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新闻学十年(1998-2008):多元与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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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新闻的认识论哲学(1)

■刘建明

记者的报道充满认识论哲学,越是在民主制度中,新闻的认识论对受众真实把握世界、正确地参与社会管理越显得重要。正如加拿大学者罗伯特·哈克特和赵月枝合写的《维系民主:西方政治和新闻客观性》一书中所说:“大多数新闻工作及许多新闻批评都非常依赖真理、知识、客观等概念,这些概念源于19世纪的哲学传统,即人们熟知的实证主义和经验主义。”“我们认为,有意义的观点——批判现实主义,或许能提供保证可持续民主所需要的新闻哲学基础。”。

新闻认识论是围绕事实展开的一组主客思辨,承载着事实的哲理框架。尽管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认为“严格地说,事实是不能定义的”,但哲学界千百年来不断探索“事实”,在新闻学中成为认识论的哲学命题。新闻界由于对事实这个哲学命题缺乏足够的把握,不仅理论认识达不到一定的深度,而且报道实践也出现了一些荒谬的观点。

一、新闻报道的唯物论法则

记者认识的最终和唯一的源泉是客观世界,无论记者报道新闻还是受众理解新闻都必须了解事实的客观标准。事实作为新闻学中最基本的范畴,就像哲学中的“物质”与“意识”一样,构成新闻报道的认识基础。

当我们说“事实”的时候,绝不是指记者对事实的认识,而是客观世界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件,新闻只是对这些事件的反映。否认事实是“自在之物”,而是“认识主体所把握的事实”,无疑是一种唯心论和经验论。事实总是客观的、运动的,不依赖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记者永远不能改变已经发生的事实,能够改变的只是对事实的陈述,但它已经不是事实,而是对事实的反映。事实的“客观存在”独立于人们意识之外,你没有看到它或有意遮掩它,都不能消灭它的存在。记者没有采访或报道某件事,这件事依然存在,并不依记者对他们的认识而改变,也不会因媒体对它们的不同描述而消失。

事实的特性决定了它不是让人一览无遗,除了有主次之分外,还有多向性、复杂性,总是处于发展变化的链条中。如果记者报道的是片面的事实,那不是事实本身陷入片面,而是记者忽略了事实的完整、变动的客观性。近年来,我国某些新闻学者竟然同西方一些新闻学者如出一辙,否认客观报道的可能性,认为新闻只能是媒体过滤的主观事实。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之所以再次遇到挑战,新闻界唯物论哲学观的薄弱、甚至彻底丢失,不能不是个重要的原因。

不错,无论是过去还是今天,确实有大量中外记者在报道新闻时歪曲事实,以自己的错误倾向扭曲事件真相,这是应当谴责和痛斥的现象,而不是应夸奖的人间正道,更不应对其津津乐道于学术求证。一切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都是违反真理的,真理总是客观的。新闻界的实用主义者主张凡是合于自己利益、原则或对自己有用的就是事实和真理,新闻不过是某种观念,不仅陷入了世界不可知论,也陷入了主观唯心主义的世界观。他们坚持这一观点,持有的论据往往许多带有新闻媒体的倾向性。

有许多重大新闻,特别是政治新闻显露出记者的倾向,如果这种倾向是正确的,并不是记者对事实施加了主观意图,而是把事实本身具有的深刻、鲜明的利害关系挖掘了出来。这种倾向正是来自客观事实本身,同样具有客观性。新闻如果反映出错误倾向,则是媒体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了事实,是对事实内在联系的阉割或篡改。新闻作为精神产品一旦感性地表现出来,自然是一种客体化的意识,积淀着记者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和生活环境中形成的风格、经验、愿望和理想,记者不管感情多么丰富,都必须忠于事实,他的理想和愿望不能离开事实。

事实转化为新闻,除了记者在凌乱的事实中选择新闻事实这种加工外,还要赋予事实一种表现形式。毋庸讳言,记者的报道形式具有主观性,比如是使用短讯、通讯还是深度报道,还是使用什么风格的语言,都离不开记者的主观意志。但它们仅仅是文字、材料结构和事实与议论的比量多少的不同,而不应是新闻事实同客观事实本质的差异。对于记者来说,客观报道不仅是一种选择,在大多数情况下应当是唯一的选择。唯物论的新闻观必须坚守客观原则,记者的任何主观内容都不应强加给事实,否则就是在编造新闻,企图用主观杜撰的事实欺骗受众。

二、客观事实与新闻事实的辩证关系

以上论证说明,事实的客观存在同记者的报道是两种不同事物,但金岳霖先生认为:“事实是一种混合物,它是意念与所与的混合物,我们既可以说它是套上意念的所与,也可以说是填入所与的意念。”彭漪涟先生在《事实论》中也有过类似的说法:“事实乃是对呈现于感官之前的事物或现象的某种实际情况的一种断定或陈述”。把这种观点移植到新闻领域,必然把事实和新闻混为一谈。有的学者根据这种论断认为,事实是主观化了的存在,这就把事实与记者的报道等同起来。

实际上金岳霖和彭漪涟这里谈的是经验事实。“事实作为经验对象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外,但作为经验内容却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中”,“事实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等等,是指人们对感官世界中事实的认识。如果把经验事实误认为客观事实,新闻的概念也就唯心化了。把事实看作是主观经验的对象,混淆了事实与新闻事实之间的区别,无疑把记者的主观臆想加进了事实。认为新闻事实是记者意识中的事实,是指哲学中所说的经验事实,须经过记者的选择和文本化过程进入新闻之中。如果记者的新闻事实符合客观事件真相,受众通过它真实地把握了客观事实,记者也就实现了客观报道的目标。

另外,新闻事实还不完全等于新闻,只能说它是新闻中的事实,而新闻则包括记者对新闻事实的整合、安排和陈述的结果,表现为记者在文本中对新闻事实的智能展示,既有客观事实,又有指代性,即把事实的意义反映出来。客观事实本身不能突出自己的意义,需要感受它的人去体验、去陈述,记者代替一般人的体验把事实的意义更准确、更集中地表达出来,形成了新闻的正确倾向。一般来说,在这一建构过程中记者把经验事实转化为新闻事实,对事实多元因素的分析充满了辩证关系。其基本理论范式表现为:

第一,事实有真相与假象之分,记者在提取新闻事实时要分清哪是真相、哪是假象,这一步如果出了问题,新闻就会颠倒客观事实的趋向。第二,事实的各个部分都存在着相互联系,其中有本质联系,也有非本质联系;有必然联系,也有偶然联系;有真实的联系,也有虚假的联系。只有那些本质的必然联系,才是记者认识事实的关键。非本质的、虚幻的联系不是事实结构的真相,记者在新闻事实中对这个层面发生错误认识会导致新闻因果关系的颠倒。第三,新闻事实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对于某些问题,一些媒体的主观认识恰恰同客观事实处于冲突地位,一开始报道就想歪曲事实,必然站在客观报道的对立面。不能正确地把握客观事实与新闻事实以上三个辩证关系,成为实现客观报道的障碍,也是一些学者认为客观报道做不到的根本原因。新闻实践证明,抵制客观报道完全出自于让事实为媒体服务,以记者主观目的来寻找和提炼新闻事实,这种颠倒“事实第一性、新闻第二性”的唯心论的新闻观在今天不仅存在于商业媒体,也存在于国家和政党媒体。

新闻报道的目的,是让人们真实地认识客观世界,促进社会和国家的健康发展。在新闻中,无论新闻事实或意见都不应加进原来事实没有的东西,记者发表的意见也来自客观事实。正如新华社资深记者李普所说:“你只报道事实,这很好。但你报道的事实本身就在说话,就在发表意见。有一句名言:‘事实胜于雄辩’,这句话是对的。任何真理都不是抽象的,都总是针对一个具体的事物,一般性寓于特殊之中,普遍的东西存在于个别的东西之中。所以,一般说来,每个事实本身都在说话,你让它不说是不可能的。你报道这个事实,它说这个话;你报道那个事实,它说那个话。同一个事实,你正确地认识了,正确地反映了,它说的是正话,是真理;你把它歪曲认识了,歪曲地反映了,它说的是歪话,是歪理,是谬误。所以只要真正如实地认识了这个事物又能如实地报道出来,记者本来完全用不着跳出来说什么。我们主张或强调‘让事实说话’,所谓主张或强调,不是故意要这样,而是本来应当这样。至于那些夹叙夹议的新闻中的议论,也是从事实中抽取出来的,是事实本身存在的,不是我们外加的。”

成熟的记者对待新闻事实唯物论的态度,立足于对客观事实高度尊重的意识,这是记者坚持唯物反映论的首要原则。当记者把事实转化为经验事实,再把经验事实提升为新闻事实时,不是让事实作为载体为狭隘的小集团私利服务,而是让新闻发挥既传播事实又传播意见的作用,才能让受众正确地认识客观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