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非诉低成本权利救济机制构建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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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宜昌市法务网格工程运行机制实证研究(7)

6.兴山县全面实施“法务网格工程”的情况

根据《2012年宜昌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要点》、《宜昌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务网格工程”实施方案》、宜昌市社会管理创新“一对接两跟进”会议精神,兴山县“法务网格工程”的实施情况如下:

(1)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法务网格工程”工作全面开展的重要性

兴山县司法局及时向兴山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汇报“法务网格工程”工作,充分开展“法务网格工程”是应对社会管理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有力举措;拓宽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路径、推进“法务网格工程”是延伸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触角,彰显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和功能作用。这有利于积极争取、借助、整合各种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借助平台,建成把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多项工作融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对做好群众工作、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加强“法务网格工程”的组织领导,司法局成立实施“法务网格工程”领导小组,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3)整合力量,打造法务工作“三级平台”

一是依托街道(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立“法务指导中心”,其主任由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兼任,司法所长担任副主任,负责辖区法务工作站业务指导。二是依托社区(村)综治信访维稳站建立“法务工作站”,其站长由社区(村)综治信访维稳站站长兼任,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任副站长,负责解答居民法律咨询,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协助管理刑释解教和社区服刑人员,为经济困难的居民联系法律援助服务,为有需求的居民联系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等专业法律服务。三是依托网格(治调中心户)建立法务工作网格,网格管理员(中心户长)履行“法务联络员”职责,负责收集居民法律事务服务需求信息,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简单纠纷、上报不稳定信息,帮助有法律事务需求的居民联系专业法务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4)精心组织,建好“五支队伍”

一是人民调解员。每个网格选聘1名义务调解员,协助社区(村)调解和化解矛盾纠纷。二是法律服务专业人员。整合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干警、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力量,每个网格确定一名法律服务专业人员,为居(村)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三是法制宣传员。每个网格聘请1名法制宣传员,有针对性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居(村)民法律素质。四是特殊人群关照员。按照1:5(1名志愿者关照5名对象)的比例,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关照员队伍,协助开展教育、管理、矫治、帮扶工作。五是法律援助协办员。吸纳离退休法官、检察官、公安司法干警以及法律服务专业人员、大中专院校法律专业在校学生,在每个社区(村)建立一支3~5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为居(村)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5)试点先行,以点带面

经兴山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商量决定,先在古夫镇1~2个社区做试点,探索解决人员、场所、职能、运行和保障五大问题,通过实践,逐步摸索出一套法务工作站运行的基本模式,为全面推开法务工作站建设创造条件。

(6)制定方案,进行试点

兴山县司法局召开了党组会讨论制定了兴山县《关于开展“法务网格工程”的实施方案》,并报兴山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兴山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兴社创办文﹝2012﹞12号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又确定将兴山县古夫镇夫子、龙珠二个社区作为试点,探索解决人员、场所、职能、运行和保障五大问题,通过实践,逐步摸索出一套法务工作站运行的基本模式,为全面推开法务工作站建设创造条件。由于兴山县网格工程试点乡镇古夫镇网格员于2012年7月25日才到位,其有关工作略显滞后。

7.夷陵区全面实施“法务网格工程”的情况

2012年6月20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务网格工程”现场会议后,夷陵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将“法务网格工程”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内容,及时安排部署,确保2012年内在全区全面推开。

(1)及时汇报,争取领导支持

2012年6月2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区委政法委书记汇报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务网格工程”现场会议精神,提出了夷陵区司法行政法律事务“四进”网格的初步方案。分管副局长、基层科长向分管的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区创新办进行了详细汇报。司法行政法律事务“四进”网格工作得到了区委政法委、综治办、创新办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一是将司法行政法律事务“四进”网格纳入区社会管理创新试点,二是将司法行政法律事务“四进”网格与全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工作同时安排和部署,三是要求司法局做好司法行政法律事务“四进”网格的实施方案、队伍的建立、网格员的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

(2)制定和完善实施方案,确保“四进”网格工作顺利实施

2012年6月25日,夷陵区司法局召开了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认真传达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务网格工程”现场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夷陵区司法行政法律事务“四进”网格的工作安排,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夷陵区司法局基层科负责“法务网格工程”的具体工作。二是制定夷陵区司法行政法律事务“四进”网格实施方案,三是争取夷陵区政法委、区创新办的支持和重视,将司法行政法律事务“四进”网格纳入夷陵区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四是在“四进”网格工作启动之前,组织夷陵区司法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司法所长到中心城区进行工作学习和考察,借鉴宜昌市中心城区“四进”网格的经验和做法。五是召开夷陵区司法局全局系统“法务网格工程”动员会议,2012年8月8日召开了所有机关干部、司法所长、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服务所主任参加的“法务网格工程”动员会议,安排部署了“四进网格”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2012年7月9日,夷陵区司法局组织中层以上干部,专题讨论“四进”网格实施方案,为使方案切合实际,具有操作性,又将方案发各司法所征求意见,同时送到夷陵区创新办征求意见,力求完善,便于操作,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实施方案。

(3)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及时推进“四进网格”工作

夷陵区为及时跟进,全面推进“四进网格”工作,确保工作规范化开展,夷陵区司法局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基础工作:一是建立了以乡镇(街道、开发区、发展大道新区)综治办为依托、以司法所为主体的14个“法务指导中心”。目前,夷陵区各司法所按照要求并结合各地实际,进行建立“法务工作站”和开展“四进网格”的准备工作。二是整合力量,调配人员,组建“五支队伍”。夷陵区司法局将司法行政干部、律师、法律工作者作为“五支队伍”的基本力量,在全区统一调配,确保每个网格有一名法律专业人员为群众就近服务。三是实行标牌、机构、职责、流程、制度和台账“六统一”。标牌、制度和台账由夷陵区司法局统一制作和印制,发到各司法所,确保基础工作规范化。四是做好网格员的培训准备工作。

8.长阳县全面实施“法务网格工程”的情况

自宜昌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务网格工程”现场会之后,长阳县司法局把“法务网格工程”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作为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其“法务网格工程”实施的情况如下:

一是县局成立了“法务网格工程”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基层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是制定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司法行政系统“法务网格工程”实施方案;对“法务网格工程”的具体实施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是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召开了“法务网格工程”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进行安排部署。

四是积极主动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支持和重视。长阳县委常委办公会听取了长阳县司法局“法务网格工程”专题汇报,长阳县政法委全体委员会议听取了“法务网格工程”情况汇报。

五是长阳县司法局向长阳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将“法务网格工程”纳入网格化管理的请示》,长阳县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长社创办﹝2012﹞3号《关于县司法局将“法务网格工程”纳入网格化管理请示的批复》,同意将“法务网格工程”纳入长阳县城区网格化服务统一管理。

六是选择在龙舟坪镇枫竹园、花坪、龙门、四冲湾、湖口5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以长阳县城区网格化统一服务管理为依托,构建“法务网格工程”平台,实现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工作四进网格。

七是由龙舟坪司法所具体组织对32名网格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组织镇分管领导、社区书记和部分网管员赴西陵区进行观摩学习和实地考察。

八是长阳县司法局与龙舟坪镇党委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协商开展“法务网格工程”的有关事宜,争取镇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镇人民政府投入3万元,为开展“法务网格工程”提供了经费保障。

九是在赴西陵区参观学习的基础上,借鉴西陵的做法和经验,结合长阳县的实际情况,制作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手册。

9.枝江市全面实施“法务网格工程”的情况

为了认真落实《宜昌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务网格工程实施方案》和宜昌市司法局法务网格工程现场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独特优势,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服务管理水平,切实将司法行政职能向社区(村)下移,真正实现“零距离”接触服务对象,“第一时间”为民众提供法务服务,枝江市法务网格工程实施情况如下:

(1)高度重视,积极行动

宜昌市司法局法务网格工程建设动员会结束后,枝江市司法局召开局办公会,迅速传达市级会议精神,局办公会决定:一是成立枝江市法务网格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枝江市法务网格工程实施方案;三是确定示范点,迅速启动相关工作。2012年5月4日,枝江市正式成立了“法务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法务网格工程实施方案,并确定了马家店街道办丰坪巷社区、董市镇马家冲村、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等三个法务工程建设示范点。宜昌市法务网格建设现场会后,枝江市司法局党组又将宜昌现场会精神和枝江市法务网格建设进展情况向枝江市委、市政府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指示枝江市司法局拿出建设方案,把法务网格建设作为社区网格建设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马家店街道办事处非常重视法务网格工程建设工作,2012年5月10日办事处印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法务网格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任主任的法务指导中心,办事处为法务网格建设批拨了专款。试点单位丰坪巷社区积极开展试点建设,成立了法务工作站,设立了专门的法务网格办公室,为网格人民调解员发放了聘书。

(2)抓住重点,突出特色

为了把法务网格工程建成服务百姓的民心工程、维护稳定的前沿工程,枝江市司法局根据本地实际,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健全组织。一是建立“中心、站、网格”三个工作平台,即:在街道(镇)建立“法务指导中心”,在社区(村)建立“法务工作站”,根据居民(村民)居住分布情况合理设立“法务工作网格”。二是着重建立好三支队伍:①法务网格员队伍。即在每个网格聘请一名法务网格员,履行法制宣传员、民间纠纷调解员、特殊人群帮教员、法律援助联络员等法务职能;②法务工作信息员队伍。即把网格内居(村)民信任的中心户长、无职党员、退休干部和教师、德高望重的老人和热心服务群众的老板等精英组织起来,组成法务工作信息员,让这些信息员与法务网格员一道,广泛宣传法律知识,积极调解邻里纠纷,主动反馈各种信息,热情做好帮教工作,让其成为网格法务工作的重要力量。③法务工作指导员队伍。即在每个“法务指导中心”建立一支由司法所干警、司法局职能科室负责人、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法务专业人员组成的法务工作指导员队伍,负责指导各法务工作站开展法务工作,接受法务网格员咨询和应邀为网格内居(村)民提供法务服务。第二,完善制度。为了确保法务网格工程建设不走样、法务工作不脱钩,枝江市司法局组织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工作衔接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例会学习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和工作流程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第三,规范建设。要求各法务指导中心、法务工作站要达到“四有”(有匾牌、有办公室、有办公设施、有工作台账),“三落实”(组织机构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两上墙”(岗位公示上墙、工作制度上墙),“一份工作手册”(为每个法务网格员印制一份工作手册,内容主要包括:法务工作基本知识、法务工作日常工作记载、特殊人群基本信息、网格员职责、法务工作指导员信息)。第四,强化保障。为确保法务网格工程顺利实施,枝江市要求要把法务网格员工资、法务工作经费纳入街道(镇)财政预算,将法务网格员纳入先进模范表彰范围。

(3)试点先行,效果明显

为了确保法务网格工程建设质量和效果,枝江市司法局坚持典型引路,认真抓好示范点建设。根据宜昌市司法局的要求和枝江市领导的意见,枝江市司法局与试点镇(街道)领导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进行了多次协调,使建设资金、网格人员工资待遇、办公场地迅速得到了落实。马家店和董市司法所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开展示范点建设。至2012年8月底,在丰坪巷社区设立法务网格13个,确立法务网格员13人,聘请法务信息员130人,聘请兼职人民调解员13人,在马家冲村设立法务网格9个,确立法务网格员9人,聘请法务信息员45人,两司法所及时对网格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在建设试点方面,枝江市突出“三化”特点,收到较好效果。一是实现法务网格法务服务便捷化。枝江市司法局通过明确法务网格员“四员”(法制宣传员、民间纠纷调解员、特殊人群帮教员、法律援助和公证业务联络员)职责、密布信息员,畅通了居民群众法务需求信息渠道,使居民及时得到了法律服务,解决了居民法务需求“迅速办”的问题。如丰坪社区四格两居民为地界产生争执引发肢体冲突,该网格网格员接到信息员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举行调解,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使双方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化解。同时,通过给网格员配备法务工作业务指导员,对社区居民提出的而网格员不能解决的法律需求,能够迅速反馈到相关业务单位,安排业务单位迅速办理,极大方便了居民群众法律需求。二是实行法务网格员业务工作记载一本化。为了方便法务网格员开展工作,明确工作规范,枝江市司法局为网格员制发了工作手册,手册包括常用法律知识、工作职责、基本信登记表、工作记载表等14项内容,有效解决了法务网格员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办什么、怎么办”的问题,同时为考核网格员工作提供了量化记载。三是对法务网格员业务指导实现了常态化。为了有效指导法务网格员业务工作,枝江市司法局成立了法务工作指导员队伍,将指导员基本信息印发给网格员,从而有效解决了网格员在遇到居民需求而自己无法解决而出现的“找谁办”的问题。同时枝江市司法局定期组织法务工作指导员到网格指导法务工作,保证了业务指导实在有效,提升了网格员素质,提高了为群众办事的效率。

通过开展法务网格工程建设试点,摸索出了一些经验,枝江市以此为基础在全市全面建设法务网格工程。

10.宜都市全面实施“法务网格工程”的情况

宜都市司法局紧紧抓住宜都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试点城市的契机,将“法务网格工程”融入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大局,不断丰富社会管理创新体系内容,逐步建立起以法务工作站为依托,以网格为基础的司法行政服务新体系,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四大司法行政职能融入基层网格,通过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我身边”。

(1)积极谋划,稳步推进法律服务进网格

一是及早启动。为了确保法务网格工程扎实有效开展,宜都市司法局就宜都市开展法务网格工作的情况向宜都市委、市政府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宜都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确定将法务网格工程纳入全市社区网格建设工作,确定一个端口,将法务网格工程直接接入全市社区网格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全面有序推进。

二是全面融入。宜都市司法局积极主动与宜都市综治办联系,邀请综治办领导和专业人员指导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法务网格”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全市网格化管理中创造了服务平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求司法行政的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特殊人群管理等各项工作职能全面融入宜都全市网格化管理中。

三是选准试点。2012年5月25日,宜都市司法局成立了法务网格工程领导小组,制定法务网格工程实施方案,并确定陆城街道办事处解放社区、红花套镇渔洋溪村城区及农村两个法务工程建设农村试点,细化目标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为全市全面推进法务网格工程提供保障。在推进试点工作中,宜都市司法局领导多次带队到试点单位与当地党委、政府和司法所进行沟通与研究,分析解决在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使方案、制度、人员、办公场地等都得到了落实,使得试点地区法务网格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2)整合资源,切实增强网格化管理工作力量

一是整合司法行政网格四员。以网格为单位,对宜都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进行了优化,为每个网格配备了由“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员、法制宣传员、特殊群体关照员”组成的司法行政网格四员,为法务网格工作提供了基础性力量。

二是加强司法所建设。大力推进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司法所的人员力量得到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推进力度不断强化,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司法所成为司法行政部门直接服务于网格群众的中坚力量。

三是建立综合法律服务团队。依托市局和全市法律服务机构的力量,建立了综合法律服务团队,定期深入基层为司法行政基础网格服务人员提供业务指导帮助。

(3)关注民生,大力提升法务网格工作实效

一是人民调解进网格,矛盾化解在身边。网格管理员作为网格责任人,首要任务就是要及时化解网格内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法务网格工作开展以来,网格员按照“一联二及时三公开四必到五摸清”的方式开展工作,即联系一批志愿者,及时巡查、及时调解纠纷,公开职责、身份、联系方式,坚持群众有问题反映必到场、群众遇到特殊困难必到场、群众产生纠纷必到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必到场,摸清家庭信息、经济状况、就业技能、生活需求、内心意愿等。充分发挥了矛盾信息员、纠纷第一调解员的重要作用。在农村试点红花套镇渔洋溪村,以地理信息电子化为基础,制作村电子地形图,编制农户门牌号,按照属地原则,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全村划分成6个管理网格,并在电子地图上进行标识,每个网格推选1名网格管理员。通过网格定位,明确管理职责,有效避免了服务出现“真空”和“盲区”。自创新社会管理以来,宜都市司法局以“和谐新农村,幸福渔洋溪”为目标,创新管理体制、管理方式、管理方法,构建起村委会主导、网格协同、村民参与的法务管理服务格局,基本做到了村情全摸清、矛盾全化解、服务全方位,实现了村民富裕、家庭幸福、村内和谐。如2012年7月,红花套镇帝元食品厂一女工起床后突发头痛,被送到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网格员按到食品厂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解,并及时通知法务工作站,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鉴于事件重大,法务指导中心派出副主任专门负责处理此事,并劝服工厂从人道主义精神出发,赔偿死者亲属各类费用计6万元整。就这样,法务网格上下齐动,仅两个半小时,就成功化解了一起突发病亡纠纷,在维护死者家属利益的同时也减轻了厂方的负担,有力地促进了一方和谐。

二是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进网格,帮教管理在身边。宜都市司法局将特殊群体安置帮教与网格化管理有机结合,实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全面覆盖。由特殊群体管理员积极配合市基层科通过定期走访排查,对网格内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监管,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和活动情况,提供就业、法律咨询等服务,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公益劳动。通过生活上帮助、心理上疏导、就业上安置、社会上关爱,使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陆城刑释人员余某刑满释放后,因患有灰质脊椎炎,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社区网格员走访了解情况后,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将其纳入重点帮教对象,不仅为他送去困难慰问金和法律书籍解决短期困难,更通过每月走访谈话,建立朋友之情,让其有受到社会尊重与认同之感,从心灵深处走出罪犯的阴影,积极融入社会。

目前,宜都市已基本将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对象全部实行了信息化科学管理。在工作中,各网格员和关照员每月逐一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到情况明。对生活困难的对象,及时提供帮教服务,自法务网格开展以来已帮助解决就业培训11人、低保61人、困难救济8人。

三是法制宣传进网格,法律宣传心贴心。网格员们为了当好法制宣传员,首先自己率先带头学法用法,而且重视法律普及和宣传工作,结合自身特点,发挥社区、乡村公共文化场所的作用,使这些地方成为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阵地,他们还以村法制宣传骨干、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各地普法志愿者为依托,组织开展文艺会演、戏曲、书画等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社会救助等热点问题,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胜利社区专门建立了一条30米长的社区法制宣传长廊,采取通俗易懂、言简意赅的宣传方式,使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实用法律宣传教育带来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