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艺术类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用书·艺术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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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文化研究(1)

一般认为,“文化研究”是20世纪末期出现的一种新的文论研究方法。但事实上,文化研究在20世纪初就不断演进发展,到世纪末则成为一种包罗万象的文化研究方法。

文化研究重视经典与通俗、精英文化与通俗文化、文本研究与传媒研究之间的复杂关系,同时,注重研究者的自我身份及其国家、民族、阶级、性别等文化身份的考察,重视在跨国资本和消费主义中的与中心文化相对应的边缘话语的研究。因此,文化研究不仅重视大众传媒、通俗文化,也重视后殖民主义、女权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等的文化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从而构成其杂色纷呈的多元文化景观。

在文化研究中,英国伯明翰学派的霍加特、霍尔、威廉斯,法国的布尔迪厄和鲍德里亚等人都作出了重要贡献。这里主要说说布尔迪厄和鲍德里亚。

【布尔迪厄】

布尔迪厄,法国当代著名的思想家。布尔迪厄打破了学科界限,从跨学科的角度,分别对人类学、社会学、教育学、语言学、哲学、政治学、史学、美学、文学等都有研究,并形成一系列独到的思想范畴与相当新颖的学术框架。

理论风格与特征

从“普遍的文化理论”的反思推进到中期的“文化实践理论”,布尔迪厄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学术品格,并努力克服那些“巴黎时兴的唯理论主义者的表现癖”和各种各样的“理论登场表演”。他要超越传统对立关系的二分法,超越主观论与客观论的二元对立,拒斥那种形而上学式的解决各种问题的“宏大理论”和“宏伟话语”,从而使得文化与社会、结构与行为等普遍存在的文化理论的对立面得以消解。

这样,布尔迪厄就提出了关于知识、实践和社会理论结构及其学术途径的轮廓,从而扬弃了社会物理学与社会现象学的二元对立,以及个人和社会的二元对立,并以理论生成性使自己超越了那种非此即彼的偏窄理论思维和基本命题,从而能够反思自身,甚至能够跳出自身而反观自己,使得自己在不断打破思想封闭中走向自我精神的敞开。

布尔迪厄力图以一种全新的方式来透视或思考一系列旧的问题和旧的框架,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从炼金术的思维方式过渡到化学的思维方式”一样,形成一种思维的飞跃,在这种全新的思维方式中,使旧的问题得以消解。因为旧的问题是与我们的思维方式和言说方式相始终的,一旦我们用一种新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旧的问题就会同旧的语言外套一样被抛弃。

如何在理论上拒弃总体性形而上学的理论,同时在实践上也以一种反体制、反中心话语、反理论与经验脱节的进入问题的方式,抛弃结构与能动作用的对立即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的对立,进而明确将对他人理论进行说明的分析者的活动也纳入自身研究范围之中,成为布尔迪厄思考的重要问题。这些流动变化的问题,使得布尔迪厄著作内容始终在不断地发展演变,并在不断的螺旋式的思维时间和空间中展开。他在修正自己理论之时,重审那些困难的问题和对象,并深入剖析它们。

对独断论和绝对论的抛弃,使布尔迪厄更注重社会关系论。就社会学而言,他强调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一种“转换生成性关系”,反对绝对论模式。他既抛弃方法论上的个体主义,又拒斥方法论上的整体主义,以及“方法论上的情境主义(methodological situationalism)”所出现的对二者的虚假超越。这构成他的社会学立场的中心视角。正因为这种理论的自觉和视点的超越,使布尔迪厄可以抛弃个人自发性和社会约束性、自由和必然、选择和责任之类的虚假问题,进而避免在个人与结构、微观与宏观分析间非此即彼的选择。他倡导并实践方法论上的多元论,这种多元论既不同于费耶阿本德认识论的无政府主义,也不同于达达主义的所谓“怎么都行”,而将实践向度恢复为知识的对象,重新将理论的实践方面看做一种知识的生产活动,使自己与概念的关系具有一种实用主义的关系,即将这些概念仅仅作为一种帮助自己解决问题的使用工具。

布尔迪厄张扬理性,把理性看成是历史的产物,并强调真正的知识分子必得独立于各种世俗权力,独立于经济和政治权威的干预。而且,知识分子必须确保这种独立自主,即要用各种制度化的有序性对话阵地的存在为自身存在的前提。他坚决反对知识界中的地方主义和宗派主义,坚持要开辟一个自由平等的空间,在这个空间当中,既排斥那些互相吹捧的小集团,又坚决取缔那些以一些虚假问题在整个文化世界的以讹传讹。真正的知识分子以解放思想为己任,摆脱其职业性弊端和为自己权力本位而争斗的狭隘性,从而成为一种集体的对抗符号权力的力量。也就是说,既注意自己在社会化进程中的职责,又要独立于官方的政治;既自由解放,又具有价值关怀;既入世而关注现实,又不屈服于任何正统话语的教条。

知识分子作为符号的生产者,在当今社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意义失落和艰难的价值选择,他要么做一名所谓的专家为权力话语者服务,要么固守自己旧的文化生产方式而做一个只知授课的教授。布尔迪厄抛弃了这两种选择而力图寻绎一种新的参与方式,即集体性知识者或知识话语和文化符号的生产者,能够通过确立自身作为一个独立的群体存在,而以一种自足的主体去影响当今政治。这样,知识分子的学术操守、学术敏感和学术眼界就变得分外重要。因为说到底,知识分子在塑造社会的同时也在塑造自己,而他在塑造自己的同时也在塑造这个世界。

场域理论与文化习性

总体上看,布尔迪厄的文化社会理论基本构架建立在三块基石上:场域、习性和资本。这三块基石直接承担了其反思社会学、观照现实各个领域和人生社会的基本指南,值得深入探讨。

在布尔迪厄看来,社会科学的真正对象并不是研究单纯的个体,而是研究无数个体所构筑的一种场域,以及无数场域构筑的一种更大的场域的综合性结构。因此,场域是社会科学研究的中心,而个体则是作为场域中最活跃的、为社会建构的、不断更新自己的一种要素。从场域的角度思考,就是从社会总体关系角度进行思考,也就是说,要对社会世界的整个日常见解进行转换。布尔迪厄将场域看作是一个网络,一个不断建构的结构,在这个网络中,存在着占有者、行动者和体制性的多重权力结构。这样,就可以将那种简单地把社会分成阶级的社会分析方法,更细致地变成话语空间的再划分,即微型化的分析方法,将场域的观点转化为一种圈层的逻辑。整个场域中又可分成艺术场、宗教场、经济场、学术场、法律场等。

进一步说,每一个场域都是一个独特的空间、一个独特的圈层,同样也是一个具有不同规则的游戏圈,这种游戏圈使得艺术场和经济场以及法律场具有完全不同的游戏方式。但是,它们又因为资本种类的相通而具有相对统一的联系。场域的游戏性和游戏的规则性,使得场域更加准确生动地把握了社会存在状态的千变万化和它的自身内部圈层的大小、兼并、占有和区分。场域所具有的原动力原则存在于其结构的形式之中,尤其存在于各种势力、各种要素彼此冲突的力量之间的距离、差距的不对称当中。任何力量、任何权力,如果不在场域内,与场域的其他要素不发生关系,那么它就不能存在,也没有任何作用。在这种活跃变化的场域空间当中,那些权力的占有者通过获取资本权力来控制场域的生产与再生产,而其中的受控者或行动者的策略也取决于他们在场域中的地位。

不妨说,场域的概念既不同于机能主义和机体论,又不同于一般的制度性理论,场域是权力关系的场所,是不断变化的、具有连贯性的、在冲突和竞争中产生新场域的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场域不断改变着自己的性格和形态,具有自己全新的逻辑规则。每一个场域都构成一个敞开的游戏空间,其力量的此起彼伏、权力的犬牙交错和游戏者的谋划策略,随时随地地改变着场域的某些形态。更重要的是,所有的场域都包含在权力场之内,都与权力场有着控制与被控制、制约与反抗之间的关系。在与权力场相对的其他场域中,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比如说,艺术场往往被占统治地位的权力场所控制,因此,艺术家或者是文学知识分子“是统治阶级中被统治的那部分人”。文学知识分子在权力体制内所占据的位置及其关系,成为了社会科学关于场域的特殊思考角度。

场域具有一种普遍性的特征,也就是说处于一个特殊的场域的行动者,如知识分子、艺术家、政客等,并非直接承受外部的一些压抑。相反,所有外部权力的渗入,只有通过场域的独特形式的特殊调解之后,才会间接地影响到行为者的身上。从这个角度看,场域具有了一种自主性,它的自我重构的特殊逻辑,使其对场域圈层具有特殊的历史积累性影响。同时,场域是一系列关系的系统,是各种不同关系之和。某一艺术家或哲学家之所以是以这样的方式思考,以这样的行为或这样的言说方式作为其存在的表征,是因为存在着一个知识分子场域,场域的逻辑制约了圈层内学者艺术家的思维方式。

场域概念的确立,其主要功绩在于创立了一个必须重新思考的区分模式,并使我们可以这样提出问题:被考察的世界的局限性是什么?世界是如何被连接的?与什么连接?在何种程度上进行连接等。这样,就可以从实证主义、经验主义的理论真空中和理论主义的话语真空中逃逸出来,而获得自身的理论的完满性。

场域是一种资本的垄断。在艺术场域中,资本的垄断是文化权威;在科学场中,资本的垄断是科学权威;在宗教场中,资本的垄断是主教。改变了不同资本形式的分布及其相对的分量,也就改变了这一场域的结构。在这个意义上,场域又像一种“角斗场”,是一种权力、地位、力量的较量。

习性,即人的社会生态性,这既具有先天的因素,又不完全是先天的,而是在社会化的个人境遇中逐渐习得的、并逐渐演变的“第二天性”。

其实,这个问题并非始于布尔迪厄,也并非一个新问题,而是困惑人类思想家的一个本体存在问题。这一问题在哲学上可以表述为“个体与社会”关系的问题,或者是“人与社会环境”问题。个体的遗传或者个体本身所带来的东西,只是其生命发展中的一个基本要素,而不是其全部密码。人适应或塑造社会环境,人也被社会环境所塑造。人通过教育的提升,不断地改造着外部社会,同时也积淀而生成自己新的天性。所以,人既是历史和社会的结果,又是历史和社会的原因,既是社会的客体,又是社会的主体,二者统一于人的实践活动中。

“实践性”是人的社会属性的集中体现。因为实践发于主体,在创造更新客体世界的同时,又创造更新着主体自身。人在历史中不断地通过实践改变外部社会时,人本身的天性也随着实践活动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社会环境决定人,人也决定环境,人的发展受到环境制约又决定环境的发展。而这一环境或社会始终是历史的、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和文化的多重关系的,直接从这多重关系去看人自身的习性,才有可能真正发现人性的奥秘。

习性是一种结构塑形机制(structuring mechanism),其运作来自行动者自身内部。习性既不完全是个人性的,其本身也不是行为的全部因素,习性是生成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个体与社会的互动使习性成为人的第二天性,同时又包含着人的第一天性的内涵,那么就结构分析而言,习性即是一种小型的话语权,它不仅是个体自身存在的一种文化空间和心理积淀,同时也是一种小群体之间的话语通约。在布尔迪厄看来,习性首先是一种姿态、一种特殊的逻辑。习性的建构原则存在于社会性的构成中,或者存在于被构造了的和构造着的性情体系中。

习性与“习惯”不同,习惯是外部社会使主体逐渐获得的适应性,而习性却具有一种能动性,不断创造自己的新本质的特性,所以它具有生成性、建构性,甚至带有某种意义上的创造性能力。这种能力尤其是在艺术当中,更是伸展了人性的新维度,更新着性情系统的新编码。作为人类第二天性的习性,它表明了主体选择的目的性和自身生成形态的预设性,所以,它要求一种普遍的、预先构成中的自我幻象。习性的逻辑展开,有效地回避了在个人与社会之间非此即彼的选择,而且将个人和社会双向的能动性集中起来,宣称个体是不能逃离于社会、集体之外的。

习性,即一种在个体之上体现出来的社会化了的主体性。如果说,场域是一种大型话语权,那么,习性就是一种与个体紧密相关的小型话语权。就此而言,习性与场域的关系是双重的,从习性的角度可以看到铭刻在人躯体上的社会制度,而从场域的角度,我们可以观察到客观关系的体系,它们是刻在事物或制度上的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