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播音主持艺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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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杂记编(4)

首先,传者对于信息的选择和理解,并不能等同于受者的期待和明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落实到对一个个信息内容的取舍上,也要体现在每一个传出信息的话语叙述方式上,这便是“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其次,广播电视语言传播关键是“明晰”。布局谋篇、遣词造句,主次安排、音韵抉择,语流节奏、基调把握,等等,都是重要的环节。文字语言适合视觉认读,同转化为有声语言后适合听觉的“顺耳”,不是一回事了。为有声语言做准备的文字语言,不能不考虑“音声化”的特点。音声化,当然要用普通话,还要注意口语化。对那些非用不可的名词术语、格言警句,还要给以适当的解释和介绍。

最后,要避免语言的芜杂和啰唆,减少信息的损耗和干扰。不要以为口语化就是日常生活的“大白话”,也不要以为“广播语体”就是谁都听得懂的“俗话”。通俗易懂,是要对“口语”、“俗话”进行加工的,是分不同层次的。

据此,我们就可以认识到:

信息密集,是指保有清晰度的信息越密集越好。如果因为密集而失去了清晰度,那么,信息就会成为无效信息,而无效信息会令听者莫名其妙,甚至产生误解,造成负效应。农业上在“大跃进”时搞“密植”,就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唯意志论”表现,结果只能“堆积”假象,贻笑世人。为密集而密集,忽视了人们的听觉阈限,不顾受者的接受能力,进行“填鸭式”传播,只能是传者的主观意愿,是传播权力的滥用,是信息的传者独享,是传者“信息密集”心理的自我满足,必然地,也是受者期待的落空,受者时间的浪费。应该说,这样的传者是缺乏责任感的、不称职的。

有声语言传播,以解决内容和形式的辩证统一关系为己任。词语系列的铺排,抑扬顿挫的部署,起承转合的驾驭,色彩分量的变化,无不以语言样式、样态为归宿,为具现。不同内容、不同内涵、不同感情、不同感受,应以不同的表达技巧给以揭示、展现。其中有高低、强弱、快慢、刚柔、明暗等多种差异。就语速来说,应该“快而不乱,慢而不断”,有快有慢,慢中有快,快中有慢,由快转慢,由慢转快,怎么可以只快不慢、一味加快呢?一味加快似乎增加了词语密度,增加了传播速度,但失去的却是信息的内涵,内容的深度。这实在是得不偿失的事。

有声语言传播,以其科学精神的阐发、人文精神的关怀吸引受众,感染受众。而科学精神的真谛、人文精神的奥秘常常不在词语表层,而是潜藏在、蕴含在词语“不在场”的深层之中。这只有依赖有声语言创作主体以有声语言特有的表现力加以显露和昭示。这种显露和昭示,需要很强的语言功力,它使有声语言超越“稍纵即逝”、“过眼云烟”的迷雾,进入“意在言外”、“余音绕梁”的境界。

信息共享,并不是一种理论提升,而是一种传播实践,与“独享”相对立。作为传媒,达到共享是责无旁贷的,大众传媒更当如此。广播电视语言传播,不同于文字传播,已是众所周知,但在实践上往往并不尽如人意。假如你是一位报纸编辑,栏目设计,标题、正文的字体字号是不是越细越小越好呢?如果一版报纸密密麻麻填满了极小的字,内容多了,信息密集了,但是还有人看么?再加上错别字、横倒字错架其间,真成“天书”了,哪个还敢于问津呢?有声语言传播连停留、反复的机会都没有,劳神费力地听,不用说知其所以然,连知其然都得不到,听者的耳朵能忍受么?逆反心理、拒斥心理的产生绝不是信息本身的原因,也不应归咎于听者了。

有点受众意识,知道一点广播电视有声语言传播规律的,负责任的传播者,一定会认真追求“信息共享”,摒弃“为密集而密集”的做法,向着“认知共识”、“愉悦共鸣”的高度进行精益求精的传播的。

关于认知共识的思考——语言传播杂记之十

广播电视语言传播,最具特征的是有声语言传播,文字语言传播是其次要或辅助手段。进入网络文化以后,仍然以此特征与报纸、书刊相区别。在这方面,我们的规律性认识还有许多尚未涉及的问题。

当有声语言传播过程进入了“信息共享”的范围之后,若就此止步甚至故步自封,恐怕难免进入“快餐文化”的囹圄而不能解脱。说到底,这只告诉了人们“说了什么”,至于“为什么说”,便被悬置起来。

我们对语言的认识,“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有语境的作用;“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有对象的作用。但更重要的,还是“锣鼓听声,听话听音”,“言外之意”,“弦外之音”。孔子说“辞达而已矣”,绝不是只让人了解“说什么”,照苏东坡的解释,“夫言止于达意,则疑若不文,是大不然,求物之妙,如系风捕影,能使是物了然于心者,盖千万人而不一遇也,而况能使了然于口与手乎?”(《答谢民师书》)只有这样理解,才是“言以足志,文以足言”的本意。了然于手,诉诸文字,进入了稳定性和持久性;而了然于口,按索绪尔的说法,具有了“当下性和直接性”。二者各有优长,各有局限,但需要“足志”、“足言”却是缺一不可的。

“说什么”之后,应该解决“为什么说”的深层含意,而不应一说了之。这就应该进入比信息共享更高一层的“认知共识”范围了。“认知共识”,主要是指我们语言传播中,必然包容理性的内涵,并要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走向、取向上,进行体认、理解、沟通和同构。不一定在每个细微末节上如此,可以求大同而存小异。

“为什么说”,不是对具体语言内容的简单诠释,而是指宏观认知上的理性重合,即传者的理念与受者的理念的融通。这样,传者的目的才可能实现,受者的期待才可能满足。

继“为什么说”之后,还要解决“怎么说”的问题。当代关于传播模式的讨论、应用中,有一种糊涂观念,往往把“线性单向传播”模式全盘否定,而代之以将来才会出现的“双向互动传播”模式,其原因就在于混淆了“传播模式”与“话语方式”。“我播你听”的模式并未发生质变,但由于在“怎么说”的问题上呈现了多样化,特别是“谈话”类节目的增多,便误认为是传播模式发生了变化。其实,个体向群体、少数人向多数人、传媒向大众,这种格局会长期存在,没有必要在这一点上转圈子、绕弯子。语言传播的核心问题,一定要集中到“怎么说”上来,才会对传播有利、有益。

“怎么说”,实质上是对有声语言传播者、有声语言发出者的一种高标准的要求。有声语言要在传播中“及于受众”,就是要“入于耳、及于脑、达于心”。听者所接收的,不仅是感官的刺激,还是思维的能力和感情的活力。同样一句话,词语序列是固定的,由于“怎么说”的差异,给人的印象和认知可能大相径庭。很多人不了解这一点,至今在“怎么说”的认识上还停留在“遣词造句”的文字语言规则上,大大忽略了语音的意义和语流的表达规律。

语音的意义是随着人们对世界的认知过程与认识程度逐步加深的,语流的表达规律是同人们对语言的把握与对语流的驾驭紧密相连的。卓别林说,一个“是”字有50种说法,而“不是”竟可以有500种说法,正说明了有声语言表达的多义性、多向性、多层性、多识性,以为“怎么想就怎么说”,那是否定了“说”的功能,夸大了“想”的威力。“词不达意”、“口是心非”、“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正说明了“想”与“说”的不一定同一,也就强调了“说”的相对独立性。何况还有语境、对象的诸种变化呢!

林语堂在《生活的艺术》一书中曾指出:“一个博学的学者,须把那专门的智识消化了,并且和他的人生观察联系起来,才能够用平易简明的语句把这专门智识贡献出来。”就是说,首先要消化那智识,并且融入对人生的感悟,然后要让人明白,表达时“平易简明”。广大受众需要在信息共享中深化认知,但不能不考虑认知水平即接受能力。如何根据受众的认知水平进行有声语言传播,是十分重要的。太深奥了,太隐晦了,肯定是不行的,但是太浅白了,太啰唆了,也进不了认知领域。传者自身对智识的消化,是为了贡献出来,让人接受,而不是为了显示,让人迷惘。

当前,我们很多人只满足于“信息共享”,在此基础上谈论什么特征、规律、个性和风格,而忽略了为受众创造理解、认知、思维、想象的空间,传者只为维护自己的主宰地位而冥思苦想,为树立自身的风格特征而上下求索,至于受众的生理、心理需要,传播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民族语言的人文精神,中国特色的融会贯通,特别是有声语言的文化蕴含,似乎不甚了了,如此,距“认知共识”恐怕还较遥远。

为了达到“认知共识”,让我们加深自身修养,讲求表达规律,主动关怀“言简意赅”、“辞约义丰”的境界,充分发挥有声语言创作的社会功能吧!

关于愉悦共鸣的思考——语言传播杂记之十一

广播电视传播过程中,要发挥教化功能,也要发挥娱乐功能及其他必要功能。当我们说信息共享的时候,不应忘记认知共识,而当注意认知共识的时候,更不能忽略愉悦共鸣的审美特质。

虽然,现在来谈论语言传播中的美学层面还为时尚早。不论是传播者还是受众,美学意识还不够强烈。人们往往满足于“是什么”,连“为什么”都鲜有人问津。好像听故事,只问人物好与坏,结局离与合,于是那些毫无道理的虚构,毫无根据的编造都能获得多种传播渠道,甚至不胫而走。语言也是这样,只问是否念了错别字,没念错别字就认为好;或者只问是不是顺溜,只要顺溜,没有打结,就认为好。现在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语言表达规范和完美是不真实的,而不规范、不完美倒是真实的。因此,主张“缺陷的个性”,大概是追新猎奇的心态的反映吧!

愉悦,是一种美感,由两个方面组合而成。一方面,创作方,要力求达到一种层面,即在真与善的基础上,营造出引人入胜的范围与境界;另一方面,接受方,能够进入一种层面,即在生存状态、道德情操的追求中,生发出赏心悦目的性情与向往。二者的愉悦达到了和谐,便产生了共鸣,缺一不可。

语言传播的美感营造,大体上是四个层面:

1.音声美:主要是声音圆润、清朗,吐字归音准确、清晰。这是一种直觉,不需要更多的捉摸、思索就可以获得。

2.意蕴美:主要是词语晓畅,蕴含明确,主次显明,逻辑清楚,无粉饰,不生涩。这是思想感情的鲜活生命力的表现,应在“由己达人”的过程中毫无挂碍。

3.分寸美:主要是基调恰切,政策分寸、艺术分寸到位,重度、中度、轻度调配,词语疏密度、起伏度的安排,对于文化内涵的揭示程度、思辨向度的深浅显现等要求。

4.韵律美:主要是有声语言的外在美,音韵铿锵、掷地有声,刚柔并济、酣畅淋漓,平仄间隔、抑扬交错,缓疾有节、强弱互补,明暗相映、浓淡并比。显示出悠长的韵味与悦耳的愉悦。

这四个层面,包含了感觉美和知觉美、内在美和形式美、直觉美和通感美、理性美和情感美、主体美和客体美、实在美和空灵美、时间美和空间美等多方面、多角度的综合,相互差异又互相贯通,可随遇而安,又可登堂入室。

这样说,并没有故弄玄虚、夸大其词,历来那最优秀的朗诵,那脍炙人口的播音,正是令人美不胜收的明证。有些论者,既缺乏创作主体的传播体验,又缺乏接受主体的感悟,并非“性情中人”。却要在这类问题上自命不凡、指点迷津,致使语言传播中美的创造受到压抑,美的享受徘徊不前,最后反而归咎于“语言传播不过是信息传递”,否认其美的特质,这岂只是语言传播的悲哀?

一般意义上,接受者的欣赏水平,尤其要由传播者来提升,传播不仅是沟通,更是引导。提升接受者,首先必须提升传播者自身。引导接受者的过程,是不断用更高层次的美感陶冶接受者的过程,而这种陶冶又必须是实实在在的、潜移默化的,绝非以己昏昏、使人昭昭所能奏效。当这种陶冶经过一次次强化,使接受者逐步具有了听音乐的耳朵、审美的眼睛、心领神会的性情的时候,创造美与接受美就可以一步步进入愉悦共鸣的境界了。试想,如果传播者并无审美经验,又缺乏审美意识,不具备创造美的自觉性,那么,接受者所面对的,当然只有权且充饥的食物,而没有色、香、味的享受了!广播电视传播如是,语言传播亦如是,怎能责怪接受者,怎能推卸传者的责任呢?

语言传播,归根到底,是一种人文精神的终极关怀,永远逃离不了创造美的规律。早一天认识到这一点,早一天解决这一问题,便早一天由自在进入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