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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党报机制体制创新的目标与路径(4)

党报的优势在于权威性,而党报的权威性来源于党。党报恪守党性原则才能找到其生存发展优势。党报恪守党性原则,履行好党报工作职责,使党报为群众喜闻乐见,加强党和群众之间的联系,就要遵守新闻规律。另一方面,党报不仅姓“党”,也是媒体,遵守新闻规律是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强调指出:要不断加强和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党报是党的执政沟通手段之一,强调党报遵守新闻规律是党的执政规律在新闻宣传工作中的总结。近年来,党对党报的政策指导均要求党报恪守党性原则和遵守新闻规律要结合起来。在2002年1月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就明确指出“科学地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形成新思路,探索新办法,开辟新途径,取得新成效”。这一思想贯穿在他对新闻宣传工作的多次讲话中。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还鲜明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三贴近”的指导方针,这是对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理论的丰富和发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仅是党性原则的要求,也是作为党和人民喉舌的党报从事新闻报道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新闻规律。

在实践中,恪守党性原则和遵守新闻规律有时被对立起来,这是对两者关系的误读。例如,有的党报把恪守党性原则,简单对等于照登党的文件,照搬领导讲话,宣传工作成绩不写批评报道,反而影响党报舆论引导的效果。有的党报则矫枉过正,只强调新闻规律,不能正确理解党报的任务和使命,“大报小报化”,最终又会丧失其竞争力。党报采编机制的创新目标之一应该是保障二者和谐统一,并能够有效防范任一方面偏离的情形。

(四)建立适合公益性文化事业性质的经营机制

如前文所述,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非营利性特征不意味着放弃经营,也不等于经营无盈余。对于此类型单位的经营活动的政策取向是扶持和规范。并且,经营收入仍然是党报生存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经营机制的创新仍是党报机制体制创新的重要目标。

笔者以为建立适合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经营机制需坚持两个原则:

第一,有利于提高党报的经济效益。党报的非营利目的主要体现在分配环节,党报经营收益用于党报公益事业的再投入,而不进行内部分配。这意味着,党报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其经营虽然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是在经营环节与营利性组织并无太大差别。并且,党报经营也要致力于提高党报经济效益,这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也有利于党报社会效益的发挥。因而,党报经营机制创新的目标是提高党报经营水平,提高党报经济效益。

第二,建立经营自律机制,有利于党报经营的规范化。公益性事业单位以公益性资源开展经营活动,对其经营应以规范为主,而规范以国家政策与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监管更为重要。具体在党报组织内部的规范层面,笔者以为可以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立足于“两分开”,规范经营活动的边界。按照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党报集团逐步推行办报与经营两分开的管理体制。党报经营机制的创新应继续落实这一原则,对宣传和经营业务进行科学划分,抓好宣传,搞活经营。对于已经“两分开”的党报,总结经验,完善“两分开”的实施模式应为创新重点。另一方面,党报经营机制要维护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形象,以规范性经营活动为主开展经营。例如发行行政摊派、形象广告、软文广告等不利于党报形象的经营应该禁止,并在机制上有效防范不利于党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性质的经营活动出现。不以营利为目的,党报经营收益的目标亦不与营利性组织统一标准,这是党报经营活动自律的前提。

第三节 党报机制体制创新的路径

通过对党报机制体制创新过程中的问题的分析,前文笔者提出了党报机制体制创新的目标。如何实现这些目标,对于党报而言还是一道难解的方程式。

一、影响党报机制体制创新目标实现的若干因素

党报机制体制创新是系统工程,其复杂程度、涉及面之广都不容小觑。要实现党报机制体制创新的目标,目前来看仍有很多干扰因素。

(一)关于党报机制体制创新的法律和政策尚有不明朗之处

第一,目前最紧迫的是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些政策尚未细化。

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之后,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文件陆续出台:如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颁发了《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定》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国办发[2003]105号)两个重要文件。两个文件对文化试点集团的体制改革、产权问题和资本运营作出了非常具体的规定: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重要新闻媒体经营部分剥离转制为企业,在确保国家绝对控股的前提下,允许吸收社会资本。

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第一次就文化体制改革做出重大决策,也是在“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对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进行工作部署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划分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范围和界限,并提出要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

毋庸置疑,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对于文化体制改革而言是一次巨大的突破。不过,目前为止,这些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文件仍有很多空白,很多政策还需进一步细化。例如对于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党报,国家究竟计划如何增大投入,并无更为细化的规定。而国家投入多少、如何投入决定了作为事业单位的党报的资金来源及发展模式问题。目前来看,国家关于文化事业单位的财政政策并无太大突破。2006年6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十一五”期间的优惠政策与“十五”期间基本一致: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继续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实施促进电影事业发展的有关经济政策,继续增加对宣传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继续鼓励对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等。

略有调整的部分如下:

“十一五”宣传文化优惠政策略有调整。主要变化可用“三个完善、两个调整、一个整合”来概括:“三个完善”,即《通知》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方式和范围;“两个调整”,即调整对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优惠政策,调整电影发行单位营业税优惠政策;“一个整合”,即将原来实施的“万里边疆文化长廊”、“送书下乡”等专项资金,整合为“中央补助地方文体广播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整合资源、增加财政宏观调控力度,以形成合力办大事。

从现有政策来看,关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国家投入并无明显突破。国家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投入如何体现还相当模糊。各地在这个问题上采取的措施也不同。例如甘肃省采取的措施是财政重新对党报进行补贴,从2008年开始每年补贴《甘肃日报》800万元。也有地方在倡议实行项目补贴方式。以补贴方式救济部分经营困难的党报显然还是一事一议的个体解决方式,不仅缺少整体规划,也缺乏长远考虑。国家扶持政策的模糊给党报机制体制创新带来很多制约,一些根本性创新还难以实现。

第二,关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有关法律制度还不完善。

对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活动的法律法规还存在空白点,既无许可性规定,也无限制性规定。国务院1998年发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在我国,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最早是由政府全额拨款,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政府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情况和“创收”能力,进行了拨款制度改革。目前党报完全是自收自支。在现实实践中,大多数事业单位自筹的经费主要是通过自身进行经营性活动取得。但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虽然规定了事业单位可以依法举办独立核算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却没有明确规定事业单位本身能否进行经营性活动,这与党报实践有一定脱节。并且,关于事业单位的经营缺少限制性条件,经营行为的本质特征在于追求利润最大化,公益性事业单位从事经营活动也不能例外,这类单位本身有税收等优惠条件,如此对其义务也应做出合法限制,以有利于市场秩序和公益性资产安全。但是目前公益性事业单位如何经营,经营活动的范围和从事风险业务的比例等都缺少细致规范。

(二)管理部门对党报的管理还需进一步改进

第一,党报现在属于多部门管理,还需要加强协调。以省级党报为例,属于省级党委机关报,它的主要领导干部都由省级党委任命,报社的第一把手是党委书记。同时,由于省级党报集团也有企业的性质,所以它还必须依法履行企业登记注册等法律手续,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其主要领导人因此成为报社的法人代表,党报和党报集团目前多数是一套领导班子。省级党报的这种管理体制,使报社既要对党的宣传部门负责,又要对政府部门和法律法规负责;同时,由于它是独立的经济机构,还要对国有资产、报纸生产和职工福利等方方面面负责。多头管理之下,容易出现管理真空和重复执政。

第二,管理部门管理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管理部门职能转换尚未完成。中国政府管理方式长期以来都被称为“大政府,小社会”,报业管理部门过去也习惯于扮演“全能政府”框架下的角色,抓得过多过细。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是“小政府,大社会”,近年来,报业管理部门也在转换观念,转变职能。

但是,应该说,管理部门的职能转换仍未调整到位。党报机制体制创新仍需政策松绑,给予更多空间。

第三,宏观管理体制亦有很多亟待突破之处。党报是各级党委举办的,在内容上、报道上有属地原则,这属于行政管理机制。

但是,党报又实行企业化管理和经营,企业生产和经营按市场规律运行,市场机制与行政规划之间如何协调,尚未被充分考虑。

(三)相关配套改革没有完成

党报机制体制创新是与中国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改革一脉相承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尚未完成,党报机制体制创新也有很多局限。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包括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运营机制、用人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内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事业单位,党报机制体制创新也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才能实现。目前,这些配套措施还不完备。以党报的人事改革为例,事业单位缺乏用人自主权,但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党报的领导干部仍实行委任制,由上级主管机关委任,一般工作人员的进入、择用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受上级机关影响。人员能进不能出的现象还相当严重。

目前党报仍存在人员超编、职责不清、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状况。例如《甘肃日报》现有员工400人,编辑部100多人,占报社员工总数的25%,其中承担新闻采集工作的记者30多人,占编辑部门的30%。另外,14个州的记者站各有1~2人,广告处30人左右,发行处10多人,行政、后勤、党务100多人,占其中的25%。笔者以为,党报行政管理机制应该寻求后勤等综合服务部门社会化,但是,解决事业单位冗员问题需要国家统一政策的出台,党报推行聘任制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离岗人员的安置,这也是将来会制约改革能不能进一步完善、深化的要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