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欧美公共广播电视危机与变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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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对中国广播电视改革的启示与借鉴(3)

第四节对我国广播电视改革的启示与借鉴

作为一种制度设计,欧美公共广播电视机构是一种通过社会契约实现对公共资源的受托使用的组织。在管理体制上,主要通过由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的代议机构监督管理,通过法律规范而非行政指令保证其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在财源体制上,主要通过公共税收保证其财源的独立性,既有利于消除商业资本对广播电视的影响,也使行政权力不便于直接对广播电视运营实施干涉。欧美公共广播电视的制度与实践,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建设并行的中国来说,在广播电视改革的议题上可以得到以下启示与借鉴。

一、引入公共理念,建立经营性媒介与公益性媒介竞争互补的格局

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协商对社会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而大众传播媒介便是承载这一交流功能的渠道之一。如果传播媒介适时地承担了这一功能,就有利于各种利益主体矛盾的解决与信息的畅通,反之,大众传媒的失语则会加剧利益主体间的矛盾与分裂。

“一个国家的多元主义在另一个国家可能导致崩溃。”虽然发展中国家不可能像欧洲那样走多元民主道路,但是,目前的中国与欧洲的政治经济体系同处于转型期,近年来都面临着美国化的影响,无论是文化还是经济,社会还是家庭,生活中或多或少浸透着美国生活方式的印迹,所以在转型时期中国和欧洲面临着相似的命题,那就是如何保护自己的传统文化与共识。在传播领域,公共广播电视制度体现一种政府干预下的社会契约方式,这种方式主张在政府的主导和参与下,通过制度化的社会协商对话来调节和规范各利益群体在改革中的关系,以保证改革相对公正地进行。其中传达的公共理念对于我们创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有着一定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其实,中国历史文化中“天人合一”的思想,儒家的“中庸之道”无不包含着协商式的公共理念。目前中国政治领导体制正在经历着重要的变化,在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中国的政治领导已经由过去的依赖个人权威转向集体领导,社会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媒介的舆论监督作用和社会责任功能,这些都为传媒公共性的彰显创造了基本的政治土壤。如果一味地以市场化为目标追逐商业利益,不仅不符合社会转型时期党和政府及公众对传媒的要求,也违背了传媒自身作为公共产品的属性和发展规律。这应该是目前广播电视改革中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

另一方面,引入公共服务的理念,有助于对商业经营性媒介与政府公益性媒介分开管理,在制度均衡中形成经营性媒介与公益性媒介相互制约的竞争格局。有关广播电视政策研究部门也提出了关于建立中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构想,包括确定公共服务主体和公共服务内容,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保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场运营体系、政府监管体系、中介社会服务体系等四大体系;而未来广播电视体制改革的趋向包括媒体的分类管理、核心资源的行政与市场配置、产业主体的多元化、建立国有出资人制度、公共服务的多元互动、建立现代监管制度等。当然,这些构想的实现恐怕还要假以时日。

在我国的广播电视产业尚没有形成产权上的差异竞争格局之前,政府的规制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二、加强政府规制,推进公共性基础上的数字化改革

在欧洲,针对媒介日益融合的趋势,以英国为代表的国家在媒介规制上强调传媒市场化和公共服务目标并重的原则;在数字化发展政策上实行公共化基础上的数字化,使公共广播电视成为引领数字电视的主力军。还有一些国家比如瑞典,在数字电视转化的过程中以地面电视平台为主,数字频道与公共电视频道捆绑发展,以保证数字电视在全国的普及率。这些都值得我们媒介规制部门考察借鉴。

吉登斯在《第三条道路》中认为,政府可以保护公共领域,防止公共领域在私人控制下的“再封建化”。也就是说,政府可以通过规制减少对公共利益的侵蚀,抑制垄断。当然,在政府规制的过程中,还要注意政府寻租的可能,因为“媒介寻租已经成为我国媒介业的突出问题……已经可以日益明显地看到媒介制度变迁中的政治与资本博弈的趋势,这种博弈将使得媒介进行以资本化为特征的再制度化过程”。在这个“资本化”的过程中,国家利益、媒介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与取舍将受到考验。事实上,如果一个政策的出台缺乏公民社会和公共知识分子的批判监督,那么就会出现所谓的政府寻租行为,政策的制定者被压力集团收买也在所难免。欧洲公共广播电视制度得以发展的前提,就是承认社会中除了国家与市场利益,还有很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的存在,因而需要建立维护公民信息权与政治民主的传播制度。可以说,国家、市场、公民社会是一个政府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必须均衡的因素,否则政府的规制行为便失去了合法性的基础。

目前国内广播电视正在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改革。但是,正如本书在解构传播技术中所分析的那样,广播电视的数字化背后不乏压力集团的推动,尤其是付费频道和增值服务的推出为业外资本的介入提供了可能。如何以广播电视数字化契机深化广播电视改革的同时,保证最大多数人的信息接近权,把数字化可能带来的弱势群体利益受损减少到最低程度,是广播电视规制部门值得重视的一个议题。只有确立公共性基础上的数字化发展方向,才能避免政府媒介规制过程中的负面效应。

三、消除市场影响,完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财源体制

欧美国家主张对广播电视解除规制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报业政策的影响,与广播电视的传统政策导向不同,西方报业的发展以自由市场体系为主。报业委员会认为政府的公共财政补贴会造成报纸的依赖性,因而主张以广告作为主要补贴———他们忽视的是报纸对广告的依赖性。同理,如果广播电视业也像报业那样被解除规制,依赖市场自由发展,那么,由于广告巨大的成本效应,当广告成为广播电视的主要收入来源时,必然要求被资助的内容不能有悖于广告宣传,从而形成一种潜在的“广告审查”。这对于以公共广播电视制度为传统的国家而言,有必要通过制定相应的媒介政策规避市场对广播电视的控制。

所以,既然公共服务是弥补自由市场缺陷的必需品,为了保持市场竞争的公平,使公共媒体不至于受到商业媒体的过多冲击,欧美国家对公共广播电视采取了政府补贴的措施。以BBC为代表的执照费财源模式是发展公共广播电视的基础,从法理上确立了公共服务的可行性。在加拿大,为了体现广播电视服务的普遍性、多元性,塑造不同民族间的文化认同,联邦政府每年通过财政补贴资助 C B C开办专门针对魁北克省的法语广播电视,并在近几年的联邦政府财政预算中连续增加了投资。

以上经验对我国广播电视制度的启示与可能借鉴意义在于:应消除市场影响,完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财源体制。一方面要认识到报业政策与广播电视政策的不同,不能简单地以市场化主导下的报业改革指导广播电视改革;另一方面,要通过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扶持不发达地区的广播电视服务。有报告指出,“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在广播影视的公共服务方面,城乡差距却在加大”。虽然在实现农村广播电视的公共服务方面我国有“村村通工程”,但在经济欠发达的偏远地区,当地经济发展的滞后使广播电视的覆盖效果不佳,一些特别贫困地区由于村民家缺乏终端接收的电视机,村村通的实施受到制约。在经济发展不均衡的状况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目标的实现一方面依赖政府主导下的公共财政资助,另一方面,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是一个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在行业内部,为保障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有效运作,可以考虑在政府直接财政补贴的基础上,通过征收广播电视商业广告税的办法,弥补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财政不足,并重点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投资。

四、培育创新主体,促进广播电视局部与全局改革的互动

有学者指出,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过程中,制度变迁呈现出全局渐进性与局部自由化的互动趋势。一方面,中国渐进性的制度变迁由于维持了原有组织资源和法律体系的连续性,从而基本保持了制度创新中制度安排的相对稳定和有效衔接,避免了经济滑坡和宏观经济混乱;另一方面,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历史与文化根源,有着强烈的路径依赖倾向。

所以,当不改变计划体制的规则体系的全部或局部时,单项的制度安排就无法实现;只有在局部自由化的基础上,社会各种利益集团才有可能有制度创新的空间。某种程度上,广播电视体制改革和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有着同构性,都受到中国国情和文化背景的刚性与弹性限制,既要有渐进式的全局改革,也应适度给予局部创新的空间。

在公共广播电视的制度变迁中,欧洲传统的公共广播电视机构系统依靠制度创新克服了市场化的挑战,渡过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生存危机。在国内广播电视的改革过程中,也可以通过培育创新主体带动全局的制度创新。2005年夏,一场由湖南卫视制造的“超女热”席卷全国。人们从“超女热”中读出了许多政治、经济意义上的微言大义,一方面,“超女热”反映了民间话语的极大释放,是对中国式的精英话语霸权的抵抗,因而“超女”具有构建多元化和平民化的公共领域意义;另一方面,“超女热”所引发的地方电视台与中央电视台的博弈中,中央电视台一统天下的垄断格局被动摇,这种博弈与创新既能激活国内广播电视业的活力,又能打破国内旧有的广播电视垄断格局,促进竞争。从某种意义上,在中国广播电视制度渐进式变迁的过程中,“电视湘军”充当了创新主体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