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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党报机制体制创新构想(2)

第二节 党报采编机制创新

编辑部是报社的核心业务部门,编辑部的组织机制及运行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报纸的内容质量。近年来党报在新闻业务改革的同时也力图通过采编机制的创新来提升新闻生产活力。

本节力图分析党报采编机制的现存问题并提出创新对策。

一、以效果为目标的舆论导向管理机制

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是党交给党报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党报发展壮大面临的紧迫现实问题。从现状来看,党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应立足于改善现有舆论导向管理机制忽视舆论效果的情形。

各党报都把舆论引导视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党报普遍采取事前监控和事后监控相结合的舆论导向管理模式。以《哈尔滨日报》为例,党报舆论导向管理分为以下几个层次:事前监控有:

(1)会议监控——大编委会制。集团编辑出版委员会负责主报、子报舆论导向正确以及每周例会。

(2)出版流程监控——印前“四审”制,印后“第一读者”制。

一审为记者、编辑;二审为主任、主编;三审为审读员;四审为总编辑、主管副总编辑;第一读者为质检员。

(3)第一责任人制与岗位政治责任制。总编辑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第一责任人,须承担舆论导向方面的主要责任;从集团社长、总编辑到一般编辑记者,规定岗位政治责任,明确责任事故类型与处罚标准。

(4)重要稿件送审制。重要稿件包括刊有领导重要讲话内容的稿件;署真名实姓的批评性稿件;重要言论文章;其他按规定应该送审的报道。

事后监督则有上级新闻宣传部门的新闻阅评制度;党报新闻研究室的每日审读制度;党报内部评报制度。

上述舆论导向管理机制是党报多年新闻实践中逐步积累确立下来的,对于保证党报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具有重要作用。

但是,应该看到,上述舆论管理机制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目前的党报舆论管理机制强调了党委及党报自身对舆论导向的管理,忽视了读者在党报舆论引导工作中的作用。

从事前监控来看,党报的舆论导向管理主要是在报社内部严格控制,重要稿件则交给上级部门把关。从事后监督来看,党报的舆论导向管理主要由报社及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负责。新闻阅评与审读制度是党和国家舆论管理和新闻质量把关的常规手段。除个别省和地区外,我国从中央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一些省辖市都先后建立了新闻阅评机构,成立了专门的新闻阅评队伍来开展新闻阅评工作。“新闻阅评队伍的构成,大体有三种情况,其一是党委宣传部拨出经费,聘请专家组成新闻阅评队伍,被聘请的新闻阅评人员主要来源于五个方向:已退休的媒体老总、资深新闻人士、已退休的媒体相关主管部门领导、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员、高校新闻系教师等。这种形式被我国目前各省市普遍采用。其二是不额外聘请阅评人员,由宣传部新闻处工作人员同时兼任新闻阅评人员。其三是宣传部新闻处专职工作人员和所聘阅评人员共同组成阅评队伍,承担新闻阅评工作。”几种阅评制度各有利弊,但是无论哪种阅评制度从阅评人构成来看,都没能覆盖党报读者群。从现状来看,党报的舆论导向管理显然是以传播者为本位的,在整个舆论导向管理过程中,对读者的意见重视不够。

其次,党报的舆论引导管理机制注重舆论导向,但是忽视了报纸舆论引导效果。1960年,J.T.克拉帕在《大众传播效果》一书中提出了关于大众传播效果的五项一般定理:“大众传播通常不是效果产生的必要和充分的原因,它只不过是众多的中介因素之一,而且只有在各种中间环节的连锁关系中并且通过这种关系才能发挥作用;大众传播最明显的倾向不是引起受众态度的改变,而是对他们既有态度的强化,即便只是在这种强化过程中,大众传播也并不作为唯一的因素单独起作用;大众传播对人们的态度改变产生效果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其他中介因素不再起作用,二是其他中介因素本身也在促进人们态度的改变;传播效果的产生,受到某些心理生理因素的制约;传播效果的产生,还受到媒介本身的条件(信源的性质、内容的组织以及舆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这五项定理是基于《人民的选择》、《个人影响》等多项大众传播效果实验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强调了大众传播效果的有限性,被称为“有限效果论”。“有限效果论”是对早期“魔弹论”的修正,“魔弹论”认为传播媒介拥有强大力量,所传递的信息在受传者身上就像子弹击中躯体一样,可以引起直接快速的反应。魔弹论夸大了媒介的作用,也干扰了传媒自身对传播效果的认识。现代媒介越来越重视传播效果的考量。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以舆论引导为核心竞争力的党报,在其舆论导向管理过程中对舆论引导的效果的关注并未深入到精细测量的层面。舆论引导是党报的重要使命,当前党报对舆论引导实施较为重视,对舆论引导效果却缺少足够的重视,例如多数党报在长期工作中尚没有对舆论引导效果进行科学量化的分析。再以《哈尔滨日报》舆论引导的事前监控机制为例,其中有一个环节为重要稿件送审制,重要稿件的范围包括署真实姓名的批评报道。这无形中增加了批评报道的难度。无独有偶,全国政协常委、深圳原市委书记厉有为曾向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交了一份《关于取消被批评单位同意才能刊登批评报道的规定的提案》。一些地方规定甚至存在“被批评单位同意才能刊登批评报道的规定”。这一规定显然有违新闻规律,其产生的问题有两个:一是为省却送审程序,很多批评报道不署名。但是批评报道不署名,首先是一种推诿的做法,对事实要素的交代不全面,有违真实性原则。此外,由于不署名,容易造成报道调查不深入、不细致。另一个问题是一些批评性报道得不到发表,阻碍了舆论监督。不管是哪一种问题,长此以往,就会影响到报纸的质量,造成一种报喜不报忧的感觉,这影响了舆论引导的效果。

如果从机制上解决目前党报舆论管理中的问题,笔者以为可以尝试在理事会下设置舆论管理委员会。舆论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党报的舆论导向做事后监督。监督的范围不仅仅是评议舆论导向,更重要的是对党报舆论引导的方式及舆论引导的水平做出评议。舆论管理委员会向理事会负责,其人员构成应是多元的,在党报读者调查基础上按类别按比例确定,党报需要向舆论管理委员会支付一定费用。

设置舆论管理委员会具备一定的可行性。首先,舆论管理委员会向理事会负责,而不是向党报管理层负责,保证了评议的客观性。党报的运营业绩需要向理事会汇报,作为出资人的代表,理事会会要求一个客观的评议结果,不仅仅是舆论导向,舆论引导水平也将得到强调。其次,舆论管理委员会的构成按读者构成比例设置,能够客观反映读者对党报舆论导向的真实意见。舆论导向管理从以传播者为本位转为传播者本位与受众本位双向结合。

此外,在报社内部的事后监督层面,可以考虑增设读者反馈环节,具体由信访部门负责。读者反馈可内外结合,外则在报纸上公开设置“读者评报”专栏,回复读者来信;内则定期召开读者座谈会,编辑读者反馈信息发放报社相关部门。

二、有限采编分离的编辑部组织结构设计

近几年,党报在机制体制创新过程中,非常重视编辑部采编机制的创新和调整。但是,值得关注的是,党报编辑部的采编机制创新并不完全成功,即便实行了采编分离机制,其效果也有很大差别,为何如此,笔者在这里做一些粗浅探讨。笔者以为编辑部组织结构创新的方向应为有限采编分离机制。

国内党报的编辑部中,采编合一机制、完全的采编分离机制、有限的采编分离机制,三者均有采用,整体趋势是从采编合一机制逐步转为采编分离机制(包括完全的采编分离机制和有限采编分离机制)。

采编合一制指记者编辑不做严格区分,新闻从业人员身兼两职。采编合一制的编辑部由总编辑负责,下设经济部、时政部等专业部门,多数部门内部新闻从业人员都身兼记者、编辑两职。新闻改革前,我国绝大多数报社都采取采编合一机制。这种机制的优点是采写与编辑紧密结合,能够有效地实现编辑意图。而且,采编合一机制能够节省报社开支,降低报社运营成本,比较适合规模较小的报社。不过,采编合一机制下编辑和记者是一个人,如编辑和记者的新闻操作有违职业操守或者由于技术失误违背客观公正,则很难被排查出来。甚至,在一些采编合一的报社,出现编辑利用自采自写的便利条件搞有偿新闻的情形。《北京青年报》总编张雅宾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还谈到采编合一机制的另外两个缺点:“首先,一个版面或者一张报纸做成什么水平,基本上就是负责采编的这一个人的智力水平,很难把集体的智慧反映在版面以及整张报纸上,这样就不能体现编辑部的最高水平。其次,采编合一可能造成各个版面的质量参差不齐,也不利于报纸整体风格的统一。”张雅宾认为,采编合一的编辑部组织形式不适应于新闻产品的现代工业化生产方式。

采编分离机制则指在编辑部内部记者与编辑严格分工,职责明确。完全的采编分离机制的编辑部也由总编辑负责,但是以中心制替代部门制,下设编辑中心与采访中心,报社编辑由编辑中心统一管理,记者由采访中心统一管理。采编分离体制有利于在报社内部建立约束机制和竞争机制。这种体制之下,记者没有发稿权,稿件需择优上版面;编辑没有外出采访权,避免了编辑自己编排自己采写的稿件所可能引发的职业道德问题及业务问题。不过,这种完全的采编分离机制在很多报社都是短期延用,多数报社在运行一段时间后又都做出调整。例如《中华工商时报》在推行了一段时间采编分离制之后,2004年前后废除中心制,重新采取部门制。该报做出调整的最重要原因是由于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割裂采与编之间的有机联系、编辑权力缺乏制约等诸多问题,影响了办报质量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北京青年报》2002年实行采编部门分立下的“采”“编”岗位分离,即完全的采编分离机制,2006年,《北京青年报》编辑部在总结2002年采编分离组织结构的经验基础之上,重新做出调整——确立了以提高编辑部整体绩效为目的和原则的组织结构调整方案,实行“采编岗位分离,部门合一”,建立以编辑和记者协作为核心的新版组。

《中华工商时报》与《北京青年报》的经验可以为党报提供一些借鉴。两报的修正都是从完全的采编分离机制走向有限的采编分离机制。完全的采编分离机制的弊端在于分成两个部门后,对于编辑和记者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产生极高的要求。采编工作的特点是按专业、按条线划分报道领域,跨部门割裂了这种条线领域内的业务探讨。编辑中心和采访中心这两个部门虽然有一定的沟通机制,但是跨部门操作难以规范,容易造成沟通不及时、不畅通,最终导致两个部门变成“两张皮”,编辑部的团队作战能力被削弱。而且,采编分离机制强调编辑指挥记者,这里的编辑主要指的是负责版面质量的编辑。但是具体到实际操作层面,编辑的指挥作用发挥的尺度就难以把握,而且在很多报社也缺乏真正能够运筹帷幄的编辑。这些弊端目前在一些实行完全采编分离体制,设置大编辑中心、大新闻采访中心的党报内部也已经显露出来。

有限的采编分离机制如何操作?笔者以《纽约时报》和《北京青年报》的操作方式试加以说明。

首先是《纽约时报》的有限的采编分离机制。据《纽约时报》教育新闻记者格瑞格·温特介绍,在《纽约时报》的采编部门,“职位最高的是Executive Editor(相当于中国报纸的总编辑),下面是若干个Managing Editor(相当于中国报纸的常务副总编辑),再下面是若干个Associate Editor(相当于助理总编辑),紧接着上述这个相当于领导层级之后的,是Desk Editor(部门主编,相当于中国国内的部门主任),在《纽约时报》内,有商业、体育、文艺、大都市、国内新闻、国际新闻等数十个Desk Editor”。

在部门内部,Desk Editor职级之下是部门副主编、勤务编辑、小组主编。“小组主编是每一个记者的顶头上司。”可见,在《纽约时报》编辑部,编辑与记者是有严格的岗位职责划分的,是一种采编分离机制。不过,《纽约时报》的采编分离机制又不同于完全的采编分离机制,在《纽约时报》编辑部,采编人员是分类组合,在部门内部,采编分离,但是具体到Desk Editor这一层级,Desk Editor则统管记者和编辑,也就是说,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是一种不完全的采编分离机制,可以称为有限的采编分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