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艺文论苑(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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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民歌概念的内涵辨析及其生态保护观念

——渝东南民歌搜集、整理(研究)的基础理论问题之一

巴渝艺概

赵心宪

一、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

渝东南民歌整理(研究)的两种学术倾向

《中国歌谣集成(重庆市卷)》历经数年艰辛完成之后,迄今为止,仅渝东南土家族民歌的搜集、整理与研究即已硕果累累,令人兴奋不已。代表者是新千年伊始即列人重庆社科联“十五”规划课题,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土家族民歌搜集与研究”课题组,经过近四年的工作完成的《重庆土家族民歌选集》(黄洁主编)、《民间口传文学的珍贵遗产》(黄洁等著)两本渝东南土家族民歌研究专著(中国文史出版社2004年3月出版)。就笔者手头掌握的资料而言,重庆直辖之后渝东南土家族民歌的搜集、整理与研究值得重视的文本,还有《秀山花灯》(喻再华、杨艺华著,1999年10月)、《秀山花灯歌词集锦》(杨艺华主编,2001年6月)、《黄杨扁担——重庆秀山花灯歌曲集》(重庆市音乐家协会编,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版)、《清早起来就上坡(渝东南民歌选)》(郭道荣编,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4年8月版)等四种。仔细阅读这些著作,渝东南土家族民歌的搜集、整理(研究)的学术路径,大约可以概括为两大倾向:

1.能够帮助打造渝东南旅游品牌、推广渝东南旅游开发、适应大众文化消费,普及性较强的文本:《清早起来就上坡(渝东南民歌选)》为代表的文化资源开发倾向。编者在书后的“跋”文《愿“小河里头”永远歌唱》,充满感情地谈到编选这本包括黔江、酉阳、秀山、彭水、石柱等一区四县,乌江流域(即‘小河里头’)的渝东南民歌选的初衷:“凭我在‘小河里头’的亲见亲历,感觉整个渝东南1区4县的民歌资源,彼此之间从形式到内容多是大同小异。将其与我所接触和了解的周边省地市县的民歌比较,彼此之间多有相互借鉴、相互吸纳、相互影响、相互包容之处。这说明我们的前人在文化创造、文化传承过程中,是不拒绝文化的交流与融合的。基于此,我在这本民歌选中,注重采用和体现‘渝东南’这个自然地域概念,……出于珍视文化特色和尊重文化劳动的考虑,对一些地方特别有意味的民歌段子,保持了其地名符号,对收集的配曲民歌作品,标明了采集、整理及编创者姓名。”

“我所搜集到的民歌资料虽然涉及的地方较多,内容也比较驳杂,但从中不难发现:凡是广泛而持久地流传的优秀民歌,大多应该包含群众创造和文人提炼这两大基因。前者使民歌情感真切,意味鲜活,后者使民歌章句顺畅、旨趣精彩。鉴此,我在选编过程中,对一些作品的字句和段落进行了力所能及的梳理、取舍、考订和润饰。特别考虑这个选本最好能适宜男女老幼各个群体接受和传承,使之成为振兴民歌的普及性读物,便尤其注意雅俗共赏分寸的把握,放弃了一些非常生动,但‘儿童不宜’的情歌、风流歌的收录。同时,还选择一些固定的民歌框式,进行填词、扩写、改写,注人现实内容和情感,赋予时代气息和色彩。对个别现实需要急迫,搜集、改造、加工难度较大的民歌种类如祝酒歌,邀约热心的同志进行了新编新创。”

“跋”文特别说明,选集中民歌作品的分类、各个类别的配文说明与图片点缀,“旨在增添一些条理和生气,增添一些阅读方便和阅读快感。”而收人多首“完完全全”原创歌曲《高山盖上的那朵云》等人民歌集,因为与“小河里头”的文化滋养分不开。应该说,“跋”文的编选说明与本书给人的阅读印象是完全合拍的:精心设计色彩鲜丽的插画,浓郁的民俗风情,摄影考究的自然、人文景观,简洁、有味的分类说明文字,别具一格的内文版式等等,生动地再现出编者雅俗共赏的良苦用心。对于群众创造与文人提炼这两大民歌基因来说,编者更看重后者主观能动性的文化传承功能。应该说,这不但遵循了历史上民歌流传的文人提炼制式,同时为宣传渝东南民俗风情、开发渝东南旅游资源作出了贡献。《重庆土家族民歌选集》、《民间口传文学的珍贵遗产》,选择剥离为文学的民歌而不是作为民间音乐文化生态的民歌作为民歌研究的对象,《秀山花灯歌词集锦》专门研究秀山花灯剥离出的歌词艺术,与《清早起来就上坡》的学术思路也是近似的。

2.“以尊重民间音乐的原形,让读者、研究者能从原始音乐中去了解它的本质,悟到艺术原生态的真谛”,立足于文化保护的《黄杨扁担——重庆秀山花灯歌曲集》类民歌资源搜集、研究有着鲜明的文化生态保护倾向。主编钟光全先生在《编者心语》中,有清楚的说明:

首先,秀山花灯音乐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因当地交通不便,对外文化交流少,“就地传承发展”,养在深闺人未识,“保持着民间艺术本质的原生态和原汁原味”。正因为这个渝东南民间艺术的活化石存在,国家文化部才授予秀山县“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的称号,市政府才会确定秀山花灯为重庆市十大民间艺术之一、重庆市文化品牌、长江三峡文化长廊中的开发项目。

其次,《中国民族民间歌曲集成》工程完成以后,国家再一次发出抢救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号召,其文化战略的现实意义各地政府是非常重视的。遵循这个思路,编辑本书的指导思想和方法选择,一定要以唯物史观的眼光对待传统,尊重历史。“很多东西是历史形成的,俗中寓雅,雅中存真,反映的是人的本性和真情”,对待民间音乐文化,“特别强调要把握住一个歌种、乐种、剧种的原生态及其原汁原味的、浓郁的民族情韵,决不能以今天的审美标准及个人好恶来对待传统民间音乐的取舍”。

再次,因为上述思考,本书花灯音乐形态的梳理,“尊重秀山花灯音乐的原形,取其民间艺人的习惯称谓,按同宗民间音乐的母曲、子曲、变体的发展规律,归纳成秀山花灯音乐的三级分类法:一级为灯调、祝贺调、花灯歌、花灯小戏唱腔、花灯锣钹五大类;二级为每个大类中的母曲的子曲;三级是子曲的变体。”因此本书九种不同形态的《黄杨扁担》,充分显示出民间音乐的多变功能和丰富多彩。

最后,强调“编者的指导思想是力图做好民间音乐的保护工作,把散落在民间的花灯歌谱汇集成书,不失原汁原味,为民间音乐的工作者、研究者多提供点原始资料……”。读者对象主要是民间音乐的工作者、研究者,《黄杨扁担》显然不是适应大众文化消费的通俗产品。虽然配上音乐磁带也可以大大打开市场销路,但商业效益原本就是编者面对秀山民歌资源,兼顾的而非主要的学术目标。

如果说,《清早起来就上坡(渝东南民歌选)》可以归人民歌资源文化开发的整理(研究)文本类型的话,或许《黄杨扁担——重庆秀山花灯歌曲集》应该称之为民歌生态文化保护的整理(研究)文本。两种文本的价值都是值得珍视的,不可轻率否定的。问题是,面对着重庆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渝东南旅游资源开发迅猛崛起的商业文化大潮,怎样能够与时俱进地完成好在民歌的文化资源开发与文化生态保护中的,渝东南民歌的搜集、整理与研究工程?本文限于篇幅,眼前只讨论务虚的核心观念问题。

二、民歌概念的内涵辨析与民歌资源的文化生态保护观念

我国“六五”至“七五”期间的国家重点社科项目成果《中国民间文艺十大集成(志)》,是在全国普查、采风田野作业扎扎实实的基础上完成的。随着《中国民族民间歌曲集成》工程的“竣工”,国家再次提出抢救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文化保护工程规划,引起各地文化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我们看来,这不是一般地重复民间文艺十大《集成》工作的呼吁,而是立足于21世纪民族文化生态保护的战略高度,重新审视当时推出《集成》的认知观念、工作经验及其整理(研究)成果,并努力在此基础上,推进《集成》限于当时经济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完成好的文化生态保护工程。本市著名民间文艺学者彭维金先生,在《中国歌谣集成·重庆市卷》的“序言”中,曾经前瞻性地阐释过该书编选总方案的科学性、全面性与代表性的三大操作原则:

(1)反复筛选,溯流追源,确保选目的全面性和代表性,并可观其流传变异的情况;

(2)坚持思想艺术标准,照顾学术、民族和地区情况,注意重庆地方特色的保存(重视语言风格化的作品);

(3)严格遵循统一体制,突出地方特色,尤其是后者进行六方面的探求力图全面反映本地区劳动歌的各种形式,各种仪式歌的全过程,对歌、盘歌与赛歌的活动内容,以娱乐身心为主旨的“日歌”创作及欣赏情景,有价值歌谣异文的汇集,写出游戏儿歌玩法介绍的附记等等。

而且本书“凡例”之八,专门说明“编人流传歌谣曲调共18例”。虽然相关“序言”因为“凡例”阐释的写作文体限制,民间歌谣的民俗特征与音乐本质没有来得及作理论上的深人展开讨论,然而《中国歌谣集成·重庆市卷》编选总方案原则的拟订,足见民间歌谣的民俗特征与音乐本质的表里存在形式,彭先生不但非常在意,而且准确掌握。这是我们今天抢救重庆地区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工程应该珍视的重要理论资源之一。重庆直辖之后,渝东南民歌特别是土家族民歌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研究的问题,因为《中国歌谣集成·重庆市卷》事实上的未形成区域特色突出、明显的整合体系,从而引起本市各地民间文艺学者们的高度注意,才有《重庆土家族民歌选集》等著作的相继推出。我们应该特别注意的是,《中国歌谣集成·重庆市卷》(序言)的关键词使用,是非常讲究的,民歌、民间文学、民间歌谣与民间文化的内涵界定非常清楚,而且围绕着民间歌谣这个核心概念,构成彭先生阐释《中国歌谣集成·重庆市卷》搜集、整理(研究)重庆民间歌谣田野操作原则的基本理论出发点。民间歌谣涉及到民间音乐问题,民间音乐资源的专门搜集、整理,是《中国民族民间歌曲集成》工程的工作内容,但剥离民间音乐的成分,民间歌谣不会摇身一变成为所谓民间文学的“民歌”。而且更重要的是,在民歌及其相关概念的内涵没有真正把握清楚之前,就投人民歌的搜集、整理(研究)工作,因为学术倾向的理论依据不足,可能会直接影响到民歌资源文化生态保护的目标达成。

翻阅古代典籍,每每发现古人“诗歌”与“歌诗”概念经常混用而且不加辨析,但“诗”的文体区分从来都非常清楚,这就在于诗的文体形式虽然有一个在生活中逐渐提升成型的漫长过程,但是诗的文体形式标准作为一种理念是相对稳定的。有没有这种理念,直接影响到“诗”与“歌”的文体判断。考察原生态的土家族民歌,不是仅仅剥离出文学成分予以审美观照,而是连同土家族民歌的生成历史一道研究,那就在观念上树立了民歌资源的文化生态保护意识,倾向于文化保护的学术思路。确认上述《秀山花灯》(喻再华、杨艺华著)属于《黄杨扁担——重庆秀山花灯歌曲集》类型,就在于此。从本书内容的目录安排即可见端倪:秀山花灯的唱词阐述在第七章,第一章到第六章分别是地理环境、建制沿革介绍,起源,表演形式,机构和演出场地,音乐、舞蹈特点;第八章到第十三章分别是舞美、服饰、道具特点,演出程序和习俗,风格和流派,美学意义,继承和发展,民间艺人介绍。加上附录一秀山花灯大事年表、附录二花灯打击乐谱、附录三秀山花灯歌曲(36首)的资料搜集,秀山花灯的民俗歌谣形态因此得到比较全面的展示。

建国以来,秀山花灯民歌资源的文化生态保护学术思路是一以贯之的,非常难得:1958年1月《四川花灯歌曲》(林祖炎、金干等编)在重庆出版,1963年12月重庆市歌舞团采访两个月后编印资料集《秀山花灯音乐》,1964年6月秀山县花灯歌舞团在全县40多个区乡采风编印《秀山花灯音乐资料》第一集,1979年9月编印《秀山花灯音乐选集》,1984年花灯歌舞剧《洞房花烛夜》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这些工作都是很好的证明。只是遗憾的是,上述搜集的最珍贵的资料基本上毁于文革时期,而且因为经济、技术等原因音像资料的不可复原性质,给今天秀山花灯文化生态保护工程的顺利开展,造成巨大障碍。如果现在还不能够从观念上树立民歌资源的文化生态保护意识,秀山花灯为代表的渝东南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

观念的树立,首先是态度的问题,其次就是学理的认知及其理念的认同。清理中外诗学相关的理论资源,可以从学理上清楚辨析民俗歌谣、民俗诗歌与民歌是三个内涵大不相同的学术概念。简言之,民歌是现代汉语创造的词,古代汉语中并不通用,以之指导民歌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可能切断民歌的民间文化之源,成为创造主体张扬自我意识的工具,民歌资源的文化开发简化为单纯的工作手段,不可能达成民歌资源的生态保护目的;民俗歌谣(即歌谣)是古汉语的词汇,与音乐不可分;民俗诗歌是民俗歌谣随着人类社会文化进化的精神产物,可以脱离音乐,作为民间形态的文学作品存在,但是它的源头在民间音乐。没有无源之流,离开了音乐源头的民俗诗歌,其文学特征难以从根本上说清楚。歌词作为诗歌的一种体式,是中国诗歌历史后期的产物。最古老的歌词是与诞生这种精神产品的文化生态共生在一起的。如果对歌词的考察与其文化生态的历史考察能够做到同步进行,把握民俗歌谣概念的理论意义就显得非常重要,因为接近于最原始的民歌是民俗歌谣,而不是民俗诗歌的歌词。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寻求诗学理论资源的支持:1.借助于描述诗歌历史进化的理论阐释,可以确认,能“歌”是民俗歌谣概念内涵的第一要义。现代美学家朱光潜先生关于民俗歌谣的理论著作,值得我们今天重新学习。朱先生1940年代,运用比较文学的研究方法,专门研究过中国诗歌形态的进化历史,其代表作《诗论》以音义的矛盾对立关系为线索,结合中国诗歌经典的证明,认为属于原始的“诗”的民俗歌谣,其发生发展的观念历史呈四个阶段的区别、辨识特征—

(1)有音无义时期:诗的最原始时期的原始民歌,有音无义体现其基本特点(民歌的衬词功能还可以依稀感受到有音无义的存在形式。大禹王的夫人涂山氏,在夫归石上的长歌“侯人兮噫!”大概只是“啊”的长音)。

(2)音重于义时期:民俗歌谣因为较诗的最原始阶段进化而多存在于这个时期。从诗的最原始时期进化而来的原始民歌称之为歌谣,体现其歌的原始社会的文化创造形式;而原始生态的艺术活动与日常生活的民俗事象共生在一起,用“民俗”强调其生态环境的原始文化特征。中国历史上“诗”的音都先于义,音乐的成分是前原始的,语言的成分是后加的。民俗歌谣的“诗”有调而无词,后来附词于调;附调的词本来没有意义,到后来才逐渐有意义。词的功用原来仅在应和节奏,以后文化渐进,诗歌作者逐渐见于音乐的节奏和人事物态的关联,于是以事物情态比附音乐,使歌词比有节奏音调还有意义。融合音乐和语言的表现功能,是民俗歌谣的“诗”这一阶段的基本特征。民俗歌谣因此具有如下特殊之处:词皆可歌,在歌唱时语言弃去其固有的节奏和音调,而牵就音乐的节奏和音调,如是调为主,词为辅,即音重于义。词直接取自鲜活的民俗生活,现成而通俗,也因此往往很鄙俚。

(3)民俗歌谣向文人诗歌转变时期:也就是形式粗放的民俗歌谣演化为形式精致的艺术诗时期。诗歌作者由民众转变为文人。历史提供的事实是,文人做诗最初均以民俗歌谣为蓝本,并且习惯沿用流行的谱调,改造流行的歌词以创新,虽以力求辞藻的完美,却不是一开始就立足于创造。这种改造的结果是,供歌唱的民俗歌谣,因为文人兴趣重心由歌调转向歌词,歌词逐渐变为艺术创新关注的中心,歌调被冷落,民俗歌谣转向民俗诗歌的审美价值取向:词的文学性取代音乐性的位置,音义主从关系质变为义音主从关系。这个阶段,文人兴趣虽然更关注词的文学性,却与文化生态的民俗环境直接干系,在彻底形成文人诗体式之前,学理上以民俗诗歌的过渡形态存在(如《诗经》的《国风》)。

(4)音义合一时期的民俗歌谣:文人诗虽然离开乐调以其所谓文学性见长,但音顿节奏、甚至音调的诗歌艺术形式创造的需要依然存在,这样,文人诗文字本身的音乐成分,成为提高诗作艺术表现力努力发掘的对象(如律诗与绝句的音韵、平仄格律),民俗歌谣以其永不枯竭的清新、感人的艺术表现活力,被文人视为诗艺音义关系创新的标本(如渝东南民俗诗歌的竹枝词)而被珍爱。

古汉语中,“歌词”、“歌诗”与“歌谣”的第一个义项分别为:歌曲的文辞;演唱诗歌;以曲合乐伴奏者(歌)和随口唱者(谣)。总而言之,音乐曲调的作用是根本性的,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从上述音义关系转化过程的阶段特征看来,音义开始存在对立统一关系、民俗文化生态语境中的民俗歌谣,学理上可以断定为原始的“诗”的初级形态。诗歌进化历史的第三阶段,朱光潜先生用民俗诗歌取代民俗歌谣概念,似在强调歌调的冷落突显出歌词的重要,民俗歌谣被文人借用有了艺术表现的新内涵,音义关系转化促成义的相对独立而生成民俗诗歌。现代通用的诗歌概念,突出的是诗的文学本质而非歌的音乐属性。朱先生说,以一般民俗歌谣与祭祀宴享诗比较,完全可以推断产生《诗经》收录的作品时期,还是音重于义的原始“诗”的发展时期。《诗经》原初作品的最大功用在于伴歌音乐,离开乐调的词,在起始时似无独立存在的可能。孔子时代的《诗经》,处在凋亡之后的阶段,已经由原初的音重于义时期,过渡到音义分化时期了。文化原生态民俗歌谣的“诗经”,是经由夫子的整理而质变为民俗诗歌的《诗经》的。由是观之,民俗歌谣概念内涵的理解,首先应该把握的是其可“歌”的音乐功能的理论规定。

2.民俗歌谣与民俗诗歌是两个内涵不可通约的学术概念。“民俗”作为民俗歌谣与民俗诗歌概念的共同构成词素,内涵似乎是基本相通的,可做以下两方面的理解:

第一,接受大众是区域性民俗环境中的普通民众、乡村俗民,理论上说与现代电影观众并不类似,属于未经教育,没有城市化或工业化的社会阶层。民俗歌谣与民俗诗歌作为民俗艺术,“是独立于变化莫测的市场条件,如竞争、广告、人为的引诱和时尚的飞快变化之外的。”而真正的乡村俗民也并不用专业的美学标准来判断艺术,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满足实际需要和履行每天的习惯生活之外还创造了艺术,“每个民歌收集者从他自己的经验均可得知:当一个乡民被邀请唱歌时,就会打开他全部的节目单,既唱真正的民歌,也唱幽默歌曲,甚至还唱城镇风行一时的流行歌曲,所有均混杂在一起。”

第二,指称民间特定地域的风俗习惯、文化心态,它是构成民俗歌谣与民俗诗歌文化场的主要内容。参考我国著名民俗学者仲富兰先生《中国民俗文化学导轮》相关的理论阐释,在笔者看来,民俗文化“场”的存在也是由四个组合系统整合形成的,通常呈共时性形态,但切不可忽视其历时性的传承过程所造成的文化变迁的影响:

(1)民俗象征符号系统的语言(民众口头的文字,是交流思想、传递信息的工具,也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使自己区别于动物的特有的精神产品;民族个性的体现标志之一);

(2)民俗知识制度系统的知识(感觉、知觉和表象等初级形态的感性知识、表现为精神意识和各种专门知识的理性知识,及其形成的文化模式);

(3)民俗实践活动系统的主体的人(芸芸众生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之外,还包括作为主体的人、人的理念及物质活动,即必须包括作为主体的人的创造实践活动);

(4)民俗心理性格系统的民俗心态(由于共同的生存条件、历史背景的影响,同一社会结构、政治制度的制约,同一精神内容的教育培养,诸种意识形态、历史传统的熏陶,交互作用,形成的大体一致稳定的心理状态,使人们在人生态度、价值取向、思维方式、道德情操、审美趣味、宗教情绪,以至生活习惯、行为方式等方面表现出的共同趋向)。

“民俗”作为民俗歌谣与民俗诗歌概念的共同构成词素,内涵虽然基本相通,构词的含义区别不容忽视地明显存在。简言之,民俗文化生态的原始程度不同。民俗文化场历时性的传承过程所造成的文化变迁,就在于民俗歌谣的民俗较之民俗诗歌的民俗,文化生态的地域特征更原始,文化原始生态保存得更完整。似乎任何一部人类文化史著作都可以看到相关的丰富资料,这个间题就不再具体展开了。

民俗歌谣与民俗诗歌概念内涵的区别,也可以换一个理论角度得到确认。考察中国的诗歌发生史,朱炳祥先生说:“当具有诗性功能的原始汉语在人类的‘活动’中产生之后,仅为‘歌’‘诗’之车构造了第一个轮子,另一个轮子则是音乐为其构造的。语言与音乐的结合方能产生最早的诗歌,此时‘歌’‘诗’方能发轫。”笔者认同闻一多先生关于原始“歌”“诗”关系的结论,即“歌”在前,“诗”在后:“‘意味’比‘意义’要紧得多,而意味正是寄托在声调里的。”概言之,“歌谣”的艺术本质在歌(音乐性),“诗歌”的艺术本质在诗(文学性)。民歌是现代白话的语汇,古汉语的“民谣”,用现代白话“翻译”,就是民俗歌谣,歌咏是其基本表达方式。1979年版《辞源》“民谣”辞条解释说:“民谣,民众口头咏唱的歌谣”。“艺文类聚四南朝梁刘孝威三日侍皇太子曲水宴诗:‘豫避光帝侧,乐饮盛民谣。’宋王偁禹称小畜集五和杨遂贺雨诗:‘若有民谣起,当歌帝泽春。’”而“乐”与“歌”都属于音乐行为,特定地域的民俗是其文化生态的存在形式与内容。

而且,歌谣语言成分的功能,与歌词的艺术表现要求相类:即区别于日常生活语言的“说”的语调、节奏,而具有可歌的音乐表现要求。《中国诗歌发生史》第118页的一例田野考察报告资料可以证明:(1)凡是保存原始文化较好的少数民族的话语方式中,歌唱占的比例比汉族大得多。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歌手,孩子也不例外。例如侗族,客人来了有迎客歌,敬酒有酒歌,送别客人有送别歌,婴儿周岁有贺生歌,结婚有贺喜酒歌等等。(2)凡是保存原始文化较好的少数民族话语方式中,在诗歌语言与日常的散文语言之间可以自由转换。在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的调查中虽然经常可以看到这种事实:村民情之所至,他们就唱起来了,情之所至,他们就舞起来了,但歌谣语言与日常生活的语言区别仍然是明显的正式的场合、情感浓烈的场合与集体场合用歌谣语言,日常生活语言类似散文的语言表达方式,则是说而不是唱出来的。民俗歌谣与民俗诗歌,就其中的语言成分的区别,即可说明两概念的内涵是不可通约的。

3.现代汉语创造的“民歌”一词,其内涵成为民俗歌谣与民俗诗歌概念内涵的组合,作为现代汉语通用的日常生活话语,使用它为核心的学术范畴必须重新界定阐释。

2004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民歌”一词是这样解释的:“民间口头创作并在流传中不断经过集体加工的诗歌、歌曲。”口头创作包括文学(诗歌)和音乐(歌曲)两个内容,而不仅仅是文学(诗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的民歌概念不加学术界定就直接运用于科学活动,可能出现的失误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是,“民间”指示的使用范围含混不清。民俗歌谣与民俗诗歌的“民间”,是传承、发展特定地域的民俗文化生态区间;而现代汉语“民间”的第一义项是与庙堂对立的“非官方”的意思,民俗文化生态的重要内涵已经不是这个词的现代义项了。其次,将上述民俗歌谣的音乐成分与民俗诗歌的文学成分剥离出来,重新组合成民间口头文学的基本艺术特征,因为缺失诗歌艺术文化的发生学依据,与文化历史发展的事实不符而容易在运用中产生歧义。日常话语中的“民歌”既是民间文学的民俗诗歌,又是民间音乐的民俗歌谣,应该说这种内涵认同的约定俗成自有它的道理,但因不符合民歌的发生学规律,直接以之为理论依据指导采风,可能要出大问题。民俗文化场诞生的民歌,其文学性与它的音乐性是共生在一体的,脱离民俗音乐载体的民歌可以诗歌(歌词)的形式存在,但是它的文学性已经不是民歌的文学性了。

符号美学可以从理论上更透彻地认识歌词的上述美学属性。研究者认为,立足于符号美学的理论视野,诗歌与歌曲如果以一种艺术类型存在,将不是诗歌而是音乐作品。当歌唱中一同出现了词与曲的时候,曲实际上吞并了词,“它不仅吞掉词和字面意义上的句子,而且吞掉文学的字词结构,即诗歌。虽然歌词本身就是一首了不起的诗,但是,歌曲绝非诗与音乐的折中物,歌曲就是音乐。”民歌虽然也属于一种歌调的音乐形式,但其内中的歌词不是以诗歌的独立文学形式存在的。歌调的音乐形式,的确从一首歌词开始,但这样做主要为了从其中取得规制的音调图式,以构造一个简单的独自的旋律,可以不唱歌词,也可以和着任何跟它的韵律相同的诗句演唱。歌调的特点既不悲哀也不欢快,却可以根据不同歌词所体现的情绪来决定自己的特殊情调。就是在词可以自由改变的地方,仍被曲调同化成一种影响音乐的因素。“词的清晰发音,它们提供的发声因素就是音乐的组成部分,没有任何文学感染力”。一般而言,诗歌杰作的创作是完全独立自主的,它的完整形式在各方面都充分考虑过,诗情的完满展开在追求境界的过程中实现,难以从头开始,彻底转变为没有独立形式的音乐成分。因此,诗歌杰作往往不能成为歌词杰作。相反的事实是,一首二流诗歌,由于音乐更容易吸收它的歌词、形象和节奏,可能谱曲成为优秀歌词。但是,“不论词有什么样的特殊功能,它们通常都将成为歌曲基质的组成部分”,即质变为音乐成分而不是诗歌的文学成分。将民歌的文学成分从音乐本质属性中孤立抽象出来,显然丢掉的正是民歌的艺术本质。可能基于以上类似的理论思考,美国著名艺术史家阿诺德·豪塞尔《论民俗诗歌的历史》文中的概念运用特别讲究:从民俗艺术的文化生态特点开始,介绍民俗诗歌对于乡村俗民的娱乐本性;在与艺术诗歌的对比中分析民俗诗歌的审美趣味和原则,民俗诗歌的抒情诗种类及其集体性即兴创作的起源方式。最后得出这样的学术结论:现在掌握的欧洲民歌,“没有一首是在十一到十三世纪抒情诗歌时期以前的”。失去了民俗音乐的载体,它的起源离开了文化生态的母体就不可能阐释清楚了。

更严重的可能是,剥离民俗诗歌的文学成分使之充当民歌的本体存在方式,理论视野的不自觉偏执,会漠视民俗诗歌赖以生存的民俗文化场及其生态保护的时代意义。与民俗歌谣断绝了文化传承关系的民俗诗歌,当然可以轻松步人学者的研究室,供其解剖分析、著书立说,然而时代赋予的民歌资源生态保护工程的文化使命,就只能坐视不管了。重庆市渝东南旅游资源的大开发正在密锣紧鼓地稳步进行,民歌资源因为潜在的巨大商业价值而首当其冲,我们却可能因为观念的局限,无所作为,无动于衷!反思我们头脑中现存的民歌观念,是当务之急!

综合上述的有关思考,我们认为,渝东南民歌搜集、整理(研究)取得了相当的成绩,这是必须高度评价的,但其学术思路亦存在相关理论依据不足的现实问题。现代汉语的民歌概念,只是日常生活话语使用内涵的简单组合,缺少学术界定的学理阐释,是不能直接充当民歌研究的理论依据的。从民俗歌谣到民俗诗歌,是民歌发生历史从“歌”到“诗”的两大阶段,都与音乐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血缘关系。民歌资源文化生态保护观念的要点有三:(1)正视民俗歌谣的历史与现实的存在形态;(2)可以关注民俗诗歌的文学内容,但应清醒认识民俗诗歌与民俗音乐不可分割的血缘关系;(3)民歌搜集、整理(研究)的基础是民俗歌谣而不是民俗诗歌。一言以蔽之,珍视民俗音乐原生态中的歌谣形态,是民歌资源文化生态保护观念的核心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