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政府应对境外媒体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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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典型案例(4)

首先,灾害信息的透明化处理。信息论创始人申农认为,信息是一种消除随机不确定性的东西,它的基本特性是“不确定性程度的减少”。政府及时准确地公开地震的最新情况、死伤人数、救助进展,对于境外媒体记者持信息开放姿态,国外的新闻网站如CNN等,均引述中央电视台播发的新闻,有效地抑制了流言的产生和散播,是中国政府应对西方传媒的一次突破。美国心理学家G.W.奥尔波特认为,“在一个社会中,‘流言的流通量(R)与问题的重要性(i)和涉及该问题的证据暧昧性(a)之乘积成正比’”。这句话改写成公式就是:R=i×a(流言的流通量=问题的重要性×证据的暧昧性)。

“奥尔波特的这个公式指出了流言的两个特点:第一,流言通常是围绕人们比较关心的问题,涉及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发生的;第二,来自正式渠道的有证据的信息不足,状况的暧昧性增加,会推动人们通过流言渠道寻求信息。”对于“5.12”地震事件的危机公关有效地克服了这一集合行为中的常见状况,并且在国际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法国第一大杂志《快报》在其网站上发表的一篇文章称,这种信息的透明度证明,中国近30年来政治变化程度与经济发展程度同样壮观。其次,国家应急体系的正常运转。最高领导团体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温家宝总理亲赴救灾第一线指导工作,为整个政府的危机处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起到表率作用。领导人领导危机处理,保证决策的效率,同时放手危机处理部门展开具体处理工作,包括军队的调度、物资的调配、专运空中航道的开辟,等等。危机处理部门通过灵活调配有限的资源,解决最紧迫的问题,通过成立专门小组、筹措专项资金、调整外交战略等,将政府外交与危机处理巧妙地结合起来。

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的首次危机处理实践,对中国传媒的影响力与政府权威性之间的悖论是一次突破。传媒的人性化、政治传播的自我修复得以彰显,政府理性应对西方媒体,将报道中的“断章取义”和“局部放大镜”效应止于事件伊始。

(二)突发新闻事件的报道

回顾“非典”事件、“海城豆奶中毒”事件,正是由于政府的消息公布不够及时,信息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使得匮乏信息的公众一度处于草木皆兵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媒体缓报、晚报的状态表现了传播制度在突发事件中的极度脆弱性,媒体错过了最佳的报道时机,从而使负面影响得以扩大。同时,这也反映出,政府在此类事件中迟迟不表态是媒体报道不能起到应有作用的客观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是一个影响深远的政策举动,其与传媒报道,尤其是突发新闻报道之间的互动值得进一步探讨。一方面,传媒获取信息的门槛降低,使媒介可以尽可能及时地对突发性的、重要的事件进行报道,这无疑会提升媒介的权威和声誉,对政府形象的构建和重塑发挥积极的作用与影响。

另一方面,传媒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把握好信息传播的平衡适度。政府的信息公开为传媒的报道提供了畅通的信息渠道,媒体除了传达政府政令外,还有为民呼吁的权利和义务,传媒应站在公众的立场向政府提问,将公众最想知道的问题提出来,这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可见,对于传媒与政府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使两者更清晰地明确自身定位,从而更全面地发挥各自的职能。

三、理论评析

(一)政府信息公开与传媒影响力互动分析

媒体与政府之间的影响力悖论在“5.12”地震报道中得到一定程度的调和,从传播学理论上看,这一实践为政府、公众、传媒之间关系的良性互动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方延明教授指出,一项政府部门处级以上干部媒介素养调查表明,广大干部的新闻素养还存在欠缺,需要进行相关培训,提高面对媒体、处理好与媒体关系的能力。政府新闻学兼具学术意义和实践价值,既有助于丰富和发展传统的新闻学理论,也有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有助于共建和谐社会。在信息加速流动的社会环境中,新闻生产的特征体现于它的张力,需要在新闻机构的商业逻辑和记者的职业意愿或操守之间取得平衡,在新闻准确性与真实性的目标和对于“新闻性”的追求之间取得平衡,在个人的政治倾向与新闻的客观性要求之间、在信源的权威性和批判精神的必要性之间取得平衡。这一张力特征正日益凸显于中国的传媒业界,商业的逻辑驱动着“媒介化的事实”的生成,“成也媒体,败也媒体”的现实环境对新闻从业人员,包括记者、编辑、制片人以及政府新闻发言人等的职业素质要求更为全面。对于传媒业界的管理层和政府的新闻部门来说,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机制,有情况发生时,及时发布准确信息,“快讲事实,慎讲原因”才是国内媒体应对境外传媒的有效方式,也是对第二场危机的避免。

霍夫兰(Carl Hovland)提出传播者的个人权威和个人能力对传播效果的作用问题。“当传播者被认为是具有可靠和可信赖的这两种品德时,就会产生最大的效果。”媒体在受众心目中的形象会直接影响到信息传播的效果。古人曰:“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大水)”;“为川者决之使导(通),为民者宣之使言”(《国语·周语上》);“贤路当广而不当狭,言路当开而不当塞”(《宋史·乔行简传》)。信息的传播是挡不住的,既然防口甚于防川,堵不如不堵,政府信息公开从原则到实践的转化,会伴随政府威信和对社会公众影响力的变化而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政府的威信需要传媒来塑造,而传媒的影响力也会直接受益于政府的信息公开的实践。

从文化软实力的角度看,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促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其内容之一便是“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构筑国家文化软实力。新闻传播业作为文化产业的一部分,也是构成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一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尊重了公众的知情权,给予了传媒一定的自主空间,对传播的议程设置理论与使用满足理论进行了实践层面上的诠释。国内民众的凝聚力的增强,来源于人们对社会核心价值的认同,从长远来看,政府信息公开构成了传媒乃至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政府形象与国家形象的传媒建构

国家形象与政府形象是紧密相关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也是传媒建构过程中的两种视角。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更多的是国际国内政治和经济事务的延伸和反映。纵观当前的国际社会,由于金融危机、食品安全、毒品走私、环境污染等问题不断产生,社会风险在不断加剧,重大的公共危机也时有发生。当重大的公共危机发生时,政府如何启动危机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应对和处理危机;如何将危机信息透明化,及时把危机处理情况反馈给公众,防止危机带来的社会恐慌;如何用行动去主动迎击国外的舆论,展示自己国家的形象,而不是危机过后的事倍功半的“修复”,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而在这个形象构建过程,传媒的作用至关重要。

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事实世界与价值世界并存的情境中,生活在一个由西方世界的传媒所描绘的“刻板印象”里。面对对中国现状知之甚少甚至无知的国外受众,中国国家形象乃至政府形象的建构与重塑,需要媒体的参与。在当前社会风险日益加剧的时期,危机处理的效率和效果,将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对外形象。因此,在价值和事实层面找到两者的结合点,这或许是一条好的途径。

境外媒体对汶川地震的报道,从立场、视角、历史和现实方面,描绘了不同的图景,为我们提供了认识与报道这次自然灾害不同的途径。对我们普通的民众来说,是值得珍视的历史记忆;对我们的新闻从业人员来说,是十分宝贵的学习资料。

从新闻报道的业务层面来分析,当前的全球媒体竞争激烈,面对同样的新闻,不同国家的媒体从业人员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从新闻采集、报道到编排,既是体力的比拼,更是智力的竞争。除了积极参与竞争,中国的新闻媒体别无选择。研究国外新闻同行的采访技巧、报道写作的方法,不失为一条捷径。在这次“5.12”汶川地震的采访和报道中,我们的记者与国外同行并肩战斗,汲取别人的长处,对提升自身的采访和报道水平,不无裨益。

从政府对国外媒体应对策略的变化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政治传播的转型,如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机制,认识到及时发布准确信息才能先发制人。在数字网络日益成为传播主要手段的信息高速流通的时代,后发制人无异于受制于人。“快讲事实、慎讲原因”是这次地震报道的一大经验,我们应当给予突发事件以及日常的新闻报道更加开放的空间,以打造更具公信力的媒体、营造更好的中外媒体竞争的环境。

综上所述,在媒介化时代的今天,地方政府在应对境外媒体时,奉行“只做不说”已经不合时宜,而且有违政府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注重实效性,第一时间发布新闻信息,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至关重要,这在国内媒体对汶川地震的报道中可见一斑。利用重大活动或全球性媒介事件,有利于塑造地方政府形象。面对重大活动或者全球性媒介事件,媒体只有充分利用政府的新闻资源,才能增加自己的公信力,真正成为公众利益的守望者。实施与专家系统相结合的、基于互联网的政府形象信息管理系统,将极大地提高其吸引力,使政府形象传播进入新的发展空间。而作为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只有和媒体建立一种和谐互动的良性关系,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才能推进民主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增强政府的影响力和传播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