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光华思想政治教育论坛:20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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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9)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由什么样的人来执行,是由赞成党的政治路线的人,还是由不赞成的人,或者是由持中间态度的人来执行,结果不一样”[4],党的组织建设是党的思想、作风、制度等各方面建设的物质基础。党员队伍特别是党的干部队伍是否保持思想理论上的纯洁性与先进性、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否按照党章要求做到建设规范与纪律严明,是党能否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组织保障。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政治思想水平的同时,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提高党员干部队伍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主客观世界的改造、特别是运用这一科学理论体系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胡锦涛总书记于2008年2月18日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 [5],推进当代马克思主义在党内的大众化,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思想理论素养,确保思想的纯洁性与先进性;优化各级党组织结构,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提高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把党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增强党员队伍生机与活力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的进一步推进,出现了大量不同于传统社会的新的经济体、社会中介组织,新的社会阶层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一部分。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去教育新社会阶层,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发展党员是党的组织建设重要方面,严格按照“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标准和程序,“积极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6],把社会各方面合乎标准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为党的组织建设注入“新鲜血液”,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不断增强党组织在全社会的影响力与凝聚力。

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建设与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关系分析

党的建设,包括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多个方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其中。

1.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首先,推动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坚定全党理想信念。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就是维护马克思主义对于国家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世界的本质和规律,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本质和规律,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牢牢稳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地位,是巩固党执政地位的必然性要求,是党的执政能力在引领意识形态上的具体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真理性是其作为国家意思形态指导思想的基本前提;党员自身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是稳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领导地位的根本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必须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活动,“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全党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中之重,教育引导党员着力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7]。

其次,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引领全社会共同理想。意识形态作为上层建筑,具有导向功能,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本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具有目标引领和价值判断等强大的导向功能。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引导群众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与认同,稳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指导地位;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引领全社会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把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与个人的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共同愿望有机结合在一起”[8],具有强大的感召力与凝聚力,是党的自身建设与党的建设事业的统一。“有了共同理想,也就有了铁的纪律。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都是我们的真正优势”[9],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是党统领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精神支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高效贯彻的目标基础,是党巩固自身执政地位、体现自身先进性的优势所在。

2.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

党的先进性,首要的是指导思想与理论上的先进,“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10]。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及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全党,指导党的自身建设以及党的伟大事业的建设,保证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党在理论建设方面具有独特的先进性,“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胜过其余无产阶级群众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11],坚持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与发展,推动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的大众化,保证党始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先进、稳固的领导核心地位。

五、结语

“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既是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关键所在”[12],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为党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是党的建设的客观需要:加强党的建设,需要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以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树立牢固的共产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加强党的建设,需要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以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加强党的建设,需要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以稳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党的建设,又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关键所在,这是党的性质与任务、党的历史方位所决定的。加强党的建设与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互为条件、相互促进,两者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之中。

参考文献:

[1] 江泽民.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第166页。

[2] 程建军.论新时期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基本经验[J].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3)。

[3] 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2第295页。

[4] 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第 191页。

[5] 胡锦涛.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N].人民日报,2008-02-19(2)。

[6] 胡锦涛.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9-09-28(2)。

[7] 同上。

[8] 侯惠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30年[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第160页。

[9]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第144页。

[10] 列宁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第312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第9页。

[12] 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几点学习体会和认识[J].求是,2008,(7)。

中国国家利益观的历史变迁与现实境遇

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陈宗权

【摘 要】本文在厘清国家利益概念的基础下,回顾了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最主要国家领导人的国家利益观,包括毛泽东的“理想主义的政治利益观”、邓小平的“现实主义的经济利益观”、江泽民和胡锦涛的“务实主义的综合利益观”等。同时,文章还对全球化的现实境遇下我国的国家利益内涵进行了界定,并指出了我国国家利益实现情况中的一些不足。

【关键词】国家利益;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安全利益;文化利益

国家利益是随着近代主权国家的产生而逐渐形成的历史性范畴,只有当民族国家形成以后,才可能有“国家利益”这个概念。国家利益首先是一种政治理论,其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尼古拉·马基雅弗利、法国的让·布丹和卢梭、荷兰的古果·格老秀斯、英国的托马斯·霍布斯等政治学家都提出并论证了国家利益概念。[1]国家利益更是一种现实的政治决策依据。美国著名的海权理论家阿尔弗雷德·马汉说道:“有一句是永久的真理,那就是除了国家利益别指望政府能在任何其他的基础上不断采取行动” [2],从而明确了国家利益与外交决策的关系。

在我国,“国家利益”作为一种政治理论探讨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出现[3],但作为现实的外交决策依据却始于新中国的诞生。本文并非从纯粹的学理层面探讨国家利益的理论内涵,而是着重从实践层面阐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国家利益观的演变过程及当前我国国家利益的现实境遇问题。

一、国家利益概念厘清

先来厘清一下国家利益的概念。美国著名的历史学家查尔斯·比尔德认为,“国家利益”最初是以“君主意志”和“王朝利益”的概念形式出现,意指每位君主都渴望维护并尽可能扩大它的版图及他对土地和人民的统治,随着版图中越来越多的集团将自己的具体利益和君主利益混为一体,王朝利益便让位于国家利益的概念。[4]当国家利益概念正式形成以后,人们对其内涵的探究就从来没有停止。大致看来,学者们对国家利益概念的理解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将其看作一种主观上的“理由”、“愿望”、“需要”和所追求的目标;第二类是将其看作能够满足主观愿望和需求的客观要素;第三类是将国家利益视作主观需求和能够满足需求的客观要素之间的一种状态和关系。[5]这三种对国家利益的理解并不能很好地帮助我们掌握其真正内涵。我国学者对国家利益的界定多种多样,不胜枚举。实际上,实践中的国家利益概念远比书斋中的界定复杂的多,其不确定性、笼统性和模糊性足以让任何一位研究者望而生畏。但是,“国家利益”概念的重要现实意义还是激励着研究者们进行不断的探索。真正的学术研究就是通过简洁、抽象的术语和理论体系来解释纷繁复杂的现象。同理,尽管实际的国家利益复杂多变,但可以通过学术形式避繁就简,将之进行厘清。

笔者认为,国家利益可以定义为:由国家主要决策者认定的各种物质和精神需求的总和。多数学者强调国家利益的客观性,认为其有不随主观意志改变的特性。笔者并不否认这个特性,但认为:如果国家利益不经国家决策者的认知而主观化,其客观性就不会自动生成为国家需求;而如果没有需求,国家利益也就不存在。换句话说,国家利益作为抽象、客观的存在物,必须要通过主观的需求认知才能生成,而主观认定这种需求的就是国家决策者。由领导人个人认知的国家层面的需求既包括物质方面,也包括精神方面。学者们常常提及的安全利益和经济利益属于物质利益范畴,而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是国家的精神需求,属于精神利益范畴。

安全利益涉及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经济利益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它们都是物质性的客观存在,但只有国家领导者将之视为国家需求的时候,它们才能成为实践中的国家利益。在任何情况下,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主权国家存在之根本,没有任何一位决策者会忽视国家的安全需求。但在某些情况下,国家领导人会轻视国家的经济发展,没有将经济需求视为国家的根本利益。由于没有经过决策者的认定,经济利益尽管会“客观存在”,但不会成为该国的主要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