为灰烬,只剩下鞋和一少部分躯干。法医说达到这种程度,温度至少要高达华氏1700—2000度。然而炉子是熄灭的,全部物品,包括离死者2英尺的报纸都没有变化。

像这样的人体自燃事件,历史上有据可查的就有200多起,其发生场所各种各样,卧室、舞厅、车中、船上、行路中等等,遇难者的男女比例趋于相等,年龄各异,身体状况也千差万别。

一位研究人体自燃现象的科学家说:人体自燃一般会冒烟、着火。燃烧速度很快,但焚烧面积却不大。这种火是由一种水无法扑灭的又使人困惑的燃料引起的。这种燃烧的方式也很特别,人体有的局部烧了,有的肢体烧成了灰,而一部分肢体却保留下来。有的人身体被焚烧,而外衣却完好无损,以至产生了衣服罩着一堆人体灰烬的现象。

一位火葬专家指出,一具尸体化为灰烬,先要经过2000°F高温烧90分钟,再经过1800°F高温烧60~150分钟,而这样的高温下任何房屋建筑都要付之一炬的。

然而也有“人体自燃”的幸存者。美国的一位推销员杰克·安格尔,右手被烧焦,胸部和背部留下一个个被烧的深孔。1985年5月25日,英国伦敦的一位19岁青年波利·列斯身体自燃后,又突然莫名地熄灭,身体的一部分被烧伤,由于得到了及时的治疗,而得以痊愈。

那么,这种“人体自燃”到底是怎样引起的呢?这个问题几百年来一直困惑着人们。

目前,在这一问题上,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其一是承认有“人体自燃”现象,是由人体内一种人所未知的燃料燃烧所致,另一种观点则否认有“人体自燃”,所谓的人体自燃现象,不过是意外火灾或其他自燃现象所引起的。

承认有人体自燃现象的人对此有如下的推测:

1.美国的比契教授认为:在一定条件下,如气候干燥的冬天在地毯上行走,几乎任何人的静电荷都会达到二万伏特左右,一般对人体无害。大约每10万人中有一个人会带静电3万伏特。由于静电多,加之这些人身上可能有某种神秘的残留物元素就会突然自燃起来。

2.人体自燃是由于人体含过量的酒精所致,当酒精分解时,释放出易燃气体。1673年,巴黎一位身体自燃的人,就有连续3年酗酒的历史。

3.人体中含碘,每天要排出一定量的碘,而人尿中有许多氨,碘与氨的混合物恰恰是烈性炸药的原料。这种烈性炸药很敏感,一只苍蝇落下也会引爆。

4.人体自燃是人体脂肪过多的原因。

5.人体内磷质过多导致自燃。

以上种种解释都有其一定的道理,但也都有难以自圆其说的地方,因而,也就是缺乏真正有说服力的科学的解释。

至于否认人体自燃现象的观点也有其自己的理论。

法医卡斯珀在《法医实用手册》中说:人体自燃或人体自焚是不可能的。所谓人体自燃的证据纯系误传。

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人体自燃”现象乃球状闪电所致,并非真正自燃。球状闪电肇事现场与人体自燃发生后的现场极为相似。球状闪电爆炸时释放出的能量相当于10公斤TNT炸药爆炸时放出的能量,并且,球状闪电消失后,一般无任何气味。

尽管有了上述种种解释,但都是未经证实的一种推测。人体何故自燃,至今还是个谜。人类对于客观世界乃至自身的认识还都很肤浅,尚需我们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