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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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国家关于农村教育的政策(2)

“一费制”的实施有助于取缔农村中小学不合理收费项目,严格控制收费标准,规范了学校收费行为,加强了对学校收费的管理,切实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进一步推动落实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加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

案例: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从04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推广“一费制”,城市公办学校小学每学期每生最高收费120元。

陕西省“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要求,学校为部分学生在校期间学习需要和生活方便收取的住宿费、搭伙费、自行车保管费等代办费,由设区市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成本核定。代办费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各学校按照教学计划开展的教育、教学费用一律在公用经费中列支。课本费按陕西省教育厅公布的必须配备的学生用书(不含教辅材料)及政府采购零售价格据实核收。

《收费管理办法》明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务工农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入学,免收借读费。

此外,各级政府将通过“两免一补”等方式,资助家庭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对援外、支边及野外作业人员和现役军人的子女投亲靠友借读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入学,免收借读费。而城市中小学校中,对暂未被地方政府接收的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接收的非本单位子女就学的学生,按规定可另行收取借读费。

《收费管理办法》要求,各学校必须实行收费公示、持证收费,使用陕西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个例:15岁的詹美琪,今年9月份开始在江西省波阳县波阳镇芝田小学读五年级,是班上年龄最大的学生。詹美琪说要不是这次学费降了,她很可能还在家做家务。原来,因为家里贫穷,詹美琪自小学一年级开始就读读停停,今年上半年的学业也因学费太高给耽搁了,所以至今15岁的她仍在读小学。04年秋季开学,因为学校实行了“一费制”,学费降了大半,母亲又同意让她读书了。

过高学费曾让许多家庭贫穷的农村孩子辍学,而如今,像詹美琪这样,因为“一费制”而重返课堂的孩子不少。学校校长说:“实行了‘一费制’的学校都有这样的学生。”

在当地,“一费制”实行后,不少辍学外出打工的学生又回到了学校,大大降低了当地学生会的流失率。

政策五:05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政策解读:《通知》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实行,从2006年起农村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起,分年度、分地区逐步实施,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通知》中强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的所有教育教学活动和各种基本办学支出,一律在财政安排给学校的公用经费预算中开支,不允许通过向学生收费来解决。教育部再次重申,不得向学生收费统一购买教学辅导材料和学具。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卧具,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向学生免费提供。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文件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教育乱收费。

《通知》内容还包括启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从软件和硬件双方面保障了农村教育的发展,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为农村教育在未来几年的发展做出了方向性的指示。

另外,从国家到地方经费制度的改革保障了农村义务教育的顺利发展,让农村教育经费的来源有了着落,有了依靠,能让农村孩子读放心书,上安心学。

案例:不再让农村娃在“漏雨房”、“透风窗”下上课。早从04年,国家、省、市、县政府将共同斥资4.9亿多元,对山西省农村中小学危房进行改造。

山西省改造的危房主要是县城以外的农村中小学危房,共改造140万平方米。在工程实施中,将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改造最危险的D级危房,优先选择最急需改造的教学和教辅用房;同时农村学校急需改造的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也要纳入改造范围。严禁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设,农村小学的建筑以平房为主。在科学规划、设计及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保证新建校舍的寿命在50年以上。

在选择校址时,还要保证与拟建学校规划相适应的用地面积,地形、地质、地貌和周边环境应符合学校安全、安静、卫生要求,有利于防灾及安全疏散,避免在自然灾害频发和其他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区域选择校址。

个例: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朗朗的读书声从四川省永兴小学中传出。一排排宽敞明亮的教室,整齐的树木,甚是美丽。如今的永兴小学跟原来相比真是翻天覆地。以前遇到雨天,操场一片泥泞,教室屋顶不断漏雨,学生只有挤在不漏雨的地方上课。

现在政府拨了专款给学校,重新购置了桌椅,教室不再昏暗,不再漏雨,孩子们可以放心得坐在教室学习。校长说,以前真是苦了村里的娃,现在好了,国家给钱重修学校,改建学校危房,放家长和孩子都放心了。

§§§ 第二节国家目前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政策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工的孩子跟随父母进城。到08年,随着父母到城市里面的农民工子女大概就有1000多万。在大多数农民工中,存在着子女入学难、读书费用高、甚至无书可读等系列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给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并及时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法规。

1997年国家出台暂行办法,允许流入地设立简易学校;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中提出“两为主”政策(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重申并确立了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2006年3月28日,中央政府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输入地政府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要求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其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2006年,《义务教育法》(修订案) 又从法律的高度对这种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给予界定,规定把接纳非户籍居住地上学的少儿纳入政府管理范畴。

政策一: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政策解读:《意见》要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以下简称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

该政策再次申明了“两为主”原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其核心内容是强化“责任”,落实教育公平。所谓强化责任,即明确指出流入地政府的责任: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所谓公平,就是指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在缴费方面,流入地政府要制订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减免有关费用,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学校要做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

案例:该实施意见下发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各地政府部门也纷纷下发和制订相关文件和规定,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外来务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如晋江市政府制定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公布了235所定点接收学校;泉州市泉港区实行外来务工子女就学全部免收借读费政策;石狮市对外来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行就近入学,全部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政策,对经济困难者还给予减免或补助等。

2005年,晋江市就把区内绝大多数小学和所有初中列为农民工子女就学定点校,政府还以文件规定,凡是有能力接收的学校,就要无条件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

据统计,仅2006年秋季入学,福建共统筹安置了45万农民工子女免试就近入读公办学校,且一律不收取借读费。

个例:“这是我们来晋江打工的最大收获”,今天萧大叔的女儿参加了由晋江市举办得外来学生“十佳百优”的评选活动,当看到自己的孩子不仅学习优良,而且能歌善舞,萧大叔激动地说到。

萧大叔跟妻子来晋江打工已经有8年了,出来第2年就把女儿接到了身边。到了女儿入学的年龄,一家人开始发愁,担心孩子无法按时入学,接受正规教育,又担心家里承担不起高昂的借读费。萧大叔说,幸亏国家及时颁布了这一政策,当地政府也积极落实,不仅让孩子读了公立学校,还能跟城里孩子一样参加评优活动,让孩子真正融入到集体中,快乐地学习,愉快的生活,他们看着也就放心了。

政策二:2006年,《义务教育法》(修订案) 又从法律的高度对这种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给予界定,规定把接纳非户籍居住地上学的少儿纳入政府管理范畴。

政策解读:该政策从法律的高度对这种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给予界定,对“两为主”政策从法律的角度界定。这部法律明确指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从法律上,为农民工子女入学提供了保障。

此外,《义务教育法》(修订案)给了地方政府极大的空间,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这样一来,各个地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政策,增大了方案的可行性,将政府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优惠落到了实处。

案例:《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出台后,各地政府积极落实,其中厦门就是一个很突出的例子。

简化农民工子女身份的认定程序、试行发放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收费卡、投入6亿元新建扩建40所中小学,这是厦门市政府在2006年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提出2007年实现城镇免收义务教育学杂费后,为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两个为主”问题采取的又一系列措施。

厦门市近3年农民工子女从6万人骤增到8万多人,给全市义务教育带来很大压力。市政府先后出台多项政策、举措,使49%的农民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学习,51%进入民办学校学习。进入公办学校的农民工子女免收借读费14570人,占71.33%,但还是满足不了需求,为此,厦门市政府进一步简化了农民工子女身份的认定程序,凡具有农村户籍、持有在厦门暂住证与在厦门用人单位签订期限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协议)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农民工,其子女均可定为农民工子女。凭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收费卡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杂费、借读费;在民办学校就读的,按所在区的生均公用经费等额减交学杂费。

到2008年下半年,厦门市将基本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两个为主”和“两免一补”的问题。目前,厦门市已设定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最低标准,其中农村小学每年350元,中学450元。

个例:“爸爸,我现在真的可以不交高价读书了吗?”,“嗯,对啊,现在我们凭这张卡就可以帮不交借读费和学杂费了,而且读的是好学校”……

老刘领着女儿,边走边说着。前几天,在厦门的老刘听说,现在只要拿着自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去政府,就可证明自己的孩子是农民工子女,便可领张卡,有了这卡,孩子读书就不用交高价了。这不,今天拿去一试,果然是真的,老刘跟女儿都高兴得合不拢嘴。

老刘说,以前办这个好像很麻烦,自己一直没敢去,听说要的手续多,现在政府简化了程序,是从根本上方便了他们,帮助了他们。

以上政策的出台充分肯定了农民工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表明了党和政府对解决好农民工外出务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高度重视。如今,对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和制度仍在不断完善,截止2007年底,在这些政策和法规的执行下,各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民工子女约有76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