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提高学校规范化管理的质量
13651700000020

第20章 学校规范化管理制度(2)

(3)作业批改权重0.6

各学科每学期作业批改量如下:

语、数、外30次/班(其中含大作文6次)

政、理、化、专业理论课实作课每周3节以上的改30次/班(实作课作业查阅教师实作测试成绩)

音、体、美、书8次/班(5分)

测验批改算一次作业批改。

体育课因无课外作业,按学校规定组织课间操、早操。(3分)。

按时完成每学期体育达标报表(3分)。

组织一次的校运动会或学校大型体育活动。(4分)。

音乐教师负责组织好一次的校艺术节或学校大型活动。(5分)。

美术教师负责组织好一次的学生作品展或学校大型活动。(5分)。

该项由教务处统计。

(4)听课交流权重0.4

任课的行政领导、科组长,教师按工作职责完成每学期的听课任务,听课结束后认真填写教学评估交教务处。完成的计10分,完不成的按比例扣分,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零分计。

教学反馈权重1.0

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各班5名学生或学生会干部,按调查问卷,无记名打分。

教学科研权重0.3

(1)本学期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或课件获国家级奖或交流的记10分,省级记8分,市级记6分,区、校级记4分,若在上述级别刊物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按同档次记分,一篇论文同时获几个级别奖或相继在几个级别刊物上转载的取最高分记。参与学校课程改期,写出课改报告的按相应级别记分。

(2)组织集体活动获集体奖励的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区级一、二等6分,三、四等4分,五、六等2分。

公开课:权重0.2

每人每学年应上不少于1节公开课。记2分。

班主任:权重0.5

按班主任考核办法由政教外统计几分,记分办法为:本学期实际得分/本学期总分10权重。

值班及其它公益活动:权重1.0

(1)凡男55岁,女50岁以下,小孩2周岁以上的女教师职工按值班规定值班。记分为法为:实际值班次数/安排总次数10权重,其它的不值班人员可记8分。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按参加次数比例记分,其办法为:参加次数/组级次数2权重。

(3)以上两项可累积计分。

(4)一学期旷课4节或旷工一天及以上,直接定为不称职。事假半月,病假30天的,不参加打分,直接定为称职,但不享受学校学期综合奖和年终奖。产假不参加打分,直接定为称职,只享受在职期间学校期末综合奖和年终奖的平均奖金。因评职支教人员不参加打分,记全年平均分,直接定为称职,享受学校平均奖。本人申请学校派出支教人员不参加享受学校平均奖金,直接定为优秀。

(5)以上考核每学期一次,年度总评为上下两学期之和除2,考核成绩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评选年度先进、结构工资和发学期综合奖、年终奖的依据。

(6)按考核分数由高到低取15%定为优秀,连续两年考核最后一名者,第二年定格为不称职(校内)。凡考核不称职者,不享受第二年的结构工作。

(7)讨论通过后,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6.行政工作人员量化考核细则

考核对象

各部门没有任教的行政工作人员、工人、中层以上干部。

考核内容

(1)升旗;

(2)岗位工作量及履职情况;

(3)出勤;

(4)工作计划总结;

(5)教师反馈;

(6)值班。

各项量化分=该项实得分该项权重,各项满分为10分,扣分各项只记到零分,不记负分。

记分办法

(1)升旗:权重1.0

行政工作人员须参加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一学期中每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由办公室负责统计考核。

(2)岗位工作量及履职情况:权重2.0

各行政岗位定工作量,满工作量为9节/周,本项得分=岗位工作量/9节/周10权重。

(3)出勤(含政治学习):权重2.0

上班以签到为依据、迟到、早退每项扣1分。病假一天扣1分,因病住院每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2分,旷工半天以上为零分。政治学习及有关会议迟到、早退扣1分,缺席扣2分,扣到零分为止,不计负分。

(4)工作计划、总结:权重1.0

每位行政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和学校实际情况,每学期开始第一周内必须写出本学期工作计划,做什么、怎么做等;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做了什么,存在什么问题,怎样解决等,交处室主任。由处室主任统一交办公室,缺一样扣5分,写得随便不认真扣1~3分。

(5)教师反馈:权重1.0

按行政人员反馈表由教师无记名打分。以教师打分的平均数记。

(6)值班:权重1.0

凡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小孩2周岁以上的女职工须按学期规定完成值班。本项计得分=本学期实际值班次/本学期应值班次数10权重。

其他事项

(1)一学期旷工一天及其以上直接定为不称职,事假半个月,病假一个月以上者不参加打分,直接定为称职,但不享受学校年终奖和学期综合奖。产假不参加打分,直接定为称职,享受在职期间学校学期综合奖和年终奖平均奖金。

(2)本考核每学期一次,年度总评为上下两学期之和除以2,考核成绩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评选年度先进和发结构工资、学期奖、年终奖的依据。

(3)按考核分数由高到低取15%定为优秀,连续两年考核最后一名者,第二年定为不称职。凡不称职者不享受第二年的结构工资。

(4)讨论通过后,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7.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办法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基本条件

(1)达到国家规定的履职年限规定的在职在岗教师。

(2)计算机职称考试合格,继续教育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教师。

(3)履现职期间,考核均为称职(合格)者。

(4)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者须先支教后申报(申报当年未满40周岁的教师)。

(5)履现职以来担任中层干部三年以上者、担任班主任四年以上者。(财会工作人员按班主任任职计算)

记分方法

达到基本条件的教师按以下办法计分:

(1)工龄:每年计1分(从参加工作到申报之日的年份)。

(2)校龄:从97年开始计,每年1分。

(3)教龄:每年1分。

(4)学历:(以最高学历计,不累计)。其中大专学历5分,本科6分,硕士8分。

(5)在我校担任班主任每年计2分;担任团支部书记、工会负责人每年计2.5分;担任中层干部每年计3分;担任副校级每年3.5分;担任校级每年4分。

(6)履现职期间论文公开发表级别、荣誉称号奖励:(不累计,取最高级别)。其中获国家级奖记8分,省级5分,市级4分,区级3分,校级1分。

(7)履职考核:履现职以来,考核为优秀者,每年计2分(累计计算)。

(8)全体教职工评议5分(从德、勤、绩、能方面无记名打分计入)。

(9)积极支教者,每年计4分。

不推荐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要求,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者。

(2)当年推荐上报,但没有评上,第二年不能申报。(隔年申报)

推荐办法

根据人事局规定指标公开学校职称空岗数,达到条件的在职在岗教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职评小组审核后达到基本条件者,由学校发给打分表打分,打分分为自评和职评小组审核两项,最终确定分数,按由高分到低分推荐。分数条件相同者,优先推荐参加支教的教师。

8.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

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安排在每周的星期一下午4:00举行。

(1)教职工通过参加政治学习活动,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2)关心时事政治,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师德素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4)认真学习现代教学理论,掌握教育教学亲动态,重视知识更新和专业业务提高,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改试验活动,认真总结经验。

(5)教职工人认真参加政治学习遵守会场秩序,不批改作业,不办私事,不随意请假。

(6)政治学习由办公室进行考勤登记,凡因事、病假者不能出席要事先办好请假手续。因特事急病没有及时请假者,事后要补办手续,凡缺勤者按考勤规定处理。

9.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在校教师必须遵守以下规范:(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热爱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

(2)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3)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理论水平,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勇于探索。

(4)面向全体学习,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习,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5)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6)衣着整洁、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10.人事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各项制度,不断增加人事工作的透明度。

(2)学校教职工的调配,必须严格执行编制定员及学校设岗需要的原则,严格履行调配的各项手续,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能以个人意见取代集体意见。

(3)职称评审工作要严格按政策的规定及程序办理。学校的指标数情况要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凡申报中级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本人申报述职,群众评论,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推荐。凡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必须经学校初级评委会讨论评定后报上级部门审核评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

(4)工资的调整、晋升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部门规定的劳动工资政策办理。要实事求是,严防弄虚作假。

(5)学校的评先工作必须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进行,必须顺从民意,学校领导必须把好质量关,真正评出先进、树立榜样。

(6)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要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廉政工作中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受贿索贿。要自觉实行回避政策。

(7)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协助解决小孩入学,入托及家庭纠纷和临时困难等问题。

11.档案工作保密制度

档案管理员保密制度

(1)档案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在整理档案工作中,档案员严格区分文件密级,并分别组卷,在机密的档案案卷封面上注明“机密”标记符,以引起注意,防止失密。

(3)综合档案室保管属于机密的文件和材料不得外借和复制,原则上只提供原文件传阅范围内的有关人员和因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利用,未经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

(4)凡利用机密档案,应对所利用的档案材料绝对保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抄袭档案内容,更不能将档案材料带离综合档案室。

(5)综合档案室要配合安全防范措施,档案员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无关人同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6)在学校相关领导或保密员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7)剔除的档案材料,复印废纸不得当垃圾处理,必须销毁。

(8)照片、音像资料按有关规定编目、归档,妥善保管。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由专人管理,档案箱柜的钥匙由专人专柜保管。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库房。

(2)库房内档案柜排列布局要合理、整齐、美观,保持清洁。

(3)库房内配备空调、抽湿机和温度测量仪器等设备,管理人员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调节库房内空气的温、湿度,尽量使温度保持在14至24摄氏度,湿度保持在40%到60%的范围内,同时做好温、湿度记录。

(4)库房门窗必须坚固安全,设置防光的窗帘,并配备消防设备。

(5)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品及其他杂物,并定期进行检查。

(6)接受档案时,要仔细检查档案卷,定期翻动档案案卷,检查有无虫柱,霉变以及字迹褪色等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档案利用制度

(1)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应凭单位介绍信,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能利用。

(2)利用档案,必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并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档案利用者,不得在档案文件材料上圈点、划线、折叠、拆卸和损污。

(3)查阅党组织及行政会议记录档案及有关机密材料,必须经主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后,方能在综合档案室内查阅。

(4)教学档案中的“学生学籍册”,只提供本校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利用。级组长、班主任只能利用其所带班级的学籍册,其他人员需要利用时,均要经过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到综合档案到查阅。

(5)会计档案原则上只提供给会计档案形成部门的有关人员利用,其他人员需利用时,必须经主管财务的校长同意后,方能查阅。

(6)凡经批准摘录的档案件内容,须经档案工作人员校对无误后,方能带走,如要复制、拍摄非机密档案材料必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批准。

(7)利用者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应在批准范围查阅。