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现代西方经济学名著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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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制度经济学(12)

第一,将交易作为经济制度分析的基本单位。这是交易成本经济学自身所具有的特点决定的,“与研究经济组织的其他方法相比,交易成本经济学具有以下特点:(1)更注重微观分析;(2)在作出行为假定时更为慎重;(3)首次提出资产专用性对经济的重要意义并用以解释实际问题;(4)更加依靠对制度的比较分析;(5)把工商企业看作一种治理结构,而不是一个生产函数;(6)特别强调私下解决的作用,重点是研究合同签订以后的制度问题。用这种方法来研究经济组织的各种问题,将大大拓宽这一学科的用途。由此可见,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就应该把交易作为基本分析单位,就应承认经济组织在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大千世界由形形色色的“合同”组成,各种合同的属性取决于“签订合同、进行交换所依据的行为假设”,同时还取决于“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具有的经济属性”。各种不同的合同还原为不同的治理结构,对应不同的交易成本,就形成了交易成本经济,而交易成本的本质就是为签订合同所付出的各项成本,包括“合同签订之前的交易成本和签订合同之后的交易成本”,“经济组织的问题其实就是一个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目标而如何签订合同的问题。

第二,人的基本行为假定,决定了交易成本的存在。必须为人的有限理性付出成本。“交易成本经济学所关心的是根据不同情况,利用不同的治理结构,解决不同的交易问题,是否就能真的节约成本。”然而“理性有限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因此需要正视所要付出的各种成本,包括计划成本、适应成本,以及对交易实施监督所要付出的成本”。人的投机主义倾向要求经济组织花费额外的资源,区别对待有关当事人。

第三,各种交易组织的产生必然有其经济学上的合理原因,把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及交易的频率作为区分各种交易组织形式的标志。依据这三个标准可以将合同大致分为三种:一是古典合同,即不存在专用性投资的标准契约,无论交易频繁与否,以及不确定性程度如何,都属于古典契约。即显性的、自我实施的、标准的、完全的合同,此类合同对应于“市场”这种治理方式。二是新古典合同,即不完全但是可依靠第三方(主要是仲裁)实施的合同。一方面,为维持交易关系受到古典式合同法律的限制;另一方面,鉴于双方专用资产交易的成本太高,需要有一种中介性的制度形式,因此它是一种“三方治理”(混合)方式。三是关系合同,这种合同资产专用性程度较高、交易频率较高以及不确定性较高,主要依赖“统一治理”方式;反之,如果关系合同不确定性减弱,则采取双方治理(混合)。混合形式具体包括质押、互惠、特许权和管制等。

2.各种治理结构的制度分析

第一,关于纵向一体化。通常人们认为是为了解决技术方面的问题才导致纵向一体化。威廉姆森驳斥了这种观点,这涉及三点:其一,是否拥有一种垄断的、独一无二的技术;其二,是否这种技术只能对应于唯一的组织形式;其三,技术是否不可分割;威廉姆森发展了一个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的简单模型,从比较静态的角度解释了纵向一体化问题。市场由于高能激励、加总需求因而具有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生产成本优势,但是企业由于适应性治理因而在治理成本方面具有交易费用的优势。合意的组织边界应该在最小化生产成本和治理成本之和时实现。纵向一体化的目的就是节约交易成本,在本书中,威廉姆森明确指出“要想弄明白组织创新的一半作用,特别是在纵向一体化中所起的作用,其中最关键而以前被忽略的因素就是节约交易成本问题”。资产专用性越强,不确定性越强,那么就越是倾向于采取企业(科层)的治理方式。在市场和科层的临界点附近,还存在“混合治理”。接下来,威廉姆森批评了建基于新古典企业理论的美国反垄断政策,评述了强权理论、市场势力理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以及策略行为对纵向一体化的解释,并以若干行业的前向、后向和横向一体化的案例佐证其交易费用经济学的观点,说明实行纵向一体化的主要目的在于节省交易成本。

第二,关于企业的边界。威廉姆森认为现有的理论并不能完美地解释为什么企业的规模受到限制这个问题。无论是有限理性说(Knight,1921)、控制性损失说(Williamson,1967)、增长速度说(Penrose,1959)还是组织资本说(Prescott &;; Visscher,1980),在“最高层实行选择性干预”的利器下都缴械投降了。概括地说,如果在企业中引入市场的高能激励,那么被兼并方就会滥用兼并方的资产,而兼并方又会利用自己的产权优势侵占被兼并方的剩余。这两种成本加上“官僚主义成本”,限制了企业的规模。反之,在市场中引入低能激励(low-power incentive),例如成本加成法,又会导致代理方的风险规避和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主要由于缺乏比较审计引致),最终得出的结论是“要想进行有选择的干预即实行一体化,既得到适当收益又避免了亏损,那是不可能的。相反,把交易从市场搬到企业里,往往会使激励机制伤筋动骨”。威廉姆森的观点是,企业的规模不能无限扩张,因为它不能实行选择性干预(selective intervention)和高能激励(high—powered incentive),否则会由于资产滥用和敲竹杠(hold—up)带来很高的官僚主义成本。因此,“必须看到激励机制和治理结构的不同特点。如果要通过以市场为中介的交易,取得与企业内部交易相同的结果,那就要更加依赖强激励机制,更少依赖管理程序”。

第三,关于贸易。在单边贸易中,当存在专用性资产投资时,如果买方向卖方提供一定价值的抵押物,那么这种可靠的承诺就能够建立。在双边贸易中,为了防止一方没收抵押品,用互换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威廉姆森认为,采取抵押形式的单向贸易和采取互惠形式的双向贸易,都是为了解决资产高度专用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从而实现置信承诺的混合形式。而且这种防范风险的做法是必要的,因为在交易中“不可能保证杜绝一切变卦行为”,合作是有益的,但是“囚犯悖论的逻辑会无情地毁掉合作的成果”。因此,威廉姆森认为“我们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精心构造优越的事前监督的激励结构上面”。抵押和互换正是为解决这一问题而服务的。

第四,关于工作组织。威廉姆森根据所有权类型将工作组织分为三大类六小类:个体户(家庭承包制和松散联合模式)、集体所有制(单干和“同年帮”)、资本主义模式(内部合同制和权威关系)。威廉姆森从交易费用、分工协作和激励强度的角度比较了它们之间的效率,并证明经济组织的选择主要是基于效率的考虑,而非像左派激进经济学所认为的那样基于权力的考虑。同时,威廉姆森根据产品流程、工作分配的属性和激励效果,对上述组织类型的效率进行比较,表明:单干最具工作的多样性但是效率最低;等级制最低的模式(松散联合模式)也是效率最差的模式,而组织形式的效率排名与历史顺序总体上一致;除单干外,定期签约模式优于连续签约模式的效率。通过这些分析,威廉姆森得出,“所有权和等级制只有很弱的相关程度。不仅在合同等级上如此,在命令等级上也是如此。如果这两种相关程度可以加总,那么,业绩最差的那些模式也就是那些等级制度程度最弱的模式”,因此,“从等级制度的角度看,都很难提出最优工作组织这一问题”。相反,我们应该把注意力转到“对等级制的依赖是否有些过分?对各等级职务的任命是否能提高效率,是否管住了面上的工作(commands general respect)?”这类问题。

第五,关于劳动组织。威廉姆森用资产专用性和互补性两个维度,将劳动组织区分为四种类型:内部现货市场、初级团队、互担责任的市场和紧密团队,并认为应该根据不同类型制定不同的管理制度。威廉姆森分析了工会的基本作用,认为工会的主要功能不在于提高工资,而是一种不完全契约下保护工人专用性投资的治理结构。对于那些非专用人力资产的劳动市场交易合同,“无须建立专门的治理结构,因为这种交易的特点就是分别签订合同。”“并且成立劳动组织是不经济的,经营者一般会拒绝成立工会。”“这时无论劳动力是否被组织起来,其治理结构总是比较初级的”;而对于专用人力资产的劳动市场交易,“这种交易容易被侵占,并且不够稳定,这时工人们只是出于工资水平较高,才会接受这种工作”。在没有保护性的治理结构条件下,工作回复到非专用人力资产的劳动市场交易。只有在专用人力资产的劳动市场交易,并且资方已经同意建立集体组织时,“这种结构既能保护劳工不受盘剥,也能保护经营者免遭无辜解聘”。“这种工作容易比较早地建立工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互利。”并且这种工作治理结构是一种高度发达的治理结构。

第六,关于现代公司。威廉姆森认为现代公司形式的演化中,企业要把最初由资本市场发挥的功能转化为企业内部的功能,所以需要在投资深度和广度之间进行权衡。跨国公司就是这种选择的结果。威廉姆森分析了劳工、资本家、供应商、客户、经营者和社区六类利益集团在公司中的保护措施及其与董事会的关系。他认为董事会在本质上是保护所有者(股东)的专用性投资的治理结构,工人、经营者、供应商和客户以及社区因为有其他方式保护专用性投资,因此不需要进入董事会参与决策。

第七,关于垄断特许权的竞标。威廉姆森认为,不能对所有的垄断产业“一刀切”地招标或者监管,而应该考虑到资产专用性和不确定性。威廉姆森分析了一次性合同、不完全的长期合同以及定期续签的短期合同三种招标方式,认为它们在招标前、招标中和招标后都有这样那样的不完美之处。如果考虑到资产专用性以及不确定性,从而对管理手段不断更新,那么本质就与政府监管没有差别。

第八,关于反垄断问题。威廉姆森严厉地批评了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反垄断政策。这些政策建立在新古典企业理论关于企业的错误假设之上,传统观念把企业看作一个生产函数,因此把所有的非标准价格行为判定为垄断。但是威廉姆森认为企业是一种治理结构,一些价格限制行为是厂商保护专用性投资的合理措施。

四、简要评述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论企业签约与市场签约》一书是威廉姆森企业理论的集大成之作,威廉姆森继承了科斯的思路,将交易视为一种不完全契约,因此其理论可以被称为“不完全契约理论”。同时,威廉姆森认为经济组织的最主要目的是节约交易成本,因此也被称为“交易费用经济学”。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论企业签约与市场签约》一书中,威廉姆森增加了对交易环境和交易物的物理属性两个方面的分析,细化了交易费用的来源,从而在交易费用的“量”的研究没有取得进展的情形下,先行在交易费用的“质”的研究上取得了一个突破,解释了“什么样的契约用于什么样的活动,以及为什么”等问题。更重要的是,威廉姆森将交易、合同与组织治理结构联系起来,并刻画了不同治理结构的特性,从而扩大了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分析视野,开创了在不完全合同框架下分析公司治理的先河。利用一个简洁的分析框架来分析庞大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是极其重要的学术突破。

扩展性阅读文献

[1]聂辉华.交易费用经济学:过去、现在和未来[J].管理世界,2004(12).

[2]张明.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威廉姆森的主要学术贡献评介[J].生产力研究,2009(22).

[3]单伟建.交易费用经济学的理论,应用及偏颇/ /载于汤敏,等.现代经济学前沿专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作者: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黄明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