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媒介演化论:历史制度主义视野下的中国媒介制度变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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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行动集团在中国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5)

而1840年鸦片战争后,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使西方列强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治外法权”,清政府部分丧失了在通商口岸和租界的政治权力,政府的控制下降,再也无力垄断媒介制度的供给权与删除权。中国早期以《循环日报》为代表的第一批现代报刊,以《申报》为代表的第一批商业报刊能够在沿海口岸发展起来,和清政府的政治控制力被削弱直接相关,而现代报业从香港、通商口岸再向内地的传播过程也伴随着清政府权力控制下降的过程。戊戌变法后,尽管清政府仍然维持其关于民间不可办报的政策,但却已然受到挑战:实际情况是当时广大知识分子和革命派青年在国内各地创办了大量的报刊,仅革命派创办的报刊就有120多家,大批私人报刊也相继出版,如《亚泉杂志》(1900)、《世界繁华报》(1901)、《杭州白话报》(1901)、天津《大公报》(1902)、《东方杂志》(1904)、《时报》(1904)、《国粹学报》(1905)等,此时的清政府也无法像过去那样维持其新闻管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因为在租界内出版的报刊大大增加了它的管理难度。1903年的“苏报案”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面对直接鼓吹推翻清廷统治的《苏报》,清政府也无法直接查封它,更无法依据《大清律》中的“凡妄布邪言书写张贴,煽惑人心,为首者,斩,立决”等法律规定对章太炎等判处死刑。“苏报案”的审判在上海公共租界的“会审公廨”进行,依据的法律不是《大清律》,而是西方人移植到租界内的法律,章太炎等人未被引渡成功,最后章太炎和邹容二人也未被判处重罪,这一系列的变化说明,清政府的媒介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形同虚设。“苏报案”在晚清的媒介制度变迁中是一个重要的“关键节点”,它的意义不仅在于打破了清政府媒介管制制度的严密性与严酷性,还在于它进一步推动了民间报业的发展,迫使清政府改变传统的媒介管理方式来管理报刊,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清政府开始通过制定“报律”来管理媒介。这一系列的媒介制度变迁当然还有其他因素的影响,但“治外法权”及其他势力对清政府中央集权的削弱与此存在着重要相关。

1912~1949年间的中国则是历史上少有的“弱政府”时期。不是因为政府偏好的改变,而是因为统一的中央集权瓦解后还未形成一个新的中央集权,因而出现政府“快速交替”和“多头政府”并存等局面。但这一时期恰恰是中国媒介制度变迁历史进程中变化最快最广的时期,各种媒介制度创新层出不穷。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领导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无疑是一个“弱政府”,军事上缺乏后盾,政治上权力不集中,《民国暂行报律》的废除一方面表明了政府的开明,另一方面也表明了政府的控制力有限。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媒介迎来了“没有报律、新闻出版自由”的黄金时期。各种各样的人物和团体纷纷出来办报,大大加速了媒介制度的演化进程。首先,媒介数量和媒介类型大大增加。据统计,民国元年,全国报纸陡增至500家,总销数达4200万份,这两个数字都突破了历史的最高纪录。这一时期出现了许多之前没有的专业与行业报刊,如经济报刊、教育报刊以及妇女报刊大量出现。而且除了报业外,通讯社也开始大量出现。在1912年和1913年短短两年内,全国一下子出现了多家地方性的通讯社。其次,媒介开始摆脱从属于政治体制一部分的角色,开始成为一种资本主义企业。实业家纷纷投资报业。1912年,实业家张謇、应德闳、史量才等人斥巨资12万元购进了老牌报纸《申报》,由陈冷任主笔,张竹平任经理,注重经营。实业家办报也使得以股份有限公司集资办报的制度形式,从此更加流行。最后,中国媒介制度的演化在这一时期实现了从“政论媒介”向“新闻媒介”的转变。重视新闻采访、新闻报道、新闻通讯成为各种媒介的竞争法宝,一批现代意义上的“名记者”开始出现。中国报刊实现了从“启蒙纸”到“新闻纸”的转变。中国媒介在这一时期出现的制度演化和政府的权力架构与控制力量息息相关。

袁世凯就任总统后,加强了中央集权。为了实现独裁统治,对国民党系统的报刊和其他反袁报刊进行大扫荡。据统计,到1913年底,全国继续出版的报纸只剩下139家,比1912年初的500家少了2/3,锐减361家,北京的上百家报纸只剩20余家。同时有大批报人受迫害。新闻记者中至少24人被杀,60人被捕入狱。这段历史,在中国近代新闻史上被称为“癸丑报灾”。为了避免无法可依,在媒介的管制制度方面,袁世凯还把已被废除的《大清报律》重新拿出来用,1914年又制定了比前清报律还严苛的《报纸条例》,恢复报纸创办的“许可证制度”等等;但这种中央集权的过程只是在局部程度上暂时延缓了媒介的制度创新,因为袁世凯政权的“集权程度”实际上并不高。他也无力从全局上对媒介进行严密控制,更难以将其制定的媒介制度加以施行。南方国民党人的媒介、外国媒介、租界内的媒介以及海外的媒介等打破了他的封锁,使得这种媒介制度只能在局部施行。

在1916年至1928年间的“军阀时期”,北京政府变动频仍,有七个人当总统或国家首脑,除此之外,还有四个摄政内阁在短暂的过渡期间管理政府,还有一次满族皇帝的短暂复辟。据《剑桥中华民国史》的统计,这一期间出现了24个内阁、5届议会或国会,至少4部宪法或基本法。这种快速的政府更替,使各项制度缺乏稳定性与延续性,“人治”手段大行其道。这种政治局面增加了媒介制度演化的不确定性,媒介制度创新既有可能被粗暴地扼杀,也有可能在政府无力顾及的间隙蓬勃发展。但中央集权的衰弱似乎总与媒介演化的活跃成反比。事实证明,这一时期的媒介制度创新还是非常活跃的,1915年《新青年》创刊,新文化运动正式开始,出现了国人办报的第三次浪潮。据统计,1919年前后,各地新出版的新思潮报刊有400余种。如《每周评论》(1918年12月,陈独秀、李大钊)、《国民》(1919年1月1日,邓中夏等)、《新潮》(1919年1月1日,傅斯年、罗家伦、周作人)、《星期评论》(1919年6月,戴季陶、沈玄庐)、《湘江评论》(1919年7月,毛泽东)、《天津学生联合会报》(1919年7月,周恩来)等。可以说,没有这种媒介的活跃,五四新文化运动就不会有那么大的声势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