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播音主持艺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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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杂记编(12)

人们的日常谈话,已经进入了各个行业、不同层面,能够叙述各种人事、抒发各种情怀。人际传播过程中,人们无所顾忌,亲密无间者甚至无话不谈。大众传播则不然,无论谁都要修饰、整理一番,不利于自身形象的任何细节都不愿意暴露在大众面前。这个“传播场”是一只无形的手,指挥着人们努力调整自己的内心和外表,那结果就必然是脱离人际传播状态,适应大众传播要求。不用说化妆服饰、举手投足,就是人们最普通的一颦一笑、咳嗽喷嚏,都要密切关注,防止失误。传媒人物就更是如此。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在话筒前、镜头前,决非完全的自我,他们必须调整自己,强化和美化节目所需要的那部分自我,弱化和淡化节目所不需要的那部分自我。如果刻意追求人际传播的效果,削弱大众传播意识,必将导致事与愿违、不伦不类的形态,“画虎不成反类犬”。原因很简单——存在决定意识。

谈话,是口耳之学,人们可能达到“耳顺”的境界,却永远做不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当前,我们急需提倡语言的自觉。一方面,我们要继承言简意赅、辞约意丰的汉语传统,又要使用浅近通俗、新鲜明快的现代口语;另一方面,我们必须舍弃故弄玄虚、古奥晦涩的“八股”,又要避免杂乱臃肿、貌合神离的“隐喻”。广播电视理所当然地具有语言导向问题。媒体的责任,“灌输”也好,“诱导”也罢,应该赞美崇高,应该张扬正气,应该推进规范,应该营造美感。这些,正是人际传播涵盖却掩盖、生长却稚嫩、闪光却短暂、晶莹却粗糙的珍宝,不去开掘、雕琢,而一味照搬、仿制,怎能出精品?怎能出经典?语言的自觉,既不是追逐时尚所能培育的,也不是一哄而起所能提升的,它只能是潜心继承、锐意创新的产物。一个民族的语言自觉,来源于民族文化的先进性阐释与发扬;一个媒体的语言自觉,一定同媒体自身先进文化含量的正增长有关;一个人的语言自觉,离不开他对人类文化的感悟水平和把握能力。谈什么,固然重要,怎样谈,更是关键所在。一个人的经历体验,一件事的来龙去脉,一个场景的色彩纷呈,一个道理的深入浅出,在叙述的话语中,都体现着叙述者的人文精神、人文关怀。不要否认谈话功能的“规范性”、“庄重性”、“鼓动性”、“时代感”、“分寸感”、“亲切感”吧,不要再重复“即兴谈话水平高”、“播音念稿水平低”的神话了吧!语言表达的水平怎么能仅用表达形态来判别呢?语言的自觉可以体现在诸多方面,包括人际传播、大众传播,也包括文字传播、声音传播。有声语言传播的“朗诵式”、“宣读式”、“讲解式”、“谈话式”融合着口语语体、书面语体的优势,造就着民族风格、群体风格和个体风格的独特样式,既能继往又能开来,就必能与时俱进。

让我们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的集团优势,充分发挥各种节目的独特功能,参与世界传媒的激烈竞争,殚精竭虑地使中华民族的金声玉振、黄钟大吕响遍全球!

关于传播观念的思考——语言传播杂记之二十八

面对“入世”,值得广播电视工作者思考的事情很多,但是首先遇到的恐怕是传播观念的问题。

我们当然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论国外、域外的传播学如何发展,不论我们的传播理论怎样深入,这个立足之本永远不可动摇,而且要“与时俱进”,“更上一层楼”。“三个代表”的重要指导思想,一定要落实到广播电视的传播中去,这不但是“为全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服务”所规定,而且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先进性的前进方向所必需。我们不能有丝毫懈怠,不能有须臾偏离。至于具体操作层面,也是应该思考的。

由于信息高速公路的开通、扩大,形成了网络并逐步规范,激烈的竞争已经开始。能不能处于强势媒体的地位,加大强势传播的力度,便成了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在闭关自守的状况下,可以舆论一律,可以独家宣传,因为鲜有竞争;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必须强调导向,必须坚持主流,因为参与竞争。

我们宣传什么,不宣传什么,当然要符合我们的价值观。不过,我们还要进一步考虑:怎样宣传。各大强势媒体都在宣传报道某一事件的时候,我们不能缺席,我们也要参与进去,阐明我们的立场,发表我们的观点,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

有些同志往往习惯于某种定势,以为这个事件不必宣传报道,于是只去注意那些我们认为重要的、需要报道的事件。今后这样去处置,就会使我们在竞争中变得被动,甚至会患上“失语症”。我们“真理在手,正义在胸”,“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我们应该争取在任何重大事件的报道中都出席,对任何重大事件都发言,毫不隐瞒我们的观点,在竞争中显示我们深厚的坚实功力。

马克思主义是不能自发产生的,必须“灌输”,必须“教育”,然后才能进入人们的“自觉”,并逐渐形成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世界观,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无私奉献的价值观。这些又体现在对于主客观世界的正确分析和判断中。广播电视的宣传报道,实际上不能不是一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灌输”、“教育”。“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在激烈残酷的竞争中,人们只相信实力,而不相信眼泪!

当然,我们的宣传报道绝不是简单、机械、生硬、苍白的,绝不是“一相情愿”、“爱听不听”的。我们不会片面地理解“灌输”、“教育”的内涵,像某些人那样,把它们当做强制、威压的代名词,一提起它们就反感、就厌恶。我们有长期的宣传艺术传统,我们有丰富的宣传艺术经验,我们在宣传报道中,不可能不考虑宣传报道的形式和效果,不可能不琢磨宣传报道的可听性、可看性。除了那些急功近利、敷衍了事的人,绝大多数新闻工作者满怀着道德责任和艺术良知,都会以高涨的热情努力创作精品节目,为人民奉献更好的精神食粮。

我们要出席,我们要发言,在广播电视的传播中,亮出我们的旗帜,发挥我们先进文化的优势,既要实现“传输覆盖”,更要实现“民心覆盖”,我们就必须讲求宣传艺术。“怎样宣传”,肯定成为我们传播观念的核心。

事实上,各大强势媒体一直在“怎样宣传”上做文章。同样是一个世界性重大事件,都在第一时间播出,哪个优哪个劣,谁个完美谁个欠缺,是可以通过比对来判别的。首先是信息价值的高低,其次是信息传播的正误。还有就是:

信息的真实与否。信息爆炸的时代,可传信息范围很广,但是,信息的真实性就成为第一要素。虚假信息的制造、信息垃圾的出现,能够迷惑人们的心志,把人们引向歧途。不过那些虚假信息总是像肥皂泡一样,瞬间就会破灭,其结果是导致对信息发布者——媒体的失信。而且,一次失误也许会带来永久失信,因为那怀疑的心态短时间难以消除,可信性再也不容易建立起来。这是应该给以严重关切的。

信息的准确与否。同样的信息,由于报道者的价值判断不一样,很可能造成宣传的片面性。一个世界性正义事件,只从消极性上报道,给以否定性评价,而有意无意地忽视或者无视那应有的积极性方面,甚至用非正义的定性语言进行抨击,毫无疑义必遭谴责。相反的情况也一样。就是在价值判断上趋同,那评价的高低也要准确无误,而不应夸大或缩小、抬高或压低。褒贬无度,只能说明传播者的审视力、判断力、思辨力、表达力的粗疏和偏激。马克思所说的新闻必须“真实,用词准确”,就包含着这个含义。

信息的密集与否。信息的传播应该讲究有效,即在单位时间里容纳的信息量多少,其中的有效信息多少,密集的信息是在剔除了冗余信息、无效信息之后,保存下来的纯正信息。在这个意义上,并不强调信息总量,而特别指认信息的有效性。要想保证信息的有效性,一方面,不能让信息处于超饱和状态,要有一定的深化、生发空间;另一方面,每一条信息必须达到言简意赅,删除废话、套话,字斟句酌,字字珠玑、语语中的。

信息的迅捷与否。信息的传播必须争取首发权,即力求在第一时间内发布出去,而不要落在他人之后。首发权是一种主动权,带有权威性。人们接受信息的时候,往往“先入为主”。在这方面,落后就意味着丧失发言权,“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当然,首发权也不能粗制滥造,也要认真负责。时机性和时效性并不矛盾,二者完全可以在“有理、有利、有节”的价值观上得到辩证统一。有利的时机性,会产生最大的时效性。

信息的精美与否。信息本身已经具有了审美价值,在传播的时候,作为中介,传播者是否着意揭示信息的内在美,赋予信息以美感,就是相当关键的了。“地球村”的概念,指称人们的距离拉近了,信息可以共知了,几乎没有什么信息能够“密而不发”了。那些重大事件,各媒体都竞相发布,这时,就看哪一个媒体在传播信息的同时能够给人以美感。给人的美感越强,人们越愿意接受。例如:声音的美感、画面的美感、视阈的美感、表述的美感……不管是大笔勾勒,还是精细点染,总要“宣传得好,使人愿意接受”。

怎样传播,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广播,要求“以声传情,声情并茂”。不论是专业人员还是非专业人员,只要是从广播里传出来的声音,都应该是“明晰”的,不能囫囵吞枣,不能含糊不清。

电视,要求“形神兼备,声画和谐”。不论是新闻节目还是非新闻节目,只要是从电视里传出来的语言,都应该是“明晰”的,不能七拼八凑,不能闪烁飘忽。

广播电视节目,切忌“人际化”。表面上看,把人际传播引进大众传播,好像是“贴近”了大众,实际上却降低了大众传播的等次,失去了大众传播的优势。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正是大众传播优于人际传播的特点。“艺术之所以是艺术,正因为他不是自然”,人们在生活中听到、看到的大千世界,远比大众传播中的丰富、质朴,如果大众传播中的东西还不如人们耳闻目睹的东西精妙,只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仿造、摹写,那么人们还需要大众传播干什么呢?精品意识,可不是平庸意识(或曰平凡意识、日常意识),就是所谓的“平民意识”、“大众意识”也同样要求精益求精、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

作为电台、电视台“门面”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只有“德才兼备,声形俱佳”才能胜任。什么“声音和形象都不那么重要了”的观点,连起码的职业标准都抛弃了,还能说是传播观念的“创新”么?当我们的广播电视中呈现的是“声不悦耳”、“其貌不扬”的景象时,还可听可看吗?我们并不要求“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但也不应等而下之,越难听、越难看越好吧!

至于民族文化的底蕴,同样是我们要专心致志地去追求的。“洋为中用”、“古为今用”,会使我们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得更远一些。一味显示生存层面的“原生态”,向自然主义、后现代、后殖民寻找强身健体的营养,会“数典忘祖”,会跟在别人的后面爬行,那是懦夫和懒汉的哲学,要得软骨病的。在国际竞争中,我们应该拿起枪:

假使我们不去打仗,

敌人用刺刀

杀死了我们,

还要用手指着我们骨头说:

“看,

这是奴隶!”

让我们记住诗人田间的这首名篇吧,我们会无往而不胜的!

关于传播规格的思考——语言传播杂记之二十九

在传播观念的问题上,首先是“传播什么”,即廓清哪些是应该传播的,哪些是不应该传播的。任何传媒都有自己的传播下限,总是把那些不应该传播的内容大体确定下来。这里有两个方面必须注意:一是维护国家利益方面,如国家机密、经济情报、军事机要、科技尖端等;另一个是违背道德标准方面,如败坏风气、侮辱人格、造谣生事、低级趣味等。作为党和人民喉舌的大众传媒,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是党和人民之福。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突破道德底线的情况相当严重,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注意。在本应坚持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广播电视传播中,屡屡出现违背道德底线的言语行为,令人难以卒听、难以卒视,甚至令人作呕、令人气愤。在已经“入世”的今天,这无疑是对传媒业的败坏,对国家形象的损害。

政治环境的宽松,经济条件的富裕,文化氛围的闲适,生活水平的提高,使我们愈加感到“时不我待”、“机不可失”、“竞争激烈”、“任重道远”。也有些人,玩物丧志,欲壑难填,利用广播电视的娱乐、博彩功能,填充后现代、后殖民的文化渣滓,迎合低俗,招欢买笑,从中捞取实惠,以取得经济效益为口实,掩盖社会效益的缺损。仅举几例:有的节目,只是克隆了域外或国外的类似节目,却如获至宝,大量宣扬影星歌星的私生活,津津乐道于他们的生活琐事,让他们支撑节目的“收视率”。有一次,主持人竟让两个素不相识的明星商量“什么时候结婚”、“生几个孩子”,完全不顾大众传播的“公开性”、“公众性”,丧失了起码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有的节目,主持人拒绝讲普通话,以操“港台腔”为荣,摇头晃脑,挤眉弄眼,扭捏作态,嗲声嗲气,以为这就是“活泼”,令人不可卒看,把泱泱大国的作风和气派扔到了九霄云外;配片解说时方音不改,毫无感情,冷漠懈怠,半死不活,以为这就是“真实”,令人不可卒听,把汉语的丰富精美糟蹋得不成样子。

有的电视剧,大肆渲染三角恋爱、婚外恋,可以毫无缘由地出现床上戏、裸露戏。好像缺少这样的镜头,就会失去观众,好像没有这样的镜头,就无法“贴近生活”。有的电视剧,不顾人物的最高任务、贯穿动作,不顾人物特有的身份、场合,插科打诨、贫嘴薄舌,哗众取宠,俗不可耐……

即使这样的节目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又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呢?

因此,我们应该明确“规格”的概念,把那些不该播出的东西挡在话筒和镜头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