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的我,依旧要早早起来,步行十几分钟到车站赶车;依旧要望着窗外不变的风景,奔向一个固定的地方。也许生活就是这样,你可以为别人编织快乐的程序,无意中却让自己的人生一片乱码。我没有太多奢求,只希望将来某天,我不至于和图片上那两个程序员一样,横卧街头,叫卖着“5元一行”的程序。
的窗外不是蓝天,而是无数大楼顶端支起的天线。整座城市就像是一台巨大的发报机,无数的信息变成代码和信号在空气间传递。因此我极厌恶发短信,那将感情抽干以后的文字码起来的只是单薄的寒暄,我还是更爱电话,即使看不见对方,也可以从声音细微的变化中体会当时的心境。
我拥有一份充裕和体面的工作,不乏爱情的追逐,享受都市中最前沿时尚的生活。我去星巴克,去看一场90元一张票的电影,每个月做sPA,每个星期去健身馆练瑜伽。似乎我的生活平衡和谐,值得羡慕。可是,我自己知道我不快乐。日积月累的办公室生活,使我的心和身体都像是照见了美杜莎的镜子一般,渐渐地石化。我日渐麻木与迟钝。很多时候,我都会对周围的事物和自己的生活感到厌倦,也常常会产生一种不愿意再做自己的想法。那个男孩,他说,当他不愿意做自己的时候会选择音乐。而我呢,像我这样被都市快节奏的生活异化了的孩子,该怎么办呢?好在我有电影。
喜欢电影还是因为他,那个画壁画的男孩子。因为他第一次见到我就说我极像某部电影的女主角。不知道是否被这动情的话语迷了心智,我找来了那部电影《新桥恋人》。看着片中的女孩在大街上狂奔,我的眼角湿润了,我明白了我灵魂里有一半是属于“吉卜赛”的。
这个,他一眼就看到了。
五一节,我一个人又去了凤凰,我以为我会在那里与他重逢。阳光下,没有他的影子,我失望,却也收获了另一种静谧的喜悦。在那里的七天,我关掉手机,把自己的身体和心灵放逐在沈从文的文字和风凰的点滴中。我穿着花花绿绿的布裙子和黑布鞋坐在渡口的大石头上看书、看天、看背着背篼的村民。我没有酒、没有音乐、没有电影,却出奇地开心。
那天,我问一个等渡船的小男孩:“伢,多大了?上学没?”
他红着脸,低着头不发一言,只是用脚轻轻地踢着岸边的小石头。
很久很久没有看到这么羞涩的少年了,我不由微笑起来。船终于到了。少年灵巧地跳上渡船,身子摇晃了一下,转过头来认真地看我,倏忽,转过头去唱起一首小调:“日头照唉,春雨落,夏日天唉,人家摇扇我心寒……”刹那间,我愣愣地哭了起来,好大声。我一下明白了自己:有时,你以为自己喜欢上了某一个人,其实,你喜欢的是他身后的生活方式,是喜欢上了灵魂里的另一个自己。
“旅行”、“电影”、“凤凰的那个他”,于我来说,应该是同一种质地第一章我没有工作,就是异类吗
我是广州的光仔,大学毕业已经一年半了,到现在还是一名游民。我学的是计算机,毕业后在几家小公司打过零工,但都没干满一个月。原因有几个,一是他们给的薪水太低,说我是新人,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到1000块,二是工作内容无聊死,工作时间又长,有事没事就让我加班。总之,这些工作又辛苦又没钱,又没前途又没尊严,所以,我是一副爱干不干的态度。
几次下来,我对所谓的职业生涯非常失望,最近一年连找工作的念头都没有了。
呵呵,我不工作也没关系呀。
我爸爸在政府部门工作,妈妈做点儿小生意,家里虽然算不上有钱,但足够我生活了。家里有三套房,一套自己住,两套出租。其中一套就是留给我将来结婚用的,现在每月由我收租。1500块月租凑合着够我用了,加上我也帮朋友做点儿小活儿(非常偶尔的),赚点小小外快。虽然我是这大城市中的一个穷人,但活得挺快乐。
每天差不多中午起床,将昨晚我妈给我留的剩菜一热,吃完后我就开始上网四处转悠。看看新闻,了解国内国际大事,再去好玩的网站论坛看看新鲜事。差不多这时候电话就来了,我身边有不少跟我差不多的朋友,下午三四点我们就约了一起活得挺好。我不晓得要怎么跟她讲,就把这个事情说给我的朋友听——他们也跟我一样的闲着。辉仔说,你就换个人追喽,她跟我们不是一种人。亮仔说,对,她跟我们不一样,是异类!我大笑,说,“异类”这个词可是她用来形容我的啊。辉仔、亮仔与别的朋友们说,别想那么多了,过自己的日子就好。
这天天快黑的时候,我很有点心烦。看着大街上下班的巨大人流,脑子里冒出“异类”一词。我一直遵纪守法,热爱环保,从不做对别人不利的事情,我的黑客生涯也都是爱国履历!但是,我的确与那些上班的青年不同啊。我这样很不好吗?我这样子就真的没资格追求喜欢的女仔吗?
深刻的体会。
我没有机会被发配了,但体会还是不少。刚升为店长,估计经理看我年轻似乎脸皮就该厚些,动不动拿我开刀。既然如此,我就索性让他骂够了,再学个乖。人家说棍棒底下出人才,唾沫星里也能淹出个人才,每每被骂一次就长进一些。毕竟是上司,凭他五年的经验,教训我这个新人绰绰有余。不久,他似乎骂够了,就提升我当了经理,自己另找个窝发财去了。那天我们全体员工为他送别,我第一次知道他只是一个初中毕业的农村孩子,从摆地摊到经理,他自学了公关的全部课程,一步步走到今天。他经历了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而我只用了半年的时间就升到了他奋斗十年的位置,一切都变得容易原谅了。
那天我们都喝高了,他拍着我的肩说:“年轻人好好干!”好像认识了五百年的铁哥们儿。
我每天上蹿下跳地瞎忙活,在我的领导下,店里业绩平平,无功也无过。我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召集了一小队人马,进行市场调查,几个大学同学也自告奋勇地给我当起了义务工。为了节省车马费,我每天骑着辆破自行车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发问卷,问卷的回收率少得可怜,但我们还是搜集到了第一手资料。同学在网上弄了一个调查,为此他们差点儿黑掉了一个网站。没有足够的资金在报上登广告,我们就在各个报刊亭下手……
忙碌了一星期,我们分析了手上所有的资料,决定进行“市场拓荒”,就是针对当前消费族群之外的人进行“拓荒”。我上报上级建议在老干部服务处旁边开加盟店。对这些有钱有闲的老干部下手实在是一个不错的想法。但由于没有前例可沿,我只能拿着军令状单枪匹马地“拓荒”去了。这对公司是一个冒险,对我也是一个冒险——如果公司几十万的投资没有成效,我就必须卷铺盖走人,这就意味着,我一年的努力化为泡影,还得跟老妈告饥荒,让她再养我几天。
店开了,我当了主管,除了基层的员工,就我一光杆司令,事必躬亲。我找来那个自学了所有公关课程的哥们儿,用最少的钱打通了工商、税务、卫生、片警方方面面的关系,整个店就风风火火地开张了!
一个月来,我瘦了好几圈,愈发“玉树临风”了,一个老干部甚至说要把他孙女介绍给我!我一向是想办法用最少的投资换最多的效益,所以没打算把自己也投资进去,只有跟他说对不起了。
店里生意清淡,这对于一个刚起步的店来说似乎是正常的。但上级不是我爸妈可以无限期地让我延长回报时间,我又出“幺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