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媒介空间论:媒介的空间想象力与城市景观
13841600000021

第21章 活跃的边界线:城市空间的(3)

文化背景会影响人们空间观念的形成。公共与私人空间的设立与使用,在不同的文化中都有不同的含义。媒介的介入,则会影响空间的意义。作为城市地理景观的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由于传媒技术而导致了各自领域的错位。无论媒介所呈现的是现实,还是虚拟的空间,只要经由媒介,人们对于地方的感知便脱离了远近亲疏的惯常态度,并开始以新的方式来界定自己周围的世界。例如,什么是公共的可以分享的信息,什么是私密的只能独享的空间,在媒介作用下具有了不同的阐释。透过媒介来进行环境的监测,不仅使空间的对峙发生变化,也使人们重新构筑关于两种空间的定义。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人习惯通过媒介来了解世界,甚至参与社会活动,于是,人们逐渐将时间和精力更多地花在个人的空间当中,社会逐渐呈现私人化的倾向。

此外关于公共与私人空间的关注,还表现在公共领域的探讨上。人们不仅将城市公共空间视为城市中的一个重要地理构成,而且还在更广阔的领域内对其进行阐释。空间与传媒的结合,形成了更为复杂的城市景观。

哈贝马斯分析了从18世纪初到现在的传媒发展过程,描述了所谓的公共领域。公共领域首先在欧洲一些城市的沙龙和咖啡屋中发展起来,人们在其中讨论报纸和传单上登载的种种问题。虽然公共领域的参与者人数并不多,却为平等的讨论公共事务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空间。公共领域存在于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公众舆论能够在其中形成。随着城市和传媒的发展,公共领域的媒介也更丰富多样,报纸、杂志、广播电视都可以促成公共领域的形成。但正如哈贝马斯担忧的那样,传媒的大众化使得公共领域虚有其表,媒介的商业特性导致公众只是消费媒介产品而不是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而且,越来越多的大众媒介中新闻与商业的无从区分,传媒的批判功能减退,所以,此时的公共领域也只是伪公共领域。

当然,哈贝马斯对于当下传媒对公共领域的影响评价未免有些消极。

他的精英立场将新型传媒空间中的公众视为过于被动的群体。实际上,我们不能否认,视听、网络媒介的发展强烈地影响着公共领域的结构。人们对于其他社会群体的“不在场”(off-stage)行为有了更多的认识,公共领域中的人们被大众传媒安置在不同的位置上,只要能接触媒介,便能够进行公共事务的探讨,公共领域将有更大的动力,不再仅仅以“在场”(on stage)的行为为基础。

汉娜·阿兰特指出,“公共”一词表明了世界本身,公共领域就像一张桌子放在那些坐在它周围的人群之中,把人类联系起来的同时,又将其分隔开来。公共领域一旦形成,便与其他空间相区别。而且,公共与私人是相对的,人们通过各种媒介进入不同的空间。大众传媒的触角广泛延伸,使得二者相互渗透,同时也为公共领域中的对话提供了支点。

另一方面,大众媒介使得公领域与私领域的界限不再明晰,它们总是试图让家庭或者个人的信息出现在更多人的视野之中。于是,家政、烹饪及其他人情味议题频频见于媒介,而更多的原本属于个人隐秘空间的私人事件,变为媒介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电视,这个声画并茂、实时传送的现代媒介,成为公共与私人领域间随意游走的工具,也是现代城市人窥视欲望的催生剂。在当今的媒介空间中,大量的偷窥性节目操纵了人们的闲暇生活。如果说希区柯克的《后窗》(Rear Window,1954)揭示了生活在拥挤的都市中普通人的窥视欲,那么现代媒体,尤其是电子媒介更是将这种欲望放大,并置于公开的状态。例如真人秀《老大哥》(Big Brother),电影《楚门的世界》(The Truman Show,1998)、《艾德的私人频道》(EDTV,1999)等,构筑了私领域在真实地理与想象空间中模糊的边界。对私领域的媒体入侵,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它们甚至深入到了更多专业领域的禁区,诸如死刑犯行刑现场(萨达姆绞刑)、安全部门的刑侦工作(FBI重案档案)等等,人们在惊诧于媒介所展露出来的秘密空间的同时,也满足于这种“媒体偷窥”(mediated voyeurism)所带来的快感。城市中处处布满隐蔽的摄像头,借助电视、网络等视觉媒介,整个城市变得更加透明可视。

网络的使用,它所能提供的互动式的双方交流,对于公领域而言,一定程度上具有促进作用。有研究者以加拿大为例,分析了互联网在公共领域的对话中所展示出来的潜力,尤其是当人们关注环境与可持续性发展的问题时,互联网的威力就更为明显。而且赛博空间去除了自然地理的局限性,使得城市中各个群体的人都可以集结在一起。

第三节城市的形象

刘易斯·芒福德关于“城市就像一座剧场”的比喻,不仅仅是对城市文化与功能的概括,同时也是对城市形象的一种描述。当然,在形形色色的“剧场”里,每一座城市都有自己的特征与性格,也有独特的外观与标志性的建筑,自然或人造的景观、真实的或想象的地理面貌都成为其中的布景。城市中的人既是“剧场”中的主角,同时也是看客。每个人都塑造了城市的形象,同时也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解读城市的形象。

一、媒介拼贴

城市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以建筑为外观,道路与交通为经脉,文化为内涵,构筑起丰富的地理图景。对这些图景进行呈现的,便是各种各样的媒介。简·雅各布斯曾说,理解城市最为直接的方式是通过城市自己,而不是其他的客体或有机体。她将城市中各种结构与形状比作黑夜里的火堆,这些火堆的亮光照出空间以便人们分辨城市的轮廓。但这些亮光的范围有限,导致人们无法辨明所有空间,所以仅仅依靠城市本身很难为人们提供全面的认知。而媒介,便能够成为照亮这个城市的新的火光,对于城市的深入探悉需要依靠媒介来完成。

传达城市形象的媒介,可谓多种多样。在城市之中,我们可以将各式建筑看作媒介,其外观设计的风格,必定是城市文化的反映,同时还蕴含了其历史积淀下来的文明的印记。而且,许多城市必有能够代表自己形象的建筑物,它们可能是时间的遗留,也可能是重新建造以彰显城市性格,例如伦敦的大本钟、巴黎的埃菲尔铁塔、纽约的时代广场、北京的天安门……它们是这些城市所独有的代表性的符号,不仅对应着城市的文化,也指代了城市本身。我们藉由这些建筑与事物,来确认某个城市,因为它们是城市特质的缩影。而且这些城市标志日复一日地出现在各种大众媒介当中,不断强化其城市的身份。对于那些身处某一城市中的人们而言,通过直接的观察和切身的体验便可得知城市的形象片断,但是直观得来的印象并不一定能让人洞悉城市文化的含义,还必须依赖多种符号的阐释,于是借助媒介而传达的各种声音、文字和图像可以补充人们视线的不足。在媒介触角遍布的城市中,发达的大众媒介成为城市形象的一面镜子,当人们接触媒介时,无形中获知了在媒介信息传播中得到强化的城市图景。尤其是那些无法亲临的城市,更是通过不同的媒介手段,弥补了地理距离上的遥不可及。

正如第三章阐明的那样,无论是否生活在城市中,人们都无法避免从各种文字、声音、视觉媒介中去获取关于城市的信息,并从支离破碎的媒介文本中拼接出城市的形象。例如音乐的媒介影响力,无形中对人们的城市想象发挥作用。克鲁斯(Robert J.Kruse)分析了约翰·列侬的音乐,并对列侬在流行文化中所扮演的地方制造者(place-maker)角色予以强调。他认为纽约的中央公园、英格兰的利物浦和古巴的哈瓦那等城市景观的塑造中,列侬的音乐功不可没。因为许多人根据他音乐中的意境来进行城市想象。在现实中,人们对于城市景观的感触受媒介影响的程度,极有可能超过自己的预期。例如约翰·斯坦贝克在其小说《罐头街》中,以一条名为“罐头街”的海边小街道为背景,虽然作者声明书中的地点是虚构的,但现今这个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中部海岸城市蒙特雷的“海岸路”已经重新命名为“罐头街”,并且按照书中的街景描述而重新布置,成为一个著名的旅游景点。这个例子极为有力地证明了媒介对于地理的构造作用。真实的空间由于媒介而改变了它原有的形象,对于人们而言,更愿意按照媒介所提供的信息去理解现实中的城市地理。所以我们说,有时候虚构的形象会产生巨大的力量,来影响真实的世界。

斯坦贝克仅仅用文字的力量便引导了人们对真实地理的想象,并制造出一个激发想象的地名。而现代社会的日常生活更多地被图像和信息所包围,比文字更有冲击力的视觉符号源源不断地渗透进来。一个普通美国人每天收看电视的时间大约是4小时,在他凝视电视屏幕时,已经进入到了这种媒介形式中去。形形色色的户外广告、招贴画、电视墙、电视、电影等等,通过各种手段将城市中的价值观输入人们头脑,同时也构成了动态的城市影像。各种媒介以不断变化和不断加快的速度展现出纷繁复杂的景象与画面,而且在不同的语境之中获得不同的视觉阐释与解读。视觉形象的转接将不同的城市空间相连,构筑起流动的景观。在各种影像媒介的浸润之下,人们已经习惯用视觉经验来辨认与区分城市。于是,那些标志性的城市建筑频频出现于视觉媒介之中,文字媒介也常常对它们进行详细的反复的描绘,这些城市中所含有的独特文化气质,也在媒介中被大力宣扬。例如巴黎的时尚与浪漫、纽约的现代与繁华、伦敦的优雅与稳重,都成了这些国际化大都市的魅力所在。由于形象符号本身并不能代表一个确定不变的观点,还需要与语言、文字等其他手段,以及更多隐含的价值观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对城市影像做出诠释。

除了传统的电子媒介中的景观呈现,越来越多的新技术被用来满足人们新的视觉需求。手机的拍摄功能不仅可以随时记录城市的各个角落;Google Earth之类的软件则能拍摄城市的卫星图片,只要在电脑的搜索引擎中输入“城市坐标”等关键词,就能够俯瞰不同城市的景观,范围甚至可以缩小至某一建筑物,或者一块空地。人们可以选择城市的全景,也可以留意城市的局部。很难想象,随着技术的发展,我们还会有什么更加新奇的方法来观察我们身居的城市。

媒介中的视觉图像并不能为人们提供关于城市形象的全景,无法从全知全能的角度去展示城市,它们总是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空间,而且编码者的意图与视角会构建出与现实不完全一样的城市景观。一些影视作品、广告等,甚至会用视觉手段虚构城市景观,例如电影《罪恶之城》(Sin City,2005),以现实中并不存在的城市为背景。但我们不能否认,它所描绘的正是一种真实的状态:黑暗与罪恶对城市秩序的摧残,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所表现出来的人性的复杂……从影片中的景象,我们无法说出它到底更像哪一座城市,因为它不存在;但实际上,它又映射出每座城市的影子,暴露出那些隐藏的、不为人知的阴暗的现实。

当然,视觉的刺激对于城市的塑造和冲击力量是强大的,城市的现实影像化无疑能让人们迅速把握城市的直观形象。但语言与文字同样重要。

因为图片、影像等视觉画面所展现的意义范围较为模糊,接受者的视觉素养层次不同,就会有不同的解读。所以,意义传达相对精准的文字,能进一步补充影像的意涵。而大众媒介中以文字为主要手段的书籍、报纸、杂志等,则以不同于图像的直接刺激,依靠语言的记述,打造了多样的城市地理。甚至以虚构与想象作为主要手段的文学作品,也可以成为人们认识城市的一种途径。波德莱尔、本雅明、卡尔维诺(Italo Calvino)等人对于城市的关注,为我们呈现了多样的文本。

经过媒介拼贴出来的城市,其中所包含的象征、隐喻和想象,在视觉层面一一再现,于是城市与媒介影像之间无法彻底分清。图片、地图、照片、电影画面、电脑制图中的空间与城市,越来越深地被植入人们的头脑,替换了亲身的视线接触,呈现出当下视觉至上的趋势,但是我们必须留意,因为“视觉会骗人”,这些媒介搭建的影像空间其虚构成分不容忽视。但总的说来,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去把握。比如,媒介中的再现是真实的或者是虚构的,例如广告中的城市,可能是真实世界的一部分,也可能是描述了一种理想状态,或者是出于产品推销的目的,而对现实进行美化和筛选。又比如,城市由多种文本组合而成,并因此建构起城市的意义,于是,城市本身就具有了符号的功能。例如高楼林立的“纽约”成为现代文明的象征,一些小型城市拥有“小上海”、“东方威尼斯”等称号,以此可见,一些大都市已经超越了其城市实体而转化为一种符号,代表着一种景观和生活方式。其实,每一种媒介的再现方式与城市本身都是交错重合的,虽然不能完全一一对应,但总是能够反映出城市文化的某一层面。

实际上,人们是生活在影像与文字构筑的城市与物质城市交织而成的空间,很难辨别哪是真实,哪是虚构。因为这些影像与文字并非单纯的记录,而是根据某种对城市的体验进行的想象和编码,从而进行意义的生产。所以我们对于城市的解读,不应仅从其地理外观或视觉表征入手,而是应注重城市中的制度、生产关系、社会网络以及媒介的作用来综合考量,以得出最为接近真实的城市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