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受众反拨与媒介变局:党报群众工作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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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锻造党报群工主体的特殊素质(1)

通过对党报群众工作发展状况的分析得知,尽管部分党报在群众工作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是党报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也是十分突出的;总体而言,当前党报群众工作呈现出弱化的趋势。既然党报群众工作跟党和政府的群众工作关系紧密,而且在和谐社会构建、民主政治建设、国际舆论斗争、新兴媒体传播、党报发展转型中作用重大,那么我们就应该切实解决现实问题,积极推广成功经验,努力提高党报群众工作的整体水平。鉴于党报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涉及党报发展的各个方面,而相关研究成果对此论述得不够充分,因此,这里我们对党报群众工作的改进思路进行全面系统论述。

党报群众工作搞得好不好,跟党报群众工作者的自身素质密切相关。江泽民在1996年视察人民日报社时,对新闻工作者提出了五大根底和六大作风的具体要求。这五大根底是:“理论路线根底,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用以指导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政策法规纪律根底,要牢牢掌握中央的方针政策,牢牢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严守新闻工作纪律;群众观点根底,同广大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善于做调查研究工作,紧扣时代的脉搏,倾听群众的心声,多写出反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好作品来;知识根底,首先要努力掌握与自己的业务工作直接有关的知识,同时,还要博览群书,哲学、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学等方面的书籍都应读一些,科技知识也应尽可能多学一些;新闻业务根底,无论编辑、采访,都需要有业务能力,特别是要有很好的文字修养。”六大作风是:“敬业的作风,热爱党的新闻事业,献身党的新闻事业;实事求是的作风,报实情,讲真话;艰苦奋斗的作风,不怕苦、不怕累,有时还要不怕危险、不怕牺牲;清正廉洁的作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恪守职业道德,坚决反对有偿新闻;严谨细致的作风,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严防差错;勇于创新的作风,新闻事业是常干常新的事业,是有着广阔的驰骋空间的事业,在坚持党的新闻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的前提下,新闻工作者应当不断开拓新的报道领域,不断探索新的报道形式,不断采用新的报道手法,不断写出富有新意的优秀作品。”应该说,这五大根底和六大作风,全面准确地概括了新时期新闻工作者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毫无疑问,党报群众工作者作为新闻工作者这支队伍中的一部分,也应该具备这些素质。不过,由于党报群众工作的特殊性,党报群众工作者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强化自身素质。

一、特殊的政策法规素质

如今是法治社会,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新闻工作者更应成为这方面的模范。不过,对于党报群众工作者而言,除了像其他新闻工作者一样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外,还应当成为学习和使用这些政策法规的模范,用这些政策法规知识来解决党报群众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一)善于从政策法规中寻求报道依据

党报群众工作者首先要学习、掌握并使用的是那些跟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譬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卫生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产权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对于党报群众工作者来说,政策法规既是行为的准绳,又是行动的武器。在群众工作中遇到具体问题时,我们应该首先想到从政策法规中寻求依据。如果依靠党报群众工作者自身力量不能解决或拿不准时,就一定要求助律师、法学专家、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不过,在具体的新闻报道中,即使党报群众工作者对某些政策法规非常熟悉,也不要成为政策法规的直接阐释者,最好借相关专业人士之口来表达,这样既显得客观公正,又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新闻官司。

(二)善于运用政策法规保护自己

作为经常与舆论监督稿件打交道的党报群众工作者,还应该学会运用政策法规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既是维护党报群众工作者自身权益的需要,也是维持党报群众工作延续性的需要。如果成熟的党报群众工作者经常因为稿件的原因而离开自己的岗位,这对于党报群众工作来说不是好事。一些从事党报群众工作的编辑记者都有一腔热血,遇到那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往往会义愤填膺甚至咬牙切齿,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写稿的时候一定要冷静,切不可言辞过激,以免给批评对象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进而引火烧身,把自己也卷进是非的漩涡。批评对象也需要得到尊重,这是党报群众工作者应该注意的一点。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件,党报群众工作者都应该站在公正的立场,把观点蕴藏在新闻事实中,让读者去评判是非。

(三)自觉遵守并用活用足宣传纪律

说到遵纪守法,除了一般的政策法规外,党报群众工作者更应该遵守宣传纪律,因为党报群众工作中大量涉及批评报道,而各级宣传主管部门往往都有控制负面报道的相关规定。如果我们明知故犯,不仅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而且还会给报社带来不利。譬如2007年9月,西部一家知名的都市报在省纪委明确规定厅级以上官员批评报道需要送审的情况下,该报擅自编发了《某州委原书记受贿300万当庭认罪》一稿。尽管稿件并无失实之处,但是由于违背了报道程序,结果是这家都市报的总编辑被免职,值班副总编辑被停职检查,行政总监、部门主任和责任编辑均被调离报社。事后业内人士在总结这家都市报的教训时,一个共同的看法是,犯这样的错误不值得。宣传纪律中很多规定都是刚性的,党报群众工作者必须遵守,该送审的一定要送审,不能报道的一定不要擅自报道。

当然,遵守宣传纪律也不是墨守陈规、故步自封。无论任何时候,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都是党报群众工作的第一要务。即使不能公开报道,我们还是可以通过内参来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还可以沟通有关方面通过非报道程序来促成问题的解决。而且,宣传纪律的有些规定也不是铁板一块,只要我们积极争取,还是有弹性空间的。譬如2003年1月初《四川日报》热线工作室就遇到过这样一件事情。当时报社接到遂宁市蓬溪县鸣凤镇几位老师反映:镇政府2001年9月起拖欠全镇教师5个月工资,约120万元左右;同时,2002年县上拨给全镇小学排除危房资金9万元,其中5万元没有下达到学校;1999年至2001年,镇政府按个人工资2%的比例在教师工资中代扣下了共计20万元左右的养老保险费,却没有为教师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记者采访中发现:镇政府拖欠老师工资使不少老师生活困难,甚至有的老师举债度日,而且镇政府还阻止老师讨工资;自1997年以来,镇政府还欠该镇11家餐馆以及副食店、出租车费用100多万元。应该说,这样的新闻题材求之不得,应该做得十分漂亮。可是,当时正值春节前夕,一年一度的四川省“两会”即将召开,省委宣传部已下发了控制负面报道的通知。稿件发到编辑部,值班副总编辑以省委宣传部有控负通知为由不予见报。这时候,部门主任和编辑记者都陷入矛盾之中:如果稿件不能见报,拖欠教师工资的问题就可能得不到解决,教师们不仅不能过一个快乐的春节,而且他们还可能到省里面上访;如果稿件能够见报,人大代表和政协会员看到报道之后,正好可以借助他们的力量促成问题的解决。于是,热线工作室负责人找到总编辑,言明利害之后,总编辑同意对稿件做技术处里之后刊发。在《这些钱都到哪里去了》等一组稿件见报后的第10天,鸣凤镇教师们就领到了工资,其他问题有关部门也承诺解决。可以说,像这样的机会完全是争取来的。

二、特殊的思想道德素质

关于新闻工作者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素质,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1997年修订并颁布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新闻的真实性、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发扬团结协作精神等条目都包含这方面的内容。不过,由于党报群众工作的特殊性,党报群众工作者在这个基础上还应该从三方面更严格要求自己。

(一)坚决不能收受采访对象任何好处

俗话说,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党报群众工作相当一部分内容涉及到批评报道,如果你接受批评对象的好处,还怎么批评人家?不能对批评对象开展行之有效的批评,就谈不上对群众负责,群众不满意,党报群众工作也就失去了其存在价值。不仅批评对象的好处不能接受,反映情况群众的好处也不能接受。群众给你好处,自然希望你能解决问题,可是很多问题往往不是党报介入就一定能得到解决的,如果你不能解决问题,群众自然就不高兴,党报群众工作者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就会受到贬损。因此,党报群众工作者一定要洁身自爱,经得起诱惑,只要尽心竭力,就可以心底坦然,群众的口碑才是最好的褒奖。

(二)坚决不能以监督之名谋取私利

成都一家报社的记者党某发现一家饮食企业生产月饼的出厂日期推迟了,本来告诉厂家改正错误,至多发一条小稿就行了。可是这位记者却要挟这家食品公司做广告,报社在收到7800元广告赞助费后,刊发了广告及一篇题为《质量铸就成功》的报道。让记者没想到的是,这个记者的一系列行为都被食品公司隐蔽拍摄了。在事实面前,该记者有口难辩。结果,这家报社被警告一次,党某被解聘和给予行业禁入处理,三年内省内新闻单位不得聘用。像这种以监督为名敲诈勒索谋取私利马失前蹄的记者,是党报群众工作者思想道德素质建设的反面教材。近年来流行一种说法,叫“防火、防盗、防记者”。其实,人家防的不是那些歌功颂德写正面报道的记者,而是防的那些一腔正义写批评报道的记者。防的手段很多,如果你经不起考验,像党某那样,就是自毁前途。因此,党报群众工作者一定要站在公正立场,切莫心存侥幸,假公济私。

(三)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

党报群众工作的出发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党报群众工作者自然就应该站在群众的立场。四川某镇政府在推行农村电网改造过程中因为涉及一个村农民利益问题没处理好,群众不支持,于是镇政府就组织人员对这个村的农户断电,群众不满就向报社反映情况。可是,记者采访之后写出来的稿件标题则是《调查表明:镇政府没有错》。这样的稿件能刊发吗?显然不行。镇政府没有错,难道是群众错了?即便是群众错了,镇政府也不能以停电这种方式来促使群众改正错误。不能用电这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为镇政府鸣不平,要是稿件发表出来,群众会怎么想?记者为什么会写这样的稿子?且不说是否收受了镇政府的好处,但至少可以说记者心中没有群众,没有站在群众的立场,不是一位合格的群众工作者。

党报群众工作者要始终站在群众立场,那么群众有错误怎么办呢?毛泽东早就说过,“对于人民的缺点是需要批评的,但必须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用保护人民、教育人民的满腔热情来说话。”像那位记者那样写稿子,只会激化矛盾,丝毫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胡锦涛总书记曾经在“三个代表”研讨会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努力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团结带领群众不断前进。”这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也适合用于党报群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