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当代中国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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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国外译制研究(5)

(3)译制时间和经费

时间和经费是保证译制质量的前提因素。充足的预算才能确保脚本翻译、演员试音、混合录音等工序能够有效地进行。但是,由于可变因素的影响,公司不可能为每一项支出作出精细的预算。译制费用一般受这样一些因素的制约:①长度和特点。有较多对话场景或是情节较复杂的电影需要更长的时间;②对话强度。当在同一个场景下出现多个演员“声音”的时候,工作难度会更大,译制费用也会相应更高;③人员数目。配音演员的规模越大,开销也更高。另外,若有需要儿童配音的部分还必须遵守未成年工作时间规范;④配音演员的知名度。有些著名配音演员具备独特的配音技艺,其酬金比一般标准费用要高一些;⑤其他因素。包括脚本翻译的完成进度、原声道的设置等。

译制的工作时间在欧洲译制大国(法、意、德、西)差别较大。由于公司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实际上很难精确计算各家公司的译制价格和工作时间。欧洲各国的工作方式也有很大的差异。据材料显示,在意大利,完成每小时的电视译制节目,需用2~3个星期进行翻译和审译,还需要2~3天录音。在法国,翻译需要5~6个星期,录音一般用1~3天。在德国,对于一部中篇电影(长度为一个半小时),剧本翻译和校对需要2个星期。

欧洲各国的译制费用也不同。一般的电视译制,每小时平均价格为11000欧元。法国和德国的费用最高。在德国,译制一部电影的费用能达到48000欧元(相当于九万马克)。西班牙的费用在最近几年有所上涨,在欧洲排名第二,译制一部普通的美国影片要花24000欧元(相当于四百万比塞塔)。相对来说,意大利在整个西欧市场的价格是最低的。据意大利影视翻译家协会(AIDAC)副主席马里奥·保林内利(Mario Paolinelli)介绍,意大利电视译制的价格是每小时2000~15000欧元,译制一部电影需要16000欧元。意大利各大译制机构联盟签订了一项协议,规定平均译制价格为每小时10500欧元(电影译制比电视译制的费用高)。不过,实际市场的价格只占协议规定的1/4。我们可以根据《国际译制集体协议》(CCNL2008年1月30日版本)来了解有关译制环节的具体费用。

不过,据马里奥·保林内利(Mario Paolinelli)的介绍,各家译制公司私下联合采用更“低廉的报价”,结果,实际译制价格要比协议规定的价格低得多。

我们再来了解一下意大利译制生产的开销比例和译制演员的等级划分。配音演员、剧本翻译(和校对)、技术人员和配音导演的酬劳占总开支的60%以上,其中配音演员占28%。为了满足观众的需求,制片方和发行方都偏向聘用著名配音演员为固定的演员配音。在意大利,收入最高的是顶级配音艺术家,他们专为著名演员配音,其他的配音演员以“句”为单位计酬,比顶级配音演员收入要低得多。

总体来讲,意大利的译制流程比较简单,各个环节都讲求“经济效益”,从事译制工作的专业人员工作压力大、强度高、保障性不强。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是译制公司和译制从业人员共同面临的问题。

三、译制政策

在意大利,译制审查主要体现在语言翻译和影片内容两大方面。自20世纪初期,意大利政府针对语言问题,专门颁布了外来影片需要严格翻译成意大利语版本的法令。由此开始,直至发展到法西斯执政期,再到当代意大利共和国时期,对于外国影片,意大利一直延承了翻译成意大利语的传统,并不断得以巩固。

在内容审查方面,主要依据尊重伦理道德、保护宗教、发扬优良风尚等原则,并始终按照影片内容的不同,设置受众者的年龄限制。可以说,意大利在结束了法西斯统治,进入更加民主的共和国时代以来,有关外来电影的内容审查政策一直不断放宽,发展到今天基本达到自由化程度。

早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意大利还尚未出现有声译制片。当时,意大利总理朱奥里迪(Giolitti)专门通过国家内政部设立了电影委员会。1914年5月31日颁布的国家法令第352号文件第三章电影章程条款规定:“电影胶片、申请表格出现的标题、字幕及文字必须以规范、正确的意大利语来书写。如出现外文原文,必须附上准确的意大利语翻译。”这样,引进外语片就有可能出现外文字幕加意大利语翻译字幕版本。但是,制作双语字幕工序复杂、费用高,所以不受欢迎。当时市场流行的只有意大利语字幕版。

20世纪30年代初期,开始出现有声电影。有声电影的出现正是法西斯政府的执政期。法西斯政府的集权统治在电影业也得以充分体现,特别是对外国影片的译制审查。我们可以把1930~1944年的法西斯统治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1930~1934年,称为译制审查的“集中期”:按照严格的译制政策,在全国范围对大批进口片进行审查;后一阶段自1934年开始到1944年结束,称为译制审查的“稳定期”:随着译制政策在电影业的渗透与巩固,形成了严格按照译制规定制作意语版外国电影的稳定局面。

(1)译制审查的“集中期”

1930年10月22日意大利内政部下发了严格的译制政策。国家电影审查署规定:“即便含有最少篇幅外语对话的外国电影均不能获得本国播放许可证。”这样,所有的有声电影,不管国产片或是进口片,都必须一律删除包括外语对话的情景部分。一时间,大量的影片被标识为“需要用意大利语来替代原外文”。1929年11月到1933年8月,被“标识”的影片(大多为美片)总共达到480部,其中长片占到420部。第一部被查封的影片是1929年11月派拉蒙电影公司出品的短片《莫内利音乐家》(Monelli musicanti)。

电影审查署对该片的标识是:“必须删除所有外文对话或是外文语音部分。”

电影审查署对外国影片的常见标识是“查禁外国影片”或“需要对原片英文对话场景消音”(如由福斯特公司出品的影片《1929好莱坞滑稽剧》(Hollywood che canta))。这项政策一直延续了三年,期间审查署对外国影片一直保持着严格的审查。比如,1931对法国影片《乐国王德》(Il redegli sbafatori)的标识为:“删除每一个外文对话场景,从原台词中删去‘葡萄牙语’一词。”1932年对法国影片《格里拉邦德阿》(Beatofraledonne)的标识是:“将法语词‘chauffer’替换为意大利语‘autista’(司机)。”面对严格的外国电影译制审查政策,市场上逐渐开始流通“改变声道电影”,也就是对原电影对话部分进行消音处理,在原声道仅保留音乐和音效部分,正常放映电影画面,并附加对话译文字幕。这样做的结果是改变了原电影本身的节奏。尤其是对于一些对话比重较大的影片来说,需要大量的文字字幕,结果,观看电影有点像阅读电影。在这段时期,意大利本国电影发展缓慢,市场上严重缺少国产片,而放映机构对于这样的字幕片也不欢迎。整个电影业处于低迷状态。1930年10月,一家匿名出版社在第十期刊登了题为“意大利电影审查制度和影片市场”的文章,分析了当时意大利电影业低迷的原因,并指出,一方面国产片数量少,而另一方面,由于国家采取严格的审查政策,海外影片也不大受欢迎。从符合条例的片源来看,海外电影公司出品的默片数量有限,有声影片通过字幕处理后(改变声道,附上意大利文字幕),效果失真、质量不高。

外国影片为了进入意大利电影市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语言处理。

1933年10月,意大利政府新出台的政策让外国电影出品商瞠目结舌。10月5日,政府下达国家法令规定:“禁止在国家影院放映海外制作的意文语版本外语影片(译制或是后期同步制作,胶片长度超过百米)。”这项法令当然利于意大利本土电影工业的发展,因为,这样既可以保护国产片,也可以促进本土译制业的发展,同时又强化了对本国语言的保护。

针对意大利严格的审查制度,好莱坞电影公司采取了各种应变的策略。

在开始阶段,即1929年年末到1930年,美国主要向意大利输入音乐剧,直接在原片中删除少量的对话部分。而到了后期,即1933年前后,美片的意文译制版本制作逐渐成熟。还有,美国公司直接让著名影星用意大利语进行台词对话,结果,既符合审查规定,又能吸引观众,让人耳目一新。如1930年在影片《安娜·克莉丝蒂》(Anna Christie)中,演员盖博(Garbo)的原忏悔独白部分几乎全被删除,但在一片沉静下,演员突然直接用意大利语呐喊到:“Padre,Padre(父亲,父亲)。”另一部由爱德华·塞克维克(Edward Segwick)导演的影片《自由自在》(Freeand Easy)中,演员巴斯达基顿(Buster Keaton)直接用意语“buonasera(晚上好)”问好。这种做法,在意大利大受欢迎。1931年3月29日意大利著名报纸《晚邮报》(La Corrieredella Sera)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在坚持保护本国语言时代,我们从内心里对美国艺术家们的努力表示赞赏与欣慰。美国演员在台词中直接用意大利语‘buonasera(晚上好)’问好,给我们带来了惊喜。”

(2)译制审查的“稳定期”

由于政府始终坚持对外国电影的审查政策,以及民族语保护政策,所以,将外国电影译制为意大利语版本的做法就成了大家公认的传统沿袭下来,意大利民众也习惯了在电影院欣赏译制影片。从1934年以后,官方不再出台对外国电影进行语言审查的政策或公告。全国对民众开放的各大影院播放的外国电影也只有译制片一种方式。政府仅对唯一一家极具官方色彩的电影院——位于罗马市中心的奎利内达电影院(Cinema Quirinetta)授权播放外文原文进口片,而且只对少部分政府官员开放。在1934~1943年这10年时间里,政府没有出台对外国电影审查的特别批文。直到1944年11月23日,在意大利社会共和国审查条例中才重新出现了有关语言问题的审查规定。当时国家文化部在对一部参展威尼斯电影节的德国影片《丢失的爱情》(Ilperduto amore,1943年)审查规定中标明:“必须删除影片信函内容中出现的德文字母,并对相关文字内容进行意大利语翻译。”

除了语言文字外,意大利政府对外国电影的审查还体现在对影片内容和所反映的道德价值观方面。在法西斯执政时期,电影是被作为政治宣传的有力传播途径,任何不利于国家形象和有损国家利益及国际关系的影片,均不可进入意大利。1926年意大利国家政府出台的电影法中首次提到电影内容在年龄层面的限制,颁布了《未成年人电影法》。除此以外,在法西斯统治时期确定了“对于外国电影,必须通过内容审查才能获取引进许可证”的规定。

1945年10月5日法西斯专政制度被废除,意大利进入共和国时期,海外电影市场彻底放开。自1946年共和国成立以来,意大利政府基本坚持对外国电影进行审查的传统,以及通过电影手段加强对宗教文化的保护。我们从1947~1953年电影审查委员会对外国影片的审查批示资料中,可以发现当时对于外国影片的内容审查有如下特点:

①具有鲜明的宗教保护色彩:必须删除影片中反对宗教信仰的情节;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对于含有蓄意谋杀、血腥搏斗、凶残自杀等情节较多的影片审查较为严格,必须标识仅限年龄在16岁以上观众收看;③保护社会风尚:反对严重影响社会道德、破坏社会风气的影片;④特殊情况:对于出现分娩、性取向偏离情节的影片,必须进行一定的处理。

另外,随着海外市场的放开,外来影片审查机制也逐步完善,程序越来越明晰:一般来讲,发行商向总理内阁电影部递交外文原片,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后下发许可证,然后开始制作意大利语译制版本,最后向公众上映。

若电影审查委员会标识反对意见,发行商可向上诉委员会递交二级申请,上诉委员会给出最终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