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公共管理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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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实 战 篇(31)

四、重灾区:广东

2003年2月6日,广东发病人数一下子激增到45例,创下单日发病纪录。病因不明,医生感染,一时间,人们对这种神秘的“夺命怪病”猜测纷纷。2月7日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接到一个紧急电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鸿忠向他报告紧急疫情。张德江听完后,以其特有的敏锐性,立即意识到此病非同寻常。他斩钉截铁,作出口头指示:第一救人,第二抓防疫,第三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第四向卫生部报告。几乎同一时间,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也指示卫生厅,立刻组织调集全省卫生力量,全力救治患者,着手查找病因和病源,确保病情不再扩散,对参加救治的医护人员,要做好防护措施。2月9日,广东省的书面报告送达中央。同一天,国家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就率专家组抵达广东省。

张德江特别指出:“既然是天灾,就要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把真实情况告诉群众,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恐慌。”紧接着,广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和省卫生厅召开记者见面会,向社会详细公布非典疫情和预防知识。这是1989年《传染病防治法》颁布以来,首次由政府正式发布此类新闻,并且罕见地邀请了外国驻穗领事馆官员参加。政府发布的准确信息,迅速传遍海内外。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到了真实的情况,都吃了一颗定心丸。

一波方平,一波又起。受伊拉克局势和境外传媒影响,2月12日傍晚,广州及周边地区又刮起了抢购大米、食盐、食油等物品的风潮。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钟阳胜得到新闻单位的紧急报告后,立刻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这时,张德江正在佛山考察民营企业。他当即作出部署,要求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做好思想工作,有关部门确保药品和粮油食品充足供应,打击不法商贩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维护社会稳定。

广东抗击非典的各项工作更加紧凑有序地开展起来。4月14日,省政府成立由黄华华任组长,钟阳胜、李鸿忠、梁国聚、雷于蓝任副组长的省疫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省非典等重大疫情的处理工作。20日,张德江主持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议,进一步研究落实防治非典工作领导责任制,决定从21日起每天在新闻媒体上通报疫情。22日,省政府决定派出5个工作组,分赴全省各地开展非典防治督导工作。23日,黄华华主持召开省府常务会议,决定建立防治非典专项基金。

广州市政府在领导医疗卫生部门不断努力打赢非典战役的同时,通过媒体不断指导市民如何预防非典。政府还出台切实的政策支持餐饮、娱乐行业的正常开业——如防疫部门加强对餐饮娱乐行业检查指导,加强餐饮、娱乐行业的卫生管理,防护管理,并出台一系列税收减免政策,扶持餐饮娱乐和商业的正常运转。广州的市场还是一片繁忙的景象,广州的餐饮、娱乐依然保持了相当高的上座率。

案例分析提示与思考:

1. 在非典危机中,中央的决策哪些有利于非典危机的实际处理?

2. 广东省委、省政府在执行中央政府决策中有哪些可取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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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行活动是一个非常复杂和充满各种困难的过程,要受到外部各种条件的制约和内部各种因素的影响。要真正发挥行政执行的作用,顺利完成行政执行的任务,就必须认真研究影响行政执行的相关因素和条件。

1. 内部相关因素

(1)行政决策是否正确、合法、优秀。决策是执行的前提,行政决策如果不正确、不合法,那么行政执行就必须坚决抵制,否则行政执行将导致失败或者属于违法活动。此外,行政决策总体上正确,但如果方案不完善、办法不先进,也就是说决策质量不高,那么行政执行也难以达到好的社会效益。

(2)行政执行主体的条件是否具备。行政执行主体的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行政执行能否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影响行政执行主体状况的要素包括:行政执行机构的设置和运作是否相适应;行政领导是否得力;人员的配备和素质是否优秀;技术力量、财力物力是否充足,等等。如果行政执行主体上述这些状况不符合要求,那么行政执行也难以完成各项任务,保证决策目标的实现。

2. 外部相关环境

任何行政执行都要受所处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十分复杂,包括:人民群众对决策、目标的理解、认同和支持程度;社会的经济水平、文明程度;社会的政治状况;周边国家环境的影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趋势,等等。这些都会给行政执行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都要给予充分的重视。同时,每一项行政任务所面临的外部环境都不可能完全一致,在行政执行过程中就必然会出现差异,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案例7:宁波市中级法院裁定政府组织强制拆迁违法67

2006年底,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宁波余姚市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行为被确认违法。于是,又一例民告官的民事案以民胜官败而告结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5年8月2日,宁波余姚市规划局作出一处罚决定,认定市民朱利峰未经审批,在自己住宅四周建造了违法建筑200平方米,责令于同年8月5日前自行拆除。处罚决定还告知朱利峰,若对此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朱利峰不服处罚决定,向宁波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二审都认定余姚市规划局处罚决定合法。期间,余姚市人民政府依照上述处罚决定,组织力量强行拆除了朱利峰的违章建筑。但是,朱利峰的代理人、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袁裕来律师认为:即使处罚决定是合法的,宁波余姚市人民政府强制执行行为也是不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42条明确规定:只有在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情况下,才可以强制执行,且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06年2月14日,他代理朱利峰向宁波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宁波余姚市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宁波余姚市人民政府答辩称,根据《宁波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处理办法》第16条和第21条规定,宁波余姚市人民政府有权组织强制拆除,作为下级政府应该执行上级政府的规章。在诉讼请求被宁波余姚市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之后,朱利峰上诉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后,于近日作出判决:认为《城市规划法》第45条规定,在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法律对执行程序和执行主体有明确规定、且未授权地方政府规章可予变更的前提下,《宁波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处理办法》第16条和第21条不能作为余姚市人民政府证明实施强制执行行为合法性的依据,因此确认余姚市人民政府强制执行行为违法。

业内人士认为,本案有两点值得行政机关重视:第一、政府无权组织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尽管这种做法在实践中十分普遍;第二、依法行政,不是指盲目地服从上级,或者盲目地按照上级规范性文件执法,还必须注意上级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有效。

案例分析提示与思考:

1.请问什么是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基本要件是什么?

2.政府在城市管理中对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需要经过怎样的法定程序?

3.你对宁波中级法院的判决结果持怎样的看法?为什么?

案例8:执行力68

材料一:政府执行力问题的提出与明确

“执行力”,一个在西方管理界频繁使用的词汇,2006年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这标志着政府“执行力”建设被正式纳入国家治理范畴。

事实上,2006年1月份以来,中央机关及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局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均明确无误地发出了强化政府“执行力”的信号。意味着中国发力解决政府“执行力”问题,决非口头说说、做做样子而已。

分析人士认为,“执行力”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被强调,实是时势使然。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时期的开局之年,中央明确提出,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务必迈出实质性步伐”,中央的各项部署能否在地方切实得以认真对待和有效落实,各级政府的“执行力”是关键。

此外,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对中央政策的“执行力”出现弱化倾向,凸显强化政府“执行力”的紧迫性。近几年,一些地方干部滥用权力、重复建设之风、违法征地行为、牺牲环境追求经济发展的现象屡禁不止,反映出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的政策在一些地方被“执行走样”。

从已公布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向看,新时期中国强化政府“执行力”凸显七大新亮点。

——公众监督被高度重视。长期以来被忽视的公众参与不足、社会监督缺乏的状况将被改变。中纪委将社会力量参与反腐败,视为反腐败新的动力源。2005年12月28日中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中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举报网站的网址,开通官方反腐败举报网站。最高人民检察院从2006年1月1日起开通全国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并实现全国联网。

——国家环保总局最近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将公众参与引入环境评价工作中。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明确规定,2006年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全部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对中央媒体曝光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率要达到100%。建设部新修订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也规定编制城市规划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树立新的科学的政绩风向标。以往单纯侧重GDP的政绩评价标准被改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明确提出2006年将重点把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到位,将安全指标作为国家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也提出,要把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此外,2006年11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已明确将“失业调控”首次纳入政绩考核指标;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办和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通知,表示从2006年开始实施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意味着进入2006年,节约能源情况将成为各地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政策目标取向侧重量化指标。以往“应有显著提高”、“需大力发展”之类缺乏硬约束的“虚语化”政策表述情形被改变。新年伊始,国务院安委会即向各省区政府下达了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硬指标”。来自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消息称,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这安全生产四大控制指标将成为今年国家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制度监督机制趋向定型。中国首部《公务员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实施。其中直接涉及如何将干部晋升制度化和法律化,通过强化法治来净化干部晋升竞争环境,也就是要以新的制度设计,根本改变“跑官要官”等选人用人陋习。在2006年1月6日的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强调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执政党的一项重大任务。这一次对“党的根本大法”的突出强调,表明中央要以党章为核心的党规党法体系建设来进行制度监督、用制度管权、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思路越来越定型。

——严肃问责失职行为。2006年2月20日,监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宣布,《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公布施行,意味着今后环保问责直接对“人”,以往在环境污染案件处罚中,往往只对有关单位进行罚款、很少处罚责任人的状况将被改变。国务院最近公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也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震慑严肃组织人事纪律。2006年1月23日,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以少有的联合新闻发布会方式,通报六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案件。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表明中央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绝不只是喊喊嗓子,而是要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动真格,让更多可担当责任的好干部走上恰当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