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广播电视艺术学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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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明星制造(4)

娱乐是天性、是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作为一种特殊的消费方式,明星形象往往与艺术、人的感官欲求、个人情感、自由的因素密切相关。理查·戴尔曾在《明星》一书中指出,明星是一个具有多元意义的结构体,它代表了名声和物质的成功。明星形象在代言商业和意识形态时,正是借助明星耀眼的正面形象来陈述流行品的产品故事。这就要求品牌本身的符号结构能够适应商品和意义之间的辩证关系,不但表述产品本身的成长历史,还要一次性保障它的质量和品位的深奥性、高雅性,而且还要体现出它的内在价值和生产者的承诺及其可信性。

我们现在生活世界所消费的不再是具体商品的实用功能,相反,意义的逻辑是至关重要的。“交换价值规律在社会生活中不断扩大,商品中原有的使用价值逐渐被取代,交换价值本身也逐渐地抽象化,使得明星作为商品的一面可以自由地发挥其代用品的功能,不断产生商品的次级使用价值。”作为最小公共文化的消费者,媚俗是一种消费社会的典型审美品格,代表着价值贫乏,标示身份地位的矫情符码。劳动中缺乏自我表达的自由和意图,就会使人变得越来越柔弱并依附消费。这种依附于消费行为还可以表达阶级的社会预期和欲望,以及具有更高等级的阶级形式——时尚和符号的某种文化虚幻参与。

由于消费文化泛滥,品味模式构成了价值系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以等级结构组织起来的品味模式,是靠象征、文本、艺术品和工艺品的文化物体和产品组成和表达的。人们的社会阶级地位时常随着社会场阈中的权力斗争及权力再分配而变化。至此,资本不是单纯的经济概念,而是可以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的价值和资源手段。象征资本是唯一衡量社会地位的最后手段。明星形象不仅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而且还具有符号和象征性的价值。明星的象征价值具有特殊的权力意义。“大众对明星的消费心态是一种秉性系统—消费时尚,它的特点是可以在行动和思维模式即表达方式中转化为实际形态。它是长期持续积累形成的密码化心态系统,又可以在行动和思想表达中经解码过程外化和客观化。”因此,消费心态与生活风格、消费活动的方式、消费中的品味有密切关系。

明星形象都是以符号象征结构及其游戏运动的形式呈现出来的。以明星形象代言的产品的价值及其美的实际形象,也都是靠符号象征的各种变化构成及运作来建构的。对于明星形象来说,符号象征游戏运动的产物,靠这种游戏给予人幻影式的新鲜感,满足人们对于超现实的美的世界的虚幻期待。然而,消费平等掩盖了内在更深的不平等,这种消费平等的形式掩盖了平等的缺席和不可求性。这种文化消费的实质被深深地掩盖在大众对明星消费的狂热中。明星的形象是一种营销策略,一个社会性的符号,一个国家的象征,一个资本和个人主义的产品,以及一种个人的和集体的消费对象,所有这些即包含了一个涵盖私人和公众、表演因素与真实因素、隐私和公共性等内容的多重关系重叠。明星并不具备普遍的意义,附着在他们身上的特性更会因角色而不是个体形象的不同而发生关系。

明星以一种壮观的方式,代表了劳动的力量,因此他们也就具备了流行的意识。他们向那些被忽视群体传达积极的身份认同因素的潜能受到了人们的欢迎,给边缘群体提供了对明星进行占有的机会。明星作为代理人,向那些生活被限制在各种领域里的人提供身份认同的快乐,以及对特殊领域进行探索的能力。作为机构化叙事传奇与个人生活传奇的双重承受者,明星的能力使其得以成为人们获得理解能力和感情的保证。明星既可以提供超人的力量,也可以提供精华的人类力量。

当演员在银幕外的生活方式与个性在重要性方面等同或超过他们的表演能力时,演员就变成了明星。以被西方传媒塑造出来的“姚明神话”为例。在以NBA为代表的西方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下,“小巨人”在美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高大的身材成为姚明作为运动员引人注目的标志性符号。姚明成为国民心目中的民族偶像。按照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解释,民族国家是一种想象的共同体。想象的共同体是为了民族身份的建构,透过具体的文字和语言形成的叙事,传达至散布的社群,再经过一段时日的累积和不断的传递,便形成一种文化身份的认同。黑头发、黄皮肤的姚明在NBA中的每一次亮相,都满足了海内外华人对中华民族的一种共同的想象,将“社会意义和意识形态人格化”,形成了一种海外华人共同的文化认同。

明星体现了一种消费主义和人物社会模式化的倾向,他们代表的是一种文化政治的场域。我们对于明星的迷恋,是因为他们将生命组织带入公共的和私人的领域,给我们提供了理解特定社会生产(资本主义)中个人经验的含义的一种方式。明星代表了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典型的行为、感觉和思考方式,以及那些被社会地、文化地以及历史地进行建构的种种方式。使明星变得有趣的是他们连接起作为个体的我们的那些方式(即便是荒谬的)。

综上所述,明星形象的媒介符号特质,在媒体和消费社会的双重语境下,承担了多重使命。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承载者,明星形象消费折射出了最隐秘的大众心理。明星形象作为文化生活里一种最普适的通行证,任意游走在文化圈和商业圈甚至是国家外交的事业中。作为商品,在成熟的市场商业运作下,明星形象无孔不入、无处不在,充斥于大众的消费生活中,传播着最流行的时尚信息。作为广播电视媒体的共谋者,明星形象传播的是大众娱乐最需要和感兴趣的信息,同时,也成为研究广播电视艺术传播最有价值的切入点。

第三节 明星制:广播电视艺术产业化之路

如前所述,明星制最早出现于电影的生产中。明星制的形成使得好莱坞的电影生产出现重大转机,即利用演员的知名度和特色表演而极大地提高了电影的商品价值,从而不仅提升了美国电影在世界娱乐市场的竞争力,而且造就了真正世界第一的美国电影产业。明星制甚至曾经成为好莱坞电影征战世界的秘密武器。故而,美国的电影制片公司往往根据影片上映之后演员的受欢迎程度,重点加大对明星演员个人的宣传与包装,并以此来提高影片的市场竞争力。正是由于明星具有良好的市场效应与巨大的商业价值,所以才形成了一种明星制造的运营体制,并且逐渐为包括广播电视艺术传播在内的现代娱乐业界所沿袭。

广播电视艺术传播当中的明星效应也逐渐为广播电视品牌栏目所沿用,成为其争取受众与征服受众的有效途径;或者说,广播电视艺术生产与传播中的明星制造现象,既传承了舞台剧的“名角制”的传统,也受国外电影的“明星制”影响;同时,广播电视更是充分利用明星效应获取较好的视听接收效果。因此,明星制事实上已成为中国广播电视艺术传播走向产业化的一条必经之路。

因为,正如同电影业界,广播电视艺术的生产、传播与接受当中,逐渐产生了以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电视剧演员等为代表的一批明星。作为大众所接受与认同的一种感性符号,这些明星不仅代表着一定社会的和心理的某种共同的想象和情感寄托,而且,更是成为广播电视受众审美接受的重要消费对象。

特别是当今广播电视作为影响巨大的强势媒体,其中的诸多文艺节目对于人们的感性生活、文化消费更是起着至关重要的满足需求与精神引领的作用,从而与其相关的明星效应也就越来越明显地呈现出来,甚至成为广播电视艺术传播产业一个不容忽视的导向性的路标。

然而,由于当前中国广播电视的生产制作乃至经营制度毕竟都还是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延续而来的,在广播电视的节目生产、艺术管理及人事制度方面,还保留着相对浓厚的思想宣教与行政管理的色彩,而与适应市场与受众的明星体制有着明显的差异。

于是,在这种非明星体制下广播电视的明星制造的“两难”局面也就凸显出来。比如,电视剧生产制作和播出分离,曾使得中国的电视台摆脱了沉重的制作负担,但是却又使得电视台面临没有基本队伍的尴尬。一般来说,广播电视台可以拥有自己的明星播音员、主持人。仅就广播电视台所拥有的主持人而言,这些主持人可以依托自己成长平台的品牌效应,迅速成长为拥有巨大无形资产的准明星,而成为了准明星,原来“理所应当”需要遵守的规则就变成了对其个人事业发展的滞阻。至于电视剧的演员,他们或者属于制作公司,或者属于某个模糊的单位,或者就是属于他们个人。例如,当红影视明星李幼斌,一般观众都知道他凭借出演电视剧《亮剑》里的李云龙而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事实上,他作为国家话剧院的演员,不仅有着较长时期的舞台艺术实践,而且,在电影和话剧的艺术实践中,积累了较为深厚的表演经验。而李幼斌的明星之路却只有伴随着电视剧的热播才走上了坦途。这就不能不让人们思考:究竟怎样才能造就与经营明星?话剧(包括其他形态的舞台剧)由于观众面的局限,基本上失去了大众造“星”的能力;电影的生产制作方固然责无旁贷,但在影视合流的大趋势下,电视则处在这个链条的最后环节上。在收视率至上的媒体大战中,电视唯有借势借力,才能造就出自己的明星和品牌。所以,一个演员走上明星之路,就有了作为一种产业的附加值。如果连明星的所有权都不明晰,那么,明星制造也就缺乏了明显的组织与动力。

相比较而言,欧美的娱乐产业(包括广播影视在内)相对发达,业已形成相对成熟的明星制造的机制。比如,若干大公司只要联手起来,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推出自己的明星。最有代表性的如小甜甜布兰妮的推出,她从不名一文红到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地步,依赖的就是这样一种体制性的力量;如果人们在布兰妮当红的一个月内旅行欧美各地,就会发现,不同语言的广播电视台播放的几乎是同一批小甜甜的MV,随处可见的是各大公司发行的大批量的以及与其相配套的布兰妮的唱片。

具体说来,一种产业化的明星制造起码包括以下一些必要的程序与要素:首先是“包装”。在欧美的明星体制当中最主要的“造星”手段可能就是“包装”了。特别是广播电视对明星主持人的包装借鉴了影视明星的运作机制,在结合主持人职业特色的基础上,发展到现在已经有了一套相对成熟的体系。

其中,对于明星主持人的包装一般又可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形象包装,即利用影视演员及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某些方面的先天优势及形象特征,对其发型、服饰、形体等方面进行有效的协调和装饰。

二是个性包装,即根据不同影视剧目内容及广播电视的节目类型选择要包装的对象。一般而言,新闻类节目主持人要语言干练、气质高雅;综艺类节目主持人要风趣、幽默,富有感染力;谈话类节目主持人要睿智灵活,有亲和力。此外,还有一个层次的含义就是根据包装对象的个性特征“量身定做”节目,使主持人与节目表现高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