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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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孝的经典(7)

朱元璋登基以前,自称“孝子皇帝臣元璋”,他称帝以后于洪武三年九月诣太庙时,则自称“孝子皇帝”。他命令在乾清宫左边建奉先殿,供奉四代神位衣冠,每天焚香,初一、十五及节日、生日、忌日等都要前往祭祀。他命儒臣辑《孝慈录》颁行天下。

明朝的法律规定:“若祖父母、父母为人所杀,而子孙擅杀行凶者,杖六十。”对“即时杀死人者,勿论”而对于不属于“即”杀死仇人的情况,如子孙不告官杀死在逃的仇人,杖六十;凶犯遇赦或减等发配后,子孙擅杀的,杖一百,流三千里;对于凶犯遇赦后回籍,子孙复仇杀害的,“入缓决永远监禁”。

基于“为治之要,教化为先”的治国理念,朱元璋将孔孟的仁义道德作为教化的核心。因而,作为中国古代宗法社会一切伦理道德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德目之一的孝文化,自然也就成了其教化的重点。

朱元璋于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驾崩,安葬于孝陵,谥号高皇帝,庙号太祖。永乐元年六月,谥“神圣文武钦明启运俊德成功统天大孝高皇帝”。朱元璋虽然没有像唐明皇和清顺治帝那样亲注《孝经》,但他凭借自己的孝心、孝行、孝道观成为封建帝王中重孝道的杰出代表而名垂青史。

朱元璋推崇孝道,颁布《慈孝录》重拾举孝廉制度,以致“由布衣而登大僚者不可胜数”,甚至其遗诏也依然念念不忘阐发孝道。在朱元璋的首倡下,对孝道的褒扬一直伴随至明朝统治的终结。

朱元璋还提出臣民行孝的行为规范: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无作非为。这一行孝“圣谕六言”被颁令全国实施。

在南京有一座明孝陵,据说马皇后死后,谥号“孝慈”,葬于此,故叫“孝陵”。但是也有专家根据朱元璋的推崇“以孝治天下”,认为孝陵的孝来源于此。总而言之,孝陵都是对明朝崇尚孝道的一个缩影。

孝陵:指的是帝王的陵墓群,现在还保存完好的有明孝陵和清孝陵,孝陵中一般按照“居中为尊”、“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的传统观念布制,北京郊区的明代十三陵是今天一处重要的旅游景点。

晚清重臣曾国藩的孝之道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

——孟子

曾国藩是清朝很有影响力的文官,他从小好学,希望将来有所成就,以光耀家族。后来他科举应试中选,成了翰林,并且当了大官。他年轻时就严格要求自我,每天坚持写修身日记,从二十九岁时起,直至病逝的前一天止,三十三年从未间断。

曾国藩一生最重要的事件,就是参与并指导平定太平天国起义。他和太平天国作战的时候,多次面临险境,但是他不管遭到多大的失败,都会再整旗鼓,重新振作。结果曾国藩领导的湘军越打越顽强,太平天国内部却奢侈腐化起来,最终被曾国藩消灭了。

咸丰八年,曾国藩的湘军逐渐扭转劣势,正在气势如虹的时候,却不幸于三河之役惨遭覆没,曾国华(曾国藩之弟)、李续宾等将帅皆阵亡。曾国华的死,使曾国藩受到严重的打击,他对家族的未来更为担忧,遂决心与兄弟们同心协力,共同挽回家运。于是,他在信中告诫弟弟们三点:“第一贵兄弟和睦,第二贵体孝道,第三要实行勤俭二字。”曾国藩认为,要振兴家业,必须孝顺长辈,用孝顺祖父母的爱心来爱叔父;用孝顺父母的爱心,来爱温弟(死去的曾国华)的妻妾儿女以及兰、惠二家。

其实,“孝”一直是曾国藩书信中强调的主题,更重要的是,曾国藩一生都在身体力行这个“孝”字。下面截取曾国藩生活的几个片段,相信会令大家深受感动。

道光年间,曾国藩还只是个翰林院编修的穷京官,天天为生计犯愁,但他仍托人千里迢迢将昂贵的阿胶补品带回湖南老家孝敬父母。

有一次,他得知母亲患了牙疾,但家乡的来信中并没提及此事,于是特意强调下次来信一定详细告知病情。后来母亲过世时,哀痛至极的曾国藩立即脱下官服,披麻戴孝。他由于归乡心切,不带行李,只带一名仆人,一赶到家便跪在母亲灵前痛哭。正当曾国藩为母亲寻觅安葬之地的时候,咸丰帝令其出山为朝廷效力,接到谕旨后,曾国藩想到母亲的灵柩尚未安葬,立即写折辞谢皇帝的命令,请求在籍为母守制尽孝三年。后在至交郭嵩焘的劝说下,曾国藩才应命出山,临行还特意叮嘱曾国荃、曾国华先在家为母守孝。后来,曾国藩一直为未尽孝心而深感遗憾。

令人敬佩的是,曾国藩不仅对生身父母尽孝,对乳母也十分孝敬。在其乳母逝世后,他写了一副“一饭尚铭恩,况曾保抱提携,只少怀胎十月;千金难报德,即论人情物理,也当泣血三年”的挽联,以寄托对乳母的怀念和哀思。这副对联运用韩信“一饭千金”的典故作铺垫,既恰如其分,又感人肺腑。

“百善孝为先”。意思是说,孝敬父母在各种美德中是占第一位的。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孝敬,就很难想象他会热爱自己的祖国和人民。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说的就是人要像孝敬自己的父母、爱护自己的幼子一样去孝敬别人的父母、爱护别人的幼子。

一次曾国藩收到父母的来信,在信中,父母除了询问他的近况外,还表示出对他弟弟的关切。曾国藩看后,马上把弟弟叫来并对他说:“父母一直很为你担心,你为什么不及时写信回去,告知父母你的情况?”

弟弟说:“我最近手头有点紧,想着等有了些许银两,与信一并寄回,也好给父母一个交代。”

曾国藩说:“父母是出于对你的担心,才对你十分关切。他们需要的不是你的银两,而是你向他们报平安的这份心啊。你想想,每个孩子不都是父母心头的一块肉?如果孩子与父母失去了联系,父母的心里就会焦灼不安,比自己生病还要难受。做儿女的,如果不能理解父母的心意,那就是不孝。”

弟弟听了曾国藩的话,顿时感到羞愧万分,马上回去给父母写了一封信,告诉父母一切安好,劝二老一定要保重身体。从此之后,曾国藩的弟弟也像哥哥一样,时时向父母汇报自己的近况,以免父母担忧。

一饭千金:汉朝大将韩信在未得志时很困苦,时常在城下钓鱼以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但生活仍很不稳定,经常饿肚子。在他平时钓鱼的地方,有很多清洗丝棉絮或旧衣布的老婆婆在那里做清洗工作,其中有一个老婆婆心地善良,很同情韩信的遭遇,便不断地救济他,给他饭吃。韩信对这位老婆婆充满感激,许下承诺说,将来必定重重地报答她。后来韩信在高祖建国时立了不少功劳,被封为齐王,他想起从前曾受过那位老婆婆的恩惠,便命仆人送酒菜给她吃,还送给她黄金一千两作为答谢。

孝子季羡林与《赋得永久的悔》

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

——孟子

季羡林是一代文学家的同时也是一名孝子,他对母亲的情感也写到了他的作品中。下面是他写的《赋得永久的悔》中的节选。

题目是韩小蕙小姐出的,所以名之曰“赋得”。但文章是我心甘情愿作的,所以不是八股。我为什么心甘情愿作这样一篇文章呢?一言以蔽之,题目出得好,不但实获我心,而且先获我心:我早就想写这样一篇东西了。

我已经到了望九之年。在过去的七八十年中,从乡下到城里;从国内到国外;从小学、中学、大学到洋研究院;从“志于学”到超过“从心所欲不逾矩”,曲曲折折,坎坎坷坷,既走过阳关大道,也走过独木小桥;既经过“山重水复疑无路”,又看到“柳暗花明又一村”,喜悦与忧伤并驾,失望与希望齐飞,我的经历可谓多矣。要讲后悔之事,那是俯拾皆是。要选其中最深切、最真实、最难忘的悔,也就是永久的悔,那也是唾手可得,因为它片刻也没有离开过我的心。

我这永久的悔就是:不该离开故乡,离开母亲。

我出生在鲁西北一个极端贫困的村庄里。我们家是贫中之贫,真可以说是贫无立锥之地。我祖父母早亡,留下了我父亲等三个兄弟,孤苦伶仃,无依无靠。最小的一叔送了人。我父亲和九叔饿得没有办法,只好到别人家的枣林地里去捡落到地上的干枣充饥。这当然不是长久之计。最后兄弟俩被逼背井离乡,盲流到济南去谋生。此时他俩也不过十几二十岁。在举目无亲的大城市里,必然是经过千辛万苦,九叔在济南落住了脚。于是我父亲就回到了故乡,说是农民,但又无田可耕。又必然是经过千辛万苦,九叔从济南有时寄点儿钱回家,父亲赖以生活。

不知怎么一来,竟然寻上了媳妇,她就是我的母亲。母亲的娘家姓赵,门当户对,她家穷得同我们家差不多,否则也决不会结亲。她家里饭都吃不上,哪里有钱、有闲上学。所以我母亲一个字也不识,活了一辈子,连个名字都没有。她家是在另一个庄上,离我们庄五里路,这个五里路就是我母亲毕生所走的最长的距离。

我,就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里,就有这样一位母亲。

后来我听说,我们家确实也“阔”过一阵。大概在清末民初,九叔在东三省用口袋里剩下的最后五角钱,买了十分之一的湖北水灾奖券,中了奖。兄弟俩商量,要“富贵而归故乡”,回家扬一下眉,吐一下气。于是把钱运回家,九叔仍然留在城里,乡里的事由父亲一手张罗。他用荒唐离奇的价钱,买了砖瓦,盖了房子。又用荒唐离奇的价钱,置了一块带一口水井的田地。一时兴会淋漓,真正扬眉吐气了。可惜好景不长,我父亲又用荒唐离奇的方式,仿佛宋江一样,豁达大度,招待四方朋友。一转瞬间,盖成的瓦房又拆了卖砖,卖瓦。有水井的田地也改变了主人。全家又回归到原来的情况。我就是在这个时候,在这样的情况下降生到人间来的。家里日子是怎样过的,我年龄太小,说不清楚。反正吃得极坏,这个我是懂得的。按照当时的标准,吃“白的”(指麦子面)最高,其次是吃小米面或棒子面饼子,最次是吃红高粱饼子,颜色是红的,像猪肝一样。“白的”与我们家无缘。“黄的”(小米面或棒子面饼子颜色都是黄的)与我们缘分也不大。终日为伍者只有“红的”。这“红的”又苦又涩,真是难以下咽。但不吃又害饿,我真有点儿谈“红”色变了。

但是,小孩子也有小孩子的办法。我祖父的堂兄是一个举人,他的夫人我喊她奶奶。他们这一支是有钱有地的。虽然举人死了,但家境依然很好。我这一位大奶奶仍然健在。她的亲孙子早亡,所以把全部的钟爱都倾注到我身上来。她是整个官庄能够吃“白的”的仅有的几个人中之一。她不但自己吃,而且每天都给我留出半个或者四分之一个白面馍馍来。我每天早晨一睁眼,立即跳下炕来向村里跑,我们家住在村外。我跑到大奶奶跟前,清脆甜美地喊上一声:“奶奶!”她立即笑得合不上嘴,把手缩回到肥大的袖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块馍馍,递给我,这是我一天最幸福的时刻。

此外,我也偶尔能够吃一点“白的”,这是我自己用劳动换来的。一到夏天麦收季节,我们家根本没有什么麦子可收。对门住的宁家大婶子和大姑——她们家也穷得够戗——就带我到本村或外村富人的地里去“拾麦子”。所谓“拾麦子”就是别家的长工割过麦子,总还会剩下那么一点儿麦穗,这些都是不值得一捡的,我们这些穷人就来“拾”。因为剩下的决不会多,我们拾上半天,也不过拾半篮子;然而对我们来说,这已经是如获至宝了。一定是大婶和大姑对我特别照顾,以一个四五岁、五六岁的孩子,拾上一个夏天,也能拾上十斤八斤麦粒。这些都是母亲亲手搓出来的。为了对我加以奖励,麦季过后,母亲便把麦子磨成面,蒸成馍馍,或贴成白面饼子,让我解馋。我于是就大快朵颐了。

至于肉类,吃的回忆似乎是一片空白。我老娘家隔壁是一家卖煮牛肉的作坊,给农民劳苦耕耘了一辈子的老黄牛,到了老年,耕不动了,几个农民便以极其低的价钱买来,用极其野蛮的办法杀死,把肉煮烂,然后卖掉。老牛肉难煮,实在没有办法,农民就在肉锅里小便一通,这样肉就好烂了,农民心肠好,有了这种情况,就昭告四邻:“今天的肉你们别买!”老娘家穷,虽然极其疼爱我这个外孙,也只能用土罐子,花几个制钱,装一罐子牛肉汤,聊胜于无。记得有一次,罐子里多了一块牛肚子,这就成了我的专利。我舍不得一气吃掉,就用生了锈的小铁刀,一块一块地割着吃,慢慢地吃。这一块牛肚真可以同月饼媲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