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新闻传播学前沿200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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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扩大人民民主与实施新闻舆论监督关系论——执政党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1)

丁柏铨

新闻舆论监督极其重要,这毋庸置疑;媒体及其从业者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往往面临重重困难,同样毋庸置疑。改变新闻舆论监督难的境况,须多管齐下。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如十七大报告所述,在政治建设中要扩大人民民主;而从执政党自身建设方面来说,则需要将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监督工作作为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善待之,且要通过媒体主动开展此项监督。概而言之,实施新闻舆论监督,摆脱新闻舆论监督难的境况,有赖于扩大人民民主。

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已近60年,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执政也已30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党的自身建设包括执政能力建设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繁重。笔者认为,党的执政能力是一个包含着多种能力的完整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如下五种能力显得尤为重要:一是领导经济建设的能力,引领全国人民遵循客观规律,驾驭市场经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是领导政治建设的能力,有效推进民主政治特别是扩大人民民主;三是领导文化建设的能力,举全国之力进一步弘扬和发展先进文化,不断增强国家软实力和提高国民素质;四是领导社会建设的能力,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社会生活中的不和谐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五是自身建设的能力,使自己保持先进性,充满生机和活力,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以上能力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重要方面,而党的执政能力是作为支撑性因素和保障性条件而存在的。单独地看,每一种能力各自都包含着丰富的内容;综合地看,它们都需要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旨,并共同构成执政能力的完整体系。本文所要讨论的,是主政者正确对待媒体的舆论监督和运用媒体有效地进行舆论监督的问题,是上述第二种能力的题中应有之义。

1980年8月,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根据笔者的理解,人民民主是指全体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受到尊重、得到维护,人民能自由地发表意见、发挥作用,切实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中国共产党从建党开始,就一直追求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都有权享有的民主。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无数共产党人和志士仁人为争取人民民主而斗争,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新中国的建立使人民当家作了主人,从而使人民享有民主权利有了制度保障。

民主政治,“是凭借公共权力,和平地管理冲突,建立秩序,并实现平等、自由、人民主权等价值理念的方式和过程”。它是体现了民主内容的政治,同时也是得到政治制度有力保障的民主。我国国情条件下的民主政治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其实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就是最大多数人享有最广泛的民主。这种民主就是人民民主。只有当享有民主的主体是全体人民的时候,民主政治方才是名副其实的民主政治。而从中国历史上的情况看,最需要民主的人民群众往往又最缺少民主,甚至无民主可言。这种情况只有在新中国建立、人民成为国家主人以后才得以根本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成为共和国的主人。在大多数时段和大多数情况下,人民享有比较充分的民主权利,在党内“左”的指导思想占据主导地位并达到巅峰时期则另作别论。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尤其重要的是要扩大人民民主。对于扩大人民民主,党的十三大作出了引人注目的表述:“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这是一个有着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命题,在扩大人民民主方面迈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大步。从理论上看,此命题将人民放到了十分重要的位置上,是一个体现了重大理论创新的民主理念;从实践上看,它将人民当家作主落到了实处。上述命题涉及人民的知情权及参与权两个层面。对于人民而言,知晓有关情况是参与国家管理的前提。坚持人民民主和扩大人民民主,最基本的要求是让全体人民知晓重大情况、讨论重大问题。讨论既包括建言献策,也包括批评监督。十三大报告还在党的历史上首次提出了舆论监督这一重要命题。至此,实际上已涉及了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此后党的历次代表大会上,舆论监督一再被强调。十六大报告指出:“我们党历来以发展和实现人民民主为己任”,要“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党的重要文件中将民主与人权相联系,这是第一次。党的十七大提出“扩大人民民主”,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知情权得到保障,是后三种权利得到保障的先决条件;而参与权、监督权往往又离不开表达权。以上四种权利,与新闻舆论监督的关系特别密切。

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人民的利益掌握着国家政权的政党。由于处于执政的地位,它既是人民事业的领导者,同时又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早在上世纪50年代,邓小平就曾经说过:“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我们党是执政的党,威信很高。我们大量的干部居于领导地位。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此番话语包含了三层含意:1.体现出党主动接受监督的理性自觉;2.表现出愈是手握大权、威信很高,愈是需要接受监督的清醒认识;3.从执政党倘若犯错误必然产生最大影响的角度,阐明失去监督的危险性。现今,包括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体系业已形成。

舆论监督是通过舆论的方式及其特有的力量对监督对象所形成的监督,因将事实真相暴露在阳光之下且会影响对象的脸面、声誉(即社会评价),对对象形成特殊的压力,故有相应的功效。而新闻舆论监督,则是新闻传媒代表人民群众对监督对象所进行的监督,方式是媒体代公众立言,或提供报纸版面、节目时段由公众直言。

新闻舆论监督是舆论监督中的重要构成部分。“党要受监督”,当然也就包括接受新闻舆论监督。

改变新闻舆论监督难的境况,从主政者的角度说,关键在于扩大人民民主。与新闻舆论监督紧密相联的扩大人民民主,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第一个层次,形成让人敢于讲话和敢于讲真话的良好氛围。这是新闻舆论监督得以健康发展和有效实施的必不可少的条件。第二个层次,理性地面对新闻舆论监督。从现有的管理体制来说,党报(包括电台、电视台)不可批评同级党委。但即使如此,某一级党委和政府在一定的情况下也还是会面临新闻舆论监督;或遭遇上级党委所辖媒体的舆论监督,这是常有之事;或受到异地媒体的监督,这难以完全禁绝;或遭到境外媒体的批评,这很难简单地论定为出于恶意。一旦出现以上三种情况,如何对待,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第三个层次,主动地开展新闻舆论监督,以推动自己所领导的各个方面的工作。在以上三个层面上做好新闻舆论监督工作,都离不开基本的一条,即扩大人民民主,而这正好也就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个方面的重要内容。以下分而述之。

要在深层次上改变新闻舆论监督难的境况,有赖于扩大人民民主,造成一种让人敢于讲话和敢于讲真话的环境条件。舆论监督其实是公众通过广义讲话的方式所实行的监督,即由监督者通过披露信息、发表意见,并借助大众传播渠道或人际传播渠道而实施监督。1944年底,毛泽东说过:“不论什么人,只要不是敌对分子,不是恶意攻击,允许大家讲话,讲错了也不要紧。各级领导人员,有责任听别人的话。实行两条原则:(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二)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如果没有‘言者无罪’一条,并且是真的,不是假的,就不可能收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效果。”60多年过去了,情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共产党成了执政党,人民民主得以实现和发展,但上述原则仍然适用。倘若在一个地方,人们不敢讲话或不敢讲真话,那么新闻舆论监督就无法开展。以重庆市彭水县秦中飞诗案为例,当事人借诗词对前任和现任县委、县政府领导人进行讽喻的做法固然不妥,但他针砭当地时弊,当属于非敌对分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范畴。该县公安机关得到有关领导的默许,拘押诗词作者并追查收到秦诗短信的相关人士,一时之间使人噤若寒蝉。此地以言治罪、缺乏让人讲话的民主气氛,舆论监督难以开展,当是无可否认的事实。此例虽属个别现象,但应引起足够重视。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及此后,中国共产党纠正了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从总体上说,公民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有力保障。但从一些地方的实际情况来看,公民敢于讲话和敢于讲真话的问题不能说已经完全解决。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08年度广东省两会召开期间,列席分组讨论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在审议省两院报告时,直言司法系统存在的一些问题。其发言多次被同组的一位省人大代表打断。该代表声明:“这话可是你说的,不代表我们的意见”,“不要把我写上,我没有这个意见”,说完即提前退场。这位代表生怕被追究言论责任因而处处要和敢于仗义执言的代表划清界限。按有关规定,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所发表的意见可以免责,即使如此,有的代表仍不苟言谈,不敢行使人民赋予的民主权利。此事发人深省之处在于: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人心灵深处尚存在着妨碍讲真话的阴影,当是没有疑问的。它从一个侧面提醒人们,扩大人民民主、敞开言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充分发扬民主,让人敢于讲话和敢于讲真话,一些错误的意见可能得以公开发表。头脑清醒的主政者,不是采用压制某种意见的方式阻止其流传,而是通过新闻传媒发表自己的意见,与公众进行交流沟通,借以传播真理并使真理深入人心。其间,特别要讲清楚某些重要事实本身及其背景或者缘由。我国的改革开放历经了30年风风雨雨。近年来,社会上时有对改革开放发出的质疑之声,其中有些则已经公开见诸媒体。在此情势下,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阐述了当年发起改革之由,强调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领导人开创改革开放伟业,盖因“面对十年‘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危难局面”。后来在《求是》杂志发表的文章中,胡锦涛更明确地指出:改革的内部原因在于,十年内乱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严重挫折和损失。

他说,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我们要赶上时代,这是改革要达到的目的”。这就把改革的目的说得很透彻、很深刻。在这里,将事实的背景或缘由讲透,有利于人们进一步理解事实,对事实作出更理性、更准确的判断。像这样一种交流、沟通,就既充分体现了让人讲话、自由发表意见的民主作风,又有利于消除一些人对改革开放的误解和偏见,很好地彰显了民主的要义和精髓。

作为主政者,官员是否敢于讲话和敢于讲真话,直接关系到党内和社会上民主气氛能否形成的问题。这应当是与扩大人民民主密切相关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这一方面,不能说不存在问题,现实情况不容乐观。有媒体报道说,广东省委书记汪洋,2008年1月16日在参加政协第十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各界别委员代表座谈会时曾坦言:“要让领导同志讲真话不讲套话,讲实话不讲空话,讲有感而发的话不讲照本宣科的话,就必须允许他讲不准确的话,或者是允许他讲错话!”话音刚落,全场掌声雷动。这番真话、实话,触及了相当深厚的背景。《学习时报》曾载文指出:在官场普遍流行某些话语病——说的多为正确的废话(挑不出毛病抓不住把柄又毫无意义的话)、漂亮的空话(原则来原则去不着实调的话,云里来雾里去不得要领的话)、严谨的套话(那些长此以往形成固定套路的语言模式)、违心的假话(在机关内部,有些话,明知是假却要默认为真,腹诽、装傻或许可以,但绝对不能点破)等。这在许多地方已成为官场潜规则,对党内民主和社会生活中的民主而言是腐蚀剂,对扩大人民民主和开展新闻舆论监督极为不利。新闻舆论对此应当加以监督;但官员讲得不准确或讲错的真话、实话,则未必就是批评监督的对象。

在重大灾难性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能否讲真话,对主政者来说尤其是严峻的考验。面对媒体和公众,主动、及时、充分地公开披露有关灾难事件或其他负面事件的信息,越是坦诚、真挚、如实相告,就越是能取信于民;相反,则会使人心生疑虑。

2005年11月下旬,哈尔滨市政府关于水危机的两次公告效果迥然不同,就说明了上述道理。第一次公告,出于良好的动机而未向市民公开实情,结果始料不及,因对公众缺乏应有信任,编造的“善意的谎言”使公众心生疑惑并受到质疑,当地政府一度处于相当被动的境地。第二次公告向公众如实报告水危机真相和政府正在做的事情,做到了“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体现了人民民主的要义。公众了解了实情,给政府工作以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惶恐心理渐趋缓和,质疑之声逐渐消失。“善意的谎言”招致极大的损失,当地政府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依靠发扬人民民主和接受舆论监督的诚意,政府很快摆脱了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