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五百罗汉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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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佛法的传布(6)

香板:禅林中用以警策修行者的木板(形如宝剑),依使用目的不同而有诸多名称。用以警策用功办道者,称“警策”香板;用以惩诫违规者,称“清规”香板;用以警醒坐禅昏沉者,称“巡香”香板;于禅七中使用者,称“监香”香板。一般系由方丈、首座、西堂、后堂、堂主、维那、知客、纠察等职事持用。

念珠:念珠乃念佛时计数之用,是功德、佛性、慈悲、善良、吉祥、圆满、佛心的表征,除了可以提醒自己不做坏事外,也是美好的装饰。

除了上述所列之外,幢幡、蒲团、手炉、传炉、香炉、金刚杵、戒尺、毗卢帽等,都属法器法物之列。法器具有报时集众、警策精进、伎乐供养、庄严道场等功能,如果敲打不如法,则会扰乱大众。因此,司法器者应以“宁动千江水,不动道人心”来自我警惕。

05.衣单僧物

古代丛林,僧众出外云游参访,必须具备衣单和戒牒才能到寺院挂单。因此,《敕修百丈清规》云:“将入丛林,先办道具。”道具即衣单僧物,是资生办道之具,包括三衣一钵等头陀十八物。其中三衣即九条衣、七条衣、五条衣三种袈裟,又称“福田衣”、“百衲衣”,代表着出家僧侣的功德、精神,也是出家人的形象特征。

佛教传入中国后,由于习俗与气候的关系,三衣只在法会佛事时穿着,平时则穿短褂、中褂、长褂或大袍。

三衣与一钵是出家僧众所有物当中最为重要者。钵是出家人的食器,又名“应量器”,出家人托钵乞食,堪受人天供养,故代表“福田”。三衣钵具是受戒时不可少的僧物,顺治皇帝赞僧诗云:“天下丛林饭似山,钵盂到处任君餐,黄金白玉非为贵,唯有袈裟披肩难。”无论是三衣或钵,都代表清净的僧团,象征修道者的人格。禅宗所谓传法就是传其衣钵给弟子,称为“传衣钵”,因此又引申为师者将佛法大意传授予后继者。据《付法藏因缘传》卷一记载,摩诃迦叶将入涅槃时,入鸡足山敷草而坐,捧着佛陀所授的衣钵,等候弥勒菩萨降生成佛,再把佛陀的衣钵转给当来下生的弥勒菩萨。我国禅宗初祖达摩由印度东来时,也将衣钵传给二祖慧可,以为法脉相传的证物。

此外,头陀十八物尚有:杨柳枝、澡豆、水瓶、坐具、锡杖、香炉、奁、滤水囊、手巾、刀子、火燧、镊子、绳床、经律、佛像、菩萨像等,除此别无他物。所谓“衣单两斤半,随身十八物”,出家人生活简朴,不受物役,不为物累,就像行云流水一样云游四海,处处为家,所以出家人又称为“云水僧”。

头陀十八物都是增长善法之具,各有其用途、意义。例如锡杖:锡者,轻也,依倚是杖,除烦恼,出三界故;锡者,明也,得智明故;锡者,醒也,醒悟苦空,三界结究故;锡者,疏也,持者与五欲疏断故。因此,锡杖又名“智杖”、“德杖”,彰显智行功德本故。佛制持杖,一来用以防身,再者于白衣舍前振锡可令施主出应,同时还可提携行李,协助老瘦无力、病苦婴身者行走,尤其行脚云游时,若于路上看到动物的死尸,可利用禅杖就地掩埋,这也是慈悲的体现。

滤水囊是饮水时用来过滤水中微生物的器具,为器虽小,其功甚大,为护生命故。坐具则用于礼佛拜僧,同时可敷设于地,避免坐卧时污损三衣。

卧具、衣服与医药、饮食合称“四事供养”,是信众对僧众的供养物。在原始佛教的戒律中,经常讨论有关衣食的问题,例如佛陀制戒规定,每一个出家人只能拥有“三衣一钵”,超过此数就是犯戒,即使是佛陀本身,也坚守此戒。因此,当佛陀的姨母供养佛陀两件亲手缝制的金缕袈裟时,佛陀则将其中一件转赠他人。这是说明出家人淡泊物欲,生活力求简单,不在衣着上费心,而以修行、道德、慈悲来庄严自己,因此能开阔无限宽广的世界。

不过,佛教自东汉传入中国,历经各个朝代的发展,由于文化习俗不同,以及受到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僧服的样式和颜色纷杂不一。民国初年,太虚大师极力倡导僧服统一,佛光山多年来也力行实践,从短褂、罗汉褂、长衫到袈裟,完全由常住统一制作,因此样式、颜色都能整齐划一。僧服的统一,也是复兴佛教、重整僧伽制度的重要一环,故希望由佛光山做起,进而推及整个佛教界。

06.各种称谓

“称谓”是一种礼仪,也是身份的代表;在佛门里,称谓常代表着职务,也是修持的衡量,不但具有维系佛门纲常伦理的功用,从中更透露出无限的佛法妙谛。

一般人以为,出了家就是“和尚”,其实所谓“和尚”者,要在六和僧团中确实奉行六和敬,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始得成就。一个寺院只有一位和尚,又称“住持”、“方丈”;和尚退位后,法弟继任住持者,称退位和尚为“退居和尚”,弟子、法子继任者,称退位和尚为“退居老和尚”。

“和尚”是梵语,译为中文乃“亲教师”之义。传授三坛大戒时,须有“得戒和尚”、“羯摩阿阇黎”、“教授阿阇黎”三师及七尊证登坛证盟,以及“开堂和尚”、“引礼法师”等人共成佛事。阿阇黎意即“规范师”,可以规范吾人身心,导人正道者,故又称“导师”。

出家者,除了受戒师父之外,还有依止师父、剃度师父。“师父”在丛林中也是职务的通称,例如知客师父、纠察师父、当家师父等,而现代信徒通称所有出家众为师父或法师。

“法师”者,“以法为师,以法师人”之谓。在大乘八宗之中,研读修习律藏有成者,称“律师”,例如道宣律师、僧佑律师等;研究论藏或造论以阐扬佛法者,称“论师”,例如世亲论师、龙树论师、无着论师等;专门修习坐禅者,称“禅师”。开创一宗一派之人,称“开祖”;传承其教法之人,称“列祖”;开山建寺,为寺院第一代住持者,称“开山”,一般称“开山大师”。

“大师”者,在社会上极为通用,凡专家、杰出者即可称之。例如张大千大师、黄君璧大师。在内地,比丘尼也称为大师,大师有“菩萨”之意,菩萨又称“大士”,例如观音大士、普贤大士、文殊大士等。佛教中,大士易称,法师难为;只要发心,即可称大士。过去内地丛林,凡监院、堂主以上即称大士。

在家居士也可以称“上人”,例如《维摩经》中文殊菩萨称维摩居士“彼上人者”,即人上之人、大人物之意。因此,不管僧俗,对于师长或德学兼备者,均可尊称“上人”,或称“大德”、“仁者”、“长者”;唯“长老”仅限于戒德俱尊的出家众始得称之。出家受戒十年以下称“下座”,十年以上称“中座”,二十年以上称“上座”。上座者,即可称为“长老”。

在印度佛教律仪中,男众比丘称“大德僧”;女众比丘尼称“大姐僧”。中国则于历代各朝中均有帝王加封德学兼备、可为一国师表的高僧为“国师”,含有一国民众之师、帝王之师等意,如玉琳国师、悟达国师等。在寺院中,全心为佛教奉献而未婚的在家女众,称为“师姑”;未行剃染而服种种净业作务的在家男众,称为“净人”,或称“道人”、“教士”。在家信徒彼此之间可互称“居士”、“师兄”、“师姐”;出家众亦可互称“师兄”,或称“道兄”、“戒兄”、“学兄”、“法兄”等。对别人称呼自己的师父为“家师”,尊称他人之师为“令师”,自己则谦称“学僧”、“学人”、“末学”或“弟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