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党政公文解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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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公文写作技巧解疑(9)

(3)“磨刀不误砍柴功”

当我们正式接受撰写“总结”的任务之后,不可急于求成,立刻铺纸操笔,匆忙动手。而应在占有大量材料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进行思维加工,将零散的、感性的材料,通过归纳、分析,使其上升到系统、理性的高度,明确结论、确立观点。然后列个提纲,做个书面“设计”。待上述准备完结后,再下笔写作。从时间上看,好像这样占去了不少时间,不太划算.不如接到任务后马上动笔来得快,其实不然。前者由于经过较为充分的思考,材料选得精、观点确立准、结构思路清,这样写出的“总结”一般不会出现较大的返工;后者由于匆忙上阵,缺乏充分思考,不但写起来“缺胳膊少腿”,而且由于“怀胎”月份不够是个“早产儿”,所以常会出现大返工,被领导推倒重来,事倍功半,反倒耽误了时间。所以说,“七分想,三分写”是快速成文的一条经验。俗话说得好:“磨刀不误砍柴功。”

(4)不要“十步九回头”

当按照提纲正式动笔写作时,一开始不要过多考虑文字技巧。俗语说:“抛砖引玉”,“难得可贵的第一稿”,要以“小卒子过河直攻向前”的精神,跑步把初稿铺出来。也就如同盖大楼,先把四框垒起来。俗话说:“有了骨头不愁肉”,然后再修修补补、抹灰压缝,“齐不齐,一把泥”。写“总结”也是在“冲”出初稿之后,再进行修改、推敲、润色,使之成文。总之,千万不要写写停停、停停改改。“十步九回头”既浪费时光,又容易引起情绪上的烦燥,扰乱了预想的安排。总之,起草初稿如“冲锋”,尽量一气呵成,宜粗不宜细;修改稿子时要精雕细刻,好似“绣花”,宜细不宜粗。

221.什么是夹叙夹议的表达方式?运用这一表达方式应注意哪些问题?

【解答】夹叙夹议是公文写作的基本表达方式。

什么是夹叙夹议的表达方式?即以叙述为主结论议论的表达方式,也就是一边摆事实、一边讲道理。摆事实是叙,事实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材料”;讲道理是议,道理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观点”。事实是产生认识、观点的基础,而只有在一定认识、观点的统帅下,公务活动中的客观事实才能得以充分地表达和解决。摆事实与讲道理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是客观存在与主观认识的对立统一,正是这种辩证统一,才使我们的许多公文,脱离了空洞的说教与事实现象的罗列、堆砌,变得有血有肉。

为什么说夹叙夹议是公文写作中的最主要的表达方式呢?因为除法规性、计划性、请求性、商洽性公文较少或不适宜使用这种方式外,其他如综合性工作总结、综合或专题性工作报告、行政令、指示、指示性通知、指导性通报以及讲话稿等陈述、指挥性公文,都要较多地运用这种方式。因为这类公文的特点是不仅在言事,而且还要明理,即言事明理,以理证事,事理结合,相辅相成。这里讲的事即指事实、根据、原委、背景等;这里讲的理,即主张、意图、想法、观点和措施。要在一篇公文中运用事实材料来说明观点的正确性,陈述背景、原委来证明主张的针对性,明确根据来讲清意图、想法、措施的必要性,就势必需要一边摆事实,一边讲道理,把叙述和议论紧紧联系在一篇公文之中。舍此,别无他法。具体而言,在公文写作中运用夹叙夹议的表达方式,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①夹叙夹议方式的具体运用,主要表现为在一段话中夹叙夹议,即边摆事实、边讲道理,以增强语言的立体感及深刻的表达效果。以《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2003年6月15日)为例:

“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我们党指导思想上的又一次与时俱进,这是一个历史性决策,也是一个历史性贡献,十六大提出要在全党兴起一个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是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举措。”

上面这段文字共有两句话,第一句话和第二句话的前半句是“叙”,其后半句都是“议”。具体说,第一句的“这是”之前是摆事实,之后的一个“这是”、一个“也是”是讲道理。

②在一个层次中,分开段落,有的段落是叙,有的段落是议,或者是先叙后议,或者是先议后叙,形成一个夹叙夹议的完整层次。例如,毛泽东为党中央起草的《三个月总结》的前五段,是对7、8、9三个月作战情况的概括小结部分,其中一、二两段是“议”:

“七月二十日中央对时局的指示上说:‘我们是能够战胜蒋介石的。全党对此应当有充分的信心。’七、八、九三个月的作战,业已证明此项断语是正确的。

除了政治上经济上的基本矛盾,蒋介石无法克服,为我必胜蒋必败的基本原因之外,在军事上,蒋军战线太广与其兵力不足之间,业已发生了尖锐的矛盾。这种矛盾,必然要成为我胜蒋败的直接原因。”(《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1205页)

第三、四、五段,叙述了打击、歼灭敌军的具体情况。

通过以上五段文字,从事实与道理相结合上全面概述了三个月敌我作战的情况,这种方法给人的印象是完整、全面,令人信服。

③夹叙夹议的表达方式,不仅表现在组句构段和层次的组织安排上,而且还可以运用它进行谋篇,以体现一篇公文的整体。以毛泽东的《向全国进军的命令》一文为例,开头“由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团……所拒绝”的这一段是叙述;接着从“南京国民党政府的负责人员之所以拒绝这个国内和平协定”开始,到“就没有理由拒绝根据这些基础条件所拟定的而且是极为宽大的各项具体办法”结束,是一段较长的议论文字;由“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命令你们”起到全文结束,使用的是说明性的文字。叙述与议论就是如此紧凑地融于一篇公文的整体之中。

④在公文写作中,要运用好夹叙夹议的表达方式。

首先,要掌握好“叙”的手法。对这里的“叙”千万不要理解为文学写作中一般所讲的“叙述”,它不能是精雕细刻,也不能是细腻的表达,更不能是由头至尾、由边沿到中心的全面介绍,而是采用高度概括的手法,着重事件整体性的勾画,说明事情的原委、背景、根据,点到为止,否则,就使公文显得文字累赘,事实罗列,冲淡了要讲的道理。

其次,还要掌握好“议”的特性。这里所讲的“议”,千万不要简单地理解为议论文中那种完整的议论手法。公文中所讲的议,基本是指包含一些议论性的表达成分。这种成分在具体表达上,只是原则地表达事理,不做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完整性的论证;在手法上是直接加以议论,即一针见血、一语道破,有时只是一两句结论性的话,是直接说明的简单逻辑论证方法。

最后,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夹叙夹议要切中事物的本质。公文是一种办事的工具,它不是供人欣赏的艺术品,而是一步一个脚印的实实在在的一种指导工作、办理公务、联系事务、交流经验、请示答复问题的文字工具。我们在公文写作中所叙述的事实,应当是反映当前公务活动的一种倾向或具有普遍意义的客观存在,切不可把那些个别的、零碎的,并不占有重要位置的一些枝节性问题,人为地上升到普遍的、完整的、主导的地位上来,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以偏概全,以个别代替一般。因为公务活动所面临的对象是非常广泛而复杂的,俗话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如果我们不能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那么,随便都可以找到一些非本质的个别事实,大都可以随便地以这些事实作根据而毫不负责地讲出一些不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道理”,这就极易把我们自己的思想搞乱,扰乱我们的视线。用它来向上反映情况,对上级的决策指挥是一种干扰;用它来指挥下级,会使下级误入歧途。

⑤要注意事实与道理的完全一致性,防止出现事大理小或事小话大的不协调现象。前者是事情的性质本属严重,而议论的道理不痛不痒,其实不如不说;后者是事情的性质较为一般,而道理讲得却十分惊人,实为小题大做,说了一些多余的和过分之词。当然,事实与道理两张皮的情况更属杜绝之列。

综上所述,要写好公文,就要切实掌握公文写作的基本表达方式——夹叙夹议;运用好夹叙夹议,又要掌握叙、议的特殊性,坚持科学的态度与方法。可以说,这是公文写作的一条基本规律。

222.公文的“议论”有什么特点?

【解答】“议论”是公文作者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的思维形式阐明事物的内在联系,揭示事物本质和规律的一种表达方法,包括论点、论据和论证三个要素。但公文写作一般较少单独使用议论的形式,多数是在一篇公文中含有一些议论的成分,并且在表达上有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即只是原则地表述事理,一般不做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完整性论证;在手法上往往是直接加以议论,即一针见血、一语道破、画龙点睛,有时只是一两句结论性的话,是直接说明的简单的逻辑论证方法。例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的第(二)部分,虽然先后有三处出现了议论文字,但是这些议论均是概括性地直陈事理,未做具体的论证展开。这三处概括性的议论文字是:“当前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已经和正在腐蚀我们的干部队伍,损害我们党、政府、军队的肌体和国家的信誉,毒化人们的思想、污染社会风气、破坏经济建设,妨碍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政策的正确执行,影响社会安定。如果继续任其发展,就将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产生极大的危害”;“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是我国社会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阶级斗争在经济领域内的重要表现。在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中进行这场坚持共产主义纯洁性、反对腐化变质的斗争,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必须清醒地看到,如果我们放任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自由泛滥,我们的现代化就无法顺利进行。”

223.在公文写作中运用“逻辑”应注意哪些问题?

【解答】公文“逻辑”是指公文写作的用词成篇都有逻辑问题。不合逻辑的公文,不仅达不到信息传递、解决问题的目的,甚至会以讹传讹、贻误工作。在公文中所讲的逻辑,主要是指逻辑思维规律,即人们在认识过程中正确地形成概念、作出判断、进行推理的规律。

具体而言,公文写作中运用逻辑应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概念要准确

概念是对事物本质属性的反映,它的语言形式是语词。例如,“人”“手”“足”“刀”“尺”,从逻辑角度讲是一个个的概念,从语言角度看是一个个的词。公文写作中概念的运用要准确无误,才能作出恰当的判断,精确地表达作者的意图。

①必须明确概念的内涵。即概念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不要把非本质属性与本质属性相混淆。

②必须明确概念的外延。即概念所反映的那类事物,防止出现概念外延过大或过小的错误。例如,“离体干部”这个概念的定义,就是新中国成立以前参加工作,办理了离休手续,已离开实际工作岗位的老干部。这个定义明确了“离休干部”这一概念的内涵,从而与“在职干部”“退休干部”等概念相区分。再看一下这个概念的外延,从性别上看,分为男的、女的;从原职务上看,分为领导干部、一般干部;从参加工作时间上看,分为1937年7月7日以前、1942年以前、1945年9月3日以前、1949年10月1日以前,等等,通过这样从各种不同方面的划分,就搞清了“离休干部”这个概念的适用范围,明确了它的外延。

③必须了解概念间的关系。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的,而客观事物之间又有着种种不同的联系,因而概念之间也有这样或那样的关系。如同一关系:“国务院”和“最高行政机关”;属种关系:“干部”和“老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尖子”;“交叉关系”:“共产党员”和“干部”,“职工”和“劳动模范”;并列关系:“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是“人口”这个属概念下面的并列关系;对立关系:“白”和“黑”;矛盾关系:“白”和“非白”等。

(2)判断要恰当

判断是对事物的论断,或者肯定某一事物,或者否定某一事物。例如,“商品广告是经济应用文”这一判断,就是肯定“商品广告”具有“经济应用文”的性质;“公文不是文学作品”这一判断,就是否定“公文”具有“文学作品”性质,既不肯定什么,也不否定什么,就不是判断。在公文写作中要做到判断恰当,应注意以下四点:

①判断的质要恰当。“质”指“是”与“不是”,因此,凡属肯定的应当用“是”,凡属否定的应当用“不是”,绝对不能含糊。例如,“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干部不是高踞于人民头上的老爷。”

②判断的量要恰当。“量”由判断的量词表示,判断的量词可分两大类:一是全称量词,如“所有”“一切”“全部”等;二是特称量词,如“有些”“有的”“小部分”等。判断的量不准确,整个判断也就不会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