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光华思想政治教育论坛:20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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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思想政治理论研究(9)

在“土地征用”的政策制定上,农民完全被排斥在外,他们的意志、愿望、要求得不到正常表达,只能被动接受政策的执行,这是很不公平的。“打土豪,分田地”,实现“耕者有其田”,曾经是共产党号召农民革命的响亮口号和奋斗目标,土地改革终于实现了中国农民的千年梦想。在农业集体化过程中,农民交出了刚到手的土地证,按理土地使用权、所有权仍然应归属组织起来的农民(农村集体),但随着农村集体组织(人民公社)的解体,土地的归属权却没有返还农民,而是上交给国家,再由国家以承包形式把使用权交还农民。农民失去了土地所有权,当然也就失去了“土地转让”的权力。征用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农民却不能参与征地政策的制定,由地方政府单方面制定的征地政策的公平性何以体现?!如果再加上执行过程中某些官员与地产商勾结坑农,其公正性又何以体现?!在“公平”与“公正”都缺失的情况下,矛盾激化就难以避免。不少地方因“土地征用”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大多就是这样造成的。

其次,某些社会政策导向有失公平。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的政策从总体上说是正确的,这已从我国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得到证明,。在经济政策上,我们打破过去的绝对平均主义,强调效率,这本无可厚非,但把追求经济效率这种价值导向扩及到教育、医疗等某些社会政策,就值得我们深刻反省。例如,眼下老百姓把“教育”、“医疗”、“住房”谑称为新“三座大山”。

在教育投入非常有限(目前我国教育经费投入只占GDP的3.3%左右,水平仅相当于美国100年前,日本50年前。即使在发展中国家也属中等偏下水平,越南、老挝人均GDP只有中国的1/3,但教育政策却实行免费教育)的情况下,我们的教育政策多年来都向“精英教育”倾斜,对最需要知识、最需要人才的广大农村、落后地区的教育投入却少得可怜。即使在城市,教育资源分配也不公平。各种重点学校集中了社会最优教育资源,但其高额费用将贫民、平民子弟拒之门外,成为“贵族学校”。特别是“教育产业化”口号的提出,集中体现了我们的教育政策导向。教育从广义上讲也是一种有投入有产出(人才)的特殊产业,是政府的产业,决不能以“教育产业化”为理由把教育完全推向市场。有专家学者指出,“教育不公平是最大的不公平”,已成为社会的共识。

我们的社会医疗卫生政策也在医院“企业化”的改革过程中剑走偏锋。为甩掉多年来公费医疗这个沉重的包袱,进行必要的改革是对的,但让医院完全按市场规则运作,急功近利使医院成了“医院大门八字开,有病无钱莫进来”,“救死扶伤”的医疗天职已名存实亡。高得离谱的药费、治疗费不仅使广大农民不敢进医院,也令城市贫民、平民望而却步。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部部长韩俊的报告:我国城市居民80—90%死在医院,农村人口却是80—90%死在家里,农民最怕进医院门和学校门。据世界卫生组织(WH0)的评估报告,在公共卫生平等上,中国排名仅为倒数第4名。

在住房政策上,从过去搞了几十年的社会主义“福利分房”到今天的“住房商品化”,改革进程之短,变化之快,成绩之显著,都是出乎意料的。然而,住房政策完全按市场规则操作必然会造成对城市贫民、平民及农民工的伤害。所以,今天才会出现一边是急需住房的广大城市居民; 一边是由富人购置却无人居住待价而沽的高楼、别墅。即使某些城市搞了“平价房”,但“平价”也是平民百姓承受不了的高价,而这些平价房多数又由富人们通过种种手段购置囤积,等待升值。近年来富人们到处炒房,使得房价直线上升,更令普通百姓望洋兴叹!看来,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疪天下寒士皆欢颜”的心愿仍未实现。

此外,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也存在明显不公平。按理,开征个人所得税是政府调节个人分配、缩小两极差距、体现社会公平的主要手段,其价值取向有“截富济贫”之特点。然而,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现实状况却是占人口总数80%的工薪阶层和农民只拥有全部存款的20%,而他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却占个人所得税的90%;而占人口20%的富人阶层(如私营企业主、歌星、球星、影星、名律师等),拥有全部存款的80%,但他们的个人所得税却只占10%(在美国,个税的60%来自20%的高收入人群)。而且,富人阶层不仅少缴纳个人所得税,反而更多的享受了税收回报。众所周知,我国税收的很大一部分转变为政府对道路、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的投资,而这些设施恰恰更多的是有利富人阶层投资经营或出行方便。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为塑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知名度,竟然用纳税人的钱来追捧各种歌星、影星、球星、主持明星,使纳税人的钱直接流入富人阶层的腰包。所以,“截富济贫”变成了“劫贫济富”。

最后,利益分配的不公平。改革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是必要的,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按劳分配的比重太小,按资本、技术等其它要素分配的比重过大。所以,仅凭辛勤劳动而不占有其它资源(包括权力、关系等非生产性资源)是不可能或很难富起来的,正如老百姓所说:挣钱不费力,费力不挣钱。改革初期靠承包经营辛勤劳动率先富起来的“万元户”让人敬慕,今天靠权力、关系和占有稀缺资源而轻松富起来的亿万富翁只能让人唾骂(这是产生社会“仇富”心态的渊薮所在)。利益分配的不公平直接导致收入分配和财富占有呈两极分化趋势。收入差距过于悬殊的问题虽然己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然而,其两极分化势头并未得到真正遏制。有数据表明,自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基尼系数仍以每年0.1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1999年为0.457,2000年为0.458,2001年为0.459,2002年为0.460,亚洲开发银行估计,中国的基尼系数2004年己上升为0.47,接近拉美地区水平)。虽然由于中国国情特殊,基尼系数并不能充分说明我国的贫富差距状况,但在财富占有上的数据表明,我国的贫富分化已十分严重。据人民大学社会调查中心抽样调查显示:1996年,20%的富有家庭拥有居民全部金融资产的48%;1999年上升到55%;2002年上升到66%。另据波士顿咨询公司《2006全球财富报告》指出,在中国,0.4%的家庭占有70%的国民财富;而在日本、澳大利亚等成熟市场,一般是5%的家庭控制国家50%的财富。

以上社会不公平的直接受损者显然是广大农民(包括农民工)和城市企业职工(特别是失业、下岗职工)以及较早退休人员。众所周知,过去,工人、农民是民主革命的主力军,没有广大工农群众的支持和参加革命,中国革命不可能成功;今天,他们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力量,没有广大工农群众对改革的支持和积极参与,中国“四化”建设的宏伟目标恐怕也难以实现。当前,工人、农民作为中国主要社会群体呈弱势化趋势已是不争的事实,他们不仅在经济地位上处于弱势,在社会地位上也处于弱势(这从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状况可见一斑,五届人大时工农代表占47%,到九届人大时,工农代表已降为18.8%),这不仅使执政党赖以执政的主要社会基础被严重削弱,而且对中国社会的安全运行造成十分危险的隐患,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新一届政府及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重大意义不言而喻。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确立“社会公平”优先的原则,确立人人共享、普遍受益的基本理念,保证行政、执法的“社会公正”,重视社会政策的价值导向,建立系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最近,卫生部、财政部对我国医疗卫生制度和个税政策都将作重大改革和调整,这对于广大低收入者、工薪阶层无疑是一福音,虽然离建立公平社会、和谐社会目标尚有很大距离,但毕竟是“万里长征迈开了第一步”。

四、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平的原因很多、很复杂,但最根本的原因则是私有制经济。贫富两极分化是私有制度不可克服的顽疾。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趋发展,发达国家把贫富两极分化的矛盾转移到全球,造成全球范围的“南北”两极分化。世界南方欠世界北方的外债总额已经从1991年的7940亿美元急增至目前的3万多亿美元,短短十多年,翻了4倍多。照此发展下去,穷国、穷人已经看不到什么富强的希望了,这是世界不太平的渊薮所在。

首先,中国私有经济的迅速发展是造成中国严重贫富分化的首要原因,这从中国90%的富豪是私营企业家可以看出。解决或缩小私有经济造成的贫富差距不能像过去那种以消灭或限制私有经济的办法,只能运用税收手段,才是有效调节贫富差距的办法。当前我国总体税收占GDP的比重约为 15% ,这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约45%、发展中国家的约25%的水平相比,差距仍然很大。税收对个人收入的调控重点是对高收入者进行调节,是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仍然偏低,而对富人、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不力,造成二次分配“倒流”。因此,一方面,我们应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减轻低收入者的税负;另一方面,一定要通过改革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的税收征管制度,并尽快开征财产税和遗产税等公平有效的调控手段,合理适度地对富者进行征税。

其次,造成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的另一重要原因是行业垄断。市场经济强调公平竞争,为此必须逐步打破导致机会不平等的垄断体制,减少行政权力对资源配置的过度干预。对当前国家垄断的行业应放开经营,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行业要深化财务监督,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垄断利润归国家所有,坚决反对垄断价格行为,对不正当竞争等手段要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大力扶持困难行业的发展,国家在给予一定的扶持下,要及时保证国家应有利益的收回。另外通过多部门配合,对高收入行业的集体收入、个人收入及个人所得税情况进行监控。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民主化与公开化,建立对政府机构和公务员行为的监督与约束机制,从源头上治理个人或小利益团体滥用职权的腐败行为,积极营造公平、规范的竞争环境,最大限度地体现收入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最后,从缩小贫富差距的长效机制看,加大对教育的投资力度,提高人口素质,是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措施。个人收入分配与受教育程度呈正比例关系。

在我国,“教育不公平”已是不争的事实。对于我国来说,只有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才能尽快地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变为巨大的人才资源。为此,政府要在巩固“两基”、实行“普九”的同时,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人,努力提高全民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能力,特别应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投入,努力改善农村教育,提高贫困地区学生的升学率,亦提高未来劳动者的素质。只有农村教育改善了,才能从根本上缓解和消除农民贫困问题,缩小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及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重大意义不言而喻。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确立“社会公平”优先的原则,确立人人共享、普遍受益的基本理念,保证行政、执法的“社会公正”,重视社会政策的价值导向,建立系统的社会保障制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这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度,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在社会建设方面提出的目标和作出的承诺。这对于广大低收入者、工薪阶层无疑是一福音,虽然离建立公平社会、和谐社会目标尚有很大距离,但毕竟是“万里长征迈开了第一步”。

注释:

[1]、《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09页。

[2]、仲大军:《国民待遇不平等审视——二元结构下的中国》,中国工人出版社2002年,第125页。

参考文献:

[1]、吴忠民:《社会公正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4年

[2]、陈桂棣 春桃:《中国农民调查》 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4年

[3]、陆学艺 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2年

[4]、孙彤 主编:《组织行为学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0年

[5]、徐友渔:“腐败、社会公正和市场经济”《社会科学论坛》2004年12期

[6]、俞可平:“社会公平和善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两大基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5年1期

社会主义研究与传播中的二难

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邓天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