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公共管理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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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实 战 篇(25)

如果说决策者由于受到局部利益驱动,盲目决策,那么,政府部门官僚主义作风也是造成决策失误的一个根源。许多项目审查部门在重大决策面前本应该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尽可能避免错误决策一路绿灯,但现实中许多审查部门形同虚设,惟领导意志是从。比如:位于汉阳长江江滩,距长江大桥200米,可容纳业主451户的武汉外滩花园小区,利用江滩长达1000米,占地80亩,整个投资约1.6亿元。当业主刚刚或正准备入住时候,这个高档小区却因“有碍防洪”面临着被炸毁的命运。为什么这个项目在上马过程中顺利地办理了各项手续与证书?显然,政府有关部门在审查这个项目时,没有很好地执行国家的法律,致使这个错误的决策一路绿灯。

三、 决策失误背后是决策犯罪

许多本不该上马的项目工程,不仅是某些领导的形象工程,也有许多决策者“损公肥私的主观故意”。在决策失误的背后,经常掩盖着经济犯罪和其他腐败问题。

1999年5月,我国《刑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造成本单位严重损害或重大利益损失的,要给予加重处罚,可判拘役至有期徒刑七年。据监察部官员介绍说,我国的《刑法》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就是针对企业领导人盲目决策和决策失误所造成严重后果的;“渎职罪”专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作了规定。

然而在现实中,某些政府官员对决策失误几乎不承担任何责任,听得最多的就是“这是改革中付出的学费”。某市一个副县级干部在与外商打交道中,私交甚佳,结果使200万元“打了水漂”,事发后,这位干部仅写了一份不足500字的检查,就被平调到另一个地方,照样当官。谁敢保证他以后不继续“交学费”?

五、决策失误不能一笑而过

在这种 “决策失误”中充当“冤大头”、付“学费”的实际是纳税人。在一些由政府官员拍板的项目中,纳税人无权过问自己的钱用在何处,更不要说这些投出去的钱的风险究竟有多大,以及赔了钱该由谁承担责任。正是由于决策者和纳税人权利义务的脱节,才使得某些决策者敢于盲目拍板。

为此,一些人大代表建议:一方面必须进一步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研究咨询工作,尤其是重大工程项目,必须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另一方面,必须重视政府决策制度的建设,尽快出台《行政程序法》,规范政府决策行为。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实行“谁决策,谁负责”。决策失误后,属于工作水平问题的,要进行行政处理;属于违法程序的,要依法处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有以权谋私等现象的,要从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已有一些地方开始向决策失误开刀了。湖北某市为防止领导干部的乱拍板,通过在全市各行业推行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赔偿制度,向那些不负责任的干部亮起了红灯。深圳市政府也开始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干部因个人决策失误或工作过错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引咎辞职。

公众期盼政府重大决策能早日走向科学化、民主化,少交一点学费。

案例分析提示与思考:

1.一项重大决策本应该经过千锤百炼,千证万考,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多的失误呢?

2. 分析以上行政决策失误的主要原因。

相关知识链接:

行政决策原则是行政决策过程固有的客观规律的反映和概括,是决策工作中表现遵循的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八个:

(1)目标原则。决策的首要条件是要有合理的决策目标。没有目标或目标不合理的决策是盲目的决策,它所造成的危害比不作任何决策更大。因此,在进行行政决策时,首先要确定一个合理的目标。坚持目标性原则,可使决策避免舍本求末的现象,使整个决策过程明白主次,抓住中心。

(2)信息原则。信息是决策的基础,决策的每一步骤和环节都离不开信息。无论是目标的确定,还是备选方案的拟定和优选,以及方案实施过程的补充、修正,都必须建立在全面、准确的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因此,在进行行政决策时,掌握最新、最全面、最准确的信息,是行政决策正确、避免失误的重要条件。

(3)预测原则。预测是决策的必要前提。因为任何行政决策都是对未来行动所作的一种设想,是在事情发生之前的一种预先分析和抉择。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现代科技和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急剧变化和激烈竞争,更要求运用科学预测,高瞻远瞩,了解行政决策对象的发展趋势、时空和条件、影响后果等,从定性、定时、概率各要素作综合预测,才可能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

(4)客观原则。行政决策备选按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人们思维活动规律来进行。决策者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决策对象的特点和环境情况,使决策符合国情、省情、县情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如果主观随意行事,必将导致决策的失败,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

(5)系统原则。行政决策对象本身具有系统性特点,因而在制定与实施行政决策时,应当注意决策对象所处的整个系统及相关系统和构成各系统的相关环节,要对整体与局部、内部条件与外部环境、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主要目标与次要目标及其相互关系、相互作用加以分析,才能正确决策。

(6)可行原则。决策是为了实施,要实施就必须具备人力、物力、财力等条件。只有各方面的主客观条件都具备了,决策才具有可行性。决策者应从政治和经济效益、现实与未来、有利于不利、成功的几率与失败的风险等多方面加以权衡比较,作出可行性论证,才能最后决定。

(7)择优原则。决策优化是决策者追求的目标。一般说来,决策总是在几个方案中进行选择。如果只有一个方案,没有比较和选择,就无从优化。不追求优化,就难以作出最好的决策。因此,至少应有两个以上的决策方案供决策者权衡比较,择优汰劣,从中选出最优的满意方案。

(8)动态原则。行政决策对象是在不断的发展变化的。而一项决策的制定、执行、修正又是一个较长的动态过程。为此,决策者在决策时要富有远见、留有余地,准备应变性措施,以适应变化了的形势。一旦发现决策同客观情况不相适应,要及时调整,修正决策。

案例4: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知多少?

教学目的:考察政府经济职能、行政决策、行政责任。

应用方式:案例讨论

据世界银行估计,“七五”--“九五”期间,由一人或几人决策的所谓“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使中国政府的投资失误率高达30%,资金浪费大约在4000—5000亿元,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平均5%的水平。据资料显示,截止2005年底,全国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1万亿元以上55,各级地方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达700亿元。因此,大大小小的政策性浪费已经成为行政质量不高和延缓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所以,需要对公共政策制定过程进行改革。

经历了2008年以来的全球金融危机,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直线上升。2011年6月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关于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这表明,2006年以来,中国政府的债务负担已1万亿增至10万亿,净增了9万亿。

因此,有人疾呼这是改革倒退。建议在政府决策过程中引入外部机制,发挥人大、政协、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学术和新闻舆论的作用,坚决杜绝由一个人或几个人闭门决策,规范政府决策的公开透明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使政府决策行为在阳光下进行。特别应该指出的是,在决策过程中,如何“限制一把手的权力”是当务之急,一把手在用人、决策和政府预算上的权力过大仍然是解决公共问题过程中必须首先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此,我们应认真研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管理体制”问题,切实做到政府管理的民主化。这对提高政府效率、降低政府成本、限制政府权力、减少腐败、树立政府威信、增强社会凝聚力、扩大社会民主、构建和谐社会都有好处,具有较强的现实性和紧迫性。

案例分析提示与思考:

1. 为什么减少政府负债、降低投资失误需对公共政策制定过程进行改革?

在公共决策中规范政府决策的公开透明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有何作用?

2.是否同意改革倒退的说法?为什么?

案例5:社情民意反映机制56

材料一:青岛市问政于民、听证于民、议政于民三大新机制

2004年,青岛市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构建问政于民、听证于民、议政于民三大新机制。

首先是问政于民,建立民主施政社会机制。具体举措有:一是搭建问政于民的开放平台,开展“我为青岛发展献计策”市民月活动;二是通过市民议事厅、电视对话、网上对话、专题座谈等形式,让各级党政领导与市民开展互动式对话又流;三是通过建立市长公开电话、效能投诉电话、网上市民建议专页等形式,构建起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的长效机制;四是建立市民建议办理反馈机制,要求。每条建议意见都要答复。。

其次是听政于民,建立民主施政公信机制。一是出台《社会公共事项决策听证实行办法》,明确规定对涉及政府重大决策和与市民密切相关的公共事项,必须提前向社会公告,组织市民听证,听取群众意见;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如所有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都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三是建立基层民主听证制度,扩大基层民主自治。目前,青岛全市95%以上的村庄较好地实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再次是议政于民,建立民主决策与监督机制。一是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与市民参与讨论制度,建立了包括国内一些著名专家在内的近百人规模的专家智囊库,成立了高级专家协会,实施了社科专家“双百调研工程”等;二是建立群众对党政机关作风监督评议制度。如青岛市建立了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市民代表为主组成的行风评议员队伍,对全市104个部门和行业,9000多个基层单位进行经常性的政风行风检查与评议。

材料二:陕西省咸阳市《公民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实施细则》

2004年5月,陕西省咸阳市制定了《公民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实施细则》,规定会议召开前三日,要在报纸、电视台和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布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旁听报名办法等。凡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按照公告持本人身份证申请登记,不再设置其他报名前置条件。会场专设旁听席,还向旁听市民发放会议材料,允许他们当场发言。

同时,市政府还建立了旁听公民意见建议收集、督办和反馈机制。旁听公民对会议议题乃至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除可当场提出外,也可会后口头或书面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由专人收集、整理呈政府领导审阅后转相关部门、单位办理,市政府督查室会定期检查办理、反馈情况。这些意见建议中可以采纳的,要补充到常务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中,暂时未能采纳的,分别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向提出人解释清楚。

这项制度一年来,不仅促进了政府决策质量的提高,也促进了政府决策的顺利落实,收到了“提高政府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架起公民联系政府的桥梁、促进政府决策的顺利落实”等三大效果。它既解决了政府有效管理的问题,又解决了民情民意上达的问题,也是提高市民民主参与程度的一种有效途径。

2005年8月,陕西省政府已发文,要求全省各级政府都要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

材料三: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2004年5月2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政府机关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时必须进行听证,征求民意;20类政务信息必须主动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增加政府透明度。

必须听证的事项,包括:编制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公示有较大异议的;拟定或修改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的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设定或调整水、电、气、路桥、教育、卫生、公交、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开挖、改造城市主干道;可能对生态环境、城市功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或核准;重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财政预算追加;与公共安全直接有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行政措施;直接和广泛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立法项目;低保、最低工资和失业保险的标准;行政机关认为应当听证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