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敢教日月换新天:毛泽东与当代中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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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毛泽东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1)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的任务,第一步是新民主主义,第二步是社会主义。

毛泽东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理论,结合我国具体实际,曾经设想在民主革命胜利后,通过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过渡到社会主义。他在《新民主主义论》—书中,明确指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形式,因而是过渡形式,但是不可移易的必要的形式。”随后,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和《论人民民主专政》中,系统地提出了我国社会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的战略、政策、策略的途径,这大体上奠定了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轮廓。

1951年2月18日,毛泽东在起草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的党内通报中提出:“3年准备,10年计划经济建设”。到同年7月,朝鲜战场开始有了新的转机,鉴于朝鲜战争在短时期内不可能完全结束,亦不可能出现逆转的局势,党中央适时地提出了新方针:边打、边稳、边建的战略决策,并责成政务院着手研究制定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方案。1952年4月,在周恩来、陈云等同志的领导下,政务院各部门初步作出各自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设想或轮廓框架。这意味着我们已经获得有计划地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条件,把实现七届二中全会确定的在革命胜利后,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的总任务摆到了党的议事日程上,这是中国人民近百年梦寐以求的目标。

毛泽东考虑到建国以来全党按照七届二中全会的精神和七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中心任务,有条不紊地在军事上、政治上、经济上和思想文化上彻底地完成了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并卓有成效地进行了一系列的社会改造,因此,在1952年6月6日,毛泽东曾在一份文件上批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这个判断,是毛泽东观察了国内社会变化而得出的结论,也反映了毛泽东在考虑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尽管毛泽东把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作为国内主要矛盾,这并不意味着他要立即采取消灭资产阶级的部署和行动。例如,1952年12月23日,毛泽东转发中共甘肃省委副书记孙作宾关于甘肃民族统战工作的报告中的批示:“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区党委:甘肃省委副书记兼统一战线部长孙作宾同志这个报告很有用,发给各同志参考。”孙作宾的报告中说:“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对待资产阶级问题上,必须教育干部,要坚持又团结又斗争的方针。过早的社会主义化的思想,反而是有害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建设进展的。”由此可见,毛泽东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但并不是把消灭资产阶级的任务马上采取行动,他明确地反对过早社会主义化的思想。

1952年8月4日,毛泽东在全国政协第一届常委会第38次会议上宣布:“过去我们想,国民经济是否三年可以恢复。经过两年半的奋斗,现在国民经济已经恢复,而且已经开始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了。”随后,8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召开16次会议,听取和批准了薄一波代表财政部所作的《关于1951年度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及1952年度国家预算编成的报告》,报告中在叙述了3年来我国人民已经取得显著成绩之后,已经提前完成了毛泽东在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实现我国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三个基本条件:土改完成,合理调整工商业,节减国家机构的开支。

同年8月15日,周恩来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访苏,为制订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和拟定苏联支援项目。访苏期间同斯大林进行了亲切的会晤,同苏联政府主要领导人进行了三次会谈,这次访问圆满地完成了有关两国重要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的商谈。24日返抵北京。

同年9月24日,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主要讨论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方针和主要任务。在听取周恩来汇报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轮廓以及同苏联商谈援建项目时,毛泽东讲了一段话,意思是: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以后才开始过渡。这个设想,是毛泽东根据七届二中全会规定的总任务,结合建国3年来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面貌发生的巨大变化,借鉴了苏联工业化、集体化的做法而提出来的。这个设想,无疑是不同于建国前后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人的考虑。当时,打算在民主革命胜利后,花费10年、15年甚至20—30年的时间,进行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在国家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大为兴盛以后,在各种条件具备了以后,在全国人民考虑成熟并在大家同意了以后,就可以从容地和妥善地走进社会主义的新时期。”这种考虑限于当时的认识和实践,这样提出问题是可以理解的。随着国内外形势的重大变化,我们积累了开国之初的实践经验,对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过渡有了新的认识,这样,都为实施有计划的大规模的建设和有步骤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重要的条件和时机。从1951年起,把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中心内容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订工作摆到议事日程上来,同时,必然充分注意到我国的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它们同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关系,这样就不可避免地提出在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条件下,对个体经济和私有经济应当采取怎么样的政策才能促进工业化的顺利发展,而不是拖后腿甚至妨碍工业化的进程。

党中央和毛泽东开始酝酿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问题。除了9月、11月先后两次中央会议上议论了实现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时间问题外,还着重做了两件事。

一是刘少奇出席苏共十九大期间,毛泽东委托刘少奇以个人名义给斯大林写了一封信,这封信的第一部分内容是关于中国怎样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问题,以便征求斯大林的意见。10月2日,刘少奇率领中国共产党代表团离京赴莫斯科。10月20日给斯大林一封信。信的第一部分对我国过渡到社会主义所需的时间和能够实现的条件,进行详尽的估算和分析。首先,说明了建国以来我国工业商业中国营企业和私人企业比重及其变化的情况。信中写道:“中国现在的工业生产总值(不包括手工业),国营企业已占67:3%,私人企业只占32.7%。而在1949年国营只占43.8%,私人占56.2%。在商业中,全国商品总值的经营比重,国营和合作社经营现在占62.9%,私人占37.1%,但在零售商业中私人还占67%。在私人工商业中,那些不适合国计民生需要的企业业已绝大部分被淘汰,保存下来的大部是于国计民生有益的企业。在工业和商业中,国营比重现已超过私营很多。此外,铁路全部国营,银行几乎全部国营,出进口贸易私人经营者也极少,全国主要商品已由国家控制,生产手段的生产国营已占82.8%。其次,说明我党今后15年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比重变化的设想。我们估计: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之后,工业中的国营经济的比重将会有更大的增加,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比重则会缩小到20%以下。再过10年,则私人工业会缩到10%以下。私人工业在比重上虽将缩小,但在绝对数上则还会有些发展。到这时,中国工业将有90%以上是国有的,私人工业不到10%,而这些私人工业又大体都要依赖国家供给原料、收购和推销它们的成品及银行贷款等,并纳入国家计划之内,而不能独立经营。到那时,我们就可以将这一部分私人工业不费力地收归国家经营。在征收资本家的工厂归国家所有时,我们设想在多数的情形下可以采取劝告资本家把工厂献给国家,国家保留资本家消费的财产,分配能工作的资本家以工作,保障他们的生活,有特殊的情形者,国家还可付给资本家一部分代价。”再次,说明了我党15年后对资本家采取上述做法可行性的根据:(1)中国在基本上还不是一个资本主义没有发展起来的国家,中国的资产阶级不论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是很软弱的,并且富于妥协。(2)由于我们从现在起对资本家采取既允许获取利润,同时又发动群众反对资本家各种违法行为斗争的正确方针。(3)由于我们在经济上、生产上采取了加工订货等措施,他们必须依赖国家的原料、收购、成品推销、银行贷款等方面,政治上、组织上还有工人监督,毫无疑问,在将来,资本家更是要依赖国家,工人监督也会更有组织。(4)由于资本家中少数人是有远见的,看到了社会发展规律,看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现在有人积极要求将他们的工厂公私合营,不少资本家的子女在大学和专门学校读书,也由国家供给了他们的生活,他们宣告不要资本家父亲的遗产。中国资产阶级内部的这种变化现已开始发生,今后还会继续发展。(5)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成分不断增长,到那时,少数资本家可能处于社会主义包围之中。全部工业国有化的步骤,已经不能抵抗。但也要估计到少数的反抗及怠工、破坏等,那将是不可避免的。最后,说明中国农村在土地改革后,农民中发展互助合作运动,全国参加这个运动的农民已有40%,在老解放区则有70—80%,已有几千个组织得较好的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几个集体农场,准备在今后10年至15年内将中国多数农民组织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集体农场内,在基本上实现中国农业经济集体化。对于广大手工业者准备帮助他们组织生产合作社。这就是我们所设想的怎样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大体方法。

斯大林对刘少奇的来访非常重视,尽管国事繁忙,在接到刘少奇长信后4天,10月24日,斯大林同刘少奇率领的中共代表团进行第一次会谈。首先,刘少奇介绍了我党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针政策;然后,斯大林表示我党这些想法是对的。他说:“当我们掌握政权以后,过渡到社会主义去应该采取逐步的办法。你们对中国资产阶级所采取的态度是正确的。”同月28日,斯大林和刘少奇等进行第二次会谈,涉及了社会主义过渡和建设的许多问题。斯大林认为,中国共产党应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中国这个学生应超过先生。对我党寄以热情的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