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建筑店铺创建设计
13694800000001

第1章 店铺创建综述(1)

一 店铺业态分析

店铺经营对大众来说并不陌生,靠店铺经营永远都会有“发家致富”的机会和可能,很多成功的企业与个人,都曾依靠店铺完成最初的资本积累。

店铺经营不受门市规模和启动资金的限制;店铺经营利润率相对较高,成功的店铺经营往往可以快速积累一定的财富,为更大的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店铺每天都有现金进账,现金周转十分轻松;更重要的是,店铺经营是所有行业中永远的朝阳行业,作为商品营销渠道的终端,它永远都不会过时。

一、了解店铺

(一)定点经营是店铺的根本标志

在固定场所设立经营点,等候顾客光临而进行销售,是自古就有的一种经营模式,这也是店铺的基本表现形式。

店铺的最根本特点就是定点经营。店铺生意必须以门市所在地为中心,发掘周围的顾客群。最重要的是店铺所在地,也就是店铺的地理位置对营业活动有极大的影响,甚至是店铺生意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所以,以店址为中心发挥自身的经营特色是店铺经营成功的关键。

店铺是市场营销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生产与消费的结合点,是商品营销渠道的终端。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分工合作的专业化时代,任何生产企业都不可能直接面对消费者群体,将自己的商品直接销售给最终的消费者;特定的消费者也不可能直接到厂家购买其所需的一切商品。如果所有的生产者与消费者都直接交易的话,交易的代价远远超出人们的想像。因此必须通过市场流通来完成商品交易。

商品的市场流通是指生产企业通过一级批发商、二级批发商、零售商,将商品送达各个零售店铺,而消费者主动进入零售店铺选购商品,从而使商品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的这一过程。

店铺作为一种重要的销售形式,它另外一个重要的职能,就是将不同生产企业提供的商品集中于零售店铺,满足消费者比较、选择同类商品的消费需求,从而解决整个市场中生产单一化与消费多元化的矛盾。也正是店铺在市场中具有上述职能,才使得这一经营形式具有永久的生命力。

在既定的店址,为特定的消费者提供商品与服务的经营方式,都可以归结为店铺生意。店铺生意主要包括各种类别的零售业、批发业、餐饮业和服务业的零售经营方式。

所售商品和经营方式的差别化、个性化是店铺盈利的基础。我国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时候,对商品实行了分类管理,即按行业来管理商品和商店,店铺也因此而具备了不同的行业属性。改革开放以来,店铺在我国零售业的现代化进程中,正突破归属某一行业的业种店范围,向业态店发展,并呈现出以下几类趋势:

(1)向超级市场和便民店分流发展,如菜市场、粮店、杂货店、煤炭商店等分别归入超级市场或便民店。这使得店铺逐渐摆脱了以往的行业专一化的特点,而呈现出综合性的经营特色。

(2)向规模化大店发展。一些店铺通过改建、扩建、再建,成为与百货公司相匹配的商厦。经营内容虽然仍与以前的专业化特性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但更具有百货公司的特点,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单、王府井的许多专业商店就已改造成这样的商厦。

(3)通过对原有产品性能的大幅改进,通过挖掘、发扬和创新传统经营特色和服务特色,增强商品的高性能化和个性化特色,并引入连锁经营机制,广开连锁店,形成专卖店、连锁店规模经营的态势。可以说,第三种发展模式代表了我国大中型店铺发展的基本方向,极具市场竞争力。

店铺从业种店向业态店发展是市场竞争的需要,它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零售业按计划管理需要开设商店的传统模式,从而转向以消费者需求为主导的经营管理模式。中国的店铺目前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如许多有特色的店铺已不复存在,许多店铺已无经营特色可言,零售业都热衷于搞超级市场、大型商厦、便民店、仓储式超市等。店铺似乎都在追求大而全的特色,但正是这种趋势为专业性强的高档店铺提供了极好的机遇。因为消费需求更趋个性化,而专业化的店铺无论是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可以说,在超市热和商厦热之后,专业性的店铺也逐渐成为一个热点。在繁华的商业街上和大型商厦里开设的许多高档的专业性店铺,体现了整个业态中以追求专而精为特点的店铺形式已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有专家认为,店铺就其业态而言,尚是一个不很明确的东西,它一般指的是销售具有关联性的商品的零售店。这些商店以能够吸收特定的消费者需要的特定的商品,充实商品的品种,采取具有竞争力的价格为主的政策来展开其经营。同时它还把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作为销售活动的重点,在提高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稳步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方面花了大力气。

(二)店铺的地位与日俱增

大力发展以店铺形式为主体的零售业是当今世界的主流趋势之一。许多国家都制定了鼓励和扶持零售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迅速成长起来,并已成为这些国家支撑经济增长的主力军。近年来,我国零售业在良好的经济环境下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1店铺对经济增长功不可没

店铺由于量大面广,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因此其日益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在许多国家,店铺的发展对经济增长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店铺提供了众多的社会就业机会

西方传统的经济学理论认为,是大企业创造了大部分的就业机会。然而实证研究发现,中小企业是创造就业机会的主力。近年来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在大型企业不断裁员的情况下,主要依靠中小企业来缓解就业压力。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戴维伯奇的研究发现,每10个新工作岗位,有8个是由雇员不超过100人的中小企业创造的,其中零售店铺占据了很高的比例。我国作为一个工业化水平较低、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妥善解决就业问题是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各类店铺在扩大就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3店铺是最活跃的经济主体的重要代表之一

良性的市场竞争对企业的资源优化配置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从西方国家的教训来看,大企业、大集团如果不加限制地过度发展将严重限制自由竞争,导致企业活力下降,国际竞争力削弱。因此,鼓励以店铺为代表的中小企业参与竞争可以活跃市场。同时,由于以店铺为代表的中小企业产品批量小,对市场反应灵敏,能够满足日益多元化、个性化的市场需求,是活跃市场不可或缺的力量。此外,如果没有大量的中小企业,市场活力下降,大企业的发展也将举步维艰。

可见,店铺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不可代替的地位和作用。它们是促进市场竞争和经济繁荣的基础力量之一,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和推动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同时,以店铺为主的零售实体还是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对保障社会安定功不可没。

二、现代商业店铺的常见形式

(一)百货商店

关于百货商店究竟起源于何时,学术界众说纷纭。多数人认为,随着工业和小城镇的发展,普通商店逐渐增加所经营商品的花色、品种、规格,于是百货商店出现了。

百货商店产生于19世纪中叶的法国,当时在法国首都巴黎,有一位名叫布西哥的人,开办了一个“邦·马尔谢”商店。这是世界商业史上第一个实行新经营方法的百货商店。这家百货商店的新经营方法,呈现出以下几大特点:

(1)顾客可以自由自在地进出商店;

(2)商品销售实行“明码标价”,下面附有价格标签,对任何人都实行等价销售;

(3)将所经营的全部商品都陈列在特制的柜台里,以便顾客挑选;

(4)售出商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退换;

(5)商品销售采取“薄利多销”,也就是采取“低盈利、高周转”的经营方针。

大量销售商品,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是百货商店的经营原则。其主要方法是在一栋建筑物内供应所有的商品,使顾客能够在一个地方买到他所要买的东西。这就是说,百货商店的店面由一个巨大的营业场所构成,将大量的商品,按部门进行分类,并在一个企业统一管理下进行经营。因此,按一定的标准将商品分成不同类别来进行经营,虽然每个部门的规模不大,但它是汇集在一个经营体之中的,因而这种综合经营的销售额能够大增。

在具体经营过程中,不是采取“一揽子”的方法来对那些不同性能和用途的商品进行经营,而是通过部门的个别管理,运用最合理的,并能创造出最大效益的经营方法。在发达国家,大百货商店一般有100~150个商品部,小百货商店有不到10个商品部。正是由于它把各类商品按部门进行管理,并连结在一起,因而形成了规模化经营的特点。

城市繁华的商业街和郊区购物中心是设立百货商店的理想场所。包括百货商店在内的繁华商业街和购物中心,是以其热闹,有吸引力,充满生气,能吸引大众购物兴趣的特点而存在的。百货商店内部装饰得富丽堂皇,橱窗商品陈列得琳琅满目,因而能吸引大量顾客前往参观购物。

百货商店的售货方式仍然采用传统的办法:每个商品部、商品柜都有若干服饰整洁、彬彬有礼的营业员负责,为顾客介绍、取送商品,解答问题,包装商品。这些都能提高商品的成交率。

(二)自选超市

经济的发展促使商品的交换规模不断扩大,商品交换成为人们固定化的要求。室内市场的出现,从主观上为商品零售商营造了一个更加合适的环境,但顾客自由选择商品的条件却受到了限制,售货员常常对顾客的商品选择起到较大的支配作用。

针对上述情形,自选超市的出现便成为客观的要求。

自选超市作为一种新的商品销售形式,其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各地区对自选超市的定义和等级划分也颇具差异。

在自选超市率先出现和迅猛发展的美国,把自选超市划分为混合商店、超级商店和特级市场三类。前者以经营食品为主,还出售药品,营业面积为55万平方英尺左右;超级商店的经营范围包括日常生活用品,附设洗衣、修理、融资和快餐等,营业面积为35万平方英尺左右;特级市场的经营范围除日常生活用品外,还包括家电、家具等,营业面积为20万平方英尺左右。

在西欧,人们把自选超市划分为次级超市、超级市场和特级超市三类。前者主营食品和保健、卫生用品,营业面积为120~400平方米;超级市场销售各类食品和日用品,营业面积为400~2 500平方米;特级超市销售食品和日用品,营业面积为2 500平方米以上,并设有停车场等服务场地。

在日本,凡营业面积为120平方米以上,自选销售占50%以上的均为自选超市。

在店铺的演进过程中,由商店向超市的过渡是以规模的扩大为特征的,而由商场向自选超市的过渡则是以售货方式的变化为特征的。

在销售方式上,超市具有如下的共同特点:

(1)自我选购代替售货员推介。

(2)定量包装,明码标价。

(3)电脑结算。

(4)缩短顾客购物时间。

(5)精简售货员,降低了费用。

购货手推车的发明,并在各自选超市普遍应用,以及交通运输和冷藏技术的发展,使自选超市真正成为商人和顾客共享的乐园。它的产生和发展使“店铺”形态变得空前完美。

(三)专卖店

专卖店是指那些经营销售特定商品,并不符合大众化需求的商店。其特征为,店面装饰精美典雅,给人以高档的感觉。例如,出售具有传统特色的商品,店堂布置得古色古香;出售流行、新潮商品,店堂的装饰突出现代感。同时,专卖店提供比其他商店更多的服务,如消费咨询和建议等。当然,它的商品价格也远远超出普通商店。

专卖店经营的产品线较为狭窄,但产品品种齐全,质量上乘。例如,服饰商店、体育用品商店、家具店、花店和书店均属专业零售商店。根据产品线的狭窄程度,可以将专用品商店再分类。服装商店是一种单一产品线商店;男士服装店就是一种有限产品线商店;男士订制衬衫店则是一种超级专用品商店。

也有人认为,专卖店必须具有8大特征:

(1)树立“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

(2)商品绝对符合顾客的个性化需求;

(3)熟悉顾客阶层并加以引导;

(4)商品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而且品种齐全;

(5)日常经营中体现企业的经营方式和个性;

(6)售货员了解商品性能和用途,并提供顾问性质的服务;

(7)能精心照料顾客并提供售后服务;

(8)经营一类或几类商品。

此外,专业商店还应包括专门经营某一特定消费对象所需商品的商店。例如,妇女用品商店、儿童用品商店等。根据这一定义,按照所售商品的类型,可将专卖店分为5大类型:

(1)生活用品专卖店。包括专营粮、鱼、肉等商品的商店。

(2)贵重品专卖店。包括专营钟表、金银首饰、手工艺品的商店。

(3)规格型号要求严格的商品专卖店。包括专营五金、电料、药品的商店。

(4)花色品种选择性强的商品专卖店。包括专营棉布、丝绸和服装的商店。

(5)耐用品专卖店。包括专营电视机、电风扇、电冰箱、洗衣机等电器商品的商店。

这些商店有两个共同的特点:一是商品花色新、质量好;二是品种齐、规格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