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人民共和国党报论坛2008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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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震”出来的新闻公开?——汶川大地震报道初探(2)

有关震情的权威发布,震后十多分钟便迅速在网络出现。相关新闻不断刷新,伤亡人数也在不断实时更新。中央电视台当天便彻夜直播震情,让全国人民在真切而惨烈的画面前,一次次遭受强烈的情感冲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灾区电视信号中断、网络中断、报纸更无法递送,唯有广播信号犹存的关键时刻,连续24小时不间断播出“汶川大地震特别报道”,沟通了灾区与外界的联系,稳定了受灾民众的心情,给了他们巨大的精神支持;众多的报界同仁,在第一时间奔赴重灾区,冒着生命危险,用最原始、最真实,也最震撼的徒步采访方式,发回一篇篇、一幅幅饱含血泪的文字与图片报道……

一时间,“废墟”与“废墟中的人”布满了曾经花团锦簇的电视画面,“敬礼男孩”、“可乐男孩”、“最美的笑容”、“史上最牛的校长”等灾区众生相一一坦呈于公众面前。胡锦涛拉着灾民的手表示来自中央的关怀,极大地温暖了灾区人民;而温家宝总理向着废墟中的孩子喊话的镜头,则一下子揪住了全国人民的心。废墟中的紧急生命搜救、解放军排除万难进村入户营救群众、伤员收治情况、学校垮塌惨状和相关争议、堰塞湖险情实时播报、失事直升机及搜救报道……所有这一切,都迅速地进入牵肠挂肚的公众视野。

更值得一提的是,境外媒体也几乎是无条件地被允许进入重灾区,向世界发出来自第一线的翔实报道。

公众在第一时间就如潮水般涌来的灾难信息面前,悲伤着、感动着、行动着……

中国,在这样一个国难当头的非常时刻,沉静下来,感受新闻公开带来的前所未有的震撼与凝聚力。

可以这样说,公开准确的信息披露与新闻公开,是巨大灾难之中的公众情绪的最好镇静剂,甚至是一剂最有效的减灾良方。因为,在灾难中,信息就是生命的线索!

这一次,党和政府及新闻媒体,让灾难中的人们肃然起敬。

从主流新闻媒体的震区报道脉络,大体可以梳理出这样几个阶段,其间,来自网上的舆情也相应地具有不同特点:

第一阶段,直击生命搜救过程:这是最震撼人心、给受众带来巨大感官冲击的阶段,地震之初的一周,不知多少人彻夜不眠,流着热泪收看央视的灾区直播报道。可以说,数以十万计的志愿者倾一腔热血大举入川、海内外的捐助狂潮与爱心如海,与这一阶段媒体对生命救援细节的披露、与温家宝总理的灾区现场办公的详尽报道息息相关。特别是灾难中大批遇难的孩子,更引起公众极大的关注度。在网上,一时间要求彻查校舍质量、要求认养地震孤儿的呼声高涨。

第二阶段,主流媒体一方面转入对灾区次生灾害如堰塞湖之危引发的受灾群众再次转移、疫情预防、余震伤害的报道,另一方面开始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哀悼日及其意义,宣传抗震救灾中涌现的英雄人物和表现突出的党员领导干部。各地方媒体则开始重点关注本地区入川救援队、医疗队、志愿者及地震捐助情况的报道。而网上舆论则开始关注并评点灾区一些“另类”人物与“另类”现象。如“范跑跑”的是非之争,灾区救灾物资分配问题,一些灾区官员不孚众望的表现,张贴所谓捐款排行榜……

第三阶段,开始转入灾后重建报道,如报道帐篷及活动板房的生产及建设情况,灾民补贴的发放,灾民生产自救,“帐篷学校”中的书声琅琅,“一省帮扶一个县”的落实情况,等等。而网上舆论则开始对一些地方抗灾能力与救援能力进一步反思,并延续对第二阶段“另类”人物的关注。

反观这3个阶段,新闻公开最为醒目、最为充分、意义也最为重要的,当属第一阶段。

最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第一阶段的充分报道和相关评论的强有力的铺垫,有强烈“亲民”色彩的本届政府,终于由国务院依《国旗法》做出决定,将传统的为逝者做“头七”的日子,即从震后第七天的5月19日起的连续三天作为全国哀悼日,下半旗向死难者致哀,并暂停奥运火炬传递。

人民共和国的旗帜,终于为平民的群体性遇难而降。《人民日报》评论道:五星红旗缓缓落下,生命尊严冉冉升起。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一个遇难者都是共和国烈士,每一家如实报道灾情的媒体都值得尊敬,因为他们催化了国家民主政治的进步,加快了以人为本的步伐。

不太确切地做个分类:主流媒体重点是“扬善”,而网上舆论则更多地关注“惩恶”。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分工,也可以说是民间监督力量的一种拾遗补阙。

以笔者在灾区参与采访报道的亲身经历,最深切的感受之一,是志愿者大军的惊人力量。这力量不仅表现在无私奉献了精神关爱和物质支援,还表现在几乎是无孔不入的网络舆论监督。志愿者与灾民不同,他们来到灾区第一线,身后有强大的网络支持,本身更具有表达见闻的能力与强烈欲望。

比如,在绵阳市安县的一支志愿者队伍,就与医疗队及媒体记者联手,将大山深处伤亡惨重的茶坪县的灾情尽快送出,引来了救援队伍;另一支志愿者队伍则制止了基层政府对一位五保户老人的轻慢,后者因照顾不周而险遭不测。还有志愿者第一时间发布了“四川省卫生厅一官员殴打志愿者”的消息,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最终以该官员书面道歉收场。甚至绵阳市委书记谭力的笑容也成为网上热议的焦点,以至于这位官员不得不诉诸媒体,解释自己的“哭与笑”……

可以说,凡是有志愿者出没的灾区和灾民安置点,就等于捎带了外界监督的眼睛,举凡救援物资的公平分配、活动板房的合理搭建等尽收眼底,且很快就会上网公布,使有些不太敬业的基层官员也不敢太过造次。不过,也因此引来了一些抵触情绪。一些基层官员甚至希望志愿者尽快离去。

当然,也有人指责中国媒体的震区报道还不够全面和客观,特别是对一些负面现象的报道和反思不够。

公允地说,主流媒体在灾难报道中把握尺度,主张不过于渲染血腥场面,防止对公众心理,特别是青少年群体造成过分强烈的负面影响,这并非中国所独有。在美国“9·11”事件中,就从最初的有闻必报,到禁播对感官冲击过分强烈的部分视频。甚至为了避免对美国民众造成重大心理冲击,美国电台还暂时禁播了百余首含有“爆炸”、“炸弹”等字眼的歌曲。

当然,灾难报道的尺度究竟该如何把握,确实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在灾难报道中,只关注“恶”而轻慢了“善”,会伤害抗灾的信心与勇气;而只“扬善”而忽略“惩恶”,也会使丑恶现象有恃无恐,并缓慢消解人们的抗灾信心与勇气。

看似不同的片面,带来的伤害是一致的。区别在于,一个是“急性发作”,一个是“慢性消耗”。

三、影响:公民社会确立,领导人声望如日中天,国家形象大幅提升

信息公开、新闻公开,都是公民权利发展的产物。

中国数千年来都深陷于孔夫子所谓“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和舆论钳制之中,封建王朝统治者甚至视信息公开为洪水猛兽,高度垄断信息资源。

从这个角度来看汶川大地震之后中国呈现出的前所未有的新闻公开态势,其意义堪称是惊蛰雷鸣第一声。它直接带来了三个方面的影响。

——成为社会主义中国确立公民社会的标志性事件之一。

我曾经在采访一位市长时,听到这样一句话:很多重大事件的信息,我比公众可能也只早知道几个小时而已!这样的情形,在改革开放之初,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只有当公民意识觉醒、公民权利特别是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及监督权被充分尊重的社会,才可能被称之为公民社会。而在地震中的新闻公开,是公民社会初见雏形的标志性事件之一。

从政治学的角度,公民社会被这样诠释:公民社会是指由自由的公民和社会组织机构自愿组成的社会。与此相反的概念是以武力维系的国家,无论这样的国家实行何种政治制度。而公民社会的成员,通常包括了慈善机构、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妇女组织、宗教团体、专业协会、工会、自助组织、社会运动团体、商业协会、联盟和利益团体等等。

由于得到了较为充分的信息资源和拥有较充分的行动自由度,在这次抗震救灾中,由各个民间组织和团队自发组成的庞大的志愿者队伍,以及由慈善机构、非政府组织、企业、宗教团体等组织的救援与捐助行动,都让人看到了公民社会的力量。

——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声望如日中天。

胡锦涛、温家宝数度抵达灾区现场办公,甚至冒险,在余震不断的重灾区走访灾区群众,视察堰塞湖险情,为灾区学生“上课”……他们的言行,经新闻媒体的充分报道后,让灾区民众和全国公众十分感动。而此次新闻公开的实践、对境外媒体的开放,也使海内外舆论以很大篇幅褒扬本届政府亲民、开明、勇毅的思想境界和工作作风。一些灾民甚至表示,像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哪怕是孤身深入灾区,一个随从都不带,他们也是绝对安全的。万一有了余震或什么风险,老百姓绝对愿意舍身相救。

很多灾区群众还很自然地将身边的官员与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的亲民作风相比,给了当地官员不小的压力和动力。

——在国际上重塑了中国良好的国家形象。

与西方媒体在拉萨骚乱事件及奥运火炬传递时几乎一边倒的反华声浪不同,这一次对汶川大地震,绝大多数境外媒体对中国共产党和政府、人民解放军的紧急救援,对中国此次新闻公开的力度,均表示赞许。很多媒体很自然地将汶川地震的救援与缅甸海啸灾难相提并论,一褒一贬,中国不再被妖魔化。

有人说,“一个国家的秘密越多,并不意味着越安全”,诚哉斯言!

汶川大地震之后前所未有的新闻公开力度,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民族凝聚力和前所未有的捐助灾区热潮,它印证了一个新闻公开的铁律:最大限度地公开重要信息,当公众确信自己正在同步见证重大灾难的发生过程,方能唤醒公众的主人翁意识,释放蕴藏在民众中异乎寻常的力量,守望相助,心魂相守,共纾时艰,重塑国魂。

〔李泓冰:人民日报社高级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