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媒体伦理学:案例与道德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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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广告中的劝服(6)

在减少青少年或其他人群(合法驾驶者)酒后驾车造成不良后果面,有很大进展。但每周仍有25人之多死于青少年的酒后驾车故中。有报道说,有30%的高中高年级学生和超过40%的大学生酒。

关于酒精饮料广告的展示与酒精滥用之间是否有关联的问题仍有解决。一些调查确实表明,在酒类广告的展示与随之而来的对个人态度、观念和行为的影响之间缺少联系。但另外一些研究则出反驳,声称“支持这一假定,即对酒精类广告的接触和意识对孩的饮用观念、知识和意向有一定影响”。

不论影响如何,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那就是低于法定饮酒年龄青少年看到酒精饮料广告的机会实在太多了,特别是啤酒广告。

是体育节目中最常见的饮料广告,而体育节目拥有非常多的年轻众;酒业对体育项目、音乐会和带标识商品的赞助已成常事。

酒精饮料业已经在很多节目中非常积极地去防止低年龄人饮酒和滥用酒精,但1994.年的一项调查,记录了在一段体育节目播出期间,共有685条酒类饮料商业广告,其中只有25项广告鼓励适度或防止饮酒。

那么这其中做了一些什么样的假设呢?肯尼迪议员似乎设想,限制酒精饮料广告在年轻人中间展示会有理想的效果;因而认为,禁止酒业对一些活动的赞助和禁止在距离学校或操场1000英尺之内设立酒精饮料广告牌,也会有同样的结果。更进一步地说,他好像是认为——根据美国公民健康组织的观点——现在的电视、杂志和报纸中的这类带场景图像的广告,“通过美化饮酒,并把饮酒和成功、性感、社交、友情、充满吸引力、活力、休闲、运动的形象联系在一起,从而使酒精产品对年轻人更有吸引力。”因此他认为这类带图像场景的广告要比单纯的产品广告更有诱惑力。在这些提案中没有一条是特别认可年轻人的自决能力的——也就是说,他认为如果不限制此类广告的发布,年轻人就会被诱导着去饮酒——那么,那条要求在所有酒精饮料的广告中加入警示语的提案看来是要说明:如果给以足够的信息,个人是有能力作出自己的选择的。

另一方面,啤酒业的代表们却似乎认为,虽然不能否认未成年饮用者会看到他们的广告,但是通过厂商配合进行教育的努力,制定更严格的法律和提高法定饮酒年龄,这些广告是不会造成什么危害的。

这样一来,一方面肯尼迪议员争论说广告展示有害,而另一方面酒业人士却反驳说无害。毫无疑问,如果《肯尼迪提案》获得通过成为法律,酒类广告展示的机会将大量减少,内容也会受到限制,不过最终,这个法案也会遭到强烈的反对。很明显啤酒厂商从这样一个伦理立场出发进行运作——自身利益再加上点社会责任(尽管少许混合信息鼓励在21岁以前不喝酒,但21岁以后就不在此列了),他们这样就似乎颇为心安理得。然而肯尼迪议员的观点却也毫不含糊,他以压倒一切的气势推出了他的提案,反映出一个绝对主义者的立场——他认为现存的情况是完全错误的。

有意思的是,当前没人朝着调合二者矛盾的罗尔森中间立场作出努力——例如,在允许现行的做法继续存在的同时,随之提高反广告的法制水平;同时要像现行广告鼓动饮酒那样的热情,由公众服务来热烈地宣传禁酒。在60年代后期70年代早期,针对香烟作出的同样的努力,已获得明显的成果;目前针对毒品所作的努力也是如此。这样一个计划首先要明确,酒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现有水平是有益的,但是还不够;同时仍旧允许当前自身利益明确地通过广告、活动等手段充分展示的环境继续存在。然而这样一项倡议,却把作出合理决定的责任置于被广告包围着的青年人的身上,肯迪议员的提案看来对这一点是持怀疑态度的,与此同时还要面对啤酒行业以广告为基础的,远远超出其容忍程度的更大规模的竞争。

在低于法定饮酒年龄的青少年中,确实存在饮酒和酗酒的问题。年车人被大量的酒精类饮料——尤其是啤酒——广告所包围。这其中有什么问题吗?如果有,应当做出一些什么样的假定,又应当采取什么行动呢?

30.三十秒钟的候选人?

“哎,贾森,我不明白这里有什么问题。这人很精明,又慷慨大方,在她体中的表现非常出色,有这么多代表推荐他,一定会在第一轮投票中有绝的机会入选。你最好加入他的特别竞选机构,直到他实现理想为止。可又知道他的理想有多么远大呢?”

“菲力斯,你知道干这件事的工作量意味着什么吗?我的意思是说,我们要不停地根据要求修改我们的计划和根据其他候选人的举措来选择体。而且,天晓得,要是有人抛出一个对他有害的指责,我们就要立即作出反应——你看看克林顿‘快速反应’小组是怎样对付多尔的吧。而且想想们还得使建议获得通过!乔治·布什1992年竞选的媒介顾问们直到今天在叹息抱怨他们的建议被他的‘助手们’打入了‘冷宫’,乔治·洛伊丝至今然相信,如果1988年杜卡基斯采用了正确的广告策略的话,他就会赢得兰年的选举。”20“是的,我承认这不容易,但广告又什么时候容易过呢?我们希望你能加入的一个原因就是你善于和难应付的委托人打交道,并善于说服他们受富有创见性、并符合他们最大利益的建议。他们即使是不同意,也会受。此外,贾森,你有多少机会去兜售别人的思想,而且可能是下一任总统的思想呢?够刺激的吧。”

“但是,真该死,菲力斯,我们要在讨厌的电视广告插播中像卖一筒罐汤一样把他卖出去。如果说用广告插播来推销洗净剂、解说软饮料的好处或是其他许许多多的产品或服务,那是非常好的。但是我们现在谈论的是一个思想观点和立场,这是根本不可能在30秒钟或更少的时间之内传播出去,并使人理解的。而且对于一个错误的决定,付出的代价当然更高。你肯定不会不同意我的想法吧?”

“对,我同意你说的,但是你肯定明白不可能每个人都从电视广告中得到一切关于选举的信息。看一下1992年的大赛——皮洛特的信息片,克林顿在名叫阿西尼奥大厅的电视节目中出现,在音乐电视片中出现的拘泥不安的布什!回顾一下所有在知名人士访谈节目中出现的人物。丹·拉瑟在那次选举中和拉里·金一样重要吗?要知道,除此之外还有报纸、电视新闻、专题报道等多种方式。当然电视广告竞选是非常重要的——但其主要作用还是让人们知道这个人,简短介绍他的立场、口号。其余的以其他方式介绍。”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更多的方式。但是你我都知道,电视节目竞选运动是非常重要的——除非我们不如实推荐将电视用于此道——现在已经证明它对于让观众认识候选人是相当有效的,更不要说造成一个对候选人非常直接鲜明的印象了。而且菲力斯,你还要看到,有相当多的一些选民不愿主动地去获取信息,而要求信息找上他们——‘剂量’还不要太大,以易消化。那就没有什么比电视短节目更好的了。”

“哦,对于其他候选人来说,通过这种方式让人们简单了解他们的情况、论点和口号,这就行了。但是,你不想让你崇敬的人这么做吧?”

“菲力斯,这种方式对他们和我们支持的人都不错,因为事情就是这个样子。但是我想,如果把政治这块蛋糕用30或15秒的电视广告片段去表现各方,并让这些人互相攻击,这未免不是一种嘲弄。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呢?我是喜欢行动和迎接挑战的,菲力斯,但我怕我不能把政治家老像商品那样卖来卖去。我最好还是干可乐老本行吧。”

这种通过某种广告的形式来兜售政治候选人的做法,早已经盛行于这个国家大部分的政治生活。但是这种现代规模的政治性兜售,确实是始于1952年的大选,随着德怀特·艾森豪威尔对于电视广告的成功运用而形成的。(据说,当年在拍摄这些简短而单调的片子时,人们听到艾森豪威尔嘟囔着说,“想想看吧,一个老兵竟到了这个地步。”)现在,电视和广播短片的运用(通常是15秒或30秒钟的长度)已经在联邦各州和地方的政治活动中非常普遍。而且事实上,关于广告在政治上的作用的讨论,已不可避免地中在电视广告上。

在这一问题上,广告业从不曾忽视对其伦理方面的考虑。例如,在广赞扬的1984年参议院会议期间发布的会议材料中,就有全美广告公司联会的关于政治广告的“伦理法规”,内容包括:

1.广告公司不得在媒体中表现任何没有签署或不遵守由全美广公司联合会认准的公平竞争委员会公平竞争实施条款的候选人。

2.公司不得有意歪曲误传任何候选人的观点或确认的记录,也得断章取义地引用他们的谈话。

3.公司不得准备任何用来不公平地,或带有偏见性地激发对任候选人的种族、信仰、或民族背景感兴趣的材料。

4.公司应注意避免无事实根据的指责和指控,特别是那些故意选举活动快结束时提出的,让另一方候选人来不及回答的问题。

5.广告公司应当成为公平竞争活动中的独立判断者,而不应自屈从于候选人的,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的意志。

6.广告公司不得纵容那些可能用词语、图像、影片或声音造成欺或误导性的活动。

贾森不加入竞选机构的决定显然是建立在他对广播电视广告和政治系的一般化推理的基础上的。他当然也可以把这一问题深化一步。也许选机构的其他人也担心电视广告向60秒钟或低于60秒钟的方向发展,继而推断,每种情况都应该根据其自身条件作出评价。他们的问题可能是利用电视广告兜售了政治家们这样一个一般性的问题,而是是否可以计一项独特的活动来体现某位特殊政治家的全貌。

然而,贾森根据他对电视广告和政治的否定关系这一笼统的假定作了决定。实际上,这位候选人很合他的心意。对于贾森来讲,问题的焦点于他有否可能参与这个在他看来是一个弱化民主过程的活动。根据他的价,他终于谢绝参加。但是,他现在有责任要做得更多吗?贾森的抱怨显是认真的,他也可能非常相信自己的看法。这样看来,不参加竞选机构这一简单的行动可能被看作是不适宜的,甚至是没有意义的。他声称,社会生的一个重要方面正在受到威胁,而他以不付任何代价的方式作出了反应。

最低限度,他应不应该反对自己所在机构的参与呢?美国的很多广公司都拒绝任何形式的政治广告业务。对某些公司说来,这个方针是一种自我保护,以避免目前多数竞选运动委托人所表现的那种低信誉的风险。

但是有少数人根据他们和贾森相类似的观点表示反对。也许贾森应面对的问题是他是否有责任想尽一切办法尽力保证他谈得非常理想化的更加开明的公众对话。他应不应该游说广告商业组织进一步加紧跟踪解决这个问题呢?还是应该支持那些只接受超过5分钟以上的收费政治广告的电视台呢?也许贾森的公司能够为他们所设计的政治竞选活动制订一个类似的方针。

还有一些其他现成的例子。比如说,英国有一项长期的政策,禁止任何人购买商业广告时间用于竞选活动。各大政党都分配同样的时间,并要求电视台免费播出他们的竞选节目。所有其他方面的信息披露见诸于新闻,对此政治家们是无法控制的。如果贾森关心当前的制度,除了退出,还有别的什么选择呢?

在没有努力严肃地做出自己的结论的情况下,一位观察人士可能会怀疑贾森不过是在用虚夸不实的言辞以使自己显得正直。在表示关切的背后可能有超时工作和可能失败的因素。换言之,他有可能选择不加入这个竞选机构因为他没有把握证明这项活动对他自己的事业有利。

个人道德上的困境常常会受益于对有关事件的更认真的思考。例如,确切地说,什么是贾森反对政治广告的伦理基础?在讨论这一问题时,他使用社会政治词语谈论的大部分是开明市民的需要问题。他对这个复杂社会生活中的老一套简单化的政治广告发出了警告。显然,这些问题在我们这样一个电视化的政治时代是极其重要的,但是伦理问题应该得到更大的关注。例如,他是否已得出结论,30秒或60秒的政治广告具有固有的欺骗性?

就其本质来说,它们是否不可避免地从根本上歪曲有关候选人的风格和实质?如果这就是他的结论,那么这里核心问题就是在这些融合着潜在的非常重要和复杂的政治问题的短片中,普遍存在的欺骗问题和对事实的歪曲。

这些问题既属于公共制度性的,也是个人的:

具体地说,电视广告短片是否会因为过于简单化造成的欺骗过错而产生政治对话过程的“机能障碍”?

更概括一些,当一个人强烈地感受到一个重要问题影响到他人的利益生存时,是否有责任使自己从个人伦理道德的高度转到付诸于行动的境界?

贾森的回答分别是“是”与“不是”,这样一个结合,可以说,在我们中间是再普通不过的了。

31.起居室中的妇女卫生用品十多年前,广告人杰里·曼德写道:

大多数人觉得广告是对私人领地的入侵,这并不是个新的发现。但实情况是,我们能够意识到它,但却不能对它强烈抨击,也不能阻止它这种情况并不说明广告是个无关紧要的问题,而是标明我们对它妥的程度。22“曼德先生说的对不对?”乔希·法利博士问他的媒体伦理学班上的学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