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论新闻学学科地位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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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现实意义与实践价值(2)

(3)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新闻工作

我们之所以说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是一种科学的理论,是因为它能够指导我们用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即用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和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来认识和分析一切新闻现象,做好日常的新闻工作。

在新闻工作中,的确有许多是各国传媒在长期实践中共同形成的新闻专业理念,比如“客观报道”、“新闻自由”、“批评监督”等,而且在操作上也有许多共同规范。但是,如果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下,用不同的价值观念去分析和理解,这些带有共同性的专业理念常常会有不同的解读,会形成不同的认识。

例如,同是讲“客观报道”,我们就强调要注意区分客观报道与“客观主义”的界限,要恰当地运用客观报道的方式去实现新闻传播的积极效果,而不赞成把客观报道原则绝对化,更反对采取不讲立场、不计效果的“客观主义”做法。

有人主张新闻报道应当“排除一切感情和偏见”,做到“完全客观”。一些人受此影响,极力排斥新闻报道的倾向和立场,致使出现了一些表面看似“客观”,实际上却歪曲了事实真相及本质的新闻报道,导致出现误导舆论和公众的负面效果。

其实,完全排除倾向和立场的“纯客观报道”是不可能存在的,那些主张排除倾向性的媒体,本身也都有自己的倾向性,只不过他们的倾向性隐蔽得比较巧妙罢了。

我们也主张采用客观报道的形式,多用事实说话,使新闻报道尽量减少主观色彩,以增强可读性和说服力。2009年胡锦涛同志在世界媒体峰会上的讲话中,就提出要“客观传播”新闻信息,而且将其作为应该遵守的“新闻从业基本准则”,同时要求媒体“客观报道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明多样性的现实”,这说明遵循客观报道原则是一种共同要求,只不过我们反对将其绝对化及一味排斥报道的倾向性。

世界上一些高明的记者往往善于运用精心选择的事实和巧妙的描述方法,以及一些特殊的编排形式来表达自己的立场倾向,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受众。有时,他们明明要偏袒一方,但却会表现出非常“公正”和“冷静”的样子进行“客观报道”。这种客观报道的方式和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又如,同是讲“新闻自由”,我们强调要弄清新闻自由的内涵与实质,不要笼统地、抽象地讲新闻自由,而且主张要将“新闻自由”与“社会责任”联系起来,注意在行使新闻自由权利的同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或是在恪守社会责任的前提下,行使新闻自由权利,要防止不负责任地滥用新闻自由。

在我们的新闻队伍中,有些人常常会不加分析地看待新闻自由问题,特别是对西方国家的新闻自由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西方国家的媒体和记者享有充分的报道自由,他们可以随意批评官员,甚至可以批评总统,而对于我国的新闻自由则缺乏实事求是的历史与现实的分析,往往过于看重其负面的东西。江泽民同志提出,新闻自由要“服从和服务于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这应当是我们认识社会主义新闻自由实质的一条重要原则。

当然,应当承认,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的新闻自由环境还不是很理想,还有许多不充实、不完善的地方。例如近些年来一些权利组织、利益集团和社会势力,干扰和压制媒体及新闻工作者及公民个人新闻自由的现象还时有发生。2009年11月《河北青年报》副总编乐倩,在石家庄自家门口电梯间入口处遭殴打致伤事件就是一个典型事例。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通过不断改革,来加以充实和完善,使得媒体和公民的新闻自由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并逐步实现法治化。

再如,同是讲“批评监督”,我们强调要注意把握批评监督的正确方向,“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同时格外强调要进行“建设性的批评”,并且主张要将加强批评监督与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结合起来,即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前提下来搞好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以达到批评缺点、纠正失误、帮助同志、改进工作、教育群众、警示社会的目的。

在我们的新闻队伍中,有些人由于对西方国家的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缺乏历史与现实的分析,不了解西方国家特殊的国情、政体及新闻理念与传统,简单地用西方国家的做法来比照和套用我国的情况,因而导致对批评揭露阴暗面问题缺乏正确认识,不能妥善处理,致使出现了一些草率的、不负责任的批评揭露报道,造成负面影响和消极后果。

我们应当很好地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坚持用积极、慎重的态度搞好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要做到既要大胆地、经常地、严肃地运用新闻批评的武器,揭露社会丑陋现象和各种阴暗面,借以惩恶扬善,扶正祛邪,又要考虑新闻批评的时机、方式和效果,切忌草率行事,搞不负责任的批评报道。

2.业务指导价值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实践价值,还体现在对日常新闻业务工作的指导上。它可以帮助新闻工作者更好地确立“真实、客观、公正、全面”的新闻专业理念;明确满足受众兴趣与需要的新闻价值取向,坚持服务受众与引导受众相结合的新闻职业理念;坚持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及“三贴近”的工作原则。

(1)确立真实、客观、公正、全面的新闻专业理念

2009年胡锦涛同志在世界媒体峰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提出,新闻媒体“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新闻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客观传播”,这是我国领导人对新闻报道基本原则和要求的一种科学表述,与世界上通行的新闻专业理念是完全吻合的。要做好新闻工作,就需严格按照这一原则和要求去做。

坚持新闻真实,把真实性作为新闻工作的第一原则,这是对新闻工作者业务上的最基本的要求。当年马克思在主编《莱茵报》期间就提出“真实和纯洁是报纸的本质”。他还把是“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还是“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看做是区别“好”报刊与“坏”报刊的标准。刘少奇则指出新闻工作“第一要真实”。真实对于新闻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自明,也正因为此,新闻工作者一向把真实视为新闻的生命。

但是在日常的新闻实践中我们发现,近些年来媒体上的虚假报道屡禁屡现,越查越多,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这就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和重视。新闻工作者要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原则,要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准确的底线,决不能脱离和违背事实,任意地编造新闻。

另外,坚持报道客观,善于用事实说话,坚持评论公正,注意报道平衡和坚持事实全面,反映事物全貌,也是对新闻工作者业务上的一些基本要求,需要新闻工作者自觉地按照这些要求来做好新闻报道,这样才能真正确立起“客观、真实、公正、全面”的新闻专业理念,从而实现新闻报道最基本的目标,承担起新闻传播最基本的责任。

(2)明确满足受众兴趣与需要的新闻价值取向,坚持服务受众与引导受众相结合的新闻职业理念新闻作为一种信息产品,其存在的价值就在于它能够满足其消费者——受众的需要。从这一意义上说,满足受众兴趣与需要是新闻工作的必然选择与追求。

西方新闻界以读者的兴趣与需要为核心,提出了关于新闻定义和新闻价值的一系列理论观点,从理论上确立了“受众兴趣与需要”原则,并使它成了新闻界普遍认可和共同遵循的一个新闻理念。

我国新闻事业也强调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强调新闻报道要适合人民群众的口味和情趣。《人民日报》在1956年7月1日为改版致读者的社论中,就提出要“务必注意到广大读者的呼声,尽量把文章写的有条理、有兴味,议论风生,文情并茂,万不要让读者看了打瞌睡”。1986年《人民日报》在为纪念改版30周年发表的致读者的社论《我们的心愿》中,更加明确地表达了要把满足读者需要,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和不懈追求的良好心愿,表示要“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需要,而且从内容到形式,都办出自己的特色来,使读者感到可读、可信、可亲,真正成为他们的益友和知音”。

因此,我们应当把满足受众的兴趣与需要作为新闻报道的基本价值取向,真正做到以受众兴趣与需要作为新闻选择的依据,以受众兴趣与需要作为新闻报道的追求,以受众兴趣与需要作为检验和评价媒体传播效果与效益的标准。

然而,新闻媒体作为一种社会舆论机构,还担负着社会守望和舆论导向的重要任务。它要通过新闻传播引导社会与公众朝着有利于国家、社会和人民公共利益的目标前进,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以,要正确处理好满足受众兴趣与需要和正确引导受众的关系。

有一种认识,是把受众兴趣与需要看做是一种绝对的东西,崇尚“受众至上”论,认为只要是受众需要和感兴趣的,就可以不加限制地传播,不必顾及社会影响,不用考虑传播效果。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一些媒体一味地去迎合受众,炒作新闻,有的还有意地去迎合少数受众消极的、不健康的兴趣与需要,有的甚至靠黄色新闻来取悦受众。另外一种认识,是简单地强调舆论导向的重要性,认为只要导向正确,就可以不必考虑受众是否感兴趣,是否有需要和是否能接受,以及新闻传播是否能达到预期目的,是否能收到好的效果。

正确的做法是,既要认识到满足受众兴趣与需要的重要性,认识到如果抛开受众的兴趣和实际需要,一味地按照主观意图去搞宣传和进行舆论导向,势必会导致脱离受众,使新闻传播过程受阻,达不到预期的传播目的和效果;又要认识到新闻媒体在舆论导向方面所担负的特殊使命和重要职责,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国家,一家媒体如果不考虑国家、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就是一种失职的表现,同样也不可能达到最终的传播目的。

因此,要善于把满足受众兴趣与需要和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和谐地统一起来,把坚持服务受众与引导受众有效地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以满足受众兴趣与需要作为新闻传播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出发点,在此基础上,通过组织那些既能够吸引受众兴趣和满足受众需要,又能达到宣传和导向目的的新闻报道,去进行有效的舆论引导。

(3)坚持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及“三贴近”的工作原则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调查研究则是坚持这一思想路线的有效方法和重要手段。在新闻业务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的新闻工作作风也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对新闻工作者的基本要求。

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十分重视调查研究,他们用丰富的社会调研实践和理论为后人提供了丰富经验和理论依据。

毛泽东有一句名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他看来,只有对一个事物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才拥有对这一事物的发言权。他还总结了“实事”与“求”和“是”之间的内在联系:“‘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在他看来,调研人员如果仅仅做到人下去了,调查了解了一些情况还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还在于去“求是”,即去研究事物的内在联系,把握事物的整体面貌及其本质与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